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衢州市机关食堂委托,就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QZGX20200009
项目名称: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二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1 | 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1 | 项 | 89.49万元 | 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1 | 项 | 80.07万元 |
注:1、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项的投标,开标按标项顺序进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四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无须报名。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zcygov.cn/login)获取采购文件。其他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衢州市财政网(czj.qz.gov.cn)免费下载。
五 、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9:30:00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2020年5月22日9:30: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70-8757615)。
十、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衢州市机关食堂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7706709799
采购人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2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单,联系电话:15157092517
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同级党委纪检监察机构: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晏先生,联系电话:0570-8068523
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28号
衢州市机关食堂
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定稿)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4.30.doc
597.7K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QZGX20200009
委托单位:衢州市机关食堂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编制人: 审核人: 业主审核: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6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五、 投标保证金 15
六、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八、 投标无效的情形 17
HYPERLINK \l "串通投标的情形" 九、 串通投标的情形 17
HYPERLINK \l "废标的情形" 十、 废标的情形 17
HYPERLINK \l "_Toc359856806" 十一、 开标和评标 19
十三、 质疑与投诉 21
HYPERLINK \l "法律责任" 十四、 法律责任 23
HYPERLINK \l "_Toc359856809" 十五、 其他 23
HYPERLINK \l "_Toc359856810"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4
第四章 合同文本 29
二、资格审查文件 38
HYPERLINK \l "技术资信文件格式" 三、技术商务文件 42
四、报价文件 43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55
5
5
5
5
五、开评标程序 6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衢州市机关食堂委托,就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QZGX20200009
项目名称: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1 |
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1 |
项 |
89.49万元 |
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1 |
项 |
80.07万元 |
注:1、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项的投标,开标按标项顺序进行。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无须报名。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zcygov.cn/login)获取采购文件。其他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衢州市财政网(czj.qz.gov.cn)免费下载。
、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9:30:00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2020年5月22日9:30: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70-8757615)。
十、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衢州市机关食堂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7706709799
采购人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2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单,联系电话:15157092517
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同级党委纪检监察机构: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晏先生,联系电话:0570-8068523
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28号
衢州市机关食堂
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衢州市机关食堂 |
2 |
项目名称 |
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3 |
采购预算 |
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最高限价89.49万元。 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最高限价80.07万元。 |
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5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
6 |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
投标人请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档。 (3)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如同时投二个标项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须按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分别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制作、备份。) |
7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5月22日9:30:00(北京时间) |
8 |
开标地点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
9 |
开标时间 |
2020年5月22日9:30:00(北京时间) |
10 |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11 |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装有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密封邮寄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招标代理部收,或以加密压缩文件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735051889@qq.com(压缩文件命名为投标项目编号和投标单位简称,按接收方邮箱收件箱所显示时间为准。开标时间起半小时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邮箱:735051889@qq.com)。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退还。 |
12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3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签订合同。 |
14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
15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
16 |
联系人 |
小单 |
17 |
联系电话 |
15157092517、0570-3033525 |
18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19 |
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网址 |
zfcg.czt.zj.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czj.qz.gov.cn(衢州市财政网) |
20 |
注意事项 |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只需自备电脑在规定时间前进行在线解密文件即可。 |
投标须知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定义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衢州市机关食堂。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系指重要条款。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特别说明: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负责人)所拥有。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关于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9.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9.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9.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9.4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查询记录(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
