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JJC-2020ZFCG0417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苏众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东麒路润恒肉类冻品交易市场A区一楼176号商铺
成交金额:下浮率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包括不限于蔬菜类(含豆制品)、水果类、水产类、调味品类(包含鸡蛋)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单鹰、陈姣蓉、朱小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基准值为中标价,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评委费按实结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
联系方式:025-58835827-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025-58835827-801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附件:
(定)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争性磋商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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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JJC-2020ZFCG0417
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
购项目
采购人: 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
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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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
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 4B 栋 20 楼南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0ZFCG0417
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总价 58 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 58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标书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包括不限于蔬菜类(含豆制品)、
水果类、水产类、调味品类(包含鸡蛋)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
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国家食品卫生许可相关管理规定,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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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即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有效
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提供
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投标人须具备经营范围内的储藏、配送(冷藏措施)能力,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提
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4 月 17 日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
园 4B 栋 20 楼南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1)介绍信(原件 1 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
园 4B 栋 20 楼南楼)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 年 4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
园 4B 栋 20 楼南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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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一
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
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信用体系: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江苏省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
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
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
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
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
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 “ 诚 信 江 苏 ” 网 站
(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
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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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 145 号
联 系人:朱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 4B 栋 20 楼南楼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025-58066836、025-58835827-8016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
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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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哦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
2.2 “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政策
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投标人所在地的
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
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
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计算,计算基准值为中标价,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
评委费按实结算;以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二、响应文件编制
5、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5.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
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
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
报价单位为“元”。
5.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磋
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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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
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
传真等。
6、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6.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
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6.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6.3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
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6.4 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
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服务项目的技术说明、实施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6.5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
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用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
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供
应商系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的,须在《报价表》、《分项报价
表》中注明。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价
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5)项目预算价:5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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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的响应
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
比例调整。
(7)本次招标,评委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其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
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基准值为中标价,不足5000
元的按5000元计取,评委费按实结算。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
构支付招标服务费。以上费用并不单独列项,请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6.6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
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7.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
送达指定地点。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8、诚实信用
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
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8.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四、磋商
9、磋商组织
9.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
商进行磋商。
9.2 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0、磋商程序
10.1 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
10.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
磋商。
10.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
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
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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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
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0.5 如磋商文件未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不再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
10.6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
果转化项目除外)。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
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3)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
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11、评分方法和标准。
11.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
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
分方法。
11.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项目实施方案、企业综合实力、业绩、企业资信等因素。
