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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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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成交公告
附件1磋商文件-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4.15.pdf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就“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项目(项目编号:KSDQ(CS)-ZJ202006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KSDQ(CS)-ZJ2020069

项目名称: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玉杰

联系方式:1509965056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祝继帆 联系电话:1859311005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3号楼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玉杰1509965056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KSDQ(CS)-ZJ202006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4日

成交日期:2020年04月27日

总成交金额:61.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新疆紫雅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新城路17号院16号 61.50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双方约定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旭航(组长)、陈熙、李君丽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对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KSDQ(CS)-ZJ2020069

三、采购单位名称: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四、发布时间:于2020年4月1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磋商时间:2020年4月27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五、评审结果:

成交单位:新疆紫雅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新城路17号院16号

联系人:刘庆峰 联系电话:18129153853

成交金额:¥615000.00元 大写:人民币陆拾壹万伍仟元整

磋商小组成员:王旭航(组长)、陈熙、李君丽

六、采购单位: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人:祝继帆 联系电话:18593110053

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联系人:陈玉杰 联系电话:15099650569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社会 化保障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KSDQ(CS)-ZJ2020069 采购单位名称: 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 系 人: 祝继帆 联 系 电 话: 18593110053 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玉杰 联 系 电 话 : 15099650569 2020 年 4月 - 1 - 目录 第 1章 供应商须知.................................................................................................................... - 3 - 一 总 则.........................................................................................................................- 3 - 二 磋商文件.....................................................................................................................- 4 -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5 -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8 - 五 磋商开启及评审.........................................................................................................- 9 - 六 确定成交.................................................................................................................. - 14 - 第 2 章 响应文件格式..............................................................................................................- 17 - 第一部分 磋商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7 - 1、磋商报价表..................................................................................................................- 18 -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或三证合一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9 - 4、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或其他相同专业的社会团体证明材料;- 20 - 5、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0 - 9 缴纳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回执单....................................................... - 24 - 10 、提供有利于磋商的其他证明材料......................................................................... - 25 -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 26 - 1 磋商函........................................................................................................................- 27 - 2 分项报价表(一)....................................................................................................- 28 - 3 服务说明一览表........................................................................................................- 28 -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29 -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29 - 6-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 31 - 6-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 32 - 6-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 32 - 7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33 - 8 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所有技术文件............................................................................- 33 - 9 其他有利于磋商的技术条件....................................................................................- 33 - 10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 34 - 第 3 章 磋商邀请....................................................................................................................- 36 - 第 4 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44 - 第 5 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48 - 第 6 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64 - 第 7 章 政府采购合同............................................................................................................- 71 - - 2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KSDQ(CS)-ZJ2020069 第一册 - 3 - 第1章 供应商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 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3.4 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 中小企业,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 1.4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磋商总金额的比例。 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 4 -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将被认定 为磋商无效。 1.4.8 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 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 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 1.7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 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 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低租金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低租金的, 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 3.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 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 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构成 5.1 磋商文件分为三册共 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 1章 供应商须知 第 2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二册 第 3章 磋商邀请 - 5 - 第 4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 5章 服务需求 第 6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三册 第 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 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 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被认定为磋商无 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 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 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 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 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磋商, 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8.2 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 行磋商,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 - 6 - 8.3 无论磋商文件第 5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均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遍写响应文 件,响应文件应包括“磋商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 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一册,密封递交。供应商应承担封装失 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 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 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磋商报价 11.1 所有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磋商标的的赠与行为,其磋商将 被认定为磋商无效。 