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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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乡县残疾人联合会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西益正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乡县残疾人联合会委托,对武乡县残疾人联合会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武乡县残疾人联合会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武财采办备案[2020030]号
三、项目预算:54.401122万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人不得将该分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语音电磁炉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3 |
2 |
低位灶台 |
详见谈判文件 |
座 |
50 |
… |
… |
… |
…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
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
2、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价截止日前近期纳税凭证、报价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 报价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息报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行贿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复印件按公告顺序胶装成册。
注:报价人须到《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陆“供应商库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信息维护”自主备案。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3日
(北京时间8:00-11: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益正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旧长邯路19号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27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西益正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乡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武乡县
联 系 人:郝女士
电 话:18803459253
代理机构: 山西益正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治市潞州区旧长邯路19号
联 系 人: 韩女士
电 话: 0355-6919888
十一、公告期限:
本项目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3日
2020年4月21日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1 |
采购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武财采办备案[2020030]号 |
1.1.2 |
项目编号 |
武财采办备案[2020030]号 |
1.1.3 |
采购单位 |
采 购 人:武乡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武乡县 联 系 人:郝女士 电 话:18803459253 |
1.1.4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山西益正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旧长邯路19号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355-6919888 |
1.1.5 |
项目名称 |
武乡县残疾人联合会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
1.2.1 |
项目概况 |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 预算金额:54.401122万元 |
1.3.1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3.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人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1 |
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4.2 |
报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0年4月26日前 |
1.4.3 |
采购单位发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
截止时间:2020年4月26日前 |
1.5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2.1 |
报价人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0年4月26日前 |
2.2.2 |
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0年4月27日15时00分 |
2.2.3 |
报价人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2020年4月26日前 |
2.3.1 |
报价人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
2020年4月26日前 |
3.1 |
构成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3.2 |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有效期 |
有效期: 90 日历天 |
3.3 |
谈判保证金 |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 递交时限:报价截止时间之前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谈判保证金凭证:转账单或收据 开户名称:山西益正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 账 号:0505009319200005152 行 号:102164000934 注:报价单位递交谈判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 |
3.4.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8年度或2019年度 |
3.4.2 |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
2016年至今 |
3.4.3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7年至 2019 年 |
3.4.4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见本附表1.3.1 |
3.5.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3.5.2 |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
3.5.3 |
装订要求 |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
4.1 |
封套上写明 |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单位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申请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 |
4.2.1 |
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地点 |
山西益正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4.2.2 |
是否退还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 |
□√ 否 □是 |
5.1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时间:2020年4月27日15时00分 谈判地点:山西益正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
谈判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报价人代表、监督人共同检查 (2)谈判顺序:按签到逆顺序 |
6.1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方 |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6.2 |
履约担保(如需)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 |
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 |
|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本次谈判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
3.5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报价人获取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7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 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谈判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1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
7.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报价人提交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商务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8.2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日前近期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息报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行贿查询结果告知截图(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谈判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企业简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售后服务承诺;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保证金
(1)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提交保证金
(2)该保证金须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
(3)报价人的保证金递交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重复写明报价人名称。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报价人退还谈判保证金。
8.5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人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报价人必须保证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报价人在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报价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份数提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
(1)报价人应保证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
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的,报价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6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7因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12.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报价人须将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13. 报价截止时间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4.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
五、保密和披露
15. 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16. 披露
16.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16.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六、询问和质疑
17. 报价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17.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17.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17.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7.4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7.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7.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17.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17.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7.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17.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七、违约处罚
18.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19.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0.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需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
