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2020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计量用合格证、周转箱及仪表用推车、食堂食材采购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2020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计量用合格证、周转箱及仪表用推车、食堂食材采购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计量用合格证、周转箱及仪表用推车、食堂食材采购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29 17:39:54

2020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计量用合格证、周转箱及仪表用推车、食堂食材采购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9413)

2020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计量用合格证、周转箱及仪表用推车、食堂食材采购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69413),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2020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计量用合格证、周转箱及仪表用推车、食堂食材采购框架招标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9413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项目类别:货物

1.7. 资金来源:其他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10.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10.1标的1的招标结果有效期: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标的2和标的3的招标结果有效期: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或纳入南方电网电子商城采购范围,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10.2在招标结果执行过程中,如果实际采购量与原预估量偏差较大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标包预估金额相应增加。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d.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0.3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1.10.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进行扣分处理。

1.10.5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1.10.6中标人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0.7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2019年版)》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1.10.8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分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分包序号

最大中标包数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周转箱及四向穿梭车

塑胶周转箱及仪表用推车

512

/

1

/

/

不收取

不收取

2

计量用合格证

标识合格证

150.57

/

1

/

/

3

食堂食材采购

食堂食材采购

40

/

1

/

/

(二)项目概述:

1.因网公司框架招标不包含广东电网计量中心智能立库运转所需的周转箱及仪表用推车的原因,目前计量中心到货的计量设备的配件采用纸箱到货人工仓库,为提高中心业务的效率和智能化,中心将配件装入周转箱同步采用智能立库进行装载,需要购置周转箱对到货配件进行装载;其次装载计量设备所需的周转箱,是计量中心计量资产运行智能化的基础,设备周转箱的回收需要周期,因此需要增加周转箱数量满足中心实际业务的需求;仪表用推车是周转箱转移所需的必要设备,购置了周转箱后需购置相应数量的仪表用推车。该项目的设立可有效提升计量资产的运行效率。

2.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负责全省2020年需用计量设备的检定,在全省2020年计量设备需求预测基础上提出计量用合格证等纸质标签的预算需求。

计量用合格证等纸质标签是计量装置轮换材料费购置的一类主要计量物资,主要用于粘贴在检定完的计量设备上。通过粘贴计量用合格证等纸质标签,标示该计量设备检定状态。该项目的设立可有效保障2020年度计量用合格证等纸质标签的顺利申购,确保当年度相关计量检定业务的顺利开展。本项目根据2020年使用需求购置7,528,500个计量用合格证等纸质标签,用于满足全省计量设备粘贴需求。

3.本项目为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食堂提供所需的蔬菜、肉类、水果、牛奶、米、油及副食品等食材的采购。项目预计服务期内采购金额为40万元,但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按下述要求执行: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标包预估金额相应增加;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三)适用范围:1.周转箱为计量中心仓储物流运转的基本存储单元,具有唯一识别的一维条形码和RFID射频标签,用于存储单相表、三相表、负控终端、配变终端、集中器、低压互感器和10KV互感器。仪表用推车作为周转箱的承载移动工具,具有唯一识别的一维条码和水墨标签。

按存储对象进行周转箱设计可分为八类,具体如下:

a)120 I型周转箱:存储单相电能表;

b)120II型周转箱:存储三相电能表;

c)120III型周转箱:存储配变终端、负控终端和集中器;

d)120IV型周转箱(带吸塑):存储II型采集器;

e)120IV型周转箱:存储三相表端盖和终端端盖;

f)200I型周转箱:存储低压互感器;

g)200II型周转箱:存储互感器配件;

h)10KV互感器周转箱:存储10KV互感器。

2.计量用合格证等纸质标签。

3.为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食堂提供所需的蔬菜、肉类、水果、牛奶、米、油及副食品等食材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物资类别。

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6

若投标人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7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8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9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9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堂食材采购

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如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取得制造商本标的产品的独家代理或者投标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相关代理证明文件)。

周转箱及四向穿梭车,计量用合格证

3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覆盖范围包含所投物资类别。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周转箱及四向穿梭车,计量用合格证

4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具备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周转箱及四向穿梭车,计量用合格证

5

具有食材供应配送或餐饮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食堂食材采购

6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2019年)应至少具备三年及以上本标的(周转箱及四向穿梭车)的生产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周转箱及四向穿梭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29日17时00分00秒至2020年05月08日17时00分00秒,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进行投标报名(过期无法报名),报名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

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报名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报名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项目概况,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报名及投标,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在报名后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选择需要报名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投标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9日17时00分00秒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5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05月25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7.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1、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7.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7.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7.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7.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八、其他公告内容

附件1:招标人声明

附件2:异议书(模板)

附件3:投诉书(模板)

附件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2.2

九、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网址:http://www.12388.csg.cn/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20年04月29日


附件下载:附件1:招标人声明.doc
附件下载:附件2:异议书(模板).doc
附件下载:附件3:投诉书(模板).doc
附件下载:附件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2.2.docx

附件1:

招标人声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规范招标活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招标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等,针对本次招标项目作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招标活动根据以上法律文件开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投标人投标活动应遵守以上法律文件,并组织学习相关内容。

二、在投标阶段存在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的行为,或递交的相关资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过程中(含投标报名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等)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的行为,或不存在其他相关资料弄虚作假。

四、投标人以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的行为,或递交的相关资料弄虚作假,以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见附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投标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罚款金额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以下处罚措施(见附件)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对应的处罚。

五、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仅限施工项目);或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仅限总承包项目);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仅限施工、总承包项目);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员工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工程所在地政府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15)已放弃中标的单位重新参与此标段重新招标的投标;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

序号

招标及项目实施各阶段

发现伪造、变造、涂改资质证书,投标资料弄虚造假,骗取中标的处罚措施

1

评标阶段

(1)、否决该单位投标;

(2)、没收该单位投标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3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2

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定标阶段。

(1)、否决该单位投标;

(2)、没收该单位投标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4-6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3

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未签订合同阶段

(1)、否决该单位投标;

(2)、没收该单位投标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6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4

已签订合同,但项目未正式施工阶段

(1)、终止与该单位签订的合同;

(2)、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且使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招标人损失;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2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5

项目正在施工阶段

(1)、项目立即停工,终止相关合同,对已施工的部分项目进行安全情况复查,已施工工程量所产生的费用尚未支付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支付,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没收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3年;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