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职工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0-04-30 18:00:59.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职工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次数:0
一、 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职工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ZCD-ZC2020011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4-17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4-30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365000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职工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365000 | 新疆塔林鼎尚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100号 | 916502045762490281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职工餐服务外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赵雅霞、王建堂、吴倩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晓丽
联系电话:13999279807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小区一栋411号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联系人:吴倩
联系电话:18099172077
附件信息: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职工餐服务
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CD-ZC2020011
二〇二〇年四月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图 书 馆
智 诚 达 项 目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写
第三章 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四章 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 标
第六章 评 标
第七章 授予合同
第八章 其他
第九章 质疑的提出及处理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
响应文件编制顺序
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职工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其职工餐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
式为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到智诚达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职工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CD-ZC2020011
三、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职工餐服务外包,拟确定 1家餐饮服务单位,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后 1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总采购预算:39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固定
的厨师、食堂工作人员团队及完整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和良好的餐饮服务能力,有经营
职工食堂的丰富经验;
4.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的记录。
4.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4.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0年 4月 20日至 2020年 4月 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 10时 00分至 13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5时 00分至 19时 00分)。
5.2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1)-(4)资料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5.3报名地址: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 162号文苑办公
4
楼四楼)408室。
5.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 4月 30日 11时 00分。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 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会议
室。
6.3投标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
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home.html)。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78号
联系人:吴倩 联系电话:18099172077
采购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 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采购代理联系人:王晓丽
联系电话:0991-5822508 13999279807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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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第一章 1.1款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职工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第一章 1.2款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待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技术、服务等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但最
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一章 1.3款 采购内容
职工餐服务外包,拟确定 1 家餐饮服务单位,服务期 1 年;具体内容
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 1.4款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第一章 1.5款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职工餐厅
第一章 1.6款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后 1 年。
第一章 1.7款 质保期 /
第一章 2.1款 采购人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78 号
联系人:吴倩 联系电话:18099172077
第一章 2.2款 代理机构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 162号文苑写字楼 4 楼
联系人:王晓丽
电 话:0991-5822508、13999279807
第一章 2.9款 偏离 不接受实质性偏离及重大偏离
第一章 3.1款 供应商资格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5.1款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第一章 6.1款 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第一章 7.1款 进口产品 不接受
第三章 15.7款 业绩
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包含本
次招标的内容(业绩为计分项目,以投标人业绩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合同
仅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
页即可,需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
绩不予认定。开标现场须提供业绩证明原件,以备查验。
第三章 16.3款 采购预算、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39万元;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最高投标限
价
39 万元,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被否决投标。
第三章 17.1款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第三章 18.1款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伍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
账户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
账 号:86516510110188001000556 行号:313881000086
附注:XXX 项目磋商保证金
咨询电话:0991-5855226(财务办公室)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帐;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备注:须携带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至开标现场查验。
第三章 18.2款
磋商保证金
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
还的除外。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特别提示: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办理退款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
料:① 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的磋商保证金《财务收据》原件(以
便核查)。②退还中标方磋商保证金时,中标方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
的合同原件一份(原件核查无误后退还)及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
全本复印件一份 (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第三章 18.3款
不予退还保
证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
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19.1款
响应文件份
数
纸质版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特别提示:为了便于存档,响应文件请用 A4 纸张制作,且装订厚度
不得超过 3cm;如响应文件超过 3cm,请在装订时分册装订。必须采
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第四章 20.1款
响应文件密
封
1.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响应文件,正、副本可以密
封在同一文件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启
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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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投标人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
标一览表”的字样。
3.响应文件袋和《开标一览表》袋上可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投标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 年 X 月 X 日 X 时 X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正本”或“副本”)
第四章 21.1款
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
及地点
时间:2020年 4 月 30 日 11时 00分。
地点: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 162
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第五章 23.1款
开标时间及
地点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第五章 23.4款
开标现场须
查验的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如上述证件为复印件的,则须提供公证书原件。
(3)《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如上述证件
为复印件的,则须提供公证书原件。
(4)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说明:
上述第(1)-(4)项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
要求现场单独提交,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视为对招
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现场以外的二
次提供)。
第六章 26.2款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第六章 30.1款
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数量
3 人。
第七章 34.1款 履约保证金
5 万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以非现金或银行转账等
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后双方进行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也可由双
方协商确定)。