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文本;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采购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编制
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2.4.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二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制作的备份文件。
12.4.2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才能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投标文件失效,不予启用。
★注:若政采云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正常解密,则该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投标人如同时投二个标项的,以上投标文件须按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分别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制作、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函;
投标人资格声明;
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技术商务文件】
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企事业行政机关单位类似劳务承包项目的业绩,提供采购项目合同和发票扫描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提供企业标准化(食堂劳务承包服务管理规范),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
提供诚信经理人荣誉证书、诚信企业家荣誉证书扫描件;提供服务单位颁发的文明单位证书扫描件;
职称证书扫描件;(需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
项目组成员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针对本项提供内部管理、安全卫生、伙食质量、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完整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有其他管理创新特色亮点的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一本)
▲报价一览表;
服务人员及其他费用明细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查询记录,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提供);
《产品适用中小企业政策情况表》(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提供);
监狱和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产品适用监狱和戒毒企业政策情况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产品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情况表》;
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或加密压缩文件邮件形式递交存储,由投标人决定是否递交,并自行承担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风险。
(3)投标人如同时投二个标项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须按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分别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制作、备份。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指定的第三方中间件和插件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技术偏离表:所投产品如与采购产品在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工艺、材料、质量等方面有偏离或对产品配置有好的建议,应填写《技术偏离表》,否则认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公告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标记和递交。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的;
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资格审查或技术商务文件中包含投标报价的;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的;
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启用后,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串通投标的情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废标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开标和评标
开标
采购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
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由采购人代表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
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由工作人员在“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经投标人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
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格式范本详见http://www.qzggzy.com/zlxz/008003/008003001/20180209/e5393fa3-0afe-40b9-9b38-ba76c4c906be.html。
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法律责任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32.两个标项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计取。
32.1收费标准如下:
32.2评委费、场租费等费用按实结算。
32.3以上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
32.4招标代理服务等费用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十六、其他
33.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
34.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
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邮编:324000
项目联系人:小单
答疑咨询电话:15157092517
采购需求咨询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17706709799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1 |
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1 |
项 |
89.49万元 |
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1 |
项 |
80.07万元 |
一、采购内容及清单
二、采购要求
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需求基本包括以下内容:概况及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基本要求、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和具体要求等。
1、概况及服务范围:
行政中心1#楼食堂前厅及后厨劳务外包项目
2、服务期限:
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服务基本要求
3.1每日须供应情况说明
每日供应3餐(早、中、晚);行政中心1#楼服务对象800余人,早餐供餐服务时间到八点三十分,中餐供餐服务时间到两点,晚餐供餐服务时间到七点,行政中心1#楼食堂还需提供20位左右人员就餐的自助餐服务;提供中餐的包子,馒头及自制产品的外卖服务。
3.2供应基本要求
3.2.1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
3.2.2保证就餐正点,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
4、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
★4.1人员配置暂拟如下:
行政中心1#楼食堂总人数19人,其中厨师长1名,小炒厨师2名,大灶厨师2名,主面点师1名,面点师3名,面条师1名,帮厨9名。
4.2上岗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厨师长、小炒厨师、主面点师、面点师应取得厨师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年龄符合国家法定劳动年龄)。
注:中标候选人在公示结束之前必须提供以上人员的健康证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交予采购人验证,采购人验证通过后,签订合同,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依次替补。);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采购人重新招标。
5、具体要求
5.1 投标人不得将机关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采购人的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外包服务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5.2餐厅、操作间、包厢等均属于共同管理范围,投标人保证外包服务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的卫生、整洁。
