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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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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厨师团队劳务派遣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厨师团队劳务派遣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5-06 17:27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厨师团队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002202000009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5-06 17:27
代理机构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832-8802009
代理机构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代理机构联系人 胡老师
采购人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南环路9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 0832-2173370
采购人联系人 伍老师
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2-8802009
行业划分: S919
成交日期 2020-04-30 17:00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2020-04-17 17:00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采购人代表:伍启亮;评审专家:蒋金泉,陈晓莲。
评审时间 2020-04-30 12:00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采购文件。
总成交额(单位:元) 748032.00
成交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劳务派遣;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28,627.20元/年元;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成交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内江市中区明洁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内江市中区环城路149号附23号;中标金额:注:劳务派遣管理费成交金额:28,627.20元/年;本项目预算是由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固定不变的,304,800.00元/年)、劳务派遣管理费、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奖金(由采购人按照各岗位人员考核等。.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0,0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采购文件 附件
评审情况 附件
其他补充事宜 结果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123006。
PPP项目标识
项目编号:5110022020000094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厨师团队劳务派遣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内江 二〇二〇年四月 廉洁自律书 为进一步规范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制 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招标 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 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 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 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 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 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 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 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 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 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 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 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 的政府采购。 举报电话:0832-8802001 举报邮箱:690821656@qq.com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 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 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 [2018]123 号文”)。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 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11.成都银行 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9.四川天府银行 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4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4 二、总 则.................................................................................................................................. 7 三、磋商文件.............................................................................................................................. 9 四、响应文件............................................................................................................................ 10 五、评审.................................................................................................................................... 15 六、成交事项............................................................................................................................ 15 七、合同事项............................................................................................................................ 17 八、磋商纪律要求.................................................................................................................... 19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19 十、其 他................................................................................................................................ 20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4 (一)项目概况........................................................................................................................ 24 (二)项目派遣人员要求........................................................................................................ 24 (三)项目服务要求................................................................................................................ 25 (四)商务要求........................................................................................................................ 28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0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0 格式 1 承诺函........................................................................................................................... 31 格式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32 格式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33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4 格式 5 首轮报价表................................................................................................................... 35 格式 6 现场报价表................................................................................................................... 36 格式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格式 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8 格式 9 响应函........................................................................................................................... 39 格式 10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0 格式 11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41 格式 12 服务要求应答表......................................................................................................... 42 格式 13 商务应答表................................................................................................................. 43 格式 14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44 格式 15 报价表封面格式......................................................................................................... 45 格式 1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46 格式 17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47 格式 18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8 格式 19 承诺函(如涉及)..................................................................................................... 49 第八章 评审方法........................................................................................................................... 50 一、总则.................................................................................................................................... 50 二、磋商程序............................................................................................................................ 50 三、综合评分............................................................................................................................ 56 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58 五、评审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8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59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0 第十章 附件..................................................................................................................................... 63 附件 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63 第 1 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委托,拟对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厨师 团队劳务派遣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 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0022020000094。 