第八章 36.1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1
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
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
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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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6.1.2
付款方式:按月进行餐费支付(结算金额以每月实际就餐人数进行结算),具体事宜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36.1.3
特别提示 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资料;
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期间的任一时间。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的复印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
36.1.4
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
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
36.1.5
招标人委托了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执
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2015] 299号文
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1]534号)文件”及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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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供货期(服务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质保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
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
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
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
2.5 “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
修缮等。
2.6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7 “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详见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2.8 偏离
2.8.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
2.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
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
要条款),对其中任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
10
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
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
人概不负责。
2.9特别说明
2.9.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
2.9.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9.3 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
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
3. 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
用。
5.联合体形式
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
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
动。
6.现场勘察
6.1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的样本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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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
应商自己负责。
6.3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
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7.采购进口产品
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
8.1政府采购有关的货物采购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8.2政府采购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
8.3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其价格给
予 6%的扣除。
8.4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
定。符合本章第 8.1-8.3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写
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9.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附 件
9.2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书写。
9.3 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
9.4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
缺应在领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 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
投标人编制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
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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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被拒绝。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标前会议
10.1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期 5日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
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将视情
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
(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投标人。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11.1 在投标截止期 5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人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
而修改或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
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11.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有权决定
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1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
竞争性磋商文件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的约束力。
第三章 响应文件的编写
12.要求
12.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
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3.响应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
13.1 响应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
写。供应商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
13.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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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一览表;
(4)保证金提交证明(财务收据复印件);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①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② 企业基本情况简介(附投标人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安全
制度、质量控制方案、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餐饮用具消毒、保
洁管理等制度);
③ 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④ 信用查询记录;
⑤ 近三年承包食堂的业绩及经营良好信誉证明;
(6)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职业经理人、厨师、餐饮专业服务人员等)身份证、
健康证、体检报告等基本情况;
(7)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堂管理相关管理措施(包含服务质
量保障措施、成本管理方案及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保障措施、食品卫生保
障措施、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评审等);
(8)本项目服务方案(食堂承包经营计划及运行方案、食堂各类饭菜图片);
(9) 商务条款偏离表;
(10) 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 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
14.2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业绩、资质证书等)均须为加
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备开标时与原件核对(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副本
为正本的复印件;开标结束后,可根据投标人的需要退回原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特定
授权原件不予退还)。
14.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4.4 投标人可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
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
15.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
性响应条款而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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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投标人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
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拟投入的设备完好率足以胜任本项目的工作。
15.4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
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5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及节能标准等。
15.6 对照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
15.7 投标人应当提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
应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
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
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6.2 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服务期内固定不变。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
报价。
16.3 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
力,采购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16.4 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
17. 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
的投标人,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8.磋商保证金
18.1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
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8.2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3 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19.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9.2 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19.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19.4 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
