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小新寨工作点二号院建设项目家具、窗帘、电视机及厨具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30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小新寨工作点二号院建设项目
家具、窗帘、电视机采购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小新寨工作点二号院建设项目家具、窗帘、电视机采购招标文件于2020年4月22日发出。因有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样品的提供修改为:3.1第一标段(家具)提供对应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第1、2、3、11、13、15、18、19、20、25、27、29、31、32项的小样样品(样品的主要材料,尺寸为600cm*600cm)(该项适用于第一标段,电子招标文件未变更);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三标段(电视机)综合评分内容及分值表修改为:投标报价30分,技术参数的响应30分,投标人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非带★参数出现负偏离1项扣2分,扣完为止。取消电视机采购参数的★(该项适用于第三标段,详见变更后电子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供应商对照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修改自身报价及投标文件,特此更正。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