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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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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XJDH-YKD2020-026

四、 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4-10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4-30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总价(%) 中标供应商名称
1 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 1 下浮18.00 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 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 1 下浮20.00 新疆光荣亿达商贸有限公司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张秀兰、张义静、方红、刘洪萍、库尔班(业主专家)、李东清(业主专家)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楚、仲伟玲

联系电话:0991-4833203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06号昊泰明慧园B座18楼1803室

2、采购人名称:新疆医科大学

联系人:陶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991-4365560、0991-4353027

附件信息:

  • 公开招标文件-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目.pdf

    702.5 KB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JDH-YKD2020-026)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目 招标人(章):新疆医科大学 联系人:陶璐、赵晓勇 电话:0991-4365560、0991-4353027 联系地址: 新医路393号 代理机构: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 联系人:李娟娟、吴楚 电话:0991-4833203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06号昊泰明慧园B座18楼 1803室 2 3 第一册 1 目 录 第 1章 投标人须知 ....................................................... 3 一 总 则 ............................................................... 3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 3 2.资金来源 .............................................................. 4 3.投标费用 .............................................................. 4 4.适用法律 .............................................................. 4 二 招标文件 ............................................................ 5 5.招标文件构成 .......................................................... 5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5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 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6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 6 9.投标文件组成 .......................................................... 6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 6 11.投标报价 ............................................................. 7 12.投标保证金 ........................................................... 8 13.投标有效期 ........................................................... 8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 8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9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9 16.投标截止 ............................................................. 9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 9 五 开标及评标 ......................................................... 10 18. 开标 ............................................................... 10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 10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 11 21.投标偏离 ............................................................ 13 22.投标无效 ............................................................ 13 23.比较与评价 .......................................................... 14 24.废标 ................................................................ 14 25.保密要求 ............................................................ 14 六 确定中标 ........................................................... 15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 15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 15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 15 29. 告知招标结果 ....................................................... 15 30.签订合同 ............................................................ 15 31.履约保证金 .......................................................... 16 32.预付款 .............................................................. 16 33.招标代理费 .......................................................... 16 2 3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17 35.廉洁自律规定 ........................................................ 17 36.人员回避 ............................................................ 17 3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 17 附件 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 19 附件 2:履约担保函格式 .................................................. 20 第 2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2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 22 1 开标一览表 .......................................................... 23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4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25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6 5 投标保证承诺书 ....................................................... 27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 28 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 29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 30 9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31 10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 32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 33 1 投标书 .............................................................. 34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 35 3 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说明一览表 ...................................... 36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 37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 38 6-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39 6-2 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 40 6-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41 6-4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42 7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 43 8 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 44 9 投标人须知第 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 45 10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 46 第 3章 投标邀请 ........................................................ 48 第 4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 50 第 5章 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 ........................................ 54 第 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 59 第 7章 政府采购合同 .................................................... 65 3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 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 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3.5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 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 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 企业或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 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 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3.2 规定。