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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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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及食堂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及食堂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及食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201223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采购人自用

四、公告期限: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11日

五、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标段一人民币136万元/年、标段二人民币14.4万元/年

六、项目概况

标段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保安、保洁服务、医疗辅助等

一年,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并报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食堂管理服务

食材加工、餐饮服务等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8.1获取时间:自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1日止。

8.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8.3获取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免费)。《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8.4其他: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九、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4.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十、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2020年5月22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20年5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如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的,则退还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22日14:00(北京时间)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

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0年5月22日15:00前)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22日15: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22日15: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2020年5月22日14:00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十三、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117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4-55014282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项目联系人:徐承、王鸯鸯

联系电话:0574-87425387、88090157

质疑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574-87423685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十五、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如疫情解除,则该项内容自动作废):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451311035@qq.com)进行收发。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附件信息:

  • CBNB-20201223G招标文件可出售.doc

    558K

  • CA申领操作指南(1).pdf

    650.2K

  • 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1).pdf

    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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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及食堂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CBNB-20201223G

项目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及食堂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招标需求 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26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1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及食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201223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采购人自用

四、公告期限: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11日

五、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标段一人民币136万元/年、标段二人民币14.4万元/年

六、项目概况

标段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保安、保洁服务、医疗辅助等

一年,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并报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食堂管理服务

食材加工、餐饮服务等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8.1获取时间:自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1日止。

8.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8.3获取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免费)。《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8.4其他: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九、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4.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十、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2020年5月22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20年5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如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的,则退还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22日14:00(北京时间)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

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0年5月22日15:00前)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22日15: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22日15: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2020年5月22日14:00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十三、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117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4-55014282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项目联系人:徐承、王鸯鸯

联系电话:0574-87425387、88090157

质疑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574-87423685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十五、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如疫情解除,则该项内容自动作废):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451311035@qq.com)进行收发。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前附表

序号

项目

采购需求内容

1

采购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及食堂服务

2

单位及数量

1项

3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详见本章“二、采购需求”

5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详见本章“二、采购需求”

6

技术规格要求

详见本章“二、采购需求”

7

物理特性要求

8

质量、安全要求

详见本章“二、采购需求”

9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

详见本章“二、采购需求”

10

验收标准

详见本章“二、采购需求”

11

现场踏勘

供应商可自主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12

演示时间及地点

13

样品要求

14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一、商务要求表

项目

要 求

*1、服务期限

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付款方式

详见本章 二、采购需求

*3、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支付年度合同价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在签订合同之后支付给采购人。

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履约完毕前2周内无息退还(但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4、合同终止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采购需求

标段一:物业管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

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建于1952年,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8651平方米。下设东莺、东南、潘火等1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区域面积14.25平方公里,服务人口3万余人。

(二)委托管理范围

本次招标委托管理范围包括:物业保安、保洁服务、医疗辅助等。

(三)委托管理总体要求

1、中标人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合同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院内的物业管理工作。确保岗位人员,各尽其职,保证符合各项服务的质量标准。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配置总人数配置人员,因各种原因出现延时加班或并岗等现象的,院方经核实审批后方能支付相应的费用。执行刷卡考勤制度,考勤机、卡由承包方配置,每月将考勤情况汇总经科室负责人确认后提交给医院,接受医院的监督检查。

2、院方和中标人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物业各项服务等工作内容进行检查、考核。每月在检查考核中对工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人员及有病人和医务人员有效投诉等情况,由院方根据合同要求出具相应的扣罚单,当月结清。

3、中标人必须对服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制定相应的年度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在职培训,包括相应院感知识、消防知识、专业知识等,同时要求遵守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医院形象,服从所在科室、护士长领导。院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考核岗前培训的质量,对予考核不合格的,扣除中标人500元/次,同时要求进一步培训,直至通合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有病人投诉、收受病人钱物、索取介绍费的员工,经查实后按照考核细则从重扣罚。情节严重的,要求公司更换人员。

4、中标人须在医院内设立专职物业管理处,根据招标要求,制定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公司派专业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现场管理,落实好各项制度。