11.2 供应商应在标的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1.3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1.4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磋商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将被认定为磋 商无效。 11.5 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 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 磋商机会, 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 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 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 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 7 - 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12.磋商保证金 12.1 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 的一部分。 12.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的; (2)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 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 31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 (4)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 采购磋商担保函原件。 12.4 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 12.1 和 12.3 条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 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12.4.1 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2.4.2 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磋商保 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 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 4-5 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 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磋商保 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第 22.2 条相关规定 处理。 12.5 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 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2.6.1 成交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 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2.6.2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 公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 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 12.6.3 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不予退回。 12.7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 担相应责任。 13.磋商有效期 13.1 磋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 - 8 - 足要求的响应,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13.2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 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且本须知中有关磋 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 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上述要求 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资格证 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和技术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 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上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 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格式二),并 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 14.3 所有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将被认定为磋商无 效。 14.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 责。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为方便磋商开启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 部分合订成册密封提交,并在封皮正面标明“响应文件”字样,正副 本分开密封提交。 15.2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 注明采购公告或谈判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 和“在(磋商报价开启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 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 15.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9 - 16.磋商截止 16.1 供应商应在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磋商 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绝接收。 1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 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供应商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17.3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磋商,须提出书面申 请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开启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 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 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五 磋商开启及评审 18.磋商开启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时间 和地点组织公开磋商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磋商开启。 18.2 磋商开启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响应文件 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响应文件 第一部分,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开启报价一览表价格及磋商文件规 定的内容。对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递交的磋商声明,在 磋商开启时当众宣读,评审时有效。 未宣读磋商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开启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磋商开启 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8.4 供应商代表对磋商开启过程和磋商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 - 10 - 者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审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 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 本项目现场磋商开启必须提供证件原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 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或其他相同专业的社会团体证 明材料。 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6、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 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 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 ,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 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缴纳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及银行转账回执单。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启前 1个工作日至磋商截止后 1小 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 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 19.2.1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 11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 19.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 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 准。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 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 的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 会,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组成。 2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 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做出响应。 20.2 响应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 商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 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0.3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响应文件中磋商开启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 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开启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开启报价一览 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 12 - 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 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供应商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磋商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 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 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 6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1.响应偏离 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22.响应无效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 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 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对 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 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 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 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2.