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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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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消防救援支队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劳务派遣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消防救援支队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劳务派遣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5-07 11:43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消防救援支队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220202000014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5-07 11:43
采购人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阿坝马尔康市日瓦坝新区,联系方式:陈先生,0837-699230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号楼7层1号,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451007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8-84510079-8014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成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5-08 09:3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5-13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可邮购。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购请将汇款凭证、购买竞争性磋商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5-19 10: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5-19 11: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16层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19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16层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本项目不作要求。
预算金额(元) 470971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H629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其它补充事宜 无。
备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7.0971万元/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7.0971万元/年(大写:肆拾柒万零玖佰柒拾壹元每年),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监督机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831520。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PPP项目标识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5132202020000145 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成都)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五月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4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4 二、总 则.................................................................................................................................................... 8 三、磋商文件............................................................................................................................................. 10 四、响应文件..............................................................................................................................................11 五、评审......................................................................................................................................................14 六、成交事项............................................................................................................................................. 14 七、合同事项............................................................................................................................................. 15 八、磋商纪律要求..................................................................................................................................... 17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18 十、其 他.................................................................................................................................................. 18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5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33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4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35 第九章 评审方法......................................................................................................................................... 56 1.总则........................................................................................................................................................56 2.磋商程序............................................................................................................................................... 56 3.综合评分............................................................................................................................................... 61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63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4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64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5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委托,拟对阿坝州 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劳务派遣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 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5132202020000145。 2.采购项目名称: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3.采购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47.0971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劳务派遣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成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 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证》。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磋商文件自 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 9: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 3栋 7层 1号(花样年·香 年广场)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邮购请将汇款凭证、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 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 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 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 改报名信息,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10:30 至 2020 年 5 月 19 日 11: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 88 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 栋 16 层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 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0 年 5 月 19 日 11: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 开启。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 88 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 16 层四 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通讯地址:阿坝马尔康市日瓦坝新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37-699230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账 号: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 88 号 3 栋 7 层 1 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7333799-0(报名相关事宜咨询) 028-84510079-8014(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电子邮件:sczz@sczz84510079.com 2020 年 5 月 7 日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 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 供应商数量和 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即首次递交响应文 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 本次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方式:见第 1 章磋商邀请。 2 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47.0971 万元/年。 是否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小微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否。 3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7.0971万元/年(大写:肆拾柒万零 玖佰柒拾壹元每年),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 最后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 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 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 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 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扣分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四、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 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 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7 国家规定的优先、 强制采购范围 (节能、环保)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产品 范围。