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4 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7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 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 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5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分为二册共 7章,构成如下: 第一册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第3章 投标邀请 第4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5章 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 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4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5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 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 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对样品的评审方 法及评审标准见招标文件第 6章。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 6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 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 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 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 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所列 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 认定为投标无效。 8.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 务及技术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 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 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 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 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 7 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 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 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 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 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 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 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 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 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 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 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 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8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投标 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 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 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 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 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3 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 应当向采购代理 机构或采购人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的违约赔偿金。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 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 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 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 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4.3 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并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 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 责。 9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 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两个部分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 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 样。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15.2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名称及包号(如 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5.3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 件。 1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 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接收单位 接收人签字: 17.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 10 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 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 除投标人不足 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 概不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 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 分,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 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 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 标;资格证明文件未装在“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将被认 11 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 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 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 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 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负责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 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 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 12 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按照第 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 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 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 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 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 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只要有 1 个核心产品 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 20.4 13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 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 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 第 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 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 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 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偏离 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负偏离,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22.投标无效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 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 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22.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7)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4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 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 6 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 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 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 6章。 23.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 6章。 24.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要求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 15 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 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 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 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 招标文件第 6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 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 6章。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 人。 27.2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 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 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 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 依据。 16 30.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保证承诺 书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 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31.1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 人履约保证金保函(如格式见本章附件 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 商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 31.2 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 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供 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 式见本章附件 2)。 31.3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被视为放弃中 标资格,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保证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支付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预付款 32.1 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先 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2.2 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 函。预付款保函是指中标供应商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 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 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 32.3 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3.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投标须 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17 3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4.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 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4.2.1 投标人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2 中标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4.2.3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5.廉洁自律规定 35.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5.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 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3 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反腐倡 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6.人员回避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 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可以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 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 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 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 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18 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 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 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 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 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 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 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 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 (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 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 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 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 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 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 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 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20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名称):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 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 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 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 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 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 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 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 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 21 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 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 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 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22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章)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三) 5、投标保证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7、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9、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0、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提供进口 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注:第 6、7、8项承诺事项可在一份承诺书中承诺。 23 1 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格式一)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 称 投标报价(%) 交货期 备 注 1 蔬菜 小写:下浮 % 大写:百分之 。 接到供货通知后 小时进行供货 ★根据甲方制定蔬菜价格定价机制,,各品种的配送价按新疆北园春市场网络报价当日中间价 格为基准价的(100-X)%定价(X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下浮报价比例,15≤X≤22在合同执行期 间是固定值)。 甲方要求每日北京时间8:00开始供货。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24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章。 2.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25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文件格式二)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董事 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26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三)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 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 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27 5 投标保证承诺书 (投标文件格式四)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 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 10 个 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的 2%作为违约赔偿金。 1、 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 2、 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中标后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 中标后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招标代理费。 二、 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 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28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说明: 1、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29 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说明: 1、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格式自拟)。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30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盖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 字)。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31 9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2 10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如需要,格式自拟)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制造商的名称、所在国家和地区、 经营地址;被授权人名称、经营地址;被授权设备名称、型号和事项,授权期 限及制造商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公章等。 注:仅限于招标文件第 4章已将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作为资格条件 33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五) 2、投标分项报价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3、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说明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七) 4、技术规格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八) 5、商务条款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九) 6、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6-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十) 6-2《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6-4《制造商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7、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8、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 9、投标人须知第 10条要求的所有技术文件 10、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34 1 投标书 (投标文件格式五)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及电子文档 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的投标总 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 %。