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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精神病医院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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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精神病医院新食堂厨房用具采购中标公示

招标详情

宣城市精神病医院新食堂厨房用具采购中标公示
2020-04-29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宣城市精神病医院新食堂厨房用具采购

2、项目编号:XCJSBY-CG-XJ-2020002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24日

5、采购日期:2020年4月29日

6、成交供应商名称:宣城万鑫商用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7、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桥街道办事处金杨社区金塘组

8、成交金额:127605.00元

9、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需求。

10、评审委员会名单:陶云培、徐其刚、徐晓海

11、采购人:宣城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夏渡新街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13966183808

12、采购机构名称:宣城凯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亚夏汽车城北1栋401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31919991

13、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14、公告期限: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4月3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凯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亚夏汽车城北1栋401室,联系电话:1373191999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宣城市精神病医院

宣城凯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