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磋 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4)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参加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磋商; (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磋商无效情形; (6)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 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 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 - 13 - 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 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 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 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 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 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23.2 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 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审方法,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 六章: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 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 23.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 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 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 给予评审优惠。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 24.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 - 14 -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原则 25.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 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 确定成交 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第 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 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 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 6章。 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人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 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 交人。 28.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 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9.成交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 29.1 在磋商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 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 采购结果通知书和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 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签订合同 30.1 成交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15 - 30.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 府采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 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成交人须按照磋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3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2.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2.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 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2.2.1 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 32.2.2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3.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 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3.3 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 监督电话和信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4.人员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 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 理由。 35.质疑与接收 35.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 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 - 16 - 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 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5.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资 料表。 - 17 - 第2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报价表;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 服务),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4、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或其他相同专业的社会团体证 明材料; 5、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7、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 录;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 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缴纳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回执单。 10、提供有利于磋商的其他证明材料; - 18 - 1、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 名称 服务总报价 磋商保证金 服务期 备注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 - 19 - 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2、供应商报价时包含税费等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费用。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或三证 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0 -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4、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或其他相同专业的社会团体证明材 料; 5、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21 -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谈判响应文件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磋商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22 - 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磋商,以我单 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23 - 6 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7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 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4 - 9 缴纳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回执单 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 - 25 - 注:本项目以磋商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盖公章为准。 10 、提供有利于磋商的其他证明材料 - 26 -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磋商函 2、分项报价表 3、服务说明一览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1《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5-2《制造商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7、响应文件还应包括供应商须知第 10 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8、其他有利于磋商的技术条件 9、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 27 - 1 磋商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 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磋商 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磋商总价详见磋商报价表,其 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占磋商总价 %。 (2)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 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 果是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 付成交服务费。 (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 (9)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单位章 日期 - 28 - 2 分项报价表(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合计 小写: 大写: 总 计 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盖章: 日 期 : 注:注: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进行详细描述并进行列项明细,明细必须明确各项报 价。此表根据自身需求可扩展。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内容为准。 3 服务说明一览表 - 29 -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其它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注: 各项服务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 30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章): - 31 - 5-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单 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提供伴随货物,由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 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 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 32 - 5-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的伴随货物的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为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为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企业(单位)提供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3 -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7 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所有技术文件 8 其他有利于磋商的技术条件 - 34 - 9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正本/副本) ****************************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 (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 注: 在 2020 年*月*日*午***之前不得启封 - 35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KSDQ(CS)-ZJ2020069 第二册 - 36 - 第3章 磋商邀请 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就“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 防检查站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 2、项目编号:KSDQ(CS)-ZJ2020069 3、采购单位: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4、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5、服务内容: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日常运作及管理等业务。 