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 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 果是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 (7)按照贵方可能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完全理解并无条件承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法律后 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盖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日期: 35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文件格式六)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品牌 产地 市场指导价(元/升) 交货期 1 2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本表。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 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本表内容和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36 3 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说明一览表 (投标文件格式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及伴随服务 和工程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其它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注: 各项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37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文件格式八)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及伴随服务和 工程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38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文件格式九)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39 6-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投标文件格式十)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 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日 期:____________ 40 6-2 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1)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2)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 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 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41 6-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 日 期: 注:附相关证明材料 42 6-4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投标人名称)所投设备的 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公章生效。 制造商(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____________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自己制造,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43 7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格式自拟)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44 8 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45 9 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46 10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47 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 目公开招标文件 第二册 项目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XJDH-YKD2020-026 采购人:新疆医科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 2020年 04月 13日 48 第3章 投标邀请 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新疆医科大学 委托,对下述货物及伴随 服务和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XJDH-YKD2020-026 1.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目 2. 招标项目性质:自行采购-委托中介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1 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目 6000000.00 详见招标文件及技 术参数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包括采购货物的生产 或销售); 3.投标人须具备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 格; 5.在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10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 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 04月 10 日至 2020年 04 月 16日(招标文件的提供期自 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 10:30 至 13:30;下午 15:30至 19:00(北京时间)。 49 地点: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 706号 昊泰明慧园 B座 18楼 1803室) 5.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04 月 30 日 11: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 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6.开标时间:2020 年 04 月 30 日 11:00(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 致)(北京时间)。 7. 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新疆医科大学师苑餐厅 3楼。(如有变动,另 行通知)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 706号昊泰明慧园 B座 18楼 1803室 邮 编: 830000 电 话:0991-4833203 电子邮箱:806899477@qq.com 联 系 人:李娟娟、吴楚 开 户 名: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账 号:3002016509024927967 采 购 人: 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 新医路 393号 联 系 人:陶老师、赵老师 联系方式:0991-4365560、0991-4353027 50 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 购 人: 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新医路 393号 联 系 人:赵晓勇 联系方式:0991-4353027 1.2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 706号昊泰明慧园 B座 18楼 1803室 业务联系人:李娟娟、吴楚 电话:0991-4833203 1.3.4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经营范围包括采 购货物的生产或销售); 3.投标人须具备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在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 1.3.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 1.4.7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2.2 项目预算金额:6000000.00元(超出此预算的报价均无效); 5.4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是、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 51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5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否 (是、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 测内容等内容) 8.1 如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 包 12 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证金数额: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需电汇,请于开标前一天以现金形式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2020年 4月 29日 11:00 前)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至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上; 收款单位名称: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收款单位账户:3002016509024927967 注:汇款凭证扫描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下列电子邮箱(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 、邮 箱: 806899477@qq.com(招标代理)。 13.1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 14.1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 5份;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 5份; 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 份。 16.1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04月 30日 11:00(北京时间) 18.1 开标时间:2020年 04月 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医科大学师苑餐厅三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9.2 信用查询时间: 2020年 04月 28日-2020年 04月 29日 (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 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20.5 核心产品:/ 23.2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估法 27.1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2 27.2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是、否) 52 31.1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 日历日 32.1 预付款比例为: /% (政府采购预付款金额一般为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总金额的/%。