11.3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12、确定成交供应商
12.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
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2.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成交结果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2.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
另一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2.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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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
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2.6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2.7 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3、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4、签订合同
14.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
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4.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
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4.4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质疑和投诉
15、质疑
15.1 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5.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
15.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
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
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
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15.4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
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
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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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
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5.6 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
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6、投诉
16.1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诚实信用
1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
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7.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
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7.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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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
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
法。
序
号
评分要
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30分)
(1)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折扣率)比例
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下浮比例/投标基
准下浮比例)×3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所报下浮比例明显高于其他通过审
查供应商的报价下浮比例,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
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保留两位小数点)
(2)【因食品原材料类商品价格变化,且品类繁多。冷鲜、冷冻、蔬菜
和 水 产 品 等 生 鲜 类 食 品 以 南 京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官 网
(http://fgw.nanjing.gov.cn/)价格信息栏发布的最新全市农贸市场主
副食品统计表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网站公布的价格均为含税价),如网
上清单发生变化则同时修正,交易时以当天实时清单为准。同时以网上基
准价作为参考价。未列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信息的,则根据南
京市华润苏果购物广场上月平均单价,经采购人认可后作为其参考价。供
应商以基准价报“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以交易发生时的基准价作为
结算基准价。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华润苏果购物广场未公布的食材价
格,以采购人市场询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30
2.1
服 务 及
实 施 方
案
(40分)
食材整体配送服务总体规划:规划包含对采购服务单位食材配送工作整体
设想、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与配送校(园)对接方案以及对配
送校(园)的具体建议。要求结合本区域学校规模、地理位置特点等实际,
设计详细的总体规划。
服务总体规划叙述完整、合理可行、没有瑕疵,得 8 分;
服务总体规划叙述基本完整、基本可行、没有明显瑕疵,得 5 分;
服务总体规划叙述一般、可行性一般、没有重大瑕疵,得 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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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评分要
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
食材整体配送服务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不限于但至少包含食材品质目标、配
送服务目标、安全质量目标、风险评估以及风险承担目标。
目标设定明确、合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8 分;
目标设定基本明确、基本合理、基本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5 分;
目标设定一般,合理性一般,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公司对设定的目标数据要提供书面承诺函)。
8
2.3
保障食品安全的制度、意见反馈机制:
保障食品安全的制度、建立意见反馈机制方案叙述完整、合理可行、没有
瑕疵,得 8 分;
保障食品安全的制度、建立意见反馈机制方案叙述基本完整、基本可行、
没有明细瑕疵,得 5 分;
保障食品安全的制度、建立意见反馈机制方案叙述一般、可行性一般、没
有重大瑕疵,得 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8
2.4
组织货源及人员配备的详细工作方案:方案不限于但至少包含货源、采购渠
道、人员配备、供货保障。
组织货源及人员配备的详细工作方案合理、完整,人员配备满足要求,用
人计划完善得 8 分;
组织货源及人员配备的详细工作方案较为合理、完整,人员配备基本满足
要求,用人计划较为完善得 5 分;
组织货源及人员配备的详细工作方案不完整,人员配备不能完全满足要求,
用人计划一般得 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8
2.5
品质监控和日常管理的具体方案:方案不限于但至少包含品质监控的具体实
施办法、项目日常管理的具体方法、公司检测设备情况以及检测人员能力。
品质监控和日常管理的具体方案合理、全面、可行性强得 8;
品质监控和日常管理的具体方案较合理、较全面、可行性较强得 5;
品质监控和日常管理的具体方案一般、全面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 2分;
未提供不得分。
(方案中涉及的相关设备、人员数据要附有佐证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8
3
业绩
(10分)
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具有类似政府机关食堂、学校签
订的长期大宗食材供货合同业绩,每有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8 分;(提供
框架协议、订单、合同、发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与发票应一一对应。
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时间、标的内容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未提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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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评分要
素
评分标准 分值
4
企 业 综
合实力
(12分)
投标供人根据需求提供产品,产品为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的,按每提供一
个品名得 1 分,最多得 4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
投标人具有自有食品原料生产基地的得 2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
得分)
2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有合格的检验人员的得
2 分。(提供设施设备的购置发票、图片,检验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否
则不得分)
2
供应商提供2016年 1月 1日以来获得的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评价报告(质
量评价须为良好及以上)证明材料,每有一份得 2分,最多得 4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4
5
企业
资信、荣
誉(6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认证、
ISO22000 认证、OHSAS18001 认证,每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4 分,无
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提供的所投项产品获得市以上政府部门授予优质荣誉的,提供一个
品种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6
本 地 化
服务(2)
本地化服务:投标人在南京市工商注册或设有全资子公司的得 2 分;在南
京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工商注册、分子公司、
办事处须成立满一年(含)以上,以提供的有效证件为准)。
2
合计 100
供应商诚
信档案记录的
运用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三星级的加1分,四星级的加2分,五星级的加3分;
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5分。
诚信指数在40-30分的扣2分;诚信指数在29-20分的扣3分;诚信指
数在19-10分的扣4分;诚信指数在9分以下的扣10分。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1. 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
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 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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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
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
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
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4、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
5、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
6、评审小组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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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等
一、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背景: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为规范餐厅食材采购,确保食品原材料采购公平、
公正、公开及采购价格合理,质量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家供
应及配送下列食材的供应商。
三、服务期限:供应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项目内容:
(一)食材需求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万元) 项目要求
1 蔬菜类(含豆制
品)
年总消耗量约27
万元
