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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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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委市政府机关餐厅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邯郸市委市政府机关餐厅购买服务项目
公告代码: 04130400202003270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邯郸市委市政府机关餐厅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 艾先生 联系方式: 0310-2031956 代理机构: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行政区划名称: 邯郸市
邯郸市委市政府机关餐厅购买服务项目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2020-03-30 采购项目编号:HB2020015500020001
采购人名称:中共邯郸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3112572
采购人地址 :邯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民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0-2031956
项目实施地点 :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餐厅购买服务
采购公告期:2020年03月13日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服务 A 91110116358331883W 景轩榜样(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113号南四层409室 餐厅购买服务 餐厅购买服务 2876700 按合同约定


定标日期:2020年03月25日
开标地点: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开标三室
评标地点: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电子评标二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0-2031779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龙腾、董金成、刘艳华、陈彦丽、张爱英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无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0 邯郸市委市政府机关餐厅购买服务项目

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队器材采购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邯郸市委市政府机关餐厅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2020015500020001

采 购 人: 邯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书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邯郸市委市政府机关餐厅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B2020015500020001

二、采购内容

邯郸市委市政府机关餐厅购买服务项目 ,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总预算为 288.98 万元(本项目不分包组)。超过预算的为实质性响应。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此项为资格审查项,供应商需单独提交所有原件):

磋商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政府采购联合体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有资质要求且具有同类资质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进行磋商

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与采购产品或服务相应的生产经营或业务范围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最近年度(出具报告月份距磋商日期月份不大于12个月,两日期同月份有效;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未及时进行审计的不受此限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供应商近期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如有零申报的,其报表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至少应有1个月实际纳税证明;如成立日期不足3个月的,以实际成立日期为准,且可以均为零申报报表)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或转账记录原件;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此项磋商小组按规定时段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时段: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内。

四、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3月13日 9 时 00 分至2020年3月19日 17 时 30 分。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dsggzyjyw.com/)“投标人登录”栏目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线下)”,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8031630。

供应商登录系统下载采购文件时所留电话号码应保持畅通并能够接收信息,否则,因无法接收相关采购项目信息而造成磋商失误,后果自负。

提示: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先期进行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或下载磋商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市场主体”中“注册指南”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0-2031948,联系人:赵先生。

五、磋商时间、地点及其它

1、​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 2020年3月25日 上午9:30 ,逾期递交或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被拒绝。纸质磋商文件递交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

2、​ 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3室(人民东路342号);

3、采购人: 邯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龙腾 联系电话:0310-3112572

4、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2000元,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以电汇、转账形式缴纳到指定账户。保证金的缴纳单位名称须与磋商供应商名称一致。保证金的缴凭证或转账记录原件应于磋商现场同资格证明文件一起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做入响应文件。

磋商保证金缴纳后,须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dsggzyjyw.com),“投标人登录”中“政府采购”栏目“投标”中的“缴纳保证金”模块进行确认。首次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在“投标人登录”中“网上招标”栏目“保证金”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技术服务电话:0310-8031630。

账户名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丛台支行

账号:100821637639

5、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

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dsggzyjyw.com

6、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时刻关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更正公告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如有更正不再另行通知。因未关注更正信息造成的磋商失误,后果自负。

7、项目服务电话:

注册登记(受理处):赵先生 0310-2031948

采购文件问询及质疑(组织处):赵先生 0310-2031776

磋商过程及成交公告(评审处):李先生 0310-2031956

成交通知书、合同签订、受理质疑(见证处):徐女士 0310-2031779

磋商保证金退还(财务):韩先生 0310-2031772

网站技术服务:0310-8031630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次所有服务及相关货物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中心”指组织代理本次集中采购的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2.2“采购人”指系指本次采购项目货物、产品(或服务)的最终需求方。

2.3“采购货物(服务)”指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服务)。

2.4“服务”指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5“磋商方:系指向采购中心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国内采购。

4.​ 语言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与响应文件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5.​ 服务提供时间和地点要求

5.1交付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

5.2交付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二、采购信息说明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书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标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6.2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技术要求等。

6.3 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采购中心提出,以便补齐。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

7.2 对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中心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或修改,也不需要进行其它答复的,可以不予答复;采购中心决定对其答复的,将以书面方式或政府采购公告的形式送达要求澄清的供应商或全体潜在供应商。

