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淄博齐润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1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2、投标人应具有燃气器具、电加热食品加热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柜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3、投标人自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8.20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0303202002000035 (ZDGK2020016)
项目名称:淄博齐润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淄博市张店区湖田中心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04月28日
目 录
敬 告 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8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2 2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45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4 9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3
敬 告
说明: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报内容表述不一致者,供应商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一、资格审查内容:
1、资格审查时须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开标前三年内。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一并进行保存。
二、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供应商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按以下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资料(开标时无须再单独提供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燃气器具、电加热食品加热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柜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3)投标人自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5)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如被授权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指的是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社保机关网上截图);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①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声明函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8)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注:①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2020年05月21日14:00前发送到电子邮箱sdpude@163.com。
②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须制作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文件格式为.zb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不接受二次递交;
③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开标会议结束后,评审会议开始前,采购人按照全过程电子开评标流程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做无效标处理。
④各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代理机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发出的询标信息,请各供应商在信息发出后15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二轮报价等。
⑤请各供应商将资格审查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上传至资格审查资料章节。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上传,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报价表上必须加盖公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①全权代表指的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②本采购文件中“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
③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对所报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所报产品生产商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的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再进行加分;
④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开标时,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
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开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⑦本招标文件中书面声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山东普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淄博市张店区湖田中心学校(齐润实验小学)委托,现对淄博齐润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1、 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湖田中心学校(齐润实验小学)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湖光路3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880533090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路口南100米华侨大厦3001室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18753306555、0533-3163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淄博齐润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303202002000035(ZDGK202001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A |
厨房设备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投标人应具有燃气器具、电加热食品加热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柜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3、投标人自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82000.00元 |
三、采购需求:■ 详见已发布的需求公示 □ 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4月29日8时30分至2020年05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报名并下载。已报名供应商请于2020年05月08日17:00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①本项目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报名。已经完成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点击报名。未注册的企业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企业会员系统”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供应商)后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33-2270020/2270010/2270050,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②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请供应商报名后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请各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五、公告期限:2020年04月29日至2020年05月08日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招投标。
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在 2020年05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响应文件”栏目上传。
注:请个供应商充分考虑并预留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1-880-7619。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5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在开标时间截止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根据“淄博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提前调试电脑。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淄博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服务指南 ),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5、在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当在解密开始时间后1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每次解密时长最多延长2次,每次10分钟,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无CA锁相关插件,无网络,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 CA 锁等),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参与远程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7、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开标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
8、请各供应商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CA数字证书状况,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
9、因以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18753306555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发 布 人:山东普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8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投标中所叙述的淄博齐润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次招标项目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淄博市张店区湖田中心学校(齐润实验小学)。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山东普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评审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中标供应商”系指参加本项目投标、被确定中标并与采购人签订监理合同的单位。
B 供应商
%1. 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8凡具备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3. 9对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2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
3.9.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4.投标委托
4.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统一格式)。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2采购代理机构按的一定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20%。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汇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名 称:山东普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70303MA3C5UBM28
地址、 电话: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华侨大厦3016室 0533-3162007
开户行及账号:齐商银行城西支行 8011 0760 1421 0087 20
6.踏勘现场
6.1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
6.2 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供应商自理。
6.3 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6.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C 招标文件的说明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7.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在开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分发给所有供应商。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9.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D 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文字
10. 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 3组成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包括: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后,如遇CA锁续费,请投标单位及时撤销已上传投标文件,并用续费后的CA锁重新生成投标文件并上传)。
(2)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再生成一份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nzbtf,须为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版本),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原因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或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远程提供备份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中标后递交代理机构(U盘1份)存档使用。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淄博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如因电子投标文件导入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做废标处理。
注: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投标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
中标供应商标后提供由做好未加密版投标文件生成打印并装订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本均须采用A4纸装订且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注: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投标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
11.2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提供所报设备产品的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所报产品生产商的原件扫描件);
(6)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清单;
(7)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详细描述(产品技术参数、性能、产品标准、使用年限、工艺、技术先进性、安全可靠性、设备品牌、产品知名度、市场销量、节能环保质量保证措施、产品CQC食品安全认证及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情况等)
(8)优化方案及图纸
(9)产品合格证书、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
(10)供货、安装、调试实施方案以及保证货物正常、安全、连续使用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供货时间、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免费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系统维护(维护、保养)上门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技术指导和服务承诺,超出质保期的系统维修(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响应时间、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技术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的计划安排,备品备件的供应、故障排除时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12)供应商简介
a、供应商的简介及经营状况介绍
b、《营业执照》扫描件
c、资质证书
d、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扫描件;
e、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f、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g、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声明函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h、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
(13)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14)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如有)
(16)自2017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17)供应商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11.3本次招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投标文件组成编制组织投标文件。
11.4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第 11、12 项的规定。
11.4.1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导入。
11.4.2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4.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4.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的投标.
1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2.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2.2 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2.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2.4 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2.5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2.6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印章、盖章等处均指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投标报价
(1)供应商要按投标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由全权代表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结合本企业和市场情况自主进行报价。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包一:682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且得0分。若各供应商报价均超出最高限价,本次投标为无效投标,采购人可否决所有投标。
(3)本项目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含货物运到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的全部费税价格,承担所有配件费用,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费、配件、备品备件、辅材、包装、运输、装卸、调试、检测、维护、安装及技术指导、维护期限内的相关服务、验收、保险、人员培训、保修、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金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费用。报价范围包含完成采购项目内容的发生和涉及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相关工作成本动态因素和自身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价格一次性报定,开标后不能修改。
中标供应商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之前和之后,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空气检测(供货前后各抽取10个点),并出具权威机构合格检测报告。若检测不合格,乙方应采取清除甲醛措施,并重新进行空气检测,直至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投标报价中应包含。
(4)本次采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总报价中,中标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若有漏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5)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方案,提供多个报价方案将做为无效投标。
(6)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保证金:无。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自开标日起90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6.2投标文件必须由全权代表签署。
16.3投标文件包含: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后,如遇CA锁续费,请投标单位及时撤销已上传投标文件,并用续费后的CA锁重新生成投标文件并上传)。
(2)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再生成一份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nzbtf,须为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版本),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原因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或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远程提供备份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中标后递交代理机构(U盘1份)存档使用。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版本。
E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的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销、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7.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7.3供应商投标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一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原件扫描件及有关材料的,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逾期未送达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F 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开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参加线上开标并签到。
20.2 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开评标系统是否正常,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解密,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二次解密。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原因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或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远程提供备份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但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上传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时,系统将拒绝导入。
20.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0.4 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在线等待澄清或答疑。
2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1.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22条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货款支付方式、质保期、交货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21.4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书内容本身及开标现场即时提供的有效证明资料,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2.投标的澄清
2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2.2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2.3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23.评标
23.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内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成。
23.2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如遇到评标标准存在瑕疵或者错误,影响评标正常进行的情况,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认定招标文件违法或存在重大缺陷,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3. 3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23. 4评标过程要求: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4.评标过程保密
24.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无效投标与废标
25.1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3)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的;
(4)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过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金额)、有多个投标报价的;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线上开标会议并签到的;
(6)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7)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8)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提交;
(9)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0)未全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和递交电子招投标文件(包含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12)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带或错带 CA 锁、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 CA 锁),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5)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否决其投标的。
【淄博市】淄博齐润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docx.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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