2.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厨师团队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3.采购人: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4.采购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部门预算 748,032.00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序号 服务内容 备注 1 劳务派遣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 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因供 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 第 2 页 记录名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 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 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 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磋商文件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 9:00 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网络方式发售。 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 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第十章 附件 1);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 0832-8801000,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 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 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 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 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三楼。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南环路 9号 联系人:伍老师 电 话:0832-2173370 第 3 页 2、采购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9 传 真:0832-8802010 电子邮件:NJRH8801000@126.com 2020 年 4 月 17 日 第 4 页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748,032.00元(服务期限为2年); 本项目预算金额由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劳务派遣管理 费、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奖金三部分组成。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劳务派遣管理费:36,576.00元/年; 供应商劳务派遣管理费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参与竞争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竞争。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 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 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 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 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 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 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5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第七章 格式7)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第 5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 件(详见第七章 格式8)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限局域网产品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 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 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 2)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 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 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 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 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采购 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 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注: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及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 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经评审 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 同的情况,但是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评分评标因 素的,不再重复享受政策。 6 失信企业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 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 中进行承诺(格式17)。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第 6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9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2-8802009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2-8802009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 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 楼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2-8801000。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2-8802009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内江融汇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 复。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2-8802007。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在法定质 疑期内交邮的,不算过期)。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 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 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 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 3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 2份); 其他响应文件(纸质)一式 3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 2份);首轮 报价表(纸质)1份;现场报价表(纸质)3份以上。 注:响应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现场报价 表除外);现场报价表用于评审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供应商须分 别自备密封袋。 18 采购代理服务费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向成交供 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 10,000.00 元(大写:壹万圆整)采购代理服 务费。 19 备注 本采购文件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 7 页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 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 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 第 8 页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 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 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 评审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 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 无。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 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 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 第 9 页 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 文件。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 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 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 改响应文件。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 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 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 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 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 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第 10 页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起 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 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 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4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 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 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 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 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及现场报价表四部分,其中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现场报价 表须在评审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 第 11 页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详见第四章内容。 13.2 其他响应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3.2.1 响应函原件(格式 9); 13.2.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10); 13.2.3 供应商简介; 13.2.4 技术服务应答: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保证和服务要求做出 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主要内容应包括: (1)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 12); (2)商务应答表(格式 13); (3)项目方案;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 11); (5)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能够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也不影响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6)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未提供也不影响供应 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3.2.5 满足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如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相 关资料签字盖章等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不能享受磋商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规 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小微企业 认定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7); (2)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 8)。 