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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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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日期:2020/04/28】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FSCG_JS2020043

发布日期:2020年4 月28 日

受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我公司现就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符合条件并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FSCG_JS2020043

1.3采 购 人: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1.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5 预算金额:75万元

1.6采购内容:界首市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在职职工的营养餐,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约200人左右);采购人提供食堂需要的厨房、餐厅、厨具、餐具、场地、设施设备,供餐服务企业负责采购人提供的厨具、餐具、设施设备供应商保修期外的日常简单维护和保养。

1.7服务期:1年

1.8包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计分1包。

二、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3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2.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布。

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 5月 9 日09时00分(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三 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

注:来自湖北省武汉市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七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开标时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15856830315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58-4892266 13965720987

电子邮箱:945376292@qq.com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一:20000557451466600004828

开户行: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二:2080901021000030963006596

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doc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

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FSCG_JS2020043 )

采 购 人: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0

第七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4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FSCG_JS2020043

发布日期:2020年4 月28 日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我公司现就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符合条件并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FSCG_JS2020043

1.3采 购 人: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1.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5 预算金额:75万元

1.6采购内容:界首市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在职职工的营养餐,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约200人左右);采购人提供食堂需要的厨房、餐厅、厨具、餐具、场地、设施设备,供餐服务企业负责采购人提供的厨具、餐具、设施设备供应商保修期外的日常简单维护和保养。

1.7服务期:1年

1.8包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计分1包。

二、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3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2.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布。

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5 9 0900(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三 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

注:来自湖北省武汉市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七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开标时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15856830315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58-4892266 13965720987

电子邮箱:945376292@qq.com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一:20000557451466600004828

开户行: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二:2080901021000030963006596

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FSCG_JS2020043

3

采购人

采购人: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15856830315

4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8-4892266 13965720987

电子邮箱:945376292@qq.com

5

服务期

1年

6

采购需求

界首市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在职职工的营养餐,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约200人左右);采购人提供食堂需要的厨房、餐厅、厨具、餐具、场地、设施设备,供餐服务企业负责采购人提供的厨具、餐具、设施设备供应商保修期外的日常简单维护和保养。

7

采购范围

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采购及服务

8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0

最高响应上限

最高响应上限:75万元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响应上限的作无效标处理

11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1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13

响应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报价

14

响应文件份数

1、响应文件的纸质版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提交。

2、电子版文件(U盘)一份,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电子版文件须是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完整扫描件。

开标时,无电子版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5

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写明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装订,同时在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采购人名称: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响应单位公章)

响应单位地址:

2020 5 9 09 00 分前不得开启

1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 月 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

17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5 月9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三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

18

响应有效期

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9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20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21

响应预备会

不召开

22

对分包的要求

不允许

23

供应商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提交

24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

响应异议时间:响应截止时间 5天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945376292@qq.com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发布。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自行在网上查询查看,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未能及时查询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5

磋商保证金

形式:电汇或转账 。

金额:人民币壹万圆整 (¥:10000.00 元)

交纳方式:于2020年 5月 9 日 09 时00分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交纳至下列帐户(用途请注明:“ FSCG_JS2020043 ”),逾期交纳的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被拒绝磋商。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不得退还其磋商保证金。(请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回单的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接受磋商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一:20000557451466600004828

开户行: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二:2080901021000030963006596

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

注:供应商请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磋商保证金,否则在磋商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

26

代理服务费用约定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的60%收取。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报价单位自行考虑。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27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价款的5%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成交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界首市支行

账号:2033412820010000032144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根据合同履约完成后退还。

28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2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0

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合同生效后,采购人于次月的20日前将上月的费用划入中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31

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的要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参加磋商会。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进行验证,未通过核验的,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32

特别提示

无效标条款:

1)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响应行为是指: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c)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响应;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f)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g)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人或企业资金缴纳磋商保证金;

(h)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响应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3)供应商未依时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4)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响应文件中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胶装的。

6)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7)被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并在处罚期内的

8)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10)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服务期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申请及声明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11)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响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响应上限的。

13)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供应商须知

1.总 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采购项目服务对象: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采购范围、最高响应上限、标段、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最高响应上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

1.3.3 本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 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本项目资格、能力及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是否愿意参与本次响应活动完全是自主决定的,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本次响应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下述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

1.6保密

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采购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均须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但供应商有必要自行踏勘现场,以便于更好的熟悉采购内容,更好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响应文件。

1.10响应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响应预备会。

1.11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明确其所称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各项具体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及技术规范

(6)响应文件格式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根据本章第2.2 条和第2.3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在响应截止时间5天前,以网上公布方式发布给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5天,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响应截止时间。

2.2.3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自行查询资料,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未能及时查询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在响应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发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5天且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响应截止时间。

2.3.2以网上形式发布修改内容的,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2.3.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见响应文件格式

3.2响应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3.2.3报价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费用(除本项目所需硬件)及代理服务费、采购时专家评审费。