7.3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中心、采购人均可对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以补充文件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按照7.2款方式将澄清或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政府采购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中心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5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并按照7.3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8.​ 其它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所述的各种资格、资质、业绩等证明文件,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做入响应文件中,原件须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供。供应商的原件在磋商结束后既退还供应商。未提供原件或无正当途径证明其复印件真实有效的,均为无效证明文件。(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以上证明文件公证书原件视为证明文件原件)。

8.2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金额、方式和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

8.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8.4 凡没有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其磋商资格无效。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8.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8.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8.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5.5磋商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部份:

9.1 按要求填写的竞争性磋商承诺书、项目报价一览表;

9.2 供应商简介(规模、实力、提供服务能力等)(不限于供应商资格声明);

9.3“采购邀请书”第三项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每页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商务条款偏离表;

9.4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技术条款偏离表,阐明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

9.5 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以及关于培训、售后服务、应急预案等的措施(具体按项目需求的要求);

9.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不符合9.1-9.5项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0.​ 响应文件格式

10.1磋商文件中凡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供应商应按提供的格式填写,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写。

10.2 响应文件应编排清楚,编制目录,易于阅读和评审。

10.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以文档格式打印,用不可拆装的方式装订成册(如有散页将不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如同时参与A包、B包……一个以上包组产品的磋商,则响应文件应按不同包号,分别制作装订。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4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内容不予认可。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方负责。

10.5响应文件必须经磋商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10.6除采购文件规定外,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0.7不按以上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1.​ 报价

11.1供应商应提供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的报价。磋商报价超出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1.2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计费、相关物料费用、维护费、第三方费用、保险费、税金、利润等。

11.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项目报价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以项目报价一览表为准;若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若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若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磋商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磋商资格将被拒绝。

11.4 对于最后报价,任何含有可选择的报价方案或报价将被拒绝,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密封递交,密封袋(盒)在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2.2 为方便公布首次报价,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报价一览表”单独打印一份,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与响应文件一同密封或单独密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12.3采购文件各部分所要求的涉及商务、技术、资质等各种原件和其他支持性证明材料原件,可不分包组、无须签署和密封,但应放置在一个包装袋内,明确标明供应商名称。

12.4密封袋(盒)应做如下标记:

(1)清楚标明递交至采购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采购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分包)和 “在(磋商开始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未按要求标记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启的责任。对因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2.5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 递交截止时间:见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书;相关资质原件应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3.2 递交地点:见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书。

13.3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算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60日历天。

1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的响应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

14.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中心。

14.3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15. 成交结果公告

1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公告磋商文件,成交结果为1个工作日。

15.2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在法定期限内如有对成交供应商经营行为、供应商资格(商务、技术、资质)、提供的产品、服务或磋商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影响成交结果公正性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质疑、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确实影响了成交结果公正性的,成交供应商资格作废,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15.3存在上述情况的将重新组织项目磋商。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外,本中心不承担因磋商失败、重新磋商及成交结果的改变对本项目所有供应商产生的其他影响。

15.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和合同货款支付的重要条件,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6. 合同的签订

16.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须与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响应文件对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的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再与采购人订立背离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等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类似约定。

16.2采购合同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6.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收取、管理、退付。

17.合同的履行

采购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成交供应商的货款,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质疑和投诉

18. 质疑和投诉

18.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 商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携带:质疑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质疑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格式要求的质疑函一式两份。授权委托书和质疑函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对本项目同一个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18.3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在网站首次下载采购文件之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请携带下载采购文件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8.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8.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18.7 质疑联系部门: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电话:1、0310-2031776 (采购文件);2、0310-2031779 (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

质疑函递交地址: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人民东路342号)

七、其它

19.1 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无效、取消资格、拒绝磋商等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规定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认定。

19.2 供应商具有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无效、取消资格、拒绝磋商等情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19.3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19.4本采购文件范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编制的,解释权属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邯郸市委市政府机关餐厅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2020015500020001

二、采购项目内容

邯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委市政府机关餐厅购买服务项目参数

(一)服务范围

邯郸市市委机关、邯郸市政府机关餐厅服务

本项目预算288.98万元(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管理等费用及食材购买费用)

(二)技术参数

<一>项目概况。

1.服务人数。供应商承办机关职工工作餐。保障市委机关工作日早餐约410人、午餐约630人、晚餐约90人就餐,市政府工作日早餐约170人、午餐约270人、晚餐约60人就餐,保障节假日值班人员就餐。

