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4-28
河源市人民医院拟对河源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消防维保公司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河源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2、项目地点:河源市人民医院院区内
3、项目预算:32.4万元
4、项目服务期限:2年
5、项目内容:维护保养的内容及范围为河源市人民医院现有所有投入使用的建筑物(门急诊楼、外科楼、肿瘤科、高压氧楼、感染楼、后勤楼和内科楼,总建筑面积约146000平方米)及合同期内新增的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使消防系统保证全天候的良好运作。
二、维保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维保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报价文件应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简介;
2、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或资信证书复印件;
4、2017年以来类似业绩材料(总表)及证明材料;
5、服务团队及证明材料;
6、项目实施方案;
7、报价;
8、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供应商须以密封形式于2020年5月8日下午2时30分至3时正(北京时间)提交报价文件(一式五份),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递交地点:河源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第一会议室。
3、采购开标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3时正(北京时间)。
五、联系方式:
1、地址:河源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保卫科。
2、联系人:陈工 电话:3185999
河源市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8日
附件:河源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用户需求书.docx
河源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用
户
需
求
2020年 4 月
一、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响应供应商须在用户所在地具备较强的后期维护能力,提供用户所在地的常驻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 河源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 32.4万 元
注: 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地址:河源市永康大道与文祥路交界处
4.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货物、工艺、材料或参照的品牌、图片样式等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用户需求书的标准。
5.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或商务指标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
6.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 项目主要内容及参数及要求:
维护保养的内容及范围为河源市人民医院现有所有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包括门诊楼、外科楼、肿瘤科、中山楼、后勤楼和内科楼。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6000平方米。建筑物属于人群密集型场所,场所面积大,防火等级较高。对河源市人民医院建筑物内的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使消防设施保证全天候的良好运行。
3.1具体消防设施明细如下表:
设备 位置 |
门诊楼 |
外科楼 |
地下室 |
肿瘤科 |
中山楼 |
后勤楼 |
内科楼 |
总计 |
感烟探测器 |
1108 |
1176 |
7 |
/ |
/ |
/ |
1654 |
3945 |
感温探测器 |
/ |
/ |
211 |
/ |
/ |
/ |
/ |
211 |
手动报警按钮 |
102 |
60 |
9 |
/ |
16 |
8 |
130 |
325 |
消火栓按钮 |
251 |
128 |
9 |
12 |
27 |
15 |
256 |
698 |
消火栓 |
251 |
128 |
9 |
12 |
27 |
15 |
256 |
698 |
喷淋头 |
4768 |
3699 |
258 |
/ |
/ |
191 |
6127 |
15043 |
声光警报器 |
102 |
60 |
9 |
/ |
16 |
8 |
127 |
322 |
消防广播 |
182 |
120 |
12 |
/ |
/ |
/ |
244 |
558 |
信号阀 |
9 |
15 |
2 |
/ |
/ |
8 |
19 |
45 |
水流指示器 |
9 |
15 |
2 |
/ |
/ |
8 |
19 |
45 |
防火门 |
86 |
183 |
29 |
20 |
35 |
56 |
328 |
737 |
防火卷帘 |
69 |
1 |
2 |
/ |
/ |
/ |
12 |
84 |
风机防火阀 |
56 |
60 |
9 |
/ |
/ |
/ |
77 |
202 |
火警显示盘 |
14 |
15 |
1 |
/ |
/ |
/ |
/ |
30 |
电梯模块 |
8 |
7 |
/ |
2 |
7 |
2 |
/ |
26 |
疏散指示灯 |
291 |
237 |
21 |
12 |
98 |
50 |
344 |
1053 |
应急灯 |
320 |
155 |
12 |
12 |
80 |
53 |
367 |
999 |
灭火器 |
298 |
280 |
16 |
20 |
50 |
36 |
610 |
1310 |
送风风机 |
2 |
3 |
2 |
1 |
1 |
1 |
9 |
19 |
排烟风机 |
2 |
2 |
1 |
1 |
1 |
1 |
11 |
19 |
3.2具体设备明细如下:
A: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主机,广播主机,消防电话主机,手动控制盘,火灾监控系统,电脑各二台。