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优先采购产品 范围。 8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成交金额的5%。 收款单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履约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 10 磋商文件咨询、磋 商过程、结果工作 咨询 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根据相关规定,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 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5%×服务期限。 2.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 账、电汇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 书。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28-65783579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广场)。 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 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示的银行,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 品,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需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13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因素的 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或代理机构代为答复。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答复。 14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因素的 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或代理机构代为答复; 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 采购人联系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答复。 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注:供应商按要求报名成功并购买磋商文件的,为依法获取 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 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单位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7-2831520 地址:马尔康市团结街 12 号 注: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 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 行承诺)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5.5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 并进行承诺) 5.6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 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 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 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否则作无 效响应处理。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8.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 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 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对以下有关知识产权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 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 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 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应当在响应文 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 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 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 应商需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 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 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 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 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 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 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 在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 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 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 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 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 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 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否则作 无效响应处理。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所有 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其他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应包括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有材 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 商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 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磋商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15.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 量单位。 16.报价货币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资 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 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他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其他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 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清楚工整。 18.4 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并逐页编码。 18.5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另有规定除外。 18.6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 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 属单位印章代替。本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均要求加盖公章鲜章。 18.7 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8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9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10 电子文档 18.10.1 电子文档一份为响应文件 Word或 WPS 版本,一份为 PDF 版本。电子文档 保存介质推荐使用 USB闪存盘(U盘)。PDF版的电子文档可以为按磋商文件要求制 作完成并加盖相应公章及签名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也可为加盖了相应电子签名或电子 印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 18.10.2 若电子文档与书面响应文件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9.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包装、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 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包装、密封和标 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分别包装和密封。 19.2 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 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电子文档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电子文档须单独密封包装,且包装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 号、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与响应文件一起同时递交。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 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最后 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20.3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4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 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 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 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 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 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已提 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21.4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 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 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磋商小组在出具的评审报告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向其发出成交通 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3.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供应商单 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 认定为无效。[供应商承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或者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 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需进行情况 说明)]。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 24.2 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 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 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 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 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 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 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 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 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 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6 购活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 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否作作无效响应处理。 