3.2.4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响应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报价清单中相应报价。

3.2.5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无效。

3.2.6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响应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响应报价的单价中。

3.2.7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3响应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成交人以外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采购响应活动中串通响应、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响应。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4)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

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注:以上条款中任何一条不具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以上资格评审项目的证明材料均须将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6 备选响应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标记

3.7.1 响应文件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响应文件一律胶装,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3.7.3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3.7.4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响应文件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7.5 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人员配备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6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和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不得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响应文件不予评审。

3.7.7响应文件分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文件(U盘)一份

3.7.8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响应文件密封、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

4.1.1响应文件均须胶装,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个单独的密封袋密封,封面表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文件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拒收散件和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

4.1.2信封封面均应:

⑴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单位地址并于袋口密封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⑵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时间、地址递送至磋商地点。

⑶注明“请勿在 分(磋商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4.1.3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定的格式填写有关内容;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4未按本章4.1.1、4.1.2、4.1.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响应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递交表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4.3.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4.3.3在响应截止日期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5磋商会

5.1磋商时间和地点

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

5.2磋商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召开磋商会:

(l)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到场情况。

(2)宣布磋商纪律。

(3)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4)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各自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竞争性磋商顺序

(6)磋商会议结束,进入磋商阶段;

(7)本次磋商程序为N轮磋商、N+1报价;报价单位的第N+1轮报价应低于自已的第N轮报价。(本项目暂定报价次数为两次,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增加,具体多少轮由磋商小组定)。

6.磋商

6.1磋商小组

6.1.1 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响应文件、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2磋商原则

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

磋商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合同授予

7.1合同授予标准

7.1.1 定标方式

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采购人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法定因素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因素不能作为成交人或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后续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也可以不选择后续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

7.1.2评审结果公告

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公告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

7.1.3评审结束后根据需要,有可能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业绩不实、挂靠、违法转包等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7.1.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7.2成交通知书

7.2.1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其响应已被接受。

7.2.2采购人将不对成交和未成交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7.3签订合同

7.3.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履约保证金

7.4.1成交单位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4.2如果成交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及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响应,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8.重新采购

8.1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该项目重新采购:

(1)响应截止时,供应商少于法定家数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与磋商小组成员串通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参加磋商会人员: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以上人员须按时到场参加磋商会,否则响应文件不予评审。

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串通,滥用职权影响对响应文件的客观公正评审,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9.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投诉

9.5.1、对该项目的异议(质疑):本项目受理异议(质疑)单位是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招标采购人名称),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接收异议(质疑)具体地址),咨询电话15856830315 。

对该项目的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是界首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项目所在地或交易地政府授权的单位名称),地址界首市胜利路与原308省道交叉口(接收投诉的具体地址),咨询电话0558-4888003 。

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赵工

电话/传真:0558-4892266 13965720987

9.5.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异议(质疑):

供应商未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5天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响应截止时间前5天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9.5.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9.5.4、对评审结果的异议(质疑):

采购响应相关各方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9.5.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③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解释权

1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11.2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评审办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本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磋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初步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1

营业执照

验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供应商所提供所有服务人员健康证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要求

3

供应商服务承诺

服务期内需对所有员工及厨师安排1-2次健康体检,供应商需提供所有员工及厨师的统一服装,体检费用和服装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

5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6

响应单位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7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

8

签字盖章

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9

磋商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磋商小组先对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进行初审指标评审(初步评审),初审指标评审。再进行商务审查(详细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以上所涉及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内。

详细评审表

计分因素

分值

评判细则

1

价格分

2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2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其价格部分得零分,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

业绩

20分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行政事业单位且与本项目服务需求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及以上的得3分,金额在80万元(含)及以上的得5分,满分20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企业认证

10

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

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

4

企业荣誉

25

投标人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3年被中国烹饪协会或国家级行业协会评为“中国团餐百强企业”称号的得5分,连续2年的得3分,具有1年的得1分。

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荣获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十团团餐品牌”称号的得3分。

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至今),被评为“百家中国好食堂”或是“中国餐饮五百强门店”称号的得3分。

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荣获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团餐业领军企业”荣誉称号的得3分。

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荣获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十大团餐品牌金奖”称号的得3分。

投标人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被中国烹饪协会或国家级行业协会评为“中国团餐50强企业”称号的得3分。

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中国餐饮30年卓越企业奖的得5分。

5

人员配置

15分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具有:

1、具有中国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2分。

2、具有高级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3、具有高级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

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5、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厨师证书的得2分。

6、厨师团队具有高级(三级)中式烹调师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

6

经营及服务方案

10分

1、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优得4-5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提供详细的食品安全管理、考核处罚制度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得4-5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合计

100分

注: 以上资质、证书、奖项、合同等相关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内。

(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推荐1-3个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最终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响应报价都相同的,由采购人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排序。

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磋商标准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 磋商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3.1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推举产生磋商小组组长。

3.2 磋商小组的职责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磋商办法,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推荐1-3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磋商报告上签字确认。对磋商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 磋商程序