如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情况确需 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或者中标供应商是中小企业的,可注明或协商适当提高比例。) 32.3 情形如下: □采购资金在履约完成之后才能到位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期限小于 20日 □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小于 50万元 □其他采购人不能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完成前支付采购资金 33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 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所 规定标准的 60%计取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支付形式: 现金、支票、电汇 支付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34.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 35.3 代理机构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 0991-4833203、1277076540@qq.com 37.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 37.3 联系部门: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991-4833203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 706号昊泰明慧园 B座 18楼 1803室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否(是、否) 2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3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无 53 资格审查表 审核人员签字:_________ 注:1、本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并如实填写。 2、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合格。 3、资格审查表中的内容开标前由监督人查验(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 投标人名称 审查项目 结论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 54 第4章 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 蔬菜供货要求: 一、蔬菜的品种、数量、计量 1.蔬菜的品种:甲方每日指定定购的各类蔬菜水果品种。 2.蔬菜的数量:按甲方每日指定定购数量为准。 3.计量单位:按公斤计 4.计量方法:由乙方称重,送到甲方所指定地点,再由甲方核准称重。 5. 报价格式: ★根据甲方制定蔬菜价格定价机制,下浮 %,大写:百分 之 。各品种的配送价按新疆北园春市场网络报价当日中间价格为基准价 的(100-X)%定价(X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下浮报价比例,15≤X≤22,X在 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 甲方要求每日北京时间8:00开始供货。 二、蔬菜水果的包装,运送地点、时间及交货方式 1.蔬菜由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种、数量统一打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 甲方除去包装验收称重。 2.供货地点:新疆医科大学各校区各餐厅。 3.供货时间:每天上午8:00-9:30之前送货完毕,如乙方不能及时送货造 成甲方餐厅无法正常营业者,处以五万元罚金;二次出现同样情况者,甲方有权 单方终止合同。有特殊需求的供货时间,由甲方指定供货时间与频次。 4.在验收蔬菜水果品种、数量、质量之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和乙方人员在 送货单上确认签字,并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后则完成交货。 5.蔬菜配送,投标方必须为 3吨以上箱式货车,保障货品的质量与运输安全。 不许敞开式货车配送。 三、蔬菜水果的质量、验收及要求 1.符合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标准,农残不超标,并可溯源。 2.根据甲方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乙方不得缺斤少两,缺货少货由乙方 当日12:00前(北京时间)必须补齐,运输费用乙方自理。如发生不给予甲方蔬 55 菜按时补齐的情况,第一次按照同等蔬菜金额扣除货款,并提出一次警告;二次 出现同样情况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蔬菜水果要求品种丰富,质量均匀。 外观要求:形状完整、色泽鲜亮、质地鲜嫩、气味正常、长度均匀,有蔬菜 应有的本色。做到“五无”:无黄叶、无刀伤、无霉烂、无污染、无病虫害。无 破损、蔬菜码放整齐,不得过熟或欠熟。 品质要求: ①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 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类蔬菜切开不变黑,无腐烂情形, 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②根茎类: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采购人自购标准相 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净菜率要求:辣椒类:95%以上;叶菜类:80%以上; 葱蒜类:90%以上;果菜类:95%以上; 花菜类:95%以上;茎菜类:90%以上; 根菜类:90%以上;食用菌类:95%以上; 水果类:100%。 4.蔬菜验收时要求除冰块后进行过称,对菜品有腐烂、变质、冻伤过称前 有权拒收,经拒收的菜品乙方须在1小时内进行更换,费用乙方自理,如未及时 送达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如甲方应急临时需购菜品,乙方必须按指定的品种、数量,在接到甲方的 要货通知后2小时内及时送货,运输费用自理。 6.如发现质次价高的菜品或同等质量菜品价格虚高的现象,甲方根据所验 货物数量金额对乙方双倍处罚或减半付款,并提出一次警告;二次出现同样情况 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 甲方根据需要每年至少一次对五样蔬菜进行基本农残抽检(检测费用由 乙方支付),样品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如发现不符合蔬菜质量安 56 全检验检测标准,农残超标等,会扣除上月或者当月货款,并终止合同。 四、蔬菜水果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蔬菜水果定价规则:蔬菜价格因市场、季节等原因多变,甲方每个工 作日制定蔬菜结算价,供应商按照统一制定的蔬菜结算价执行。节假日蔬菜结算 价参照上一个工作日蔬菜结算价执行。蔬菜供应商通过网络各自报价,报价必须 在当日上午北京时间十二点之前上报至网络为有效报价,超过时限未报价者,视 为自动放弃报价权。蔬菜价格采用货价、运费合计报价。 ★(1)根据北园春集团网(http://www.xjnmw.com/index.html)价格行情 板块中间价报价,根据报价下浮供应商投标报价的下浮比例。下浮后价格与供应 商报价进行对比,在几个价格中按照最低价结算。 ★(2)北园春集团网均无报价,按照甲方每周北园春市场询价,采集物资 价格。结合供货商报价,两到三个报价中最低价执行。 ★(3)职工餐厅使用的精品净菜结算价格同样按照(1)(2)蔬菜定价方 式进行定价,特殊需求蔬菜,根据市场询价后定价结算。 ★(4)蔬菜自营基地供应的蔬菜价格,按照以上定价机制执行。 ★(5)水果结算价按照甲方不定期在北园春市场询价,采集物资价格。结 合供货商报价,两到三个报价中合理价格执行。 ★(6)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蔬菜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 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 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 24小时。 ★(7)部分蔬菜定价后,供应商认为质价不符的,必须提前 2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书送达甲方,说明涨跌原因、涨跌幅度。待甲方组 织相关人员九鼎市场或者北园春市场询价,询价后,确定新结算价格。 ★(8)甲方每月不定期的进行市场询价,考核供货商的供货质量与价格。 ★(9)应急采购物资,按照以上定价规则执行结算。 ★(10)蔬菜供应商根据季节变更,优先选送新疆本地产蔬菜。新疆本地产 蔬菜品相不佳时,可供应内地产蔬菜。 ★(11)如冬季因蔬菜价格波动,乙方拒绝供货,按照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57 2.数量的认定:乙方每日依据甲方提供的物资计划单中品种数量配送蔬菜; 甲方工作人员和乙方人员现场称重完毕后,共同在送货单上核准并签字,并加盖 乙方发票专用章作为结帐凭证。 3.货款的结算: ①乙方必须提供开户行及账号和统一正规普通发票(不能在税务局代开发 票),并附上增值税发票查验单,否则视为自行放弃供货资格;乙方开具的发票 及发票附件中的物品名称、数量与送货物品相一致。 ②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之后,由乙方为甲方先行垫付货款,首次送货两个月后 结算前期货款,滚动式结账,每月进行 1-2次货款结算。如遇节假日、寒暑假、 甲方财务扎帐等特殊情况,结账日期依次顺延。 4、违约责任: ①中标的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若供应产品食品因质量原因引起的不良 后果,供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视情况严 重程度扣减本月或上月供货货款,情况特别严重的可取消其以后的供应资格。如 因价格波动,乙方拒绝供货,扣除上月供货货款。 ②中标后的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信誉,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则。提供的 产品质量、价格商标等有虚假和侵权行为并给我校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中标单位 承担全部责任,终止合同。 ③中标供应商保证在供货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保证不会将合 同及(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保证不会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现 象,扣除上月货款及终止合同。 ④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因送货车辆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供方承担全部 经济责任,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经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两名中 标候选人根据统一定价按业主要求进行交替供货。 二家入围供应商中标后,综合价格后,将使用统一价格供货。 58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说 明 1、采购人应对招标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提出详细具体的技术规格及相关 要求。 2、本部分一般应包含如下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JDH-YKD2020-026 交货期及交付地点:自签订合同后,服务期一年,其中试用期 3个月(包 含在一年期限内),经食材配送中心确认后,进入合同期,试用期不合格, 本合同终止。 (2)详细需求: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蔬菜采购项目 其他要求详见需求一览表。 59 第5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1 章及本章的规定进行评标工作,采 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 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 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 二、 符合性审查工作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 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填写 “商务符合性审查表”和“技术符合性审查表”(如有)。 