29.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 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 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 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 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拒签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 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7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若有)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 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 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8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 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 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 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的变化导 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不再发布更正公告、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本磋商文件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 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 40.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 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承诺符合其要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4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 采[2018]123 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示的银行,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 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 关工作。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9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成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 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证》。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否则作 无效响应处理。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 注: 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 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 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 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条件 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自然人的则为身份证;②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2)财务状况报告:①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 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出具报告机构、人员的证照)复印件②供应 商内部出具的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以上①②③提供任意一项即可;b.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 件即可;c.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 件即可;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2019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税收缴纳的承诺函原件 (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 的复印件); (2)2019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社保缴纳的承诺函原件 (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 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成功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出具的报名登记表即可, 供应商无须提供);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 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即可,供应商无须提供)。 (3)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 件第八章 承诺函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 可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授 权书按本磋商文件第八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提供,并按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印 章;②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否则作无 效响应处理。 注: 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签字或盖章的,应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 效证明材料; 2.上述内容中涉及承诺函的,供应商可以单独提供,也可以一并进行承诺。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 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 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供应商若未将用于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装订入资格性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将 不予通过。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 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劳务派遣采购。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 服务内容 一、乙方负责按需供应工作日单位职工的自助早餐、午餐及晚餐服务。 二、负责节假日值勤、值班人员的工作餐。 三、负责接待餐准备、制作及服务。 四、负责做好本周及下周菜单规划,提前向甲方报备,经审定后实施,确保两周内 菜品不重复,同时定期更新菜品。 五、负责大厅,包间、储藏室、卫生间及食堂周边的卫生和潲水的清理。 六、负责库房的管理和成本的核算控制。 七、提供应急保障服务,在甲方临时有紧急任务出动时,厨师跟随队伍到现场进 行制作,确保职工能就餐。 第二部分 管理技术部分 一、管理部门及职责 1、我司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证食堂的正常有序进行。 2、管理内容包括:食品价格的评估、食堂卫生、饭菜质量、日常开支、监督食堂人 员、反馈员工意见,处理双方关系等等。 3、负责检查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效率、饭菜质量、工作态度、减少浪费、降低成 本。 4、负责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5、负责与财务对接费用结算管理。 二、食堂管理规定及要求 1、上岗要求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6 所有上岗人员无犯罪纪录。厨师长需执有一级厨师证。服务员限女性,20-39 岁, 干净整洁,形象好。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 证上岗,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敬业爱岗精神。 2、卫生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费用公司 承担,体检结果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2)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戴手套口罩,做到勤 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3、工作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 批评建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因此和员工争执,如有争议,应向公司领导反 映; (2)食堂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和甲方的统一管理; (3)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上诉规定要求,如有违反,应接受处罚。 (4)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等。 (5)负责餐厅、厨房安全,熟练掌握各种燃气、电气、蒸气、油气、灭火器的使用, 做到规范操作。工作完毕,关闭开关或闸阀,认真检查有无漏气、漏电、漏水等现像。 下班前,应对各自责任区再进行一次检查,杜绝事故及安全隐患。 4、食物的管理规定 (1)验货要求 甲方负责采购,厨师长负责食品、材料验收、登记,称重。验收内容包括:食品质 量、重量。对不合格的食品拒绝验收。 (2)卫生要求 ①食物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 ②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5、安全卫生规定 (1)持证上岗,杜绝传染病源。 (2)食堂应严格执行“三不”,即不使用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 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 (3)蔬菜应选择新鲜,不准使用病、死的肉类及制品;要不断改善主副食花色品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7 种。 (4)分菜、摘菜应尽量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 (5)调味品应定位密封存放,防止污染。 (6)午餐剩余的饭菜可以放在冰箱或冰柜内,在次日早餐或午餐时加热食用。 (7)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 多样化。提前一周制定下周的食谱,改善员工伙食,严禁使用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 物中毒。未烹饪的食物要生熟分类收藏好,防止老鼠等害虫的入侵。 6、餐具卫生规定 (1)每餐开饭前一小时必须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厨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 (2)厨具应用专用的托盘存放(或悬挂),不准随意放置在灶台、工作台上。(3) 所用餐具、灶具、必须经过“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4)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允许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餐具必 须定期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 7、环境卫生规定 (1)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炊具、水池,擦试餐 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 (2)冰箱、冰柜、消毒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消毒柜必须保持有效并采取 除(驱)蚊、蝇措施;冰箱、冰柜内的物品应隔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 (3)每月应对食堂的门窗、墙面、墙角、天花扳、换气扇等进行彻底清洁。 (4)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防止蚊蝇生。 (5)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及保养。 (6)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库房。下班前,要关好食堂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 做好防盗工作。 8、食堂安全要求 (1)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2)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库房。下班前,要关好食堂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 设备,做好防盗工作。 (3)厨房刀具单独存放,每天用完刀具洗净消毒后存放在专用柜并上锁,由专人负责 保管。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8 (4)食堂员工不得带外来人员进入营区。 9、食堂供餐标准 (1)职工自助用餐:早餐提供各类粥品、牛奶、豆浆、咖啡、果汁、麦片、蛋类、各 种包子、馒头、面条、米粉、糕点、甜品、小菜(炒时蔬、拌蔬菜、咸菜)。每日午餐 及晚餐须提供七至八个菜品,应有蒸、炒、烧、炖、拌等品种,配粗粮米饭和白米饭, 一荤一素汤。晚餐不定期提供面条、水饺、抄手、冒菜等小吃。早中晚三餐均须搭配水 果。(见附件) (2)接待餐:中餐和火锅两种,根据甲方接待标准要求配备菜谱。接待餐菜品口味要 好、摆盘精致、菜品品相好。 10、应急保障服务 厨师应对甲方的厨车定期进行检查,备好所用物资,在甲方有紧急任务时需要厨师 跟随保障时能配合甲方有序开展工作。 三、各岗位职责 1、甲方负责人 甲方每日对乙方食堂服务进行巡查监督,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标准规范食堂服务 管理并对乙方进行考核。 2、乙方主管职责 (1)负责阿坝消防救援支队主管科室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精通本职业务,熟悉职工厨师的全面工作,严格检查督导员工的操程。 (3)负责对员工招聘和培训方案的制定。 (4)负责对职工食堂员工文化生活方案的审核。 (5)负责对就餐人员投诉的处理。 (6)负责员工每年健康体检的组织工作。 3、厨师长 (1)负责原材料的质量、加工、配送、备餐过程的食品安全卫生监控。 (3)负责食品卫生安全投诉处理工作。 (4)负责职工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职工食堂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8)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合理化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9 (9)负责与厨师一起制定菜品标准化细则。 (10)负责每周菜谱的拟定。 (11)负责研发新菜品。 (12)负责对次日的菜量进行计划。 (13)负责职工食堂进行技术指导并检查标准化工作的执行情况。 (14)负责每周召集食堂员工召开例会。 (15)负责参加原材料验收工作。 (16)负责菜品的制作。 (17)甲方的职工来自五湖四海,厨师长应通过手机、电脑、网络交流学习各地不 同风味的主食及小吃,定期更换。 4、二厨师兼墩子 (1)负责协助厨师长对食品进行烹饪加工工作; (2)负责早餐的制作。 (3)负责本人作业区域及烹饪工具的清洁卫生; (4)负责完成员工餐厅现场主管安排的任务。 (5)负责原材料的加工、切配工作; (6)协助食品盛装后的上下车工作; (7)负责本人作业区域及烹饪工具的清洁卫生。 5、服务员 (1)负责就餐环境的清洁工作; (2)负责餐具的摆放工作; (3)负责食品的补给工作; (4)负责餐具的管理和消毒工作。 (5)协助厨师清理、清洗蔬菜和餐具。 (6)负责每日菜品的留样工作。 (7)负责接待餐的服务。 (8)负责库房中原材料的保管工作; (9)负责库房原材料防盗、防火、防潮工作; (10)负责原材料出库管理及库存剩余原材料上报; (11)负责每月的库房盘点清查和报表制作上报。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0 (12)协同厨工每周大扫除。 6、厨工 (1)负责原材料的初加工工作(清理、清洗); (2)负责原材料加工前后的保鲜工作; (3)负责食品盛装后的上下车工作; (4)负责餐具、烹饪工具的清洗工作; (5)负责配餐间作业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6)负责就餐环境的卫生。 (7)负责潲水的清运和潲水桶清洁,负责周边卫生的清洁。 (8)每周屋顶、墙体、门窗、地面等计划卫生的大扫除清洁。 第三部分 餐谱 早餐 粥 糕点 面点 甜品 饮品及其他 黑米粥 蛋糕 蒸饺 醪糟粉子 牛奶 小米南瓜粥 面包 花卷 醪糟鸡蛋 豆浆 八宝粥 油条 包子 珍珠汤圆 果汁 皮蛋瘦肉粥 南瓜饼 馒头 银耳羹 咖啡 绿豆粥 葱油饼 臊子面条 绿豆羹 燕麦片 豆粥 玉米饼 米粉 龟苓膏 凉拌小菜 腊肉粥 麻圆 煎蛋 炒时蔬 燕麦粥 煎饼 荷包蛋 咸菜 热菜 清烧什锦 清蒸鲈鱼 土豆烧排骨 泡椒鸡杂 梅菜扣肉 芹菜豆干肉丝 粉蒸肉 梅菜扣肉 仔姜肉片 青椒回锅肉 猪肉炖粉条 农家小炒肉 鱼香肉丝 爆腰花 烂肉粉丝 火爆(烧)肚条 红烧鱼 棒菜烧酥肉 臊子蒸蛋 宫保鸡丁 二荆条炒腊肉 洋葱肉丝 烧烩菜 蒜苔肉丝 芹菜肉丝 泡椒牛肉(猪肝) 绍子蒸蛋 黄瓜木耳肉 片 仔姜肉片 爆腰花 香菇(菌类)炒 肉 蒜苔肉丝 夹沙肉 红烧肥肠 木耳肉片 碎肉茄子 清炒苦瓜 西红柿炒蛋 麻婆豆腐 松仁玉米 蒸南瓜 豆花 炒藕片 白油冬瓜 家常土豆丝(片) 炝炒油麦菜 炒青菜 鱼香茄子 炝炒空心菜 各类时蔬 凉菜 拌猪头肉 夫妻肺片 凉拌牛肉 凉拌肚丝 红油猪耳 蒜泥白肉 卤水拼盘 凉拌心舌 凉拌鸡块 卤鸭子 凉拌金针菇 凉拌双笋 凉拌三丝 川北凉粉 青椒皮蛋 凉拌黄瓜 酸辣粉条 洋葱木耳 凉拌折耳根 小葱拌豆腐 炖菜 冬瓜(山药)排 骨汤 药膳炖土鸡 汤 黄豆炖猪蹄 汤 耙耙菜 萝卜炖牛羊肉汤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1 备注:以上为日常职工用餐菜谱品种,根据市场选择时蔬更新菜品。如甲方提出要求可及时 更换菜的品种。接待餐根据甲方定餐的人数和标准进行配菜,菜谱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制做。 第四部分 食品管理细则考核 食品管理细则表 序号 内 容 扣 分 1 食用油是否具有检验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 食盐是否是加碘盐 3 使用变质原材料(粮油、干货、调味料、肉类等是否符合检验标准) 4 餐具消毒设备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达到消毒的条件) 5 原料仓库是否整齐,卫生,对易变质和防潮的物料是否做相应的对应措施 6 冷冻冰箱是否达到冷冻效果,生熟食品是否分离 7 工作时间仪容,仪表是否符合,不随地吐痰,不抽烟,喝酒.(穿工衣、工帽、 口罩、手套) 8 工作现场是否清洁,卫生,(下水沟、餐桌椅、地面、灶台、门窗、风扇等) 9 生食与熟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化学药物是否隔离 10 工具是否定位 11 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是否热情,有无和职工发生争吵 12 现存物料是否通过检查盘点、是否作到先进先出,先进的物料是否有标识 13 蔬菜是否新鲜、有无腐烂、变质状况 14 蔬菜、瓜果清洗是否符合标准 15 肉类食品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 16 肉类、海鲜类半成品质量是否良好,有无异味状况 17 厨房生产设备是否有定期保养,有无记录。 18 合格、不合格品、废料等有无明确标识。 19 工作区域内所有物品是否按规定区域摆放。 20 有包装的物料是否可以识别生产日期、有效期。 21 检验不合格的物料是否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22 报废的物料是否及时处理。 23 各生产作业区域是否有明确标识。 24 每周生产菜单是否有张贴公告。 25 每餐生产菜肴是否有取样保留 48 小时。 26 服务时间是否准时,是否有误餐、断餐状况。 备注:以上食堂服务质量稽查项目,单位可不定时进行抽查,若有发现异常状况可采取相应的 处罚措施。单位可将稽查的异常状况反馈至我司,我司将在 24 小时内作出完善的处理。公司 接到单位的投诉后同时将对现场负责人给予处罚。避免问题重复出现。如每月得分不到 80 分, 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扣款处罚。 核准: 审核: 拟订: 第五部分 附加服务 一、我公司可定期与其他项目厨师调换工作,对菜品和口味更新。 二、每年甲方有大的会议和活动时,我公司可提供二至三次会议服务,协助甲方开 展工作。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2 ★三、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三年 服务地点: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注: 上述打★号的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3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项 要求。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4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十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 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5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强制要求的, 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 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 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 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 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6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7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 正 本 或 副 本 )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温馨提示: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 三、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 检,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8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组成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要求提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的要求提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财务状况报告”的要求提供。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要 求提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的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为承诺函的,应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提供承诺函原件的,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 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七)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按以下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9 承诺函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方已知晓全部磋商文件的内容,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 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或者(供应商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 ;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 (说明:填写 “(1)供应商名称1;(2)供应商名称2 ;(3)……”) 。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六、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 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九、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 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符合其要求。 十、我方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十一、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 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 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二、若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按照本磋商文件约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 虚假应标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0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八)缴纳本项目要求的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作要求。 (九)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按以下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 姓名、职务) 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磋商 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 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职 务: 日 期: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2)响应文件均由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资格性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1 三、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其他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2 (二)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 正 本 或 副 本 )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温馨提示: 一、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其他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 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检, 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3 四、其他响应文件组成材料 (一)报价函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 ),决 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采购,总报价详 见报价一览表。