面上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
续标注页码。
19.5 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9.6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9.7 所有已进入评审程序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投标单
位递交的响应文件。
第四章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响应性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 响应文件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由此造
成的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0.3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丢失或损坏投标包装体内的响应
文件,采购人将不负责任。
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1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响应文件以密封形
式递交至指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
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拒收。
21.2 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
的时间递交。
22.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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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
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 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
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2.3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
第五章 开 标
23.开标
23.1 本次磋商将按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23.2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并做好录音、录像工作;
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3开标和唱标的顺序,按照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
23.4 开标现场须查验的证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5 查验证件结束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
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
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3.6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
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
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第六章 评 标
24.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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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依法组建
本次招标的评审小组,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审小组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4.2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4.3 评审小组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
24.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
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4.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相关
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
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
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标。原评审小组所作出的评
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
文件一并存档。
24.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24.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
记录;
24.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 8年,或者具有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4.6.3 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24.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的中国公民;
24.6.5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24.6.6 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
行为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小组成员: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
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4.7 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8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27.1
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
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25.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
均应严格保密;评审小组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
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审小组成员的资格。
25.3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
19
取消其中标资格。
26. 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
26.1 评审的依据:采购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26.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6.3 评审程序:
成立评审小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错误性修正→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
分评审,报价得分计算)→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审报告
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
27. 初步评审
27.1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
式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按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
标无效。
27.2 采购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
27.3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
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5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0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7.6 评审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27.7 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采购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27.8 评审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
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
标处理。
初步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 1。
28. 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1 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a. 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b.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d.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8.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
标。
28.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29. 详细评审
29.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
标准和方法,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9.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1
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9.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9.4 根据综合评分法完成评审工作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29.5 评审和定标一般应当在开标后 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金额较大、技术较为复
杂等特殊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当在 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开标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
审和定标的,采购人应当提前 3天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6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
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
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1)商务技术部分 90 分 ;
(2)投标报价部分 10 分。
计算各项分值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9.7报价
29.7.1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待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
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但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9.7.2投标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采取密封的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在进行最后报价时,
报价应用大写和小写同时书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同时最后报价上还应写
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签字(或盖章)后,以密封的形式送达磋商现场。所有投标供应商
的最后报价收集齐全后,在监标人的现场监督下,统一启封并唱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
不进行公开唱标。
29.7.3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进行计算。
29.7.4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说明: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
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目的价格权值为 1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
22
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打分。若投标人和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制造商有一个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则其
评标价=投标人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部分×(100%-6%)+投标人
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人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
企业,不享受本项优惠。
29.7.5 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8 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 投标报价部分得分。
详细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 2。
23
附表 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评审意见
是 否
1