5、相应的管理人员的使用必须经院方许可后方可上岗,如未经过院方许可,擅自上岗的,院方有权拒付相应的费用。因特殊原因管理人员需要请假休息的,需经院方批准并备案。

6、对于不同的岗位,中标人应制定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包括作息制度等,经院方许可后交院方备案。院方有权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按照考核细则进行扣款处理。

7、中标人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各类费用(包括劳动法规定的各种待遇、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体检等费用)。承担培训费用、服装费用等。

8、医院不安排上岗人员的住宿,未经院方许可,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医院任何一角落私自设立休息场所的,按照要求扣除500元/次,屡教不改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9、要求中标人按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配置以及管理人员,因为违法使用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而和院方无关。

10、中标人员工因为未遵守各项制度或流程引起一切纠纷以及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与院方无关。

11、投标人需充分调研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有岗位基本工资以外的岗位补助,以便于招标人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

12、达到二项质量指标:

12.1、物业总体满意度(包括病人以及医务人员)≥90%;

12.2、每月质量考评分≥90分。

13、根据医院的实际运营情况,特殊科室必要时需要物业服务人员按照科室实际运营情况进行延时处理,中标人应全力配合医院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予以协调解决,而产生的加班费用由院方另行支付。

(四)各部门服务要求

4.1保安服务要求

项目管理要求

1、工作目标:无管理原因造成治安案件和火灾发生,医院秩序井然有序;执行无烟医院规定,完成医院特殊情况下的安全保卫任务;安保、消防工作符合《浙江省平安医院评审标准》。

2、工作要求:建立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健全切实可行且符合医院安全特色的保安管理制度;制订安保人员岗位责任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消防培训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培训,使安保人员熟悉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方法,熟悉灭火预案、人员疏散方案,开展灭火逃生应急演练;制定防盗、安全、消防、医疗纠纷等特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预案;所有人员持证上岗;所有保安员都是义务消防队员。

3、安保、消防实行24小时值班的工作制度。

4、按照医院岗位工作要求合理安排保安人员。

5、提供保安人员培训考核细则,对保安人员实行培训教育和考核制度。

6、保安人员须服从医院的监督管理,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院的培训制度、保密制度、隐私制度、消防、院感等相关制度),接受医院的每月考核,并实行奖惩制度。对服务满意度及各项工作质量考核不达标的进行扣款处理;对工作积极获得有关部门的表扬或有见义勇为等行为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保安服务基本要求

1、中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保安服务的实际经验,拥有素质良好的保安队伍,有一套完整的医院保安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

2、服从医院领导的工作安排,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医院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人员。

3、对保安队员要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培训并有建立相关资料,对保安队员工作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4、24小时安排保安队员值班(采用指纹上班查到岗制度或视频监控签到制度),并保证满员上岗。

5、合理安排机动人员。对节假日或平时人员休息时出现人员不足问题,并能协调好在岗队员就餐、上卫生间等特殊安排,以保证不空岗。

6、负责医院的消防。保安员要经常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及学习基本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对医院消防安全的认识和实际技能操作,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灭火。

7、负责医院的防盗。全院24小时监控,人员定时巡查,白天两小时一次,夜间二小时一次,重点巡查门诊区域、出入院处、病房、停车场、地下室及其他公共区域,医院内的车辆保管(按巡更路线组织巡查夜间每天不少于3次)。

8、负责医院医务人员工作时间的人身安全。出现医患纠纷,保安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秩序。能够独立并有效制止在工作区域烧纸、摆花圈、拉横幅、设灵堂等影响医院形象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必要时保安(公司)队员要请求公安机关出面并有效积极配合。在上述工作行为中,如出现法律纠纷或酿成治安事件,由中标人独自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与采购人无关。

9、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对医院的干扰,特别是对医托、盗窃分子的打击。

10、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每天对医院进行查巡,经常与临床科室沟通,及时解决各科室、病区提出的问题。

11、对保安公司防偷盗的要求:

