招标详情
一、招标项目编号:XJXXB(GK)2020-00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巴州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 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
定点采购 |
1700000 |
主、副食品采购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所投标的经营范围;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证明材料原件;
(5)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8)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9)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的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11)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12)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2020年05月19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携带汇款单据来我公司进行现场投标确认,也可以电话确认投标。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主、副食品采购保证金]。
(13)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4-27 至 2020-05-07
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豪景大厦5楼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例如: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记录、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纪录或者公司和被授权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19 11:00:00
七、投标地址: 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豪景大厦5楼
八、开标时间: 2020-05-19 11:00:00
九、开标地址: 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豪景大厦5楼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1 |
巴州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 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
2000 |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 |
0000020050110082998489 |
转账或电汇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西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352526016
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豪景大厦5楼
2、采购人名称:巴州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80948181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人:孙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996-2024012
传真:0996-2015187
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6号巴州财政局
附件信息:
巴州消防救援支队副食品定点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doc
0.1 KB
巴州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主、副食品定点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XJXXB(GK)2020-00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巴州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
定点采购 |
170 |
主、副食品采购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所投标的经营范围;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证明材料原件;
(5)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8)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9)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的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11)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12)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2020年05月19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携带汇款单据来我公司进行现场投标确认,也可以电话确认投标。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主、副食品采购保证金]。
账户名称:新疆新西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
银行账号:0000020050110082998489
(13)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4-27至 2020-05-07(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豪景大厦5楼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例如: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记录、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纪录或者公司和被授权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9日11:00时
七、投标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豪景大厦5楼
八、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11:00时
九、开标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豪景大厦5楼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西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352526016
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豪景大厦5楼
2、采购人名称:巴州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8094818119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人:孙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996-2024012
新疆新西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