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其他响应 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4 (二)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内容 投标报价 万元/年,大写( );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5 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及本项目采购内容,详细报出各类服务的价格,不得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在合计金额中不 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有效性。 3.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人工费、培训、税金、知识产权费(若有)和保险等费用以及磋商 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如涉及)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6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说明: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投标产品中的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7 (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8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 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9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0 (七)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 1 服务期限 2 服务地点 3 付款方式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1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2 (九)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相关资料(无可不提供)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 (十)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4 (十一)知识产权承诺函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针对以下内容,我方承诺: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 权。 我方如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 后,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 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我方如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 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 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我方已 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了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 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5 (十二)诚信情况承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要求,在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我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 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注: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进行承诺,“无”请填写“0次”或“零次”或“/”。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6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 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 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 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 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 出解释;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 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6 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 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 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 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影响评审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7 的; (2)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影响评审的; (3)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4)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5)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6)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8)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 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1.4 磋商小组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完成后,应书面签字确认本磋商文件是否有属 于应当停止评审的情形。 2.2 资格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 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 料(第四章)、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 商资格。 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序号 项 目 合格条件 结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 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财务状况报告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7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9 联合体 非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8 注: (1)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合格”的,则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允许其参加磋 商,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合格”的,则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允许其参加磋商。 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应载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中第(1)(2)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 构出具即可,供应商无须提供。 2.2.2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 应商当场宣布。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位时,应当告知供应商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 公告。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 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 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 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 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9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 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4.9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和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 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 理由。 2.4.10 供应商退出磋商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说明。供应商不提供 退出磋商的书面说明,也未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表》的,视为其退出 磋商。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两轮(若有,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 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 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供应商可在磋商室外填写最后报价表,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 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2.5.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不得少于 3 家。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 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 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 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畸 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0 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8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 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 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 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 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 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 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 2 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 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 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注:为扶持不 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磋商小 组优先推荐企业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 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1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 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 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 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 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 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 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 不再提供)。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家的。