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
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2
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
糊、无法辨认的。
3 响应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装订,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4 投标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5
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
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投标。
6
一份响应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
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
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8 投标人的服务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9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10 提供了信用记录查询资料,且信用记录满足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1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 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
13 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结 论
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
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4)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
否决。
24
附表2:(1)商务、技术部分评审(90分)
评审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比例
商
务
部
分
投标人的
基本情况
投标人的基本情况、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以及信誉情况、近两年的
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等综合评审,分值 0-4 分。
0~4 分
近三年类
似项目业
绩
(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评审:每提供 1 项有效类似项目业绩的,
得 2 分,本项最高得分 10 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
知书;
(2)每提供 1份以往合作单位对投标人的满意度评价,获得非常满
意评价的得 1 分/个,获得满意评价的得 0.5 分/个,有不满意的或
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满分 6 分。
0~ 16分
企业认证
等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每
获得 1项餐饮经营类国家级及以上荣誉(包括烹饪比赛)的得 1分,
本项最多得 3 分;
(2)投标人具有 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 ISO14001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或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具备 1
项加 1分,本项最多加 3分;
(3)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食药监局提供的无食品安全事故证
明的,得 1分。
0~7 分
技
术
部
分
对所提供
的各项管
理制度的
评审
(1)提供员工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安全制度、质量控制方案、食品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餐饮用具消毒、保洁管理
等制度的,得基础分 16 分,提供不全相应扣减分,每缺一项扣 1
分。
(2)对该项内容的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比较健全,具有较强的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评审(0~4 分);
(3)本项内容未提供不得分。
0~20分
操作流
程、质量
标准
(1)完整提供工作程序、操作流程及相应的质量标准得基础分 5
分;
(2)对该项内容是否详实具体、合理、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等情
况进行综合评审(0~3 分));
(3)本项内容未提供不得分。
0~8 分
提供各类
相关餐饮
服务风险
防范措施
等
(1)完整提供该项相关管理措施(包含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成本管
理方案及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的
保障措施、食品卫生保障措施等),得基础分 5分;
(2)对该项管理措施是否详实具体、合理、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
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0~5 分));
(3)本项内容未提供不得分。
0~10分
拟投入的
人员
根据各投标单位所配备的管理人员、餐饮专业服务人员在数量、专
业性范围、人员资格等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进行综合比较评审:
(1)配备了专业的管理人员,且管理人员具有 3 年以上同规模食堂
管理经验的得 1分;
(2)配备的人员中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师的安全员的得 1分,本项最
多得 3分;
(2)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技师及以上厨师 2名,50%以上的厨师、
0~15分
25
评审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比例
面点师等技术人员从业经历大于 2年的,得基本分 2分,优劣横向
比较酌情加分,分值 0-2 分;
(3)配备的工作人员有健康证(没有传染病史)的,每个得 0.5 分,
最高得 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统一整洁,挂牌上岗,热情服务;得
0-2 分 。
特色服务
或亮点服
务
(1)为本项目提供的菜谱进行综合评审:早中晚餐供应品类合理,
得 0-3 分;
(2)菜品设置(品种、价格、搭配、份量)合理综合评审,得 0-4
分;
(3)有 4D 厨房供参考并组织实施落地的,得 2 分。
0~9 分
响应文件的规范
性
1.对响应文件制作是否规范、编制内容是否完整、齐全、叙述是否
严谨;标书是否有错页、漏页现象等的综合评审;
2.若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0~1 分
合计 90分
(2)报价部分 1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部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 10%。
注:1.在经济标评审阶段,经评审委员会认为无效的投标报价,经济部
分得分按“0”计;
2.对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
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
提供企业注册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0-10
30.定标原则
30.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依次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审小组将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6
30.3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
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如有)、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者被查
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第七章 授予合同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
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采购人条件基础上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1.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1.3如果确定该投标人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投标
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
32.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
32.1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
33.中标通知书
33.1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履约担保
34.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34.3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按期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
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
35.签订合同
35.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和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
商文件和中标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
3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3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35.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
标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另一个候选中
标人或重新招标。
35.4 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与招标
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
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约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
第八章 其 他
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九章 质疑的提出及处理
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
原则。
37. 质疑的提出
3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
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8
37.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
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
出。
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不能主观臆测。
37.4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
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
同提出。
37.6 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
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
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
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
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
37.7 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
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37.8 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
29
疑将不予受理。
38. 受理和处理
38.1 《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
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
3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
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
应商。
38.3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4 对于不符合上述 37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38.5 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质疑人在规
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8.6 招标方或采购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材料提供给相关专
家或评审小组,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
3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
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
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
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
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
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9. 质疑无效的处理
39.1 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可要求质疑人补充相
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将不予受理。
39.2 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