注: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磋商项目本 身所包含的磋商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响应 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 格)。 13.3 首轮报价表部分: 第 12 页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首轮报价表(格式 5)。(实质性要求) 13.4 现场报价表部分: 供应商需准备 3份以上的现场报价表(格式 6),并根据评审小组的要求现场填写报价 轮次及金额。 13.5 首轮报价及现场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3.5.1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验 收价格,包括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劳务派遣管理费、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奖金。 13.5.2 同一报价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13.5.3现场报价表内填写的最终报价金额将作为本次采购唯一的最终报价依据,劳务派 遣管理费的报价作为本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评分因素。 13.5.4 劳务派遣管理费 (1)供应商以每年不超过当年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总金额(即人民币304,800.00 元/年)的12%(即人民币36,576.00元/年)对劳务派遣管理费进行报价。 (2)供应商所报出的劳务派遣管理费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利润、员工辞退及工 伤等经济补偿金、各种应纳的税费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及其他原因造 成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3.5.5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总金额为304,800.00元/年,是固定标准,不允许修改。 13.5.6考核奖金:由采购人按照各岗位人员考核结果计算考核奖金,不允许修改。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 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第 13 页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尽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因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详见格式 14)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 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详见格式 14) 18.3 首轮报价表 1 份,在报价表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 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详见格式 5) 18.4 现场报价表 3 份以上,在报价表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 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详见格式 6)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 18.6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7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 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 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 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8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9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10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 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11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评审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第 14 页 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首轮报价表单独密封包装。 19.2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 内。 19.3 现场报价表在报价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供应商须自行分别准备密封袋。 19.4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 称(若有)、供应商名称,(详见第七章格式 14 和格式 15);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9.5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9.6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 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善并递交,将作 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处理;递交后,由于密封不牢固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 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 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现场报价表除外)。递交响应 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供应商名称和响应文件的文 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 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 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2 现场报价表在磋商后,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现场密封递交。 20.3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 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 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 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 第 15 页 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4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 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 21.5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 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 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再行修正。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 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6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评审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 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 第 16 页 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6)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7)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 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4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24.行贿犯罪记录处理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 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 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5.2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 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 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 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 第 17 页 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 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 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 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 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6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 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 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 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7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 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 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 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第 18 页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 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 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无。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 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 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第 19 页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 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 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 第 20 页 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39.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 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其 他 40.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 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 21 页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 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 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 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 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 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 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 22 页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承诺函原件(格式 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格式 2)。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 式 3)。 (5)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可提供 2017-2019 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 务报告复印件,或 2017-2019 年度(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 司章程(复印件); ②供应商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③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 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格式 16)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 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 18)。