整个医院的电瓶车、办公室的电脑等钱、物偷盗每两个月不多于1起,每年不得超过5起。若超过根据性质按每次500-1000元进行罚款。

13保安公司不按照合约规定工作,不符合医院要求,医院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

人员配置要求

1、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领导和服务对象,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2、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原则在1.65米以上(消控室值班员可女性),双眼裸视5.0,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无传染性疾病。

2、年龄要求:在55周岁(含)以下。

3、业务技能: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消防常识。

4、文化条件:具备初中(含初中)及以上文化,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5、持证要求: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监制的保安员上岗证书,消监控值班员要求具有消防构筑物初级证及以上资格证书。

6、保安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对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家属要以礼相待,着装统一、整洁,动作规范,语言文明,形象良好。

7、保安人员须服从医院及保安公司的双重管理。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保卫科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医院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对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并对不称职的保安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对于屡教不改者,医院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保安人员(保安公司需在通知后十天内进行人员调整),并对保安公司业绩进行考核,有对保安公司进行适当处罚的权力。

服务内容要求

1、治安管理

(1)维护医院工作人员及病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

(2)维护医院设施设备及物资安全;

(3)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

(4)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和制度,做好医院内部的秩序维护,确保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5)预防和协助公安机关处置各类治安案件,处理各类纠纷;

(6)协助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院安全;

(7)为就医群众提供咨询、指引以及其它便捷服务;

(8)制止乱设摊点及散发、张贴非法广告等行为。

2、消防管理

(1)消监控中心负责24小时不间断值班管理。

(2)按制度做好全院内部安全、消防隐患的监视和处理,异常情况及时向院方汇报。

(3)维护使用好监控消控设施,建立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养护制度。

(4)建立消防培训制度,每季度协助保卫科组织开展消防会议及培训,使安保员熟悉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方法,熟悉灭火预案及人员疏散方案。

3、安全防火管理

(1)完善应急预案和组织灭火演练。

(2)加强日常巡逻的防火宣传;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建立消防知识宣传栏;发放消防知识宣传资料。

(3)对消防通道情况每天检查1次以上;对重点区域防火安全每天检查1次以上;对施工场所动火作业管理;对禁止吸烟区域的管理;按规定进行危化品巡查,严控易燃、易爆、腐蚀物品进出医院。

(4)发现火灾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报火警119;组织志愿消防队全力扑灭初期火灾;组织现场灭火并控制火场,防止扩散;组织人员疏散;组织转移贵重物品;控制各出口,防止嫌疑人逃逸(适用纵火嫌疑)。

4、其他

(1)保安人员负责节能巡视,做好关闭水龙头、电灯、空调和开空调时关闭门窗等工作。

(2)配合完成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开展自然灾害等应急防范措施的建立,如抗台等。

4.2保洁项目管理要求

委托管理区域:

1、门诊、急诊、综合楼、行政楼等院内的所有室内外地面、内墙面、瓷砖、天棚、门窗、玻璃、护栏、灯具、电风扇、窗饰、门帘家具、公共座椅的清洁擦拭。

2、室内外环境卫生消毒、垃圾房、箱和所有厕所的冲洗,以及所有走廊、玻璃门窗、楼道的清洁工作。室外所有公共场所、路面、通道、停车场及绿地保洁。

公共区域要求

1.院内道路、停车场所、绿地、广场保持清洁,每日不间断清扫,做到无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无积水,无污渍。雨、污水管水流畅通,窨井内无漂浮物,窨井盖无黏附物,路面无痰迹, 院内道路循环清扫。

