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受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邀请招标方式,对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CZC2020YQ-005
3.隶属品目:餐饮服务
4.隶属行业:其他未列明餐饮业
二、项目内容
包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01 | 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 / | 1 |
三、项目总预算 20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仅限公司负责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5、提供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三者提供其一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原件;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服务保障能力;
10、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4-30至2020-05-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2020年4月30日至 2020年5月11日(每日00:00-23:59),请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cs.gov.cn)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0 09:00
2.开标时间:2020-05-20 09:00
3.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薛全粮
2.联系方式:1815396572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新华路8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潘存有 1569357111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附中巷2号(金泽玫瑰园第三幢1单元17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薛全粮 18153965725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或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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