2.菜谱要求。供应商负责制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菜谱每周更新一次,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菜谱。针对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习惯要营养搭配合理,主食以自制加工为主。

3.工作餐标准。早餐6种菜品,两个热菜、四个凉菜;3种汤粥、3种主食任选任用;鸡蛋一人一个。午餐5种菜品(荤菜以猪肉、鸡肉、牛肉、鱼肉等为主材),一主菜、一荤菜、三素菜,三种主食、一种粗粮供大家选择。 晚餐一种汤粥、一种主食,一个主菜、一个素菜。另外,设置面点窗口,午餐提供面食、水饺、包子、大锅菜、烩饼、羊汤等,也可根据季节变换增添一些时令特色餐饮。设置一个单点窗口,根据就餐者需求可以提供饮料、小炒等服务。

4. 供应商必须独立经营,不得采取合股、转让等其他形式经营;供应商需制定健全合理的餐饮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食堂的主要原材料(米、面、油、肉、调料等)需提供3种以上品牌任采购人挑选,供应商负责采购、入库登记建台账,其他食材进货需正规渠道。食材价格做到每日一更新,登记上墙公示。

6.采购单位负责水、电、气、暖正常使用及费用支出,负责提供所有厨房用具和就餐用具。

7.按照《邯郸市财政局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邯财采〔2019〕2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成交后,须按照财政局指定渠道采购一定金额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二>项目要求。

1.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餐厅内部管理制度和遵守采购人各项规范的制度。

⑴、餐厅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应注明餐厅前厅、后厨卫生标准,包括餐桌清理等工作程序,保证用餐环境干净卫生。

⑵、餐厅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食品采购、储存、索证管理制度,以及食品加工、分餐等全过程卫生管理。

⑶、餐厅个人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餐厅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检查及个人防护、套装使用等管理制度。

⑷、餐厅餐具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餐具使用、回收、清洁、消毒等使用管理制度。

⑸、餐厅监督管理制度。应包括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及服务单位等管理制度。

2.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供应商负责制定合理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服务方案。方案要有明确的管理目标、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措施,岗位职责等相关内容,方案的制定要符合市委市政府规格、服务人数及用餐环境等要求,针对性强。

3.制定相应应急措施。供应商需制定完备的食物中毒应急措施、火灾应急措施、停水停电停燃气应急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⑴、对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所采取的措施。

⑵、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

⑶、对发生停水、停电、停气等事故的应急措施。

⑷、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措施、组织结构与管理

4.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招聘人员需符合国家用工规定。特定岗位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厨师证、面点师证、公共营养师证、食品安全员证。

市委市政府餐厅人员组成要求

职业

人数

证件需要

厨师

11

需要

面点师

10

需要

营养师

2

需要

食品安全员

1

需要

管理人员

4

不需要

配菜师

11

不需要

保洁员

9

不需要

餐具用具消毒师

6

不需要

餐厅服务员

12

不需要

工作人员不少于66人,工资薪金、劳动保险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所有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视为投标无效。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以及工伤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制定安全措施。确保食品在采购、加工、保存等环节安全,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定,完善餐具用品消毒流程,管控好在使用水、电、燃气安全,防范安全隐患发生。安全制度的制定要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符合行业规定。

(三)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需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2.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质量要求

1、提供的产品(服务)必须满足(不低于)以上技术要求或规格指标,并保证其产品(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如以上产品(服务)技术要求或规格指标与国家现行强制性执行标准相悖时,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2、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正品(涉及软件的必须为正版产品,带有效序列号),质量必须执行我国现行相关强制性执行标准,无国标的按企业标准,无企业标准的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有进口产品的,必须符合现行相关国际标准。产品(服务)应为切实可行、功能稳定、技术完善、适合采购人需求的全套产品。

3、其它设备、辅料、配件及在整体设备安装和调试时不能缺少或必需的一切附属配件必须为专业生产企业的定型品牌产品,不得使用已经淘汰或拼凑、组装的伪劣、假冒部件及产品。如项目产品中涉及备品备件的,则磋商方应在响应文件备品备件清单中,详细列明该产品所必需的备品备件情况及报价。

4、产品的包装应为出厂时原包装,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装箱清单应清楚标明与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相对应的编号和名称

四、验收要求

1、产品到货后采购人与成交人对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其他承诺共同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与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及其承诺不符时,由成交人负责。

2、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对全部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说明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其中包括:性能及功能测试。