39.3 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
39.4 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入不良记
录供应商名单。
39.5质疑人进行质疑后,招标方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质疑人认为回复不
30
满意的,可向相关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40.其他
40.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
40.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
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盖章): 公章:
日期:
32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及要求
1、职工餐厅位于自治区图书馆院内。餐厅布局分为主炒间、面点间、凉菜间、初
加工间、库房和就餐区(可容纳 100人就餐)包厢 1个。
2、餐厅用餐标准及就餐人数
(1)餐厅就餐人数:周一至周五一日两餐(早餐、午餐),图书馆对外开放日就
餐人数多于不对外开放之日就餐人数。
(2)餐厅就餐方式:员工就餐方式为自助餐,使用餐厅提供的餐具,甲方人员持
就餐卡刷卡就餐。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进行归口管理,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相关制度并
遵照执行。
(4)餐标价格包含内容:乙方对所属聘用人员必须按《劳动法》办理各种用工手
续,按月支付所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工装、政府计提工会费及
残疾保证金费、结算票据相关税金、餐厅运营中低值易耗品(扫把、拖把、洗洁精、
去污粉、餐巾纸、保鲜膜、一次性手套、口罩等)利润、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除此
之外投标方不得向发标方请求额外费用。
(5)为确保就餐人员饮食安全,乙方须每餐及时留样,如出现食物中毒等现象,
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6)就餐时,乙方须负责餐厅秩序及场地设施等安全保障工作。
(7)甲方提供内容:提供职工餐厅的场地、设备、设施及维护、维修,保证餐厅
正常运营的水、电、暖。
(8)乙方在使用后堂设备、设施过程中发现故障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因未及
时通知甲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终止或合同到期的情况下,乙方须待新的中标方进场交接完毕后,方可办
理离场手续(乙方在此期间确保甲方职工餐正常的服务,费用按原合同标准进行结算)。
(11)早中晚开餐时间由甲方确定。
二、菜品基本要求
(一)菜品要求
33
1、早餐热菜 2种、凉菜 2种、开胃菜 2种、主食 3种、汤粥或奶茶 3种、蛋类 1
种。
2、午餐主荤菜 2种、花荤 2种、素菜 2种、开胃菜 1种、主食 3种、杂粮 1种、
小吃 1种(臊子面、抓饭、炒面、米粉等)水果或酸奶,一周内不重样。
(二)会议、培训、内部接待要求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制作会议、培训等用餐,确保饭菜质量。(费
用另算)
(三)职工食堂卫生要求
1、乙方确保职工餐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包括地面、桌面、玻璃等。
2、负责食品、灶具、餐具及餐厅各类物品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
3、负责餐厅泔水、剩饭剩菜及原材物料粗加工后垃圾运出处理。
4、乙方对餐厅和操作间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做好灭蝇、灭蟑、防鼠卫生工作。
(四)消防及安全要求
1、后堂设施设备、烟道以及刀具等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照社区及
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后堂设备管理台账、设备检查台账、烟道清洗台账及相应
的应急措施。
2、认真贯彻落实社区及消防部门颁发的其他安全制度,如因乙方履职不到位引发
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三、成本要求
乙方建立每日食材用量台账供甲方随时查询,根据就餐人数配备原材料制作饭菜,
防止浪费。
四、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1、乙方必须授权委派一名职业经理人,全权代表投标方负责服务区域的日常业务
运作,并与招标方保持密切联系,后堂厨师不得少于 4人。
2、食堂工作人员由投标方自主招聘与辞退,工作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等政策法规,规范用工。
3、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政治上可靠,无违法
乱纪前科。
4、所有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上岗必须持有效健康
证。
34
5、厨师熟练掌握主要菜系、主要面点、食品、冷荤制作、主要配置方法的技能。
6、厨师必须持有效等级证书。
7、乙方方案中需模拟制定一套两周食谱。
8、中标后 5个工作日内全面接管招标方餐厅 。
9、户籍不在本地人员需提供暂住证及履行社区对后堂的其他要求。
3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为准)
1. 定义
1.1 “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
的合同格式文件,包括所有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答疑记录、澄清说明、附件、
附录和组成合同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
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1.3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服务和其它材料。
1.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等其他类似的责任。
1.5 “甲方”、“买方”、“招标方”均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
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采购单位)及社会代理公司。
1.6 “乙方”、“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7 “验收”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对货物规定接受合同
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 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3. 食堂承包经营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职工餐厅。
4. 价格的确定
4.1 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
5. 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5.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食堂承包经营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
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
5.2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乙方所提供的各类食品不允许质量变异,否则赔偿
甲方的全部损失。
5.3 禁止向甲方提供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食品及原辅材料。
6. 食品加工的要求
6.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其他感官
36
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
6.2 挑拣好的蔬菜在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 10 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肉类、水
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地内进行。
6.3 食品原料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 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
持洁净,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置放于货架上避免污染。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
加工用具应严格进行区分,并有明显标志,使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当天切配的食品原
料应当天烹调加工。
6.4 面点加工间应配各半成品操作台、 烘烤炉(箱) 和专用凉冻拒或成品拒。从事
面点制作的人员应认真检査所使用的面粉和馅心的质量, 不得使用手感和感观性状异
常的面粉和馅饼心。
7.索赔
7.1 乙方在承包经营食堂期间,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得损失将全部由乙方
承担。食堂各类监督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因处罚等产生的各类费用,由乙方
承担。
7.2 根据材料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依买方主张,乙方应赔
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7.3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
受。若乙方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更长一些时间内,未能按甲方同
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乙方向甲方赔偿货款金额的 10 倍的罚金。
8. 不可抗力
8.1 签约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
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
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
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8.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
事故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形式寄给对方审
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
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9. 纠纷处理方式
9.1 双方发生纠纷,向招标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10. 违约终止合同
37
10.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
发出的违约通知后十日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
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0.2 乙方在承包经营食堂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则立即终止合同。
10.3 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19. 合同修改
19.1 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
书。
20. 转让与分包
20.1 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
义务。
20.2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
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21. 适用法律
21.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
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 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 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加盖公章后生效。
23.2 下述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23.2.1 竞争性磋商文件;
23.2.2 成交通知书;
23.2.3 中标方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书面答疑记录。
23.2.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8
第五部分 附 件
(响应文件制作格式,仅供参考)
39
正本(或副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职工餐服务外包
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投标单位:(名称及公章)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40
一、投标文件编制顺序
投标人可按下列顺序排列和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开标一览表;
(4)保证金提交证明(财务收据复印件);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①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② 企业基本情况简介(附投标人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安
全制度、质量控制方案、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餐饮用具消毒、
保洁管理等制度);
③ 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④ 信用查询记录;
⑤ 近三年承包食堂的业绩及经营良好信誉证明;
(6)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职业经理人、厨师、餐饮专业服务人员等)身份
证、健康证、体检报告等基本情况;
(7)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堂管理相关管理措施(包含服务
质量保障措施、成本管理方案及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保障措施、食品卫
生保障措施、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评审等);
(8)本项目服务方案(食堂承包经营计划及运行方案、食堂各类饭菜图片);
(9) 商务条款偏离表;
(10) 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 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