2.公共场所垃圾筒、痰盂每日清洗一次,外表无污迹。垃圾筒内垃圾每日分类清理,拉到垃圾中转站。

3.院内公共厕所无臭味、无渍垢、无蛛网;墙面瓷片、门、窗、玻璃无灰尘,无污迹,阴沟通畅。

4.院内公共区域水磨石地面每月清洗一次,保持地面有光泽,清洁无垃圾,无水渍。雨天各门口铺好防滑垫,竖立防滑警示牌,保持地面干燥,防止滑倒。

5.各种标牌、指示牌、宣传窗无灰尘、外墙无乱张贴广告,每周清洗一次。

6.道路护栏,花坛每周清洗一次。绿化带内无杂物、果壳、树枝上无衣物乱晒。

7.全院室内外下水道清卫、疏通并保洁,每周清扫雨蓬。及时清理窨井内污物。

8.院内所有生活垃圾(包括医疗废弃物)及药渣等,每天分两次清理,加盖分类运送到指定区域。

9.遇各种检查时,保证卫生达标,并做好控烟工作。做好特发或灾难事件相关工作,完成相关部门指令性卫生工作

10.及时关闭走廊和个公共场所的电灯、电扇、灯箱灯及窗户,如发现损坏及时与护士长、护士联系修理,水龙头损坏及时报修。

11.每月一次对全院办屋面进行打扫。

12.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检查。

门诊卫生工作要求

1.各走廊、候诊区拖地倒垃圾早、中、晚各一次,地面有血迹、呕吐物、大小便时及时用消毒液清理,保持地面干燥、清洁,无污迹。

2.楼梯扶手、候诊椅、防风门帘、茶桶、垃圾桶等每天擦拭一次,饮用水不间断,地面不积水。

3.门窗、换气扇、瓷墙、空调表面、每周擦拭一次,做到空间区域无蜘蛛网,随时保洁。

4.电风扇、日光灯、各宣传标识牌等无灰尘,每月擦拭一次。

5.垃圾堆放处每天清扫,规范垃圾、医疗废弃物分类,注意保洁,随手关门、上锁。

6.厕所保持清洁无异味,无积垢,每周两次彻底清洁。

7.各道路,停车场保持清洁,路面路边无污垢。保持防滑地毯清洁。

8.及时关闭走廊和个公共场所的电灯、电扇、灯箱灯,如发现损坏及时与护士长、护士联系修理,水龙头损坏及时报修。

9.协助各科室领用调换各种物品。

门诊各科诊室

1.拖地、倒垃圾常规每天二次(中晚),采用湿式清扫,保持地面、环境清洁,干燥。

2.桌面、凳子、诊察床(床档)、柜子表面、水槽、换药室搁脚凳、污物筒等每天擦拭一次,保持清洁无污渍。

3.门窗、瓷墙、电风扇、灯管等每月擦拭一次,无积灰。

4.每天负责更换诊察床单、污染衣被。

5.各科室开水供应及时等。

6.按护士长要求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指令性卫生工作。

7.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检查。

◆ 人员配置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有责任心;

2.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年龄65岁以下,个别特殊岗位50岁以下;
3.工作认真,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

4.有相关清洁工经验者优先考虑;

5.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能够接受岗位调动;

6.能够熟练操作各种清洁工具,会使用各种清洁用品。

(三)导医服务要求

(1) 工作内容

①形象服务 : 热情、主动、微笑、使病人感到温馨 , 引导病人就诊 , 合理安排病人挂号、就诊、检查 , 缩短等候时间 ;

②维持就诊秩序 : 分流、疏导、宣传、创造井然有序就诊环境 ; ③康复咨询服务 : 有问必答 , 百问不厌 , 增强病人对医院的信任感 , 增强治疗疾病信心 ;

④方便病人 : 送急诊人去急诊科 , 为高龄、行动不便者免费提供轮椅服务及就诊交费等。

(2) 注意事项

①注意规范仪容仪表 , 言谈举止 ;

②指导病人就诊要准确无误 ;

③急、危、重病人 ( 凡是用车床或担架送来的急诊病人 ), 要立即送急诊料处理 ;

④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门办或相关部门 , 做好协调 ;

⑤注意为病人排忧解难。

(五)岗位配置人数及工作范围

部门

岗位

人数

工作范围

项目部(1人)

项目经理

1人

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

保洁部

(12.5人)

门诊一楼

2人

门诊大厅、西药房、挂号收费室、外科、处置室、治疗室、肠道门诊、隔离室、发热门诊、小儿科、内科、急诊室、分诊大厅、慢性病科、雾化室、输液室、放射科、医生值班室、护士值班室、骨伤专家门诊、走廊、厕所