3、本采购项下系统及服务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的要求。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在本采购项目交付验收前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验收方式分为功能测试和实际运行。产品测试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其他承诺和合同要求时,采购人有拒收的权利,并视为未达到产品质量要求。

五、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24小时热线咨询和技术支持,在远程不能处理问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现场服务,4小时内到达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2、自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在承诺的产品质保期内,对产品进行的所有维修、维护及其他售后服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且在质保期内,除易损件(出厂随机配备的备品、备件范围)外,各种设备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应更换同品牌、同型号设备。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产品质量保证期限。

3、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技术支持、质保期限和其他服务的内容、时间、方式、范围等应作出具体说明和详细承诺。

六、项目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仅限投报一种设备配置及采购报价,项目报价包含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各项税金等。如出现任何可选性第二种设备配置备选方案,则为无效。

2、磋商方必须提供产品的技术性能说明资料,若磋商项目中设备的配置或要求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成交人有责任和义务提出建议方案并予以说明。

3、成交人要按采购人对产品功能提出的非重大变更在配置、技术、施工方面相应变更。

4、成交人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产品质量事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5、产品制造商与其产品代理商不得就同品牌产品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将导致该品牌各磋商方资格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否则将导致该品牌各磋商方资格均无效。

6、采购人负责向项目预磋商方提供有关涉及本项目产品需求情况的说明,并将协助本项目采购确定的成交人做必要的工作配合。


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标准

一、磋商程序及说明

(一)磋商程序

1、由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各供应商的首次报价;

2、磋商小组应当客观、公正、审慎地进行独立评审。首先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指对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和报价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报价资格。符合性审查,指对响应文件编制的完整性、文件签署盖章的有效性和磋商报价、响应文件有效期、重要技术参数、重要指标要求等的响应情况以及其它符合磋商无效的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将被拒绝

进行资格性审查时,磋商小组应按“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时段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协助查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

查询网页应打印后由磋商小组签字并与资格审查记录一起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3、按照供应商报名顺序、递交响应文件顺序或者随机方式等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最后报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其它须知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磋商活动中,应当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和报价相同的机会;磋商双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对实质性响应供应商需要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提供和规定较充分的时间,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

3、对最后报价,磋商小组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方案或报价。

二、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总则

第一条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应法规、文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制定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二条 评审工作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磋商小组承担。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应以授权委托方式参加评审。

第三条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第四条 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评审办法:

1、评分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2、评分说明:

(1)如磋商小组认为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全体评委和该报价的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

(2)(货物类)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号标注的,实行政府强制采购。

(3)生产制造商或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应出具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限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1)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限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款规定的价格予以6%扣除后参加评审;(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应同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做入响应文件)。

(5)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小型、微型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

(6)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财采(2018)11号的规定,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奖项、科技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以其产品(含服务)、科技成果及含有科技成果的产品(含服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可以给予适当加分。

(7)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冀财采[2019]9号)文件规定,物业项目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5%及以上的物业公司,应给予适当加分照顾,比例越高的适当加分额度越大。物业公司应提供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8)技术标部分、售后服务情况:由评委对所有合格供应商磋商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后按各供应商的响应程度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采购归档资料保存。

(9)磋商小组在评定过程中不得对供应商商务、技术、资质等条件发表主观倾向性、歧视性、攻击性意见。应以证明材料原件和各技术指标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独立打分,并对打分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1

磋商报价

3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

组织结构

及人员配备

18 分

1、配备人员:(本项12分)

(1)厨师证每有一个得0.5,本项最高5.5分;

(2)面点师证每有一个得0.5,本项最高5分;

(3)公共营养师证每有一个得0.5,本项最高1分;

(4)食品安全员证每有一个得0.5,本项最高0.5分

2、其他项目人员(42人),需提供人员名单(盖单位公章),符合数量要求得6分,不符合不得分。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3

安全措施

10分

安全控制措施完善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0分;

安全控制措施可行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

无安全控制措施或安全控制措施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4

服务方案

10分

方案应包括管理目标、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措施、岗位职责五项内容,

以上各项内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每项得2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每项得1分,不满足或没有不得分,满分10分;

5

管理制度

10分

该项应包括餐厅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个人卫生、餐具卫生、监督管理五项管理制度。

以上各项内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每项得2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每项得1分,不满足或没有不得分,满分10分;

6

应急措施

12分

本项应包括食物中毒应急措施、火灾应急措施、停水停电停燃气应急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措施4项)。