6、服务期限: 一年。 7、预算金额:6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或其他相同专业的社会团体证明材料。 5、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 细表); 7、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 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 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7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上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资料不齐,报名 将被拒绝;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 4月 15日起至 2020年 4月 21 日【上午 10:30-14:00 时 及下午 16:00-19: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地点: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企业请按以下内容发送至邮 箱(2783389030@qq.com):(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公司名称;(4)联系人;(5) 联系电话;(6)邮箱号;(7)所需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 4月 27 日下午 16:00(北京时间); 5、磋商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 3号楼 8楼。 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人:祝继帆 联系电话:18593110053 2、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 3号楼 9楼 联系人:陈玉杰 联系电话:15099650569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 14日 - 38 - - 39 - - 40 - - 41 - - 42 - - 43 - - 44 - 第4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 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方式:祝继帆 电话:18593110053 1.2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 3号楼 9楼 业务联系人:陈玉杰 电话:15099650569 1.3.4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或三证 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或其他相同专业的社会团体证明材 料。 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 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6、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 处 罚 不 能 参 加 投 标 ) , 供 应 商 须 提 供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 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缴纳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及银行转账回执单。 1.3.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 1.4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否) 2.2 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 1.4.8 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否(是、否) 8.1 如磋商商对多个分包进行磋商,可以成交 / 包 12 磋商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支票 □网银 □对公转账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磋商保证金数额:13000 元(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保证金收款人: - 45 - 单位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账 号:65001740200052505624(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 编号、包号(如有),并注明是磋商保证金) 行 号:105894000141 财务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芳 13055172997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交到中经国 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账户中。不接受现金、支票及任何个人、分公司 汇款。确认到帐后,持银行缴款单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 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换取收据,开标现场持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响应 文件内放置收据复印件及转账回执单复印件,响应文件内未放置收据复印件及转 账回执单复印件将做无效磋商处理。 13.1 磋商有效期:60日历日 14.1 响应文件包括“磋商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 部分合订成一册密封递交。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密封袋封 面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供应商必须制作“磋商报价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报价 表”的字样。不按要求标注或不单独提交磋商报价表,其磋商将被拒绝。 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份。供应商必须制作“电子版 U 盘”并单独密封提交。电子版 U 盘必须是与正本完全一致 PDF 格式文本及 Word文档两个格式。并在密封袋上标明“电子版U盘”字样。不按要求提交电 子版U盘,其磋商无效。 响应文件使用A4,胶装,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 订。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 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和电子文档,每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 技术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 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 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 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 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开 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4月 27 日下午 16:00(北京时间) 18.1 磋商开启时间:2020 年 4月 27 日下午 16:00(北京时间) - 46 - 磋商开启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 3号楼 8楼。 23.2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个 27.1 采购单位是否委托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否 (是、否) 32 成交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 33.2 接收部门:招标项目部 联系电话: 0998-2590098 通讯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 2004 室 33.3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 5% (不得超过中标金额额的 10%) 履约保证金形式: □保函 □电汇 □支票 ☑ 对公转账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 2日内 - 47 - 供应商 名称 审查项目 结 论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 服务),或三证合一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投标人具 有有效的 “食品经 营许可 证”或“餐 饮服务许 可证”; 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的 物业公司、餐饮公司 或其他相同专业的社 会团体证明材料。 提供法人授权 委托书、法人 身份证复印件 及被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原件 被授权委托人 在本单位缴纳 的近半年任意 连续三个月的 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费凭 证和个人明细 表); 具有税务局开 具依法缴纳近 半年任意连续 三个月的税收 证明的良好记 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 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 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 a.gov.cn/)无违法违规行 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 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缴纳磋 商保证 金收据 原件及 银行转 账回执 单。 - 48 - 第5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 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二O二 0年四月 - 49 - 目 录 1 项目总论..............................................................................................................................- 50 - 一、项目概况....................................................................................................................- 50 - 二、项目背景....................................................................................................................- 50 - 三、 项目目的、意义......................................................................................................- 51 - 2 委托服务公司具备相关条件............................................................................................... - 52 - 一、公司资格要求............................................................................................................- 52 - 二、公司运营流程............................................................................................................- 53 - 三、公司政治要求............................................................................................................- 54 - 四、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55 - (一)管理目标................................................................................................................- 55 - (二)管理制度................................................................................................................- 56 - (三)工作制度................................................................................................................- 58 - 五、公司服务承诺............................................................................................................- 60 - 3 项目自备条件....................................................................................................................- 61 - 一、项目具备的硬件设施................................................................................................