门诊二楼

2人

检验科、牙科、牙科等候厅、B超室、心电图室、五官科、胃镜室、消化内科、签约工作室、生化科、中药房、中医科、中医专家门诊、针灸科、康复中心、防疫科、接种大厅、仓库办公室、供应室、楼梯、走廊、厕所

门诊三楼

2人

妇科、人流室、休息室、产科、胎心监护室、互动教室、健康课堂室、妇保科、体检大厅、体检登记室、体检内科科室、健康咨询室、儿保科、儿保候诊大厅、心理测试室、心理睡眠记忆门诊、走廊、楼梯、厕所

行政四、五楼

1人

总务科、团支部活动室、药库、工会活动室、医务科、信息科、财务科、计算机机房、医疗纠纷接待室、数字书屋、主任室、副主任室、小会议室、大会议室、接待室、综合档案室、党支部活动室、办公室、社区管理科、走廊、楼梯、厕所

外围

1人

洗衣服、扫外围、运垃圾、擦玻璃

潘火服务站

1人

勤杂工(夜间值班)

新大楼

2人

各楼层保洁工作

调休

1.5人

岗位保洁休息代班

医疗辅助部

(5人)

门诊大厅导医

1人

引导病人就医,维护就医秩序

预检分诊导医

1人

引导病人就医,维护就医秩序,退休人员。

水电工(兼职)

1人

定期检查,应急维修。

医疗辅助员1

1人

相关科室辅助工作,节假日休息。

医疗辅助员2

1人

相关科室辅助工作,退休人员,节假日休息

保安(7人)

日班(停车场、门岗)

2人

车辆管理、引导及秩序管理

中班(巡检门岗)

2人

维护挂号和急诊室的治安秩序

夜班(值班、巡逻)

1人

维护全院的治安秩序、定期轮流巡逻

日班院外停车场

1人

车辆管理、引导及秩序管理

调休

1人

替班

总人数

25.5人

*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上表中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少于上表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服务标准及处罚规定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以及卫生部、省、市相关规定,以及医院年度考核相关的目标要求,并接受医院职能部门督查和指导。

6.1卫生保洁服务质量标准及处罚

1、公共外环境走廊每天不间断巡视,随时清扫广场四周纸屑、烟蒂、果皮等杂物,全天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无污垢痰迹,垃圾箱桶(医疗垃圾箱)内外清洁,无破损,如有破损及时更换,发现禁烟区有吸烟者要及时劝阻,地面不洁或有烟蒂不及时劝阻者,发现一次扣款20元。

2、保持所有楼面过道清洁无污渍,并根据不同的材料做定期保养。玻璃明亮无灰尘,不锈钢光亮明净无斑点,卫生间清洁无异味,无黄渍、污渍,病房、走廊、地面各角落,门后每天不间断打扫,保持全天整洁,病房病床、床头柜、椅子、凳子等物品需按规定消毒擦洗,发现一处不合格扣款20元。

3、物品放置整齐,床、桌、柜、椅、设备等各类物品放置整齐,物品整洁无尘,楼道、屋顶不准乱堆、乱放杂物或报废器材,经批准堆放,要整齐划一,发现一次不合格扣款20元。

4、门诊大厅及诊疗区域上、下午必须拖地各一次,若有呕吐物等需及时清理,院内广场、停车位(含地下车库)视情进行清洗,节假日及有重大活动时另行安排打扫,经常保持环境整洁干净,若发现不合格一次扣款50元。

5、中央空调进出风口、隔尘网、日光灯外壳保持无灰尘、无蛛蜘网,楼梯及通道的地面光亮干净,楼梯扶手无灰尘,每天清扫擦拭。

6、卫生间、污洗间有异味、污迹和成片水渍,每发现一次处罚30元。

7、墙面、门窗目视有积灰、污迹,发现一次处罚30元。

8、操作不规范、消毒不彻底,每发现一次扣20元。

9、窗帘每年拆洗一次,玻璃窗每月清洗一次。

10、推车卫生用具等清洁整齐,定位有序,病区常规废品物资、废纸、废黄板纸箱等及时清理。垃圾站所有垃圾筒一律不得露天放置。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箱、桶不得混放。