三、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四、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 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 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五、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 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60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 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 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 其投标报价扣除 6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 %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和监狱企业。 3. 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投 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 惠措施为: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加 2 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列入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 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加 2 分 。 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 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 投标被拒绝。 5.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无 。 6.同品牌处理办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 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 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61 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 7.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 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特别说明: 1、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主要是为下一步新增的政府采购政策预留。 2、服务类采购项目,暂不考虑进口产品相关的管理规定。 3、服务类采购项目,暂不考虑核心产品相关的管理规定。 62 一、商务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条款号 本项目要求 1.3.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3.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4 联合体投标规定 1.5 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非同 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6 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 2.3 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 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8.2 投标人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 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 9.1 投标文件完整,格式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 11.4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1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日历 日 14.2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公章符合 要求 14.3 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装订 方式 20.3 接受价格的算术修正 20.6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要求 22.2 未发现串通投标 22.2 无需提供报价说明 或报价说明可以接受 22.2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结论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 63 二、技术符合性审查表(如有) 审查事项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结论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 64 三、评审因素和指标 序 号 评分 项 分值区 间 评分主 要因素 评分具 体因素 评分细则(分值) 1 价格 分 0-30% 投标报 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评分具体因素 2 技术 分 0-50% 技术或 者服务 水平 资质 情况 10 ① 首选一级批发市场中资质实力雄厚、蔬菜品种齐全、具有保 鲜库房及蔬菜合作社的一级供应商;8分 ② 次选批发市场中资质实力雄厚、蔬菜品种齐全、有保鲜库房, 但无蔬菜合作社的供应商;6分 ③ 投标方需在乌鲁木齐市具有固定营业场所,提供办公房产权 或者使用权证明(租聘合同)复印件;2 分,无合同或证明文件 的 0分 保鲜 设施 7 保鲜库房面积不少于 500M2,自有 500M2 得基本分 5 分,每增加 100 M2加 1分;租赁 500M2-699 M2得 4分, 租赁的 700M2-999 M2 得 5分,租赁 1000 M2及以上的得 6分(提供拥有 1年以上保鲜 库使用权或租赁的合同的相关证明,用途须显示为保鲜库,且有 库容容积量显示) 质量 水平 7 蔬菜确保新鲜度、配送途中质量保证的措施、蔬菜检测证书完备; 缺送漏送的解决、变质蔬菜的更换、临时少量蔬菜的及时送货问 题、对不合格蔬菜、价格虚高的处罚办法;优得 7分,一般得 5 分,差得 3分。 服务 方案 10 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含车辆通行保障)得 5分、提供应急保障方 案得 5分,方案内容需全面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专家根据情况 酌情打分。优得 10分,一般得 8分,差得 5分。 货源保 障能力 6 自有自种 500-1000亩得 6分;与农民合作社合作或种植基地签订 合同的(面积 500-1000亩)得 5分,除以上两种情况的得 4分 (供应商与农户或合作社签订供货合同,自种须提供土地承包合 同) 配送 车辆 5 配送车辆为中型货车(供应商法人或公司拥有车辆:货车、面包 车,需提供有效机动车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有 3辆的(自有) 得 3分,每增加一辆加 1分,最高不超过 5分;3辆以下的,每 减少一辆扣 1分;车辆附相关照片 配送 人员 5 组织机构健全,可服务本项目人员不少于 3人,3人(含)得分 5 分,3人以下不得分 3 商务 分 0-20% 突发公 共安全 事件的 保供能 力 6 提供具体的保供方案与案例。人员、车辆获得通行情况,货源保供能力,案 例具体详实,优得 6分,较好 4分,一般的 2分,无法保供的不得分 供货 业绩 10 营业额 300万元得 7分,每增加 100万元加 1分,最高不超过 10分。限定 额度以下不得分。 (以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税务局的金税盘或携税宝里每 月供货的增值税发票汇总表或发票复印件为依据) 4 售后服 务承诺 4 按期供货、及时退换货品、随叫随到、提供优惠政策、保障供应、配送及时 (以承诺书为准);;优得 4分,一般得 3分,差得 1分。 总分 100分 65 注:1.供应商须按所有打分项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所 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能清晰辨别的,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均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数据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实地考察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中标 资格,并列入医科大学招投标黑名单。 3.综合排名第一、第二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甲方将进行实地考察, 如发现人员、车辆或仓储能力等任何一项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新疆医科大学 招投标黑名单,由第三名(以此类推)替补。 第6章 政府采购合同 请参照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包括技术说明、手册等其它相 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 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实施和安装调试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 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9 上述术语的具体内容须与投标文件一致。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 其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 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 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 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交货方式 4.1 交货方式为现场安装、调试,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66 5 付款条件 按合同约定。 6 技术资料 6.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卖方应 按买方要求随时提供技术方案及辅助资料、手册、图纸等文件。 7 质量保证 7.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开发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 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能够正常调试运转。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 方须对由于设计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7.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 物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故障,包括潜在的故障或使用不 符合要求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4小时内应针对故 障做出响应。 7.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内没有响应,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 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7.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系统开发完成通过最终 验收起不少于个月。质保期须与投标文件一致。 8 检验和验收 8.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系统功能及相关软件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测试,并出具 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 8.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根据系统开发情况及进度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 签署验收意见 。 8.3 买方有在系统开发及安装调试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 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9 索赔 9.1 如果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7.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 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 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9.2 在根据合同第 7条和第 8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 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9.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 商处理。 