要求蔬菜品质新鲜,安全卫生。供货商应提供残留农
药检测达标报告。货物必须卫生新鲜、质量达标、品
种规格准确、数量保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供货
商应按日配送,如遇特殊情况,增加食材应在半小时
配送到位
2 水果类 年总消耗量约15
万元
要求水果品质新鲜,种类齐全,货物必须卫生新鲜、
质量达标、品种规格准确、数量保证,价格不得高于
市场价。供货商应按日配送,如遇特殊情况,增加食
材应在半小时配送到位
3 水产类 年总消耗量约7
万元
要求品质新鲜,水产品不得含有激素成份。供货商应
具有水产品检验检疫证明。货物必须卫生新鲜、质量
达标、品种规格准确、数量保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
价。供货商应按日配送,如遇特殊情况,增加食材应
在半小时配送到位
4 调味品类(包含
鸡蛋)
年总消耗量约9
万元
调味品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一半。鸡蛋保持
新鲜,应在15天保质期以内。货物必须卫生新鲜、质
量达标、品种规格准确、数量保证,价格不得高于市
场价。供货商应按日配送,如遇特殊情况,增加食材
应在半小时配送到位
(二)食材质量标准及要求
a.质量标准
(1)粮类:一级大米符合符合 GB1354-2009 标准,要求含水量等于低于规定标准,无杂质、杂
米,黄粒米〈2%,含碎〈15%,水份〈15.5%;优质大米符合符合 GB1354-2009 标准,要求含水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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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低于规定标准,无杂质、杂米,黄粒米〈2%,含碎〈10%,水份〈15%。
(2)油类:一级大豆油符合 GB1535-2017 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无异味、口感好;溶剂残留不
得检出;酸价≤0.5;过氧化值≤5;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基因大豆油符合 NY/T675-2003 标准,
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 0.2%;过氧化值小于 5;商标整齐,
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基因玉米油符合 GB/19111-2017 标准,要求澄清透
明;无异味、口感好;酸值小于 0.2%;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
基因葵花籽油符合 GB10464-2017 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无异味、口感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价
≤0.5;过氧化值≤5;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
(3)冷鲜肉(猪肉):符合 GB2707-2016 标准,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品 B)原件到使用方,
屠宰前的活畜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表皮洁净,肥瘦适中,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去骨,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挥发性盐
基氮≤15,按使用方要求规格供货。
(4)冷冻制品:黑椒鸡块:符合 SB/T10379-2012;鸡柳:符合 GB16869-2005 标准;带鱼段(中)、
小黄(10 条/斤):符合 GB/T 18109-2011 标准;无刺鮰鱼块:符合 GB/T21311-2007;北极甜虾(熟
16-20):符合 GB/T 30889-2014;面筋塞肉:符合 SB/T10379-2012。包装完整、批号清晰,按使用
方要求规格供货。冷冻家禽:符合 GB16869-2005 标准。干冻,无注水,全净膛,表皮完整洁净。按
使用方要求规格供货。
(5)水产类:符合 GB10136-2015 标准,外表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无异味、无酸败味、无
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志、无霉变、无虫蛀,按使用单位要求规格供货。
(6)豆制品:符合 GB2712-2014 标准;当日生产。按使用方要求规格供货。
(7)蔬菜:农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6。按使用方要求规格供货。
(8)面粉、面条:符合 GB/T 10361-2008 标准,按使用单位要求规格供货。
(9)调料:符合 GB/T 15691-2008 标准,按使用单位要求规格供货。
未列明质量标准的货物,采购渠道应为正规途径采购,来源均必须可追溯。需提供检疫证明
或检测报告的货品,须按买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以便买方索证记录。
b.质量要求
集中采购人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优良产品。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
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
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入选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中选供
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发标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
约保证金,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
康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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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
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五、供应商要求
1、供货商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的资格; 有固定的生产、办公场所;
持有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配送物
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2、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经营范围内的储藏、配送(冷藏措施)能力,食材需每日配送,如遇特殊情况
增加食材应在半小时配送到位。因供货方配送不及时导致食堂供应延误且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
将扣除履约保证金。
4、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供货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校
方可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本食堂为运动员食堂,严禁食用含有反兴奋剂规定的违禁的食品及添加物。供货商应严格遵
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让给第三方。
六、食材配送及交货要求
1. 食堂所需食材根据采购人前一天 17:30 之前出具货品清单,供应商次日清晨 6:30 前送,
供应商必须在与使用单位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指定产品送至指定地点。交付地点为采购人单位食堂。
2.供应商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
3.食材质量标准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如采购人提出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则供货方无条件上门
更换
4.提前或推迟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5.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原料,必须经食堂仓管员或食堂相关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
则均视为无效供货。
6.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收。
7.供应商的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单位后,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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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8.供应商需免费指导各使用单位正确使用其产品,使用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供货前对其提
供的食材进行前期处理,如大宗肉禽类前期切割分装、米面类按指定规格包装等。
七、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
本、利润、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及相关服务费用。投标报价要求明折明扣,即各项优惠均应在
报价中体现,不接受实物或非实物性的反馈折让。
2.因食品原材料类商品价格变化,且品类繁多。冷鲜、冷冻、蔬菜和水产品等生鲜类食品以南
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nanjing.gov.cn/)价格信息栏发布的最新全市农贸市场
主副食品统计表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网站公布的价格均为含税价),如网上清单发生变化则同时
修正,交易时以当天实时清单为准。同时以网上基准价作为参考价。未列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价格信息的,则根据南京市华润苏果购物广场上月平均单价,经采购人认可后作为其参考价。供
应商以基准价报“折扣率”的方式进行评比。以交易发生时的基准价作为结算基准价。南京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华润苏果购物广场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采购人市场询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3. 除个别水产类按时价计算,其他类别食材价格每月一核。供应商在竞争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到市场波动等客观因素。如遇所供食品市场价格上下波动在约定范围(5%)内,其价格不做调整,互
相承担风险;超过约定范围,由供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待后勤办市场调研(南京商务局/时点菜价
/6 个农贸市场零售平均价或华润苏果购物广场零售价格是否下调为依据),确定属实并按规定办理
相关审批手续后调整进货价。
八、合同签订及付款条件:
1、合同一年一签,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合同结期间,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货物质量及服务情况
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供货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履约及违约
1.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纳 5 万元(合同总价的 10%)的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或见索即付保
函形式交纳)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
2.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运动员和教职工伙食供应延误且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合同立即终
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若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供应延误,即使通过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良影响的,第一次
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并解除合同。
4.采购人如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
送至指定的地点,否则,按第八条处理。
5.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安全卫生
事故的,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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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立即停止供应商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应商的赔偿预付款。
6.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三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
金的 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并解除合同。
7.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报送质检部门抽检,检测费也由
供货方承担,费用从结算货款中扣除。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质量标
准不符,采购人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等。
8.凡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均须按当月总釆购量的
3 倍误差值作为支付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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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制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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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