11、保持茶水间、污物间整洁,里面不得存放私人杂物,水槽、水桶无积垢 。

12、做好夜间主要通道(公共走廊、病区楼梯)的保洁及突发事件后的清洁处置工作。

13、节约水、电,无长明灯、无长流水。

14、病员对环境卫生的满意度在90%以上。

6.2垃圾分类、消毒标准及处罚

1、医用垃圾及生活垃圾严格区分,标志明显,分类袋装,消毒处理,指定堆放,统一清运。垃圾箱、垃圾房需每天至少一次清洗,保持干净,医用垃圾运送车每天两次清洗消毒,达不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30元。

2、一次性医用垃圾,有传染性的物品以及医疗废弃物,专人负责收集,分类放置集中堆放,集中处理,做好收集各科室医疗废物时的交接签名工作,做好与医疗废物回收公司的交接签名工作。并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发现一次达不到要求扣款30元。

3、未按《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出现转卖废物现象处罚200元,并承担法律责任,保留中止合同权利。

4、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暂存进行及时清洗消毒,转运过程中有泄漏不及时处理,每次处罚50-100元。

5、医疗废物不得私自带出院外或挪作他用,若发现后经查实扣款100元,若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责令辞退。

6、生活垃圾要按《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分类投放,未按要求分类的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

7、各区域(科室)的拖把分开使用,并有明确标志,抹布按擦拭用途及区域不同,分开使用,并有明确标志,用后须消毒,悬挂晾干。

8、办公桌、操作台、诊察床、病人运送车等物品每天消毒一次,厕所、门把、病人床头柜(一桌一巾)凳子、病床、病历车、病历夹、盥洗室等每天消毒至少一次,遇污染时应随时消毒。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科、行政科室等部位要用水每天拖地至少一次,遇污染时应随时处理,病人出院床单终末消毒一次,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30元。

9、病区地面每天拖扫二次,保持干燥,有污染的地方须随时消毒、清洗,每月至少专项保养一次。

10、根据院感科有关要求,做好物表消毒工作和终末消毒工作,市、院有关部门的物表消毒情况抽查必须合格,不合格每一次扣100元。

6.3保安服务标准及处罚

1、上班着制服干净、整齐、无异味,钮扣全部扣好,领带系正、武装带系紧,佩带工牌;统一戴帽子;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0元

2、每发现一处有抽烟、坐岗、打瞌睡的,扣100元;

3、每发现一处睡岗、串岗聊天的,扣100元。

4、值班记录真实、及时、准确,发现一处虚假记录扣50元。

5、保安队长每日检查岗位情况,不少于2次;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0元;

6、制定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每次抽查3人,抽查5个问题,每出现一次不合格,扣50元;

7、每月理论知识培训不得少于2次,军事技能培训不得少于2次;

8、建立保安员档案,保安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0元;

9、保安员按规定的频次、路线进行巡逻,无提前签到或漏签到情况;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0元;

10、医院区域巡逻岗在接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须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迅速做出判断及正确反应;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11、根据所在区域火灾物质类型,熟练掌握对应灭火器使用方法; 每次抽查3人,共抽查5个问题,每出现一次不合格,扣50元;

12、制止车辆乱停乱放,无交通堵塞现象,如不合格扣50元;

13、劝阻医院内吸烟人员,发现未及时劝阻的扣50元。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金额的30%,剩余70%按月结算。经医院考评合格后,在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八)服务期限

1、本服务项目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并报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合同期内费用不做调整(除采购人增加工作岗位及增加工作量、政府最低工资调整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外)。

(九)其他说明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列出管理措施、质量保证体系、服务承诺、各项保洁区域的人员安排、上岗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节假加班费用及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的各项费用等,承担体检、培训、服装费用。