B:气体灭火系统:配电房、危险品仓库、信息机房、放射科、气氧站各一套,内科楼地下室气体主机两台,热气溶胶34套,
C:水泵房: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水泵控制柜各2台,湿式报警阀8套,气压罐1台,内科楼水泵房,消火栓泵、喷淋泵、水泵控制柜各2台。
3.3维保工作的准备
1、详阅人民医院各类图纸资料,熟悉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的现状。
2、汇同相关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审核制定的各项维保检查计划。
3、建立《值班人员职责》、《控制室管理制度》、《设施维保管理制度》等管理的规章制度。
4、确保维保工作所需的设施检测仪器及维保工具到位。
3.4维护保养工作的方式
1、每月派专业消防维保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对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查情况表》。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季度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
2、发现问题即时上报医院相关管理人员,并制定维修计划,经医院相关管理人员确认,即时实行维修。一般维修现场即时处理,需更换设备的维修项目在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时24小时内完成维修。
3、维保及维修过程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并经医院各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做到所有程序均符合医院相关管理要求的规定。
4、医院如组织消防演习,消防维护保养单位无条件全力配合进行消防演习的相关工作,并进行现场协助。
3.5消防设施检查、维保方法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各信号线路及线路保护管道检测维护。
2、每月试验火灾报警主机、消防广播主机、消防电话主机、手动控制盘的基本功能并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1-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1-3次,测试打印机是否正常。
3、每月对手动报警按钮进行外观检测,对报警功能进行测试。
4、每月对警铃(声光警报器)进行外观检测,对报警功能进行测试。
5、探测器的报警试验。包括感烟、感温等所有类型探测器的试验,试验工具符合检测要求。
6、现场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抽检一次,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5%-10%且不重复。
7、每月对消防广播、消防电话、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水泵、喷淋、
电梯强制停于首层、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等联动消防设备进行测试。
B、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防水池、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水泵接合器、试验栓等消防设施进行外观和使用功能完好性进行检查,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2、观察压力表指针读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相关消防配电柜及水泵控制柜控制功能是否完好,并清洁。
4、巡查主要控制阀门是否渗漏,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每月进行测试消火栓主、备泵的运行及手、自动启停功能,同时测试运行状态的信号是否正常。
6、每月进行消火栓按钮检查及能否联动消防水泵。
7、每月对消火栓系统放水试验一次(最不利点),验证充实水柱长度是否符合要求。
8、每月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器材是否在位,水带是否有霉变或僵硬问题,发现及时更换和补充到位。
9、检查水泵接合器接口和室外消火栓是否有杂物堆积,是否开启正常。
C、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每月检查一次消防水池水位,确认水位指数是否正常。
2、每月进行测试喷淋主、备泵的运行及手、自动启停功能,同时测试运行状态的信号是否正常。
3、每月对消防供水控制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检查一次,确认所有控制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4、每月对消防水泵接合器接口及附件检查一次,确认接口是否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5、每月检查一次喷头,清洗障碍物,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
6、每月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做一次检查,确认报警正常。
7、观察压力表指针读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供水试验,确认报警正常。
9、每季度对室外阀门、进水控制阀检查一次确保处于开启状态。
10、相关消防配电柜及水泵控制柜控制功能是否完好,并清洁。
11、巡查主要控制阀门是否渗漏,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D、防排烟系统
1、每月巡查防排烟控制箱(柜)运行及手、自动启停功能,同时测试运行状态的信号是否正常。
2、每月对防排烟风机进行一次启动试验,测试风机能否启动。
3、每月对系统设备进行一次除尘清扫。
4、检查正压送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5、检查负压排烟机运转是否正常。
6、检查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7、检查排烟阀是否正常工作。
8、检查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E、灭火器
1、检查灭火器是否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干粉灭火器环境温度-5—+45度为好。
2、灭火器应按规定位置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3、铅封及插销均完好无损,未曾动用。