5.3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整个机关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保险、服装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因投标人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中毒、受伤等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5.4餐厅员工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卫生法规以及采购人规定,不得与采购人员工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5.5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浪费,不能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6原料、蔬菜、肉类、鱼类、副食品、半成品等由采购人采购,投标人协助验收,并做好相关台账。
5.7餐厅、操作间内的水、电、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采购人解决,投标人在外包服务时应对机关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采购人统一集中维修,维修后均由投标人自行管理使用并负责维护保养,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维修费由采购人负责。如需添置硬件设备事先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购买。
5.8投标人必须保护好机关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外包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5.9投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10投标人中标后安排厨师及面点师参加采购人组织的菜品及面点制作考核,中标人应按考核结束后采购人指定的厨师及面点师配备。
5.11服务期内,工作时间早中晚。
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需求基本包括以下内容:概况及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基本要求、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和具体要求等。
1、概况及服务范围:
行政中心4#楼食堂前厅及后厨劳务外包项目
2、服务期限:
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服务基本要求
3.1每日须供应情况说明
每日供应3餐(早、中、晚)。行政中心4#楼服务对象600余人,早餐供餐服务时间到八点三十分,中餐供餐服务时间到两点,晚餐服务时间到七点;提供中餐的包子,馒头及自制产品的外卖服务。
3.2供应基本要求
3.2.1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
3.2.2保证就餐正点,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
4、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
★4.1人员配置暂拟如下
行政中心4#楼食堂总人数17人,其中厨师长1名,大灶厨师2名,主面点1名,面点师3名,面条师1名,帮厨9名。
4.2上岗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厨师长、主面点师、面点师应取得厨师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年龄符合国家法定劳动年龄)。
注:中标候选人在公示结束之前必须提供以上人员的健康证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交予采购人验证,采购人验证通过后,签订合同,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依次替补。);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采购人重新招标。
5、具体要求
5.1 投标人不得将机关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采购人的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外包服务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5.2餐厅、操作间、包厢等均属于共同管理范围,投标人保证外包服务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的卫生、整洁。
5.3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整个机关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保险、服装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因投标人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中毒、受伤等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5.4餐厅员工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卫生法规以及采购人规定,不得与采购人员工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5.5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浪费,不能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6原料、蔬菜、肉类、鱼类、副食品、半成品等由采购人采购,投标人协助验收,并做好相关台账。
5.7餐厅、操作间内的水、电、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采购人解决,投标人在外包服务时应对机关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采购人统一集中维修,维修后均由投标人自行管理使用并负责维护保养,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维修费由采购人负责。如需添置硬件设备事先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购买。
5.8投标人必须保护好机关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外包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5.9投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10投标人中标后安排厨师及面点师参加采购人组织的菜品及面点制作考核,中标人应按考核结束后采购人指定的厨师及面点师配备。
5.11服务期内,工作时间早中晚。
第四章 合同文本
(标项一)
一、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概况及服务范围、内容
1、服务范围:
行政中心1#楼食堂前厅及后厨劳务外包项目
2、服务内容:甲方机关食堂炊事、保洁等服务工作。
三、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
1、人员配置:行政中心1#楼食堂总人数 人,其中厨师长 名,小炒厨师 名,大灶厨师 名,主面点师 名,面点师 名,面条师 名,帮厨 名。
2、上岗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厨师长、小炒厨师、主面点师、面点师应取得厨师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年龄符合国家法定劳动年龄)。
四、服务基本要求
1、每日须供应情况说明
每日供应3餐(早、中、晚)。
2、供应基本要求
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保证就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人员服务优质、热情。
五、合同总价
1、本合同总承包价为人民币: (¥: 元)。如食堂工作人员增减,按实际到岗人数及时间计算相关费用。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需备有临时用工,如甲方需要,由乙方派遣服务人员,服务报酬参照中标报价计取。
六、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使用:
甲方、乙方双方签定合同后,甲方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堂劳务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直接与劳务费用的支付时间、金额和合同终止。考核合格者按合同支付劳务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扣除合同价总额2%的劳务费。整改二次以上不合格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食堂劳务考核具体办法:
(一)考核合格的标准(需同时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1.能主动履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且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保证就餐正点,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
2.未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单。
3.严格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从事工作,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能虚心接受意见,工作态度好,工作积极主动。
4.能主动向甲方管理部门书面提出每月一考核的申请要求,服务期内未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
(二)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全部要求,食堂饭菜质量差,职工反映较差。
2.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5次/年及以上。每次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1-2次/年,以工作落实和整改为主;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3-4次/年,扣合同价总额2%的劳务费。
3.严格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从事工作,若不听从甲方工作安排,不虚心接受意见,工作态度差,未能履行食堂劳务合同。
考核结果使用具体办法:
1.考核合格者,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付款。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轮招投标的参考资料。
2.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劳务费,并终止食堂劳务承包合同。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本项目按月付款(每月支付金额应按实际产生费用并扣除10%预付款进行支付,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于次月10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支付前一个月的劳务承包服务费。乙方于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每月外包服务费按实际服务人数和天数计算,按月结算,当月的外包服务费次月结算(以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0内结算)。