注: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
2.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
41
二、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一份和副本 份。
1、开标一览表
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3、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
1、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个日历日。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磋商保证金将
被贵方没收。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址: 邮编:
电 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 标 人 名 称:
公 章:
20 年 月 日
42
(二)法定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采购人):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任 (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UU (亲笔签字或盖章) UU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编: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背面)
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
用其他印章或是电子版签名。
2.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并携带法人
的身份证原件(本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密封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现场查验)。
43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本公司委托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20U U年U U月U U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背面)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20U U年U 月U U日
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
用其他印章或是电子版签名。
2、本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密封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现场查验。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作为公司的代表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44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职工餐服务
外包采购项目
小写:
大写:
服务期:1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
注:1.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信封单独密封,另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两个表须内容必
须一致。
3.投标报价为完成本年度租赁服务项目的全部费用。
4.本表中“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开
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45
(四)保证金提交证明
(投标人须将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财务收款收据复印件附在此处,该收款收据的原件
必须在开标时提交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同时在开标时,将收据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未提供者后果自负。
46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关于贵方 20 年 月 日第(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关于“ ”的
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 (项目名称) 项目中的全部
服务内容,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
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被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地址:
传真:
邮编:
电话:
20 年 月 日
47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企业注册名称 建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总人数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成立机构
经
营
范
围
企
业
简
介
注:1.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相关资质证书(如
有)或许可证书(如有)等资料的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均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必须完整、清晰可辨、有效。
2.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安全制度、质量控制方案、食堂食品卫生管
理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餐饮用具消毒、保洁管理等制度)及信誉情况的说明等。
48
3、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等(如有)
3-1 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
投标人认为本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的标的物
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须进行声明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小微
企业声明函(按附表 1格式填写,格式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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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小微企业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本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员及资产总额综合情况,声明本公司为
(行业类别)行业的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它
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请填写:“全
部由我公司提供”、“部分由我公司提供”、或“全部不是我公司提供”)。本条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从业人员(名) 资产总额(万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 (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2.投标人填写本函第 2 条若是填写“部分由我公司制造”或“全部不是我公司制造”的,还需
提供所涉及的其它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投标人提供非小微企业的货物、工程或服
务。所涉及的其它企业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时可不填写第 2 条。
3.其他证明材料(如上一年度或近期的审计报告,须能反映出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等指标)。
4.未按上述要求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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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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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1. 监狱企业证明(如属于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查询记录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
任一时间)。
此处投标单位须附: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内容必须清晰可辨。
(信用查询最终以开标当日评审现场信用查询的结果为准)
5、近三年承包食堂的业绩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地 区 甲方单位 金 额 备注
… … … …
备注:须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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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职业经理人、厨师、餐饮专业服务人员
等)身份证、健康证、体检报告等基本情况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
注:上述两表后应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的
1、厨师证复印件(如有);2、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国家规定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
件(如有);4、健康证复印件;5、体检报告复印件。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 岗位
从事该岗位
时间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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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食品安全承诺书;
提供食堂管理相关管理措施(包含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成本管理方案
及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保障措施、食品卫生保障措施、
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评审等)。
格式自拟。
(八)本项目服务方案(食堂承包经营计划及运行方案、
食堂各类饭菜图片)
本项的大纲编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食堂承包经营计划;
2、食堂的运行方案;
3、食堂各类饭菜图片;
4、人员专业配置、机构岗位分工及职责划分;
5、合理化建议;
6、历史案例介绍;
7、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谱模拟方案(两周食谱方案)。
注:此项内容中的各类饭菜图片需要为彩色图片,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根据需要自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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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U UU项目编号:UU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商务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
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
投标单位: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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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承诺书(1)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
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
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
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单位: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承诺书(2)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
重大违法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
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
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投标单位: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十一)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写
第三章 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四章 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 标
第六章 评 标
26.1 评审的依据:采购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26.3 评审程序:
第七章 授予合同
第八章 其 他
第九章 质疑的提出及处理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投标文件编制顺序
二、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
(一)投标函
(四)保证金提交证明
小微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3.其他证明材料(如上一年度或近期的审计报告,须能反映出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等指标)。
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九)商务条款偏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