- 61 - 二、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61 - 4 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62 - 一、项目组织....................................................................................................................- 62 - 二、项目管理....................................................................................................................- 62 - 5 项目总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 63 - 一、项目总投资................................................................................................................- 63 - 二、资金筹措....................................................................................................................- 63 - - 50 - 1 项目总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社会 化保障项目。 (二)主管部门: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三)承包性质:政府事业单位承包服务项目。 (四)项目类别:服务类(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可根据项目的需求,在较 短时间内完成采购,并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是“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 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可充分协商明确采 购需求;二是采购文件应包含“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 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条款”。 (六)地 点: 乌恰县。 (七)服务期限: 个月。 (八)服务范围: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日常 运作及管理等业务。 (九)投资估算: 65万元。 (十)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项目背景 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分工的逐步细化和专业 - 51 - 化,政府后勤工作社会化经营管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外托 专业服务行业涉足政府物业领域就是一种逐步推广的行业 拓展与模式创新的尝试,以社会专业资源实现管理服务品质 与综合效益的合作双赢,是其核心主导思路。 三、项目目的、意义 本次招标项目为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对 外承包运行项目,为了改善本站及前哨班用餐环境,提高服 务质量,引进有多年食堂管理经验、有资质且在餐饮行业信 誉良好的正规的餐饮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以专业的公司管理服务品质为基础,以高度的政治统一 为主导,紧密配合政府工作,树立移民边检新形象,维护伙 食保障的良好秩序,确保后勤服务持续改进,实现以品牌服 务边检中心、服务社会的综合效益;以政治为高度,以本站 个性化需求为导向,以公司专业品质和对政府单位的管理服 务经验为基础,整合地方优秀资源,为食堂提供“持续改进、 快速反应,人性化管理、全方位保障”的后勤优质服务,达 到用专业服务全站民警,树立新的保障模式。 - 52 - 2 委托服务公司具备相关条件 一、公司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 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及酒店(或客房)管理)。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 务许可证”。 3、投标人获得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 认证证书、获 得 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失信信息记录或不在处罚期 内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 面声明原件,并同时提供投标人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无不良信 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5、投标人具有食品检测工或食品安全管理员(须提供 食品检测工岗位资格证或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证书真实 性查询结果截图、身份证、健康证、至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 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备查。 6、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或其他相 - 53 - 同专业的社会团体。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公司具备基本运营实力(已经实现 3家以上合作运 营)。 9、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有权终止(合 同)协议。 10、中标的投标人不得进行限定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 若中标人擅自改变指定的经营范围,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 回餐厅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对其产生的后果不予负责。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公司运营流程 1、食堂由中标公司在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领 导指导下统一管理。 2、食堂运营由公司自行配备高水平的管理运营团队。 3、管理运营团队负责对民警食堂制度建设、日常用品、 饭菜质量等方面组织业务开展运行及监督管理。 4、公司所有员工的工资、社保、服装和日常管理等全 部由公司负责。 5、食品、副食品等原材料由业主方提供,运营公司保 证饮食的卫生和安全。 6、食堂运营直接关系着全体人员的生命健康,为了能 给用餐方的卫生、放心、舒适、优质的用餐环境和氛围,维 护和确保人员的身体健康,运营公司(中标公司)的发展必 须有行业制度和国家相关法规的规范管理 。 - 54 - 三、公司政治要求 1、对于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来说,运营公司 所体现和代表的是政府公务单位的管理与服务机构,对于所 有工作人员包括承包公司的人员都代表着政府公务单位的 形象。因此,公司必须服从于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在政治上必须与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 检查站保持高度一致。公司人员思想觉悟必须保证政治上的 高度一致,承包公司定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政治觉悟。 2、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及警惕性,承包公司员工 除了执行本岗位的职能外,同时也是政府机关安全的守卫 者。对于进入的每一个陌生人,无论是管理人员、工作人员、 还是普通的清洁工都要提高警惕,严加防范。 3、公司员工在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作必须 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员工入职前须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秘密法》。 (二)各岗位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保密规定。 (三)公司员工未经允许不能擅自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四)未经允许不能将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任 何资料带出或以电子邮件、微信、QQ等任何形式发出。 (五)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所有会议、贵宾接 待行程等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非接待人员透露。 (六)所有工作人员不允许谈论、打听伊尔克什坦出入境 - 55 - 边防检查站领导及工作人员的私人生活。 (七)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前必须先敲门并得到同意 后方可进入。 (八)未经同意任何人严禁加配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 查站及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内任何地方的钥匙。 (九)任何人未经授权严禁擅自接听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 防检查站各部门的电话。 (十)对违反保密规定,失密泄密员工必须从严处理,情 节严重的予以开除,违反国家法律的予以移送公关机关处 理。 四、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一)管理目标 1、全面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的前提下, 以管理和服务两个中心为支撑点,为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 检查站管理提供优质的管理和服务,营造安全、舒适、整洁、 方便的工作环境。 2、严格履行承包合约、遵守各项条款、服从并全力配 合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管理。 3、多项的供餐服务,各种类菜式的营养搭配、烹调与 分餐;准时、保质、保量的开餐; 切实保障所有人员的就餐要 求,按日平均人就餐水平配置经营规模,并能满足临时就餐 增加人数的需求。 4、随时接受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相关部门的 监督和改善建议,对食堂的卫生安全负责,并协调好人员就 - 56 - 餐秩序。 (二)管理制度 1、卫生制度 (1)人员卫生制度 ①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将工衣、工帽穿戴整齐,工作 服除起劳动保护的作用外,还应素雅,穿着大方,工作服要 保持清洁卫生,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离开岗位应及时 换下工作服。 ②男工作人员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工作人员 头发盘在工作帽内为宜,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不可以 化浓妆和佩戴首饰;头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 作和卫生标准。 ③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 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从业人员持有效健 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① 肉类去净残毛、污垢。 ②家禽等去净残毛、内脏、尾翘等物。 ③干货按正规操作涨发。 ④食村洗涤须一浸、二洗、三清、四进筐。 ⑤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容器分开使用,干货、瓜果蔬 菜、肉类食品的清洗池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3)餐具、厨房卫生制度 - 57 - ①饭勺、汤勺、菜勺、铲子不能直接放在台面上,应放 置在干净的桶内或盆子里且须有区域标识。 ②清洗瓜果蔬菜、肉类食品、餐具、用具的水池必须标 识消楚并分开使用,下班前必须将所有水池清洗干净:炒锅、 煲汤锅用完后要保持清洁并放入适量清水。 ③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每天清洁,抽油烟系统定期清 洁。 ④工作台、货架、调料台随时保证清洗干净。 ⑤油、盐、酱油等常用配料和未用完的米、菜,下班前 要盖好。 ⑥ 每周必须对饭堂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 范围 包括:仓库、办公室、洗手间、烹调间、粗加工间、走廊、餐 厅、供餐区等所有的设施、设备等。 ⑦垃圾桶和馊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 盖,按时清理。 (4)餐厅卫生制度 ①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 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物,地面干净无油污,开餐过 程中也必须有专人维护餐厅内的清洁。 ②每周 2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尽量做 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老鼠等。 ③为了防滑,各排队口、入口、出口铺上防滑地毯,严 防人员摔伤。 2、物品防疫制度 - 58 - (1)不使用不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和不在保质期内的定 期包装食品。 (2)使用产品标签有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等合格厂家的 产品。 (3)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 (4)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5)食品存放产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6)生熟食品用的刀具、砧板严格分开使用。 (7)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严格消毒。 (8)消毒柜消毒要求:严格按消毒柜指示时间消毒,定 期检查,保证效果。 (三)工作制度 1、食堂工作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 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社会背景清楚, 身体健康。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单位备案,提供健康证 明。