(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第 23 页 3.提供供应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 构提供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并且是有效的证明 材料。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 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 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 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 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格式 19)。 第 24 页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 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工作人员因就餐服务的需要,需采购厨师团队劳务派遣人员,供应商提供的厨师 团队劳务派遣人员在采购人的统筹安排下,向采购人提供一日三餐就餐服务及相关工作。 (二)项目派遣人员要求 1、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劳务派遣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从事厨师及相关工作,劳务派 遣人员按照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供应商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提供、日 常工作中的管理与服务,向采购人收取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劳务派遣人员从事食堂的厨师、 墩子(头墩、二墩)、洗碗、保洁服务相关工作。 2、供应商必须负责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含聘用、解除等相关工资)、劳资、社 会保险(五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 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处理保险理赔、发放经济补偿金、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 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供应商须负责办理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报销。 3、派遣人员要求 3.1 人员配备及岗位要求 序 号 岗位名称 人员 数量 岗位要求 工资标准 1 厨师 1名 负责整个食堂的消防、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负责 主厨食堂早餐、午餐及晚餐的菜品烹饪,需持有有 效的健康证;具有食堂管理和菜品制作经验。 7000.00 元/月 2 墩子 2名 负责协助厨师的配菜工作,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具有内厨墩子的配菜能力和菜品制作经验。 3600.00 元/月 3 洗碗工 2名 负责整个食堂餐厨具的洗涤、食堂卫生,协助厨房 工作,雅间服务,三餐售卖。 3600.00 元/月 4 保洁工 1名 负责整个食堂餐厨具的洗涤、食堂卫生,协助厨房 工作,雅间服务,三餐售卖。 4000.00 元/月 (1)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交通补贴,生活补贴,保险费(已包含单位承担部分)。 (2)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供应商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保险缴纳标准按照采购人所在地缴纳标准执行。 3.2 劳务派遣人员应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 第 25 页 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 3.3 供应商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符合采购人用人要求,经采购人面试认可同意后方可上 岗。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负责处理和承担本合同期内的 派遣人员的所有劳资纠纷、及调解因乙方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有关纠纷。 (三)项目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保持劳务派遣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具体岗位安排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 要设置。 2、供应商教育劳务派遣人员服从采购人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按照采购人要求,供应 商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负责处理和承担本项目服务期内的所有劳资纠 纷、及调解因乙方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有关纠纷,服从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 的其他管理要求。 3、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具备完成采购人具体工作要求的资格和能 力,并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工作制度。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其人员进行相关上岗前 培训,不定期组织员工列席采购人组织的各项相关培训,并建立真实可靠的相关员工档案资 料,确保其技能满足采购人工作的需要,对不合格的人员采购人可以随时进行更换。 4、厨房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供应商及劳务派遣人员对厨 房食品及质量安全负责:若因食材本身质量问题或食材操作失误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由采 购人及劳务派遣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 如因供应商及劳务派遣人员故意造成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及劳务派遣人员承担全 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涉嫌犯罪的,采购人有权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食堂环境安全要求 5.1 承担食堂环境的各项安全风险,有明确的风险防范机制。 5.2 食堂保持通道和出口的通畅。 5.3 确保就餐人员在食堂环境安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就餐人员秩序、地 面防摔防滑等。如应供应商及劳务派遣人员的原因对就餐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采购人有权 从劳务费用中扣除相应费用并向供应商要求赔偿。 6、工作时间: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休假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第 26 页 7、派遣人员组建及到岗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 3日内完成人员的派遣工作。 8、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9、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的劳务派遣服务岗位,对劳务派遣服 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内部考核办法等有完善的制度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内部管理规范、制度 等相关资料。 10、考核与奖惩要求 采购人按照《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厨师团队考核评分表》对劳务派遣人员(保洁人员除 外)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派遣人员进行奖励或惩罚。 10.1 考核奖惩标准 序号 岗位 奖励基数 评分等级 (考核总分为100分) 奖罚标准 1 厨师 6000.00 元/年 优秀(91-100 分); 良(80-90 分); 合格(79-60 分); 不合格(59 分以下)。 优秀:奖励基数的 160%; 良:奖励基数的 120%; 合格:奖励基数的 80%; 不合格:无奖励并更换人 员。 2 墩子 3600.00 元/年 3 洗碗工 3600.00 元/年 10.2 考核方式 (1)考核人员:由采购人办公室具体负责。 (2)考核时间:定期与不定期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计算汇总。原则上在 12 月底,对 当年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合同最后一年度在合同到期的最后一月考核汇总。 (3)考核对象:为采购人提供连续工作 6个月及以上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连续工作 6个月及以上,工作不足 1年的考核奖励按月计算。(注:劳务派遣人员因不合格、 辞退、解聘人员不在考核人员范围内。) 10.3 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将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考核得分进行汇总,以汇总得分的考核结果为 考核评分等级计算的依据。 (2)考核计算依据:各岗位人员考核奖金=各岗位人员评分等级相对应的奖励标准×各 岗位人员考核奖励基数。 (3)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与派遣人员相应的奖励和惩罚。(奖励的奖金由采购人 第 27 页 将各岗位考核奖金之和支付给供应商,再由供应商支付对应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10.4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厨师团队考核办法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厨师团队考核办法》 序号 考核 项目 扣分标准 考核具体内容 考核 得分 1 总体 要求 每项/次没 做好扣 3分 (1)不得故意造成损失,不得谋取私利及其他违规行为 (如:盗窃、私收职工现金、虚报冒领等),如有发生,采 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更换劳务派遣人员。 (2)因职工对厨师团队工作存在问题,反映十分强烈的情 况,如书面举报查证属实或联名反映查证属实情况的,采购 人可要求供应商更换劳务派遣人员。 2 卫生 要求 每项/次没 做好扣 2分 (1)食堂厨房卫生由厨师全面负责,面点间、凉菜间、冷 藏室和仓库等地方的卫生。 注:此项只对厨师考核。 (2)厨房内部卫生脏、乱、差。 (3)发现饭菜里有苍蝇、蚊虫等。 (4)面点发酸、米饭夹生及米饭内有过多沙子等杂物。 (5)不能很好的控制米饭、面食的制作量,造成供应不足 或大量浪费。 (6)厨师应注意节约用电,做完饭、菜后须关闭相应的电 源。 3 厨房 团队 要求 每项/次没 做好扣 2分 (1)厨师应加强食堂安全卫生意识,保证饭菜质量与数量, 丰富菜的品种,合理调配营养,准时供应饭菜。 注:此项只对厨师考核。 (2)厨师团队因疏于防范,造成鲜货保管方面损失的,应 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人员 要求 每项/次没 做好扣 1分 (1)工作期间必须着工作服,佩健康证,戴工作帽。 (2)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离岗;午 饭和晚饭结束后,厨房团队人员必须把各自工作完成后方可 下班,未经厨师长同意不得提前离开;不得随意允许非工作 人员进入厨房操作区。 5 保洁 要求 每项/次没 做好扣2分 (1)食堂大厅卫生由保洁人员全面负责,如抽查或定期检 查发现大厅及进门口卫生脏、乱、差。 (2)其他卫生工作情况:如碗、盆、筷等清洗不干净。 (3)保洁人员应注意节约用电,每天须根据食堂用餐人员 情况关闭大厅相应的电源。 第 28 页 (4)餐具消毒:保洁人员每天将餐具洗干净、晾干后放入 消毒柜;消毒时间:①中午 11:20 开启消毒柜,11:50 关闭; ②晚上:夏季 5:20 开启消毒柜,5:50 关闭,冬季 4:50 开启 消毒柜,5:20 关闭。 (5)午饭和晚饭结束后,保洁人员必须把食堂各自工作(包 括检查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工作)完成后方可下班。 6 群众 监督 每发现一次 扣 3分。 群众对厨师团队监督发现存在不良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属 实的。 总计得分 被考核人员签字: 考核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四)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2、服务期限:两年(2020 年 5 月初至 2022 年 4 月底),合同一年一签。 3、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核准的发放标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发 放工资和其他薪酬。未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 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和险种,不得克扣除合同约定的管理费之外的任何费用。供应 商按月向采购人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和保险购买金额清单。 4、计价及付款要求: 4.1 劳务派遣人员当月工资总和等于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当月工资标准之和。 4.2 采购人应支付当月劳务派遣费用的总金额=劳务派遣人员当月工资总和+劳务派遣当 月管理费。 4.3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按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劳务派遣费用的总金额(考核奖金除外),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4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各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的。因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并有权要求供 应商赔偿。 