4、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
5、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一旦发现灭火器失效或曾动用过应马上通知安全管理部门更换。
F、防火卷帘门
1、检查防火卷帘门的降落方向是否有阻挡物,有则及时排除。
2、检查防火卷帘门的导轨是否有机械损坏和变形,检查机械传动机构,必要时进行润滑保养。
3、检查防火卷帘门手动降落、上升的运行情况,并检查升、降的速度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防火卷帘升降电控箱的各种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接线端子和电线的连接紧固是否良好,箱内是否清洁,箱内电气元件是否正常,安装是否牢固。
5、检查防火卷帘门各部位防锈处理情况,有涂层严重剥落锈蚀情况时,应及时作防腐处理。
6、全部防火卷帘门作手动、自动联动试验一次。
G、防火门
1、检查防火门门框是否稳固。
2、检查门板防火漆是否有脱落现象。
3、检查闭门器是否正常。
4、检查防烟条是否有脱落。
5、检查防火门是否完全闭合,无缝隙。
6、检查防火门上是否粘贴防火门标识。
7、检查防火门距地面的距离是否在5mm至8mm。
8、检查防火门开启方向是否正常。
H、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
1、每月应查看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外观是否有损坏、电源插头是否插在电源插座上、灯管是否工作正常。
2、每月对应急照明进行一次功能性测试。及时更换损坏的灯泡、电池,每月抽3%应急照明灯放电30分钟。
3、使用照度计,测量两个应急照明灯之间地面中心的照度;应符合建筑规范的疏散照度要求;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
I、气体灭火系统
1、保持瓶组间和控制室内的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保持灭火设备和报警控制设备表面清洁无尘。
2、检查启动瓶组上手动手柄,灭火剂瓶组启动手柄的保险销,及铅封应完整无损。
3、检查选择阀上手动开启手柄无损、位置正确、无松动,检查系统牌、警示牌,无损、清洁可视。
4、检查启动瓶组压力,压力表示值应在绿区内,逐个对灭火剂瓶组进行压力检测,压力表示值应在绿区内。
5、逐个对灭火剂瓶组和启动瓶组进行检查,瓶体表面应无严重腐蚀、裂纹、变形(凸瘤等),如有上述问题,应及时更换并释放瓶内气体。
6、对灭火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瓶组架稳固,各部件连接可靠无松动,并全面做好清洁工作。
7、对系统进行报警和启动模拟试验,火灾探测、报警、灭火控制按其产品说明书进行,灭火设备检查电磁驱动装置(脱离被启动瓶组),经自动、手动(包括紧急启动、紧急停止试验),应动作正常,延时时间,现场声光报警等应正常。
8、对压力信号反馈装置进行检查,卸下该装置,人工推动活塞(模拟灭火剂喷放受压),喷放指示灯应亮,信号应正常反馈,并能自动复位。
9、对灭火剂输送管网及其附件进行检查,连接可靠、安装稳固,表面无严重锈蚀,并全面做好清洁工作,检查喷嘴,不应堵塞,并做好清洁工作。
3.6应急维修方案:
在使用和运行中发现的日常报修处理,应急处理方法如下:
1、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时市区范围内30分钟到达现场。
2、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7*24小时咨询、保障电话
3、紧急供货响应速度,对于紧急采购订单货物需求,维保公司根据客户的时间要求,在确保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的前提下,调动一切可用的资源,以最快速度方式全力满足。
4、建立主要智能化设备的维护档案,把设备的技术资料数据、保养登记、维修记录、事故处理登记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3.7考核方式
1、医院消防主管部门年维保工作周期结束时应如实填写《消防系统维护质量考核评分表》,对维保单位进行考核。
2、考核评定在95分以上为优秀,81-94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惩罚办法:对于维保单位考核连续两次在80分以下的,将视实际情况取消其维保资格。
4、由于维保单位在检修和维保等方面没有按照有关规范操作而引发事故的,经认定是消防维保单位责任的,应由维保单位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维保单位发生因维保问题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除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外,将取消其维保资格。
%1、 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报价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包括维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售后服务费、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等,以及响应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
2.质量
1)符合国家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工作时间、质量要求完成维修保养任务。
3. 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2年。
4. 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5.验收
1)项目完成正常工作的7个工作日内,验收应在用户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进行。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服务/工程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付款方式:
1)按季度付款。在采购人检查考核评分达到合格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前支付中标人上季度维保费。
2)每季核定维保费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票方式拨付给中标人,中标人收款时必须持等额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7.其它要求:
业主配合条件:响应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