更换、补充人员必须经过备案。 (2)食堂供餐时间必须按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 站规定菜单、时间,在就餐前 10 分钟准备好。 (3)就餐时间协调好内部事务,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 及时采取措施。 (4)餐后要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 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 进行处理。 - 59 - (5)每周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的清 洗及处理。 (6)爱护公物,使用械具、模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7)做好食堂安全工作,操作要严守操作规程,生熟 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放置,防止污染;食堂无关人员严禁入 厨房及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 发生,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 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等,作好防 火、防盗、防毒工作。 (8)食堂工作人员求服务规范、语言文明、工作期间 不打闹、不与职工争吵。 (9)专业厨师烹调,每种菜都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 并做好出品记录。 (10)厨师炒菜时注意把握火候,既节约燃料又能够保 证菜品的质量。 (11)调味料齐全且按标准量进行投放,确保菜式的味 道符合要求。 (12)严格按加工好每一餐米面主食,确保主食质量符 合要求。 (13)强化食品安全措施,确保职工饮食安全。 (14)建立内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配备专业食品卫生 质量监督员。 2、质量监督制度 - 60 - (1)加强饭菜质量与成本及进货等情况的监督,确保 安全、卫生、来源有主、核查有据。 (2)监督食堂卫生情况,食堂所用炊具清洗消毒必须 达到卫生标准,食品原料需绿色无污染,制作过程必须符合 卫生标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检查,确保食堂客 房洁净卫生。 (3)监督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且整洁、干 净。操作前洗手消毒,制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饭菜、 面食、点心时严禁用手直接接触。 (4)广泛、及时听取业主单位意见建议。 (5)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议, 总结监督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公司服务承诺 1、严格遵守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制定的各项 制度,用心服务。 2、严格按照国家饮食卫生标准执行各项操作。 3、文明礼貌的为人员供餐,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和消毒 条例。 4、公司所有员工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 受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相关纪律约束。 5、公司同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相关机构共同参 与监督和管理。 - 61 - 3 项目自备条件 一、项目具备的硬件设施 1、厨房操作间、餐厅。 2、配菜间。 3、食品库房。 4、厨房设备、厨具、餐具、用具等满足食堂运营等固 定资产的投入。 二、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每月 10 日前,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 - 62 - 4 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一、项目组织 (一)项目总指导: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二)项目运营单位:中标公司。 二、项目管理 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监督小组 中标单位 总 经 理 食 堂 主 管 服务对象 - 63 - 5 项目总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65 万元(贰拾陆万元整)。 二、资金筹措 上级拨付专项资金。 - 64 -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 磋商开启及评审”、“六 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 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 其报价扣除 6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 用)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和监狱企业。 3.投标人为提供服务在投标中伴随投标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 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 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 / 4.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 / 5.成交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 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 65 - 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 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 序 号 评审内容 供应商 是否 合格 是否 合格 是否 合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 餐饮服务),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 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或其他相同专业的社会团体 证明材料。 4 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 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 明(社保缴 6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 记录;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 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缴纳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 结论 - 66 -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说明: (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 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序号 是否合格 1 各供应商磋商报价未高于预算价; 2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份数。 3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 字不能为复印件); 4 实质性条款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相符、且没有重大偏离的 5 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标准、服务指标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6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全或关键字迹清晰、数量等齐全,所 有原件的复印件清晰可辨。 7 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9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错漏一致的情况 10 供应商附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标明的。 11 响应文件没有散页、活页、未胶装的。 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 - 67 - 商务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供应商名称 及审查情况 磋商文件条款(供应商须知条 款号) 本项目要求 中小企业磋商要求(1.3.5) 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磋商规定(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的关联性(1.5) 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未参与其他服务(1.6) 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 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 (1.7)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 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满足磋商范围的完整性要求 (8.1) 投标人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 行磋商及报价。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11.4)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磋商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 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磋商保证金(12.1)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有效期满足要求 (13.1)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日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符合 要求(14.2、14.4)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响应文件的装订方式 (14.3) 所有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 接受价格的算术修正 (20.2)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 的顺序修正。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要求 (20.3) 本项目不适用 未发现串通磋商(22.2) 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参加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 磋商。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22.2)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投标人能按照规定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 件(22.2)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结论 - 68 - 技术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条款号 需求一览表 第 5章 完成时间 .... .... 结论 - 69 - 综合评分表 序 号 评分 细则 评分标准 1 报价 部分 (25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其价格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 商务分 (14分) 企业 业绩 (8分) 提供近年来类似本项目的食堂服务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分,最高 8 分。 注:需提供承包管理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企业 认证 (6分) 根据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认证证书进行评分: (1)IS09001:2008质量认证体系; (2)1S014001 环境认证体系; (3)GBI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 以上认证证书每具备 3项得 6分,具备两项 4分,具备一项得 2分, 以上无认证证书得 0分。 注: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3 技术部分 (61分) 响应性 (20分) 各项管理内容与磋 商文件符合性 各项服务内容是否明确 0-5分 相关管理措施是否明确 0-5分 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 0-5分 服务流程是否明确 0-5分 人员 配备 (15分)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根据管理人员职业资格、技术职称和经验业绩综 合比较打分得(优秀评 5分,良好 3分,差 1分) 专业人员 根据专业人员数量、职业资格、技术职称和经验 业绩综合比较打分(优秀评 5分,良好 3分,差 1分) 员工培训计划及内 容 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有 明确计划及方案(优秀评 5分,良好 3分,差 1 分) 管理 制度 (20分) 食品质量监督制度(包括清点、验收、加工、储存等),优秀 4分,良好 2分,差 1分。 卫生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卫生、食品加工卫生、食品厨房餐厅卫生、 客房卫生、非一次性用品卫生、安全生产),优秀 4分,良好 2分, - 70 - 差 1分。 岗位职责,优秀 4分,良好 2分,差 1分。 食品留样制度,优秀 4分,良好 2分,差 1分。 特殊情况的应对、处理办法,优秀 4分,良好 2分,差 1分。 服务承诺(6 分)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各种承诺及提供的各种优惠条件及配套服务。