9.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 67 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9.2条 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尾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 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0 延迟交货 10.1 卖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0.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0.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 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 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1 违约赔偿 11.1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 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但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5%。一周按7天计算,不 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 12.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 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 生后 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2.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3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 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3 税费 13.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4 合同争议的解决 14.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 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 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4.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5 违约解除合同 15.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 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5.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 同第 12.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5.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5.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68 15.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5.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 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5.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 方的利益的行为。 15.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5.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 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6 破产终止合同 16.1 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 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 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7 转让和分包 17.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 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 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 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载明。 18 合同修改 18.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 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 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9 通知 19.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 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 计量单位 20.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 适用法律 21.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2 合同生效和其它 22.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22.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2) 技术参数表 3) 交货时间及交货批次 4) 服务承诺 69 22.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 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 定义 1.5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1.6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 1.7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调试地点位于: 4、交货方式 4.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5、付款条件:按合同约定。 6、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随时提供将技术方案及辅助资料、手册、图纸等文件。 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系统运行期间,在接到报修电话的 10 分钟内我方技术人员将做出响应,在接到 报修电话的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在 2 小时内 解决。用户设备出现故障时,我公司将免费提供维修备用机供用户使用。免费定期对系统 设备做专业保养工作,一年免费大规模保养两次。 各设备或软件质保情况见下表。 名称 质保期限 备注 7.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未被授权的拆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 围之内。在保修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7.3、保修期后,乙方提供有偿服务,适当收取零配件和服务费。乙方收取的零配件价 款或服务费不得高于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通行价格。 7.4、乙方在设备保修期内,每年定期上门做系统维护。 8、 检验和验收: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及进度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 收意见 。 9、 索赔: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 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9.2 条规定 70 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尾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 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天内。 附:分项价格表 附:技术参数表 附:质保、售后服务、培训等内容 备注:具体合同内容以新疆医科大学采购合同书(模板)为准 71 第五部分 新疆医科大学食品采购合同 买 方:新疆医科大学 卖 方: 签约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签约日期: 合同编号:XJMU-2020- 二零二零年一月 72 甲方(买方):新疆医科大学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 393号 电话:0991-4361543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新疆医科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 类 采购配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 本合同。 一、 采购物品名称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2、数量、规格、参数及价格:(详见下述表格) 上述货物交货期:乙方接到供货通知后 小时内进行供货。 3、①本合同为固定单价,以上供货价格系指包括全部货品、税费、包装费、 运输、装卸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等所有费用。供 货期间中标价格不作调整。乙方应保证甲方除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无需再行 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 ②下浮价货品根据到货日期当天北园春集团网当日价格的中间价为基准价 的下浮 制定价格。如遇到节假日,按照前一个工作日价格进行参考。 4、价格清单表是基于乙方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所需为前提,同时甲方对清单 中的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及数量等没有校对的义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 得对清单的综合费用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实际供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数 量为准。 5、甲方根据各餐厅实际使用需要,如需采购未在报价清单内物资,由甲方 73 在相关批发市场询价,采集物资价格,确定结算价。甲方每月不定期的进行市 场询价,考核乙方供货商的供货质量与价格。 6、本合同有效期为:服务期一年, 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起算。其中试用 期 3个月(包含在一年期限内),经甲方采购部门及各餐厅管理部门确认后,进入 合同期,试用期不合格,本合同终止。 二、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招投标文件、 答疑附件的质量要求,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过期、变质、腐烂、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等现象,并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损 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若因此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应保证其配送的每一个批次的货物符合上述质量标准及相应的安全 标准。提供所需证件及产品检验报告单。在实施中甲方将核实乙方投标书中的 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QS标志与实际供货的产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报告、 QS标志是否一致,如发现偏离,甲方将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 任。 3、乙方需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提供各种有效证照的复印件(需加盖乙 方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与 食品销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上述各类证照始终处于合法、有效状态。 4、根据甲方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乙方不得缺斤少两,缺货少货由乙方 当日12:00前(北京时间)必须补齐,运输费用乙方自理。