八、具体要求
1、 乙方不得将机关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甲方的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外包服务资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餐厅、操作间、包厢等均属于共同管理范围,乙方保证外包服务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的卫生、整洁。
3、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整个机关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保险、服装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中毒、受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餐厅员工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卫生法规以及甲方规定,不得与甲方员工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如发现违规者,甲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5、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6、原料、蔬菜、肉类、鱼类、副食品、半成品等由甲方采购,乙方协助验收,并做好相关台账。
7、餐厅、操作间内的水、电、气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甲方解决,乙方在外包服务时应对机关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甲方统一集中维修,维修后均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如需添置硬件设备事先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购买。
8、乙方必须保护好机关食堂所有财产,对甲方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外包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9、乙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中标后安排厨师及面点师参加甲方组织的指定菜品及面点制作考核,乙方应按考核结束后甲方指定的厨师及面点师配备。
11、合同期满,甲方重新招标,但在甲方未招到下一个 承包商之前,乙方须配合甲方延续合同至6个月内,单价按中标价执行。
12、所有工作人员费用按实际到岗人数及到岗时间计算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增减工作人员)。
13、乙方安排的厨师、面点师及工作人员所提供的食品由甲方试吃一个月,若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的食品不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相关工作人员。
14、乙方要加强员工的公德和职业教育,发扬爱岗敬业、勤俭节约精神,不得浪费、挪用、截留、外捎及恶意破坏甲方的物品及设备,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15、乙方要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相关安防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安防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6、甲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要求乙方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未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有权给乙方以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两次仍未达到标准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书面通知一次,扣除乙方当月承包费的3%-5%。
17、甲方每月对菜肴的口味及卫生进行一次测评,将测评的结果通报给乙方,就对菜肴的口味和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权责令乙方及时整改。
九、其他内容
1、乙方应依法与其全体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人员须政治面貌合格,无不良嗜好、不良行为犯罪记录,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向甲方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备案。
2、乙方应依法为其服务人员建立各类社会保险。
3、乙方有义务每年一次对其全体人员进行餐饮业的健康体检,确保配备的服务人员持合法有效健康证上岗。
4、乙方应按不低于投标时承诺的工资支付。
5、在协议期内,如乙方人员有不适宜工作的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
6、乙方服务人员在外包服务期内,出现工伤或经认定不是工伤的,均由乙方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7、乙方人员因出现劳动争议而导致索赔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8、 乙方人员因违法或违规操作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个人无力赔偿时,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乙方服务人员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10、乙方因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管理和食堂设备上的重大损失,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11、乙方违反上述1-4条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伍仟元。
12、甲方为衢州市机关食堂,乙方为中标人。
十、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如遇合同期满后,采购人重新招标,但在采购人未招到一下个承包商之前,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延续合同至6个月内,单价按中标价执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10%赔付给对方。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期内,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衢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账户:
开户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标项二)
一、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概况及服务范围、内容
1、服务范围:
行政中心4#楼食堂前厅及后厅劳务外包项目
2、服务内容:甲方机关食堂炊事、保洁等服务工作。
三、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
1、人员配置:行政中心4#楼食堂总人数 人,其中厨师长 名,大灶厨师 名,主面点师 名,面点师 名,面条师 名,帮厨 名。
2、上岗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厨师长、主面点师、面点师应取得厨师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年龄符合国家法定劳动年龄)。
四、服务基本要求
1、每日须供应情况说明
每日供应3餐(早、中、晚)。
2、供应基本要求
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保证就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人员服务优质、热情。
五、合同总价
1、本合同总承包价为人民币: (¥: 元)。如食堂工作人员增减,按实际到岗人数及时间计算相关费用。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需备有临时用工,如甲方需要,由乙方派遣服务人员,服务报酬参照中标报价计取。
六、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使用:
甲方、乙方双方签定合同后,甲方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堂劳务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直接与劳务费用的支付时间、金额和合同终止或续签挂钩。考核合格者按合同支付劳务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扣除合同价总额2%的劳务费。整改二次以上不合格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食堂劳务考核具体办法:
(一)考核合格的标准(需同时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1.能主动履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且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保证就餐正点,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
2.未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单。
3.严格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从事工作,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能虚心接受意见,工作态度好,工作积极主动。
4.能主动向甲方管理部门书面提出每月一考核的申请要求,服务期内未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
(二)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全部要求,食堂饭菜质量差,职工反映较差。
2.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5次/年及以上。每次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1-2次/年,以工作落实和整改为主;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3-4次/年,扣合同价总额2%的劳务费。
3.严格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从事工作,若不听从甲方工作安排,不虚心接受意见,工作态度差,未能履行食堂劳务合同。
考核结果使用具体办法:
1.考核合格者,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付款。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轮招投标的参考资料。