2、各类人员费用分别报价。

3、各项目的工作用具、清洁消耗品,应分别报出投标价格。

4、用工服务项目分别报出工资、社会保险、税金、服装、管理费等投标价格。

5、未经医院同意,中标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发包。

6、中标方须对医院的项目管理配置必需的保洁设备、工具、耗材等,医院提供垃圾筒、外围果皮箱、医疗废物垃圾车,其余耗品一律由中标方提供。

7、中标方提供保洁用的清洁剂、洗涤剂、垃圾袋和地面保护材料,并符合医院的院感要求,并且要求提供优质产品。

*8、中标方使用的消毒药剂由院方提供,中标方按照院方感染科的工作要求实施,此项费用投标方不应再另计入成本,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9、院内医疗垃圾袋由院方统一提供,按市医疗处置标准执行。此项费用投标方不应再另计入成本,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10采购人不提供保洁人员的住宿用房。

标段二:食堂管理服务

(1项目概况

鄞州区潘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对医院内部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将由一家单位独立承包,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不得分包经营。要求服务人员配置合理,统筹安排;餐饮花色丰富,品质保证,卫生健康,服务规范;全体员工在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同时要求在采购人的管理下做好节能工作,配合采购人实现能耗逐年下降。

要求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特点,以采购人的满意度为服务标准,全方位满足医院餐饮的特性。要求制定后勤餐饮服务方案,并按投标响应和承诺进行实施运作。

(2管理服务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用全包的管理模式,具体包括人员工资(含福利、补贴等)、人员服装和作业工具、培训费、食宿费、易耗品(清洁用品、餐巾等)、食材原料(包括调料)、管理费、利润、税金。

由采购人提供或承担的费用如下:

1、设施设备:场地、厨具设备、餐具等基础设施。

2、设备、厨具、餐具维护:承包期内因自然老化等原因须维修、更换或添置。

3、厨房燃料:水、电、燃气由业主方承担。

4、易耗、脱排清洗等费用由业主方承担。

(三)餐饮服务标准及技术要求

1、餐饮服务总体内容

1.1 投标人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管理服务,为医院职工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的工作餐,工作日早餐就餐人数约为20人左右,中餐就餐人数约为70人左右,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干部职工满意。

1.2 投标人负责主副食、原材料等采购及加工供应、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菜肴质量管理等。采购人负责按餐费标准及要求监督考核管理。

2、食堂及用餐情况

2.1 食堂用餐方式为早餐自选,中餐、晚餐套餐制。

2.2 常规性餐饮服务:全年无休的早餐、中餐、晚餐三餐和接待用餐服务,其中:晚餐就餐人员为值班人员,乙方必须保证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在岗。

2.2.3 其他采购人要求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就餐需求。

3、餐饮服务具体要求:

3.1 对进入窗口的饭菜品种(以宁波当地菜品为主),菜谱一周一定。具体配菜要求如下:

餐别

餐费标准

配餐标准

早餐

自选

品种提供不少于5种品类,3个咸菜

中餐

15元/人/次

大荤(至少2-3种可供选择)、小荤(至少2-3种可供选择)、素菜(至少2-3种可供选择)、一汤、米饭、水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米、油、调料进货渠道证明材料)

晚餐

15元/人/次

1种大荤,1种小荤,1种素菜

注:1、投标人餐费标准,不得低于以上餐费标准。

2、以上餐费标准,包括税费。

3.2 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供应商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托管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供应商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3.3 供应商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等设备,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如损坏需要更换或维修应报采购人审批。

3.4 供应商确保所用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服务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3.5 坚持“服务第一”宗旨,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3.6 供应商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信誉的事故,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在服务期内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其相应费用,直至中止合同。

4、餐饮服务人员基本配置要求:

序号

职位名称

人员数量

要求

备注

1

厨师

1名

2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熟悉厨房各项设备的性能、使用及保养方法,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懂得成本核算、食品原料及食品营养知识,能带动厨师挖掘传统菜,研制创新菜。

2

勤杂工

1.5名

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做事勤快、热情大方。

合计

2.5名

备注:*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上表中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少于上表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5、餐饮考核细则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采购方实行每月考核、季度测评的综合监管模式,具体如下:

5.1 每季度开展医院职工满意度测评,餐饮总体服务满意度低于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服务费500元;菜式口味、服务态度等单项满意度低于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视情扣服务费200元至500元,以此类推。