(2)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21.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1)投标货物中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投标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22.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23.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24.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前前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前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附件一:谈判申请文件补充及谈判方承诺书
谈判申请文件补充及谈判方承诺书
项目名称: 物资类别: |
|
项目编号: 包 件 号: |
|
谈判方名称: |
|
谈判申请文件补充及谈判方承诺书 |
|
报价人签字:
日 期:
时 间:
附件二:谈判申请文件补充及最终报价承诺书
谈判申请文件补充及最终报价承诺书
项目名称: 物资类别: |
|
项目编号: 包 件 号: |
|
谈判方名称: |
|
谈判申请文件补充及最终报价承诺书 |
|
报价人签字:
日 期:
时 间:
附件三: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方名称):
你方在 (谈判日期)参加的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活动中,经谈判小组推荐,并经我单位确认,你方为成交方。
成交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谈判结果通知书
谈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方名称):
我方已接受 (成交方名称)于 (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及最终承诺,并确定
(成交方名称)为成交方。
特此通知。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采购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报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谈判方法
谈判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1.1 |
谈判小组 |
谈判小组组成人数:3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部分“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
||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3.5.2项规定 |
||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4.1款规定 |
||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4.2.1款规定 |
||
联合体报价人(如果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3.1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 |
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
||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日前近期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
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
||
报价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息报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
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
||
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行贿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
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
||
3.2 |
技术评审标准 |
报价一览表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
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
||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3.3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报价有效期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报价是否在预算金额范围内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3.4 |
重大 偏差 |
其他情况 |
1. 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2.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况。 |
1. 谈判方法
本次谈判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成交方法,但低于成本价或超过采购单位可接受价格的除外。
2. 谈判小组
2.1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人数为3人。
2.2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如果谈判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小组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谈判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谈判程序及评审标准
3.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正、补充及评审
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谈判方法前附表。
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谈判方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价人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报价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1.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1.3.1商务评审
审查报价人是否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谈判方法前附表。
3.1.3.2技术评审
审查报价人是否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谈判方法前附表。
3.1.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经报价人修正和补充之后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签字、盖章的;
(2)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情况);
(3)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合格的谈判保证金的;
(4)提供虚假资料、或相互串通的;
(5)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6)出现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报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充和修正的;
(8)其他情况:见谈判方法前附表;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谈判。
3.1.3.4 谈判小组根据各报价人的申请文中内容,拟定谈判的要点。
3.2谈判小组分别与各申请人进行一轮单独的谈判
(1)谈判小组和各报价人按照递交标书逆顺序单独进行谈判;
(2)谈判的轮数将根据谈判的实际效果而定;
(3)采购单位不接受在未增加供货范围的情况下,报价人提出的高于其上一轮的报价;
(4)各报价人在第一轮谈判之后都应单独提交书面的承诺书。
3.2.1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
3.2.1.1 第一轮 公开报价
(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 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推荐两名代表查验所有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3.2.1.2一轮谈判(技术、商务谈判)
1)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报价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联合体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6)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5)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逆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商务、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技术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对所报价货物的供货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生产工艺、制造设备、材料材质、安装调试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商务、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技术谈判;
(3)商务、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6)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谈判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商务、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3.2.1.3 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1)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
(2)第二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3)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3.3 报价的澄清
第二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二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3.4 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5 谈判过程保密
3.5.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3.5.2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4.签订合同
4.1成交通知
4.1.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4.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2成交服务费(注:非营利性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
本次谈判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4.3签订合同
4.3.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3.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4.3.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4.3.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4.3.5违反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16.1条、1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5.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5.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需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一致;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注:
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前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前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5.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5.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5.5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5.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谈判内容
武乡县残疾人联合会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二、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伸缩手仗 |
1.材质:铝合金 |
根 |
40 |
2.样式:四角调节式手仗 |
||||
3.配件:单脚垫、小四角、大四角 |
||||
2 |
拐杖(腋下) |
1.材质:铝合金 |
副 |
13 |
2.分类:腋下拐 |
||||
3.型号:中号两只 |
||||
3 |
低位灶台 |
1.台面材质:石材 |
座 |
50 |
2.门板材质:晶钢板 |
||||
3.长度尺寸:1.2米 |
||||
4.型号:3门、无水盆柜 |
||||
4 |
盲人手仗 |
1.类型:盲人智能拐仗 |
根 |
14 |
2.材质:加厚铝合金 |
||||
3.功能:折叠手仗、导盲拐 |
||||
棍、四折伸缩 |
||||
5 |
盲人手表 |
1.功能:按动播报当前时间 |
块 |
11 |
6 |
报警水壶 |
1.材质:塑料+不锈钢 |
个 |
10 |
2.加热方式:1.容量:6L |
||||
2.材质:不锈钢 |
||||
3.功能:鸣音报警底盘加热 |
||||
4.产品容量:1.5L-2L |
||||
7 |
语音电磁炉 |
1.面板类型:黑晶面板 |
台 |
3 |
2.特色:语音提示操作,带 |
||||
文盲点 |
||||
3.包装清单:主机、汤锅 |
||||
8 |
遥控灯 |
1.名称:遥控灯 |
套 |
78 |
9 |
电热水壶 |
1.材质:塑料+不锈钢 |
个 |
62 |
2.加热方式:底盘加热 |
||||
3.产品容量:1.5L-2L |
||||
10 |
电磁炉 |
1.电磁炉面板类型:微晶面 |
台 |
34 |
板 |
||||
2.包装清单:主机、炒锅、 |
||||
汤锅 |
||||
3.功率:2100W-2500W |
||||
11 |
万向椅 |
1.面料材质:网布 |
把 |
34 |
2.是否可躺:否 |
||||
3.扶手类型:固定扶手 |
||||
4.五星脚材质:尼龙脚 |
||||
12 |
坐便器 |
1.坐便器(含主材、安装费) |
套 |
4 |
13 |
坐便椅 |
1.材质:铝合金材质 |
把 |
82 |
2.特性:高低可调节 |
||||
3.款式:双侧杆 |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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