服 务承诺详细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相比最好得 6分,较好 4分,一 般 2分,未提供 0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KSDQ(CS)-ZJ2020069 第三册 - 71 -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72 -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 (政 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 定主体名称) 评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 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 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 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 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标的名称: ; 1.2.2 标的数量: ; 1.2.3 标的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 73 -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履行期限: ; 1.5.2 履行地点: ; 1.5.3 履行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 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 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 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 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 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 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 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 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 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 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 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 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 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 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 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 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 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 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 74 -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 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 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 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 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 75 -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 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 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 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 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 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 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 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 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 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 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 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 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 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 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 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 76 -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 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 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 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 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 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 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 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 10%;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 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 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 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 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 77 -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 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 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 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 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 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 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 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 专用条款。 2.16 通知和送达 2.16.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 发 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 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 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 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 - 78 -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 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 履约保证金 2.18.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18.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 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8.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 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 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9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79 -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 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第1章 供应商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磋商费用 4.适用法律 二 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构成 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顺延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响应文件构成 10.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磋商报价 12.磋商保证金 13.磋商有效期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磋商截止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 磋商开启及评审 18.磋商开启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审委员会 2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响应偏离 22.响应无效 23.比较与评价 24.废标 25.保密原则 六 确定成交 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人 28.采购任务取消 29.成交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 30.签订合同 31.成交服务费 3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廉洁自律规定 34.人员回避 35.质疑与接收 第2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报价表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 4、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或其他相同专业的社会团体证明材料; 5、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 缴纳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回执单 10 、提供有利于磋商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 磋商函 2 分项报价表(一) 3 服务说明一览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5-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6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7 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所有技术文件 8 其他有利于磋商的技术条件 9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第二册 第3章 磋商邀请 第4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5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项目总论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背景 2 委托服务公司具备相关条件 一、公司资格要求 二、公司运营流程 三、公司政治要求 四、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一)管理目标 (二)管理制度 五、公司服务承诺 3 项目自备条件 一、项目具备的硬件设施 二、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4 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一、项目组织 二、项目管理 5 项目总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项目总投资 二、资金筹措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商务符合性审查表 技术符合性审查表 综合评分表 第三册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 1.1 合同组成部分 1.2 标的 1.3 价款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6 违约责任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 合同生效 2.1 定义 2.2 技术规范 2.3 知识产权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 质量保证 2.8 延迟履行 2.9 合同变更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2.11 不可抗力 2.12 税费 2.13 乙方破产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5 检验和验收 2.16 通知和送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8 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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