乙方如发生不给甲方 按时补齐货物的情况,第一次甲方有权按照同等金额扣除货款,并提出一次警 告;二次出现同样情况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如甲方应急临时需购货品,乙方必须按指定的品种、数量,在接到甲方 的要货通知后2小时内及时送货,运输费用自理。 6、如发现质次价高的货品或同等质量货品价格虚高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根据所验货物数量金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或减半支付货款,并提出一次警 74 告;二次出现同样情况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三、质量保证期 1、合同内配送的货物必须为生产日期 月内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因 货物出现发霉、变质、过期等现象的,乙方负责免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因更 换货物所产生的包装、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或者因情况紧急,甲方有权另行 采购其他商家同类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预留质保金,甲方可 从质保金直接扣除)。 3、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品进行长时间储藏,甲方有权无偿调换不符合配 送期要求的货品。 四、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按甲方要求配送货物的日期将货物送达至以下指定地点:新疆医科 大学各校区各餐厅,并确保及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 2、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指定的接货人为:食材采购中心 采购员或餐厅负责人,双方明确,除该指定接货人外,其他任何人员(包括甲 方的其他任何工作人员)签署的接货单,甲方均不予认可。 3、供货时间:根据各餐厅的具体要求进行配送,如乙方不能及时送货造成 甲方餐厅无法正常营业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二次出现同样情 况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有特殊需求的供货时间,由甲方指定供货时间与 频次。 5、交货完成前(即货物交付完毕且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前),本合同项下 货物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交货完成后(货物交付完毕且经过甲方书面 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转移至甲方。 五、货物的包装及运输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和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的货物有任何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乙方所提供的货物 不得敞露运输,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75 2、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3、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货品由生 产厂家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箱或包装袋进行完整包装,包装上必须有清 晰的厂家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量;必须有 QS 标识;包装破损甲方有权不 予以接收。肉制品按甲方要求切割后干净专用包装袋包装配送。 4、乙方保证运输周转的容器与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 到污染。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敞露运输,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5、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冷藏、冷冻储藏设备,且做好在乙 方得相应储藏工作。 六、验收 1、验收标准:以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为货物的 验收标准。甲方仅对乙方交付货物的数量、规格、外观等进行初步验收,初步 验收合格不代表乙方对所交付货物潜在质量安全问题免责。 2、数量的认定:乙方每日依据甲方提供的物资计划单中品种数量配送;甲 方工作人员和乙方人员现场称重或点数完毕后,共同在送货单上核准并签字, 并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作为结帐凭证。计量单位:按公斤、件、箱计。 3、自交货后当日,甲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后 及时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造成的甲方受到的损 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 七、货款的支付 1、乙方必须提供开户行及账号和统一正规普通发票(不能在税务局代开发 票),并附上增值税发票查验单,否则视为自行放弃供货资格;乙方开具的发票 及发票附件中的物品名称、数量与送货物品相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之后,由乙方为甲方先行垫付货款,首次送货两个月 后结算前期货款,滚动式结账,每月进行 1次货款结算。如遇节假日、寒暑假、 甲方财务扎帐等特殊情况,结账日期依次顺延。 八、违约责任 76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送货物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 方支付 500 元违约金;乙方逾期供货超出交付期七天(含七天)以上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经甲方同 意延期交货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得无故断货。 3、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答疑附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的,由乙 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或拒绝调换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上个月(第一个月时按本月)结算货款的两倍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4、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或任何第三人发 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第 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采取诉讼途径发 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相关法律责任;除此之外,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最终结 算总价 20%的违约金。 5、乙方(中标供应商)保证在供货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保 证不会将合同及(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保证不会转包、分包。如发现 转包、分包现象,甲方有权扣除上月货款及终止合同。 6、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因送货车辆在甲方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承担 全部经济责任,甲方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的生效与文本 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执贰份。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盖章或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成立生 效。 77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签定的供货补充合同和供货承诺书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投标文件、 答疑附件、合同附件《食品安全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一、本人做为新疆医科大学的供货商及合作商,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杜 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流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 的消费环境,自愿向贵校承诺如下: 1、绝不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贵校采购标准和双方合同约定质 量的货物; 2、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不合格、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 品,不缺斤短两,如出现缺斤短两,少一赔百(公斤); 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 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 理规定》及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 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验收、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进货质 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食品; 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 采取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对已向甲方售出的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负责赔偿 78 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将食品召回、销毁; 7、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我单位承担经济 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8、我方保障食品安全的运送设施,运输时,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 害有异味或其他影响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9、储存食品环境达到规定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存放。存放食 品设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污染、防变质条件。 10、绝不随意断货、不乱提价格、不重复结算; 11、绝不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串通,做出任何损害贵校利益及声誉的事情; 二、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承担如下责任: 1、本公司(本人)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全部归贵校所有; 2、本公司(本人)剩余未结全部款项作为违约金全部归贵校所有; 3、如因本人的相关行为给贵校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的保证金及未 结款项不足以弥补贵校损失的,本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被贵校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制裁,该制裁包括 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授权贵校在全国的各类报纸、杂志、网络、微信、电台、电视台等任 何媒体对本人的上述行为进行曝光,相关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 (2)授权贵校将本人的上述行为作为反面案例,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进 行广泛宣传; 5、如本人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贵校有权直接报案,依法追究本人的全 部法律责任; 三、本人作为合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自愿为本人的上述承诺承担连 带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刑事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担保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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