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 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 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2 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 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5 分 1、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最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 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 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磋商文件须知附表规定执 行。 共同评分 因素 2 业绩 9分 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 每有一个得 3分,最多得 9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共同评分 因素 3 企业荣誉 9分 1.供应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3分。 2.供应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得 3分。 3.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3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分 因素 4 人员配置 15 分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厨师,每配备一名特级厨师或 一级厨师得 5分,每配备一名二级厨师或三级厨师 得 2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注:提供厨师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和供应商与 其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共同评分 因素 5 机构设 置、管理 制度 18 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制定合理的机构设置、管理 制度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方案、岗位责任 制度、监督督查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 度、采购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存储制度、考 核制度),方案包含以上内容没有缺失得 18 分, 每有一项缺失扣 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善或有缺 陷扣 1分,本项扣完为止。 技术评分 因素 6 培训方案 12 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包含 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培训、环境卫生培训、职业道德 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规范培训、遵规守纪培 技术评分 因素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3 训),方案包含以上内容没有缺失得 12 分,每有 一项缺失扣 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善或有缺陷扣 1分,本项扣完为止。 7 清洁、保 洁方案 6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制定合理的清洁、保洁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方案、保洁 方案),方案包含以上内容没有缺失得 6分,每有 一项缺失扣 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善或有缺陷扣 2分,本项扣完为止。 技术评分 因素 8 应急措施 14 分 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制定合理的应急响应方 案(包含但不限于食品中毒应急预案、紧急供餐应 急预案、临时加餐应急预案、劳务派遣应急方案), 方案包含以上内容没有缺失得 8分,每有一项缺失 扣 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善或有缺陷扣 1分,本 项扣完为止。 2.应急处理响应时效体现:发生特殊情况,承诺项 目负责人30分钟内能到达现场得6分;30分钟(含) -60 分钟到达现场得 4分;60 分钟(含)-90 分钟 到达现场,得 2分;90 分钟(含)以上,不得分。 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技术评分 因素 9 响应文件 的规范性 2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 因素 注: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审专家应对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给出详细的评审说明(报价评分项除外)。 3.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 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 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 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4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1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5.2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5.3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5.4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 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5.5 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5.6 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5.7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5.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6.1 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 回避的规定。 6.2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6.3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6.4 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 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 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6.5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不得向外 界透露评审内容。 6.6 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6.7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 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5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阿坝州消防救 援支队炊事劳务派遣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32202020000145)的《磋商文件》、 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 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 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保密协议或条款 7.相关附件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的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明确)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6 4.1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金额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 用。 4.2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第五条 知识产权及承诺 5.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 拥有。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进行督促,并要求乙方进行符合服务质 量标准的修改。 6.2 负责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执行情况。 6.3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6.4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 保质完成服务。 7.2 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 用。 7.3 及时向甲方通告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 7.4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 行。 8.2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 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 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3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项违约乙方须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7 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8.4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 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5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 总的 %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 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 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 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 在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10.1 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0.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 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 一经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方不得无理由解除合 同。 11.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在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49条的前提下,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须报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3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方 份,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8 (本页为签字页)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订时另商签订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合格供应商 4.磋商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7.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 9.知识产权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5.计量单位 16.报价货币 17.响应文件格式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包装、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5.成交结果 26.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8.合同分包 29.合同转包 30.补充合同 31.履约保证金 32.合同公告 33.合同备案 34.履行合同 35.验收 36.资金支付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40.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供应商 4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的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内容 投标报价 万元/年,大写(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2.磋商程序 3.综合评分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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