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食堂外包劳务
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十采计备【2020】XM0718号计划备案表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委托,拟就“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食堂外包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十采计备【2020】XM0718号
2.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食堂外包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主要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4.采购预算:111.60万元/年(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预算投标无效。)
5.采购服务年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中未出现过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承诺;
5.须提供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6日(周六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所列所有资料(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层)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磋商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5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会议室(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层);
届时请磋商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参与磋商,迟到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发布期为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李锋 联系电话:18986906256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层
联系人:兰波 联系电话:0719-8119116、1867197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