磋商准备、初步评审(初审指标评审)、详细评审。

4.1磋商准备

磋商小组熟悉磋商工作情况:

(1)听取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磋商资料,获取磋商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竞争性磋商的目标、竞争性磋商项目的范围和性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及在磋商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磋商工作用表。

4.2初步评审

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磋商小组依据上述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通过,不得进入磋商程序,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3磋商

4.3.1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在正式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磋商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4.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4.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4.3.4所有供应商在磋商时做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4.3.5本次磋商程序为N轮磋商、N+1报价;报价单位的第N+1轮报价应低于自已的第N轮报价。(本项目暂定报价次数为两次,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增加,具体多少轮由磋商小组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二次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第二次报价表》并递交),并据此确定成交候选人。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第二次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或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放弃第二次报价,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报价(第一次报价)为准。

4.4 推荐成交候选人:

4.4.1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4.4.1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涉嫌伪造现象,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为便于对弄虚作假行为查实,更好的对成交人进行监督管理。

5.3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5.4 磋商结果

5.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评审结果推荐 1-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5.4.2 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

5.4.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或重新招标。

5.4.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则自动转为成交公告。

6、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其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1)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响应行为是指: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c)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响应;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f)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g)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人或企业资金缴纳磋商保证金;

(h)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响应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3)供应商未依时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4)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响应文件中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胶装的。

6)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7)被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并在处罚期内的;

8)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10)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服务期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申请及声明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11)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响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响应上限的。

13)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7、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 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好本项目的工作,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定,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的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地点

1、项目名称及内容:

服务地点:

3、费用及支付方式:

3.1本项目服务费用为

3.2支付方式: 按月付款,合同生效后,采购人于次月的20日前将上月的费用划入中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3.3在服务期内,该价格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发生变动。

:责任和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按照试验合同的规定,向服务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向服务单位提供与服务单位履行试验服务有关的资料。

3、甲方应按试验合同规定,就服务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完成约定的服务工作,按时向甲方交付报告,并对质量负责。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对有必要解释或说明的项目条款向甲方告知。

3、乙方应在服务前提前告知甲方应做的准备工作和布置工作。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

5、根据服务分析结果,负责提供正式的服务技术报告。

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协议中乙方应负责的责任。

三、争端的解决

最终解决争端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本项目的仲裁机构为阜阳仲裁委员会。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项目结束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需求

职位

人数

证书

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

1名

具有2年及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厨师长

1名

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厨师证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厨师

1名

具有中级(四级及以上)厨师证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中式面点师

1名

具有中级(四级及以上)厨师证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帮厨

2名

/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切配员

1名

/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摘菜员

1名

/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服务员

3名

/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洗消保洁员

2名

/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投标人配备服务人员不得低于上述要求,以上人员年龄均要在18—48周岁内;配备人员共计13人,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备注: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如因供餐服务企业导致伙食无法供应或延时且经供餐服务企业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影响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供餐服务企业向采购方支付的违约金,三次取消供货合同。

4、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5、熟悉食品卫生防疫、预防安全事故和食品中毒的基本常识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

6、设备设施管理

6.1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供餐服务企业负责餐厅和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供餐服务企业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标,维修及时率达100%,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

6.2合同终止后,供餐服务企业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6.3采购人不提供供餐服务企业员工宿舍。

6.4经营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无偿提供使用,供餐服务企业须负责维护,缺失和损坏按价赔偿。因供餐需要,供餐服务企业若需添置新的设备,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增添设备。

7、本项目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含人员工资、福利、加班、保险、服装等其他费用、)各种社会保险、管理费、税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在合同服务期间内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8、在成交人服务期间,招标人每月对就餐人员满意率调查,如连续一个月就餐人员满意率达不到80%以上,招标人有权对当月的服务费用的5%进行扣除;如连续两个月就餐人员满意率达不到80%以上,招标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继续履约资格,终止合同。

9、供餐服务企业合同期内供应商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托管企业法律责任。

10、供餐服务企业提供的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由服务企业自行调配人员,不能影响正常工作,必须保证餐饮的正常运营。每个服务员工的工作范围须包含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时刻保证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无异味。

11、就餐人员暂定200人左右,如就餐人员连续1个月增加或减少15%以上,由招标人与成交人进行服务费用的协商调整。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

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FSCG_JS2020043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

序号

内容

页码范围

1

磋商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

3

报价一览表

4

营业执照

5

供应商服务承诺书

6

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

7

服务方案

8

磋商保证金

9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特别提示与要求!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及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复印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一律胶装,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1.磋商申请及声明

(采购人)

我方收到贵方关于“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FSCG_JS2020043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响应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一、我方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日后9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二、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仔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三、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

五、我方同意如在本项目磋商会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送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贵方将不退还磋商保证金(如有)。

六、我方如果成交,保证履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公司足额交纳代理服务费。

七、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响应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八、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说明: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在为我公司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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