4.5考核奖金:采购人按照各岗位人员考核结果计算奖金,由采购人将各岗位考核奖金之 和支付给供应商,再由供应商支付对应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5、违约责任 第 29 页 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合 同履行期间,采购人由于受上级主管部门管辖,在劳务派遣上有重大变动,该合同自动终止, 不承担违约责任。 注:本章中的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不允许供应商有负偏离,供应商有负偏 离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第 30 页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评审 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评审小组对 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 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 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 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 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 31 页 格式 1 承诺函 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 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 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 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 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 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公司完全同意磋商采购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 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 第 32 页 格式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33 页 格式 3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上 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34 页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 权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 )的响应。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 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如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第 35 页 格式 5 首轮报价表 首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内容 厨师团 队劳务 派遣 所有劳务 派遣人员 工资标准 总金额 人民币:(小写)304,800.00 元/年, (大写)叁拾万零肆仟捌佰圆每年; 劳务派遣 管理费 人民币:(小写) 元/年, (大写) 圆每年。 考核奖金 采购人按照各岗位人员考核结果计算考核奖金。 注: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13.5 首轮报价及现场报价要求” 的要求进行报价。(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第 36 页 格式 6 现场报价表 现场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内容 厨师团 队劳务 派遣 所有劳务 派遣人员 工资标准 总金额 人民币:(小写)304,800.00 元/年, (大写)叁拾万零肆仟捌佰圆每年; 劳务派遣 管理费 人民币:(小写) 元/年, (大写) 圆每年。 考核奖金 采购人按照各岗位人员考核结果计算考核奖金。 报价轮次 注:1、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13.5 首轮报价及现场报价要 求”的要求进行报价。(实质性要求) 2、现场报价表用于现场密封提交,供应商需将劳务派遣管理费、报价轮次及报价合计 金额处留白,并自行准备密封袋,以备评审现场根据要求填写后现场密封提交。 供应商名称: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第 37 页 格式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 第 38 页 格式 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 第 39 页 格式 9 响应函 响应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3.(实质性要求)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实质性要求)我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份,“首轮报价 表”1份,以及用于磋商现场报价的“现场报价表”1套。 5.(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起 90 天。 6.(实质性要求)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 7.(实质性要求)我方完全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通讯地址:XXX 日 期: 第 40 页 格式 10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 称 联系电 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 称 联系电 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第 41 页 格式 11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劳务 派遣 人员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第 42 页 格式 12 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采购文件 条目号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一)项目 概况、(二)项目派遣人员要求、(三) 项目服务要求”的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 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第 43 页 格式 13 商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采购文件条目号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四) 商务要求”的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 1 2 3 4 5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 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第 44 页 格式 14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第 45 页 格式 15 报价表封面格式 首轮报价表/现场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46 页 格式 1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 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 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47 页 格式 17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 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定的失 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 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 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其它形式进行惩戒。 第 48 页 格式 18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 录,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49 页 格式 19 承诺函(如涉及) 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 X 项,我单位应具备 (备案、登记、其 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 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 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 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XXXX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 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第 50 页 第八章 评审方法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 审方法。 1.2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 负责。 1.3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供应商。 1.4 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 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 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 无效处理。 1.6 评审委员会评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对于供应商人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第 51 页 2.1.1 评审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 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 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评审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评审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 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评审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 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 告。以下情形除外: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 库[2015]124 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 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 第 52 页 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2.4 磋商。 2.4.1 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签到顺序确定。磋商过程中, 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评审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 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 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注: 仅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变更其响 应文件),评审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 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 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 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4)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5)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 容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第 53 页 (6)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评 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 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 无法辨认的除外)。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 2.4.8 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评审小组应 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9 磋商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 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报价。 