2.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劳务费,并终止食堂劳务承包合同。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本项目按月付款(每月支付金额应按实际产生费用并扣除10%预付款进行支付,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于次月10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支付前一个月的劳务承包服务费。乙方于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每月外包服务费按实际服务人数和天数计算,按月结算,当月的外包服务费次月结算(以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0内结算)。
八、具体要求
1、 乙方不得将机关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甲方的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外包服务资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餐厅、操作间、包厢等均属于共同管理范围,乙方保证外包服务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的卫生、整洁。
3、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整个机关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保险、服装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中毒、受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餐厅员工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卫生法规以及甲方规定,不得与甲方员工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如发现违规者,甲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5、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6、原料、蔬菜、肉类、鱼类、副食品、半成品等由甲方采购,乙方协助验收,并做好相关台账。
7、餐厅、操作间内的水、电、气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甲方解决,乙方在外包服务时应对机关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甲方统一集中维修,维修后均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如需添置硬件设备事先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购买。
8、乙方必须保护好机关食堂所有财产,对甲方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外包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9、乙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中标后安排厨师及面点师参加甲方组织的指定菜品及面点制作考核,乙方应按考核结束后甲方指定的厨师及面点师配备。
11、合同期满,甲方重新招标,但在甲方未招到下一个 承包商之前,乙方须配合甲方延续合同至6个月内,单价按中标价执行。
12、所有工作人员费用按实际到岗人数及到岗时间计算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增减工作人员)。
13、乙方安排的厨师、面点师及工作人员所提供的食品由甲方试吃一个月,若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的食品不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相关工作人员。
14、乙方要加强员工的公德和职业教育,发扬爱岗敬业、勤俭节约精神,不得浪费、挪用、截留、外捎及恶意破坏甲方的物品及设备,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15、乙方要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相关安防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安防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6、甲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要求乙方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未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有权给乙方以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两次仍未达到标准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书面通知一次,扣除乙方当月承包费的3%-5%。
17、甲方每月对菜肴的口味及卫生进行一次测评,将测评的结果通报给乙方,就对菜肴的口味和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权责令乙方及时整改。
九、其他内容
1、乙方应依法与其全体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人员须政治面貌合格,无不良嗜好、不良行为犯罪记录,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向甲方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备案。
2、乙方应依法为其服务人员建立各类社会保险。
3、乙方有义务每年一次对其全体人员进行餐饮业的健康体检,确保配备的服务人员持合法有效健康证上岗。
4、乙方应按不低于投标时承诺的工资支付。
5、在协议期内,如乙方人员有不适宜工作的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
6、乙方服务人员在外包服务期内,出现工伤或经认定不是工伤的,均由乙方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7、乙方人员因出现劳动争议而导致索赔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8、 乙方人员因违法或违规操作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个人无力赔偿时,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乙方服务人员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10、乙方因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管理和食堂设备上的重大损失,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11、乙方违反上述1-4条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伍仟元。
12、甲方为衢州市机关食堂,乙方为中标人。
十、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如遇合同期满后,采购人重新招标,但在采购人未招到一下个承包商之前,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延续合同至6个月内,单价按中标价执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10%赔付给对方。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期内,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衢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账户:
开户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人如同时投二个标项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须按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分别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制作、备份。)
资格审查文件
(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文件
1 投标函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被授权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
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据此函,被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 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日。
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被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3 投标人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公司性质:
主要负责人: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
最近公司(企业)的主要财务情况(到2019年12月31日止)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
2、最近二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总 额
2018年
2019年
3、最近二年与其他客户签订的较大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地 址 时 间 金额(人民币元)
4、投标人最近二年法律纠纷情况
时间 案由 涉及金额 目前办理情况
5、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6、其他情况: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日 期:
被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代表的印刷字体姓名:
被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4投标人最新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衢州市机关食堂、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在此承诺:
1、与我方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未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同意并接受招标人对承诺真实性的查询。
3、若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未遵守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按相关规定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投标人最新控股人(若有,需提供)或主要负责人信息证明(可用网页截图等方式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技术商务文件格式
1项目组成员汇总表
项目名称: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标项一:行政中心1#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标项二:行政中心4#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