5.2 每月度根据《餐饮监管考核细则》考核打分,90分为合格,每低1分扣罚当月服务费500元,以此类推。同时,要求食品安全率达到100%,所有食品原材料按质量体系验收;冬天实施菜肴保暖,夏天提供清凉食品,每餐食品留样48小时,每周定期推出新品种。

餐饮监管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员工管理

出勤:按服务标准设定的岗位、人员资质和需要时段的排班表,确保相关人员到岗,缺岗的扣分

20分

每发现1次扣5分

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必须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未到位的扣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

每发现1次扣1分

操作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每发现1次扣1分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健康证上岗

每发现1次扣1分

2

服务质量管理

餐前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好准备工作

20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开餐时及时清理售餐台、餐桌上的菜汤和残食,清理地面水渍、汤等污渍,不留积水与污渍保证售餐台和餐厅地面保持清洁

每发现1次扣1分

保证营业时间,保证饭菜供应,不得出现断供情况

每发现1次扣1分

开餐后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好整理工作

每发现1次扣1分

3

后厨操作管理

每周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把下周食谱、投料计划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按食谱提供饭菜;如有调整,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再进行调整;

20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提前对每天就餐人数进行合理估算,做好供餐计划,不得断供或菜品缺少情况。

每发现1次扣1分

按照标准提供饭菜,售价和份量,不得擅自变更,食品出品品质符合规定要求

每发现1次扣1分

所有设备需按要求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善,设备设施使用前培训,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每发现1次扣1分

验收时做到专人验收,不得营私舞弊

泔水、垃圾等废弃物当餐必须清除,废弃物存放在垃圾通道指定位置并盖好,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每发现1次扣1分

仓库按六常法服务标准摆放整齐,调物料分开,存储量符合库房管理要求

每发现1次扣1分

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好所有用具复位工作

每发现1次扣1分

4

安全、卫生管理

操作工作区、加工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20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到:生熟炊具应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放置,离地隔墙

每发现1次扣1分

所有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干净无水渍、无异物,每日消毒工作规范,消毒记录完整

每发现1次扣1分

区域范围内无鼠、无虫,消杀记录完整

每发现1次扣1分

食堂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每发现1次扣1分

食品加工安全,留样齐全,记录完整,无中毒事件发生,无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

每发现1次扣1分

定期做好消防培训

每发现1次扣1分

5

节能管理

水、电、蒸汽、燃气等按规定开启关闭。

10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每发现1次扣1分

6

部门管理

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到人

10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易耗品损耗及餐具报损合理控制

每发现1次扣1分

工作计划、培训计划、人员岗位安排表、时段分工安排表、考勤表等

每少1样扣1分

对监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时贯彻落实

每发现1次扣1分

合计

100分

 

备注:采购方可根据项目考核情况及时修改完善餐饮监管考核细则。

(四)服务商务技术条款

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个工作日内。

*2、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并报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标报价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各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的变化,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除采购人增加就餐人数、政府最低工资调整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外)。

*3、付款方式:

3.1人员费用结算: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金额的30%,剩余70%按月结算。经医院考评合格后,在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如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2餐费结算:每月初由采购人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服务目标及技术规程按照餐饮监管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中标单位根据采购人每天实际用餐人数,凭刷卡机导出清单做为餐费结算凭证与采购人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月服务费。如达不到要求按合同约定扣减。详见考核细则。

*4、其他:

4.1在投标报价中,餐费标准采用包干制,中标单位根据有关管理法规与采购人项目管理合同,对本项目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2合同执行期间,因故致使本合同配置人员数量发生变更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变更量,按中标单价进行增减,以联系单为准。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

采购数量:1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本次各标段的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本项目的年度总费用{含人员工资(含福利、补贴等)、人员服装和作业工具、易耗品、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价格变化因素)。

3、其中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标准,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4、本项目各标段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若供应商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6.1.由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费率,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向各标段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6.2.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4

投标货币:人民币

5

各标段的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2)以U盘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 。

(3)备份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1份、副本4份;资信技术文件正本 1份、副本4份;投标报价文件正本 1份、副本4份。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应分别密封包装。要求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投标无效。要求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投标无效。

6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分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7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8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9

采购资金来源:自筹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单位。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负偏离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该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有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