2.5.1 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 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 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 于 3 家(本章 2.3 规定的情形和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或磋商文件不 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 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本章 2.3 规定的情形和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 的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3 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 第 54 页 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 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 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评审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 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评审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4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5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 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 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 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章 2.3 规定的情形和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除外),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若成交第一候选人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 评审小组复核。评审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 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 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第 55 页 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评审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 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 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 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审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 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 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评审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 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评审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 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第 56 页 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 审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 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含商务、技术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 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 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 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章 2.3.1 和 2.3.2 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 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三、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本章节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评 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评审小组成员独立 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 第 57 页 律方面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 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审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劳务派遣 管理费报 价 15% (共同评 分因素) 15 分 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 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 应商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5 分×100%。 注:本项评分标准所述“报价”是指:最终报 价中的劳务派遣管理费。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按本项目磋 商文件供应商须知 附表规定执行。 2 项目方案 62%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12 分 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方案项目具有机构设置、管 理制度的得 4分,不满足不得分;供应商提供 的项目方案包含了以上全部内容的基础上:机 构设置完整合理、工作机制能有效运行、能高 效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加 4分,管理制度全 面、管理规范有序,能有效的保障服务质量的 加 4分。 以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为准。 12 分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实施方案、服 务作业流程的得 4分,不满足不得分;供应商 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了以上全部内容的基础 上: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的加 4 分,服务作业流程规范合理、具能有效提升服 务质量的加 4分。 12 分 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安全方案包括食品质量安 全管理、控制方案的得 4分,不满足不得分; 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安全方案包含了以上全部 内容的基础上: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能有效保 障食品安全的加 4分,质量控制方案能合理规 划食材,最大限度的保障食品的食用性、确保 不合理的浪费的加 4分。 12 分 供应商提供的食堂环境管理方案包括食堂用 餐环境管理、食堂操作间管理的得 4分,不满 足不得分;供应商提供的食堂环境管理方案包 含了以上全部内容的基础上:食堂用餐环境管 理能保证用餐环境干净整洁、舒适宜人的加 4 分,食堂操作间管理能有效保证操作环境卫生 安全的加 4分。 第 58 页 5 分 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方案具有原材料储藏管理 方案的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在供应商提供 原材料储藏管理方案的基础上:原材料储藏管 理存储方法科学、有效的加 3分。 5分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的得 2分,不提供不得 分;在供应商提供应急方案的基础上:应急方 案能有效保障采购人在紧急情况下完成应急 服务需求的加 3分。 4分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具有问题解决措 施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在供应商提供售 后服务方案的基础上:售后服务方案问题解决 措施高效、对项目服务有合理保障的加 3分。 3 项目经验 15% (共同评 分因素) 15 分 2017 年至今供应商具有食堂服务或餐饮服务 或与食堂服务相关的劳务派遣经验的,每提供 一个得 3分。此项最多得 15 分。 注:如供应商提供同一单位不同服务期限的合 同,按一个项目经验进行计算。 供应商提供合同(协 议)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不提供或 不满足不得分。 4 人员配置 4% (共同评 分因素) 4分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厨师具有有效的中式烹 调师的厨师职业技能证书的得 4分,此项最多 得 4分。 供应商提供人员证 书复印件证明,不提 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5 响应文件 的规范性 4%(共 同 类评分因 素) 4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4 分;每有一项细微偏差的扣 1分,直至此项分 值扣完为止。 以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为准。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评审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 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 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评审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五、评审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第 59 页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 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 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 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 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 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 60 页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 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 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 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 第 61 页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 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 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无。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 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 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 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 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 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 62 页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 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 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 XX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第 63 页 第十章 附件 附件 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 注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三、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 五、评审 六、成交事项 七、合同事项 八、磋商纪律要求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其 他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派遣人员要求 (三)项目服务要求 (四)商务要求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 承诺函 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格式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格式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5 首轮报价表 格式6 现场报价表 格式7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9 响应函 格式10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格式11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格式12 服务要求应答表 格式13 商务应答表 格式14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格式15 报价表封面格式 格式1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格式17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格式18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格式19 承诺函(如涉及) 第八章 评审方法 一、总则 二、磋商程序 三、综合评分 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五、评审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十章 附件 附件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