住所地:南京市中山东路145号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说明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食堂,规范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
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运动员及教职工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省市体育局的
相关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食材单价下浮比例为________%。
本合同价款是产品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配送及其材料验收合格之前保管、专
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资料等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
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下浮比例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报价表、响应文件;
2、磋商承诺/服务承诺;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侵害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
他权利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
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拥有“QS”品质量安全认证,具有动物
检验检疫证明,提供残留农药检测达标报告。
2、货物必须卫生新鲜、质量达标、品种规格准确、数量保证。
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具有检测权,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上级质监部门如对乙方所
提供的货物进行检测,检测费也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乙方结算货款中扣除。
4、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以上约定,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降价、减重、退货(视具
体情况定)处理,并及时送达质量合格的相同品种货物,确保甲方正常计划使用需求。
5、乙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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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
1、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批次订货:
(1)甲方每日在向乙方订货一次,以电话或微信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应
及时回复,具体交货时间以乙方与甲方约定为准。
(2)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
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
认。具体交货时间以乙方与甲方约定为准。
2、交货地点为: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并按要求摆放整齐。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运输工具进入使用单位,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乙方承担责
任。
第七条 合同期限
自 2020 年 月__日至 2020 年 月__日
第八条 货物种类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详见双方磋商性文件。
第九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伍万元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供货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运动员和教职工伙食供应延误且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合同立即终
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运动员和教职工伙食供应延误的且经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甲方不良影
响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
并解除合同。
3、甲方如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
指定的地点,否则,按第 2 条处理。
4、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甲方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
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并立即停
止乙方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乙方的赔偿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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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轻微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三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
金的 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并解除合同;发生较严重以
上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或暂停乙方继续供货,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
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
6、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报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
检测结果与磋商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质量标准不符,甲方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履约保证金、解
除合同等处罚。
7、凡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均须按当月总釆购量
的 3 倍误差值作为支付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
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
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
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
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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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城中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
07722101826002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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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件
磋商响应文件相应材料请按附件样式进行填写,如附件无明确规定的,由供应商自
行编制。
附件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满足)
( 填 是 或
否)
响应文件
中的
页码位置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
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
8 ……………………………
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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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磋商申请及声明
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 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
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
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
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我方愿以折扣率 %投标报价,承接上述项目的供货及服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
责任。
3、我们的报价产品中 (有或无)进口产品(服务)。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
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
的启动、交货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
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
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
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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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
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
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
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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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报价表
报 价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折扣
率)
小写:
大写:
投标人是否属于
小微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
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需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和投标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
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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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分类 分项内容 计量单位 折扣率 备注
合计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报价”栏内,填写“是”或“否”,评审时,如
果小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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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 偏离说明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公章)
附件七、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业主联系方
式
工作主要内
容
合同
金额
备注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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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
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情形的,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并在开标时携带原件
备查。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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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
根据贵方 (项目名
称 ) ( 项 目 编 号 ) 投 标 邀 请 , 正 式 授 权 下 述 签 字
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投标
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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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 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十一、服务、实施方案(如有)
附件十二、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根据磋商文件的打分细则对应提供)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附件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附件二、磋商申请及声明
附件五、分项报价表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七、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九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