以上各项内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每项得3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每项得2分,不满足或没有不得分,满分12分;

7

企业类似业绩

8分

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每份得1分,最多得8分。(验证以服务合同原件为准)

8

支持国家级省级质量奖项、科技奖和科技成果及含有科技成果的产品(含服务)政策加分

2

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质量奖、科技奖的产品(含服务)得1分(证明原件开标现场提供、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成果及含有科技成果的产品(含服务)得1分(证明原件开标现场提供,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

合 计

100分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附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本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未给出格式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5、全部文件应按报价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1、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采购公告,(授权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项目磋商方 (项目磋商方名称) ,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内容和有关附件。据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全部响应文件;

2、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

3、所附项目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总价为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4、如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定的合同书,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成交后未能按合同履行职责,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扣收并接受相关处罚。

5、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磋商开始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历天。

7、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尊重竞争性磋商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磋商方成交的可能。

8、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按下列地址和方式联系:

地址: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磋商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法定代表人电话: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提供)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参加竞争性磋商。磋商代表在报价、磋商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成交后签定的采购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 签字:

被授权人印刷体姓名: 签字:

被授权人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姓名和职务:

见证人单位名称: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项目报价一览表

磋商方全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 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说明

合计

单价: (大写) 总价: (大写)

承诺交货(工)时间或服务期限

磋商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上报价包括产品(服务)本身价格、指定交工(货)地点的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以及所需交纳的各项税金等;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但不得减少基本内容。


5、分项报价表(如需发生)

磋商方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 称

型号、规格和详细

技术参数配置说明

数量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总价

质保期限

1

项目或货物1

备品备件(如需发生)

(应对打印机所应用耗材在本表或另行附页作出详细说明,包括其规格、型号、用量、单价。)

专用工具(如需发生)

2

项目或货物2

备品备件(如需发生)

专用工具(如需发生)

3

……

4

其中:安装、调试、检验

5

培训

6

技术服务

7

运费和保险费

8

其他

9

税金

……

总 计 (1+2+3+4+5+6+7+8+9+10……)

磋商方代表签字:

注:1、以上报价包括货物本身价格、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各种税金和其他服务等费用,如果单价计算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应详细说明该项目(或某包)所需提供的全部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其中:产品应(如)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附机软件的,应详细说明;

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可另行制表或附相关说明资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4、服务项目如需要,可参照此表格式另行制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磋商方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 包号(如分包):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商务条款

磋商方具备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如:营业执照、合同业绩、财务状况、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相关授权或服务保函证明、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款内容等

磋商方可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之外提供证明其公司能力、产品质量更优的其他证明材料,含荣誉、认证书等,由磋商方自行设定,但应保证其真实性

……

……

……

磋商方代表签字

注:磋商方应对照采购文件商务条款,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商务条款的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和例外。


7、技术条款偏离表

磋商方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 包号(如分包):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的

技术指标和配置参数

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指标和配置参数

响应/偏离

说明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由磋商方根据所提供产品或服务情况填写并保证其真实性

磋商方代表签字:

注:1、磋商方应对照采购文件技术条款,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条款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条款条文的偏离(正偏离和负偏离)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磋商方必须提供所有产品的具体参数值。

2、完全复制本项目采购文件所表述的产品技术指标和配置参数或具有不真实性内容的将视为对采购文件要求内容响应不足。


8.售后服务体系资料及承诺

(磋商方自行设定)


9、商务、技术、资质等证明材料

1、采购邀请书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2、采购文件要求的和磋商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可包括但不仅限于:

磋商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公司实力、产品质量、服务能力、经营业绩等其他材料,如ISO9000认证、环保体系认证、产品检测报告、荣誉证书、自主创新产品、环保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知识产权证明等、与采购项目产品相同或类似业绩(合同)等,以及磋商方企业、产品介绍、生产设备设施情况、技术工艺、质量标准、售后服务机构国内分布等情况说明;

3、以上证明材料应为国家部门或行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证书、推荐证明资料、文字、数据、图片、宣传资料等以及其他具有真实性的证明资料。

4、合法公证机构对以上证明材料的公证书原件视为证明材料的原件;

5、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做入响应文件中,原件现场备查。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单位的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单位的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2、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项目第二轮报价承诺书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磋商方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竞争性磋商,经磋商小组与我单位在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价格服务等事项进行磋商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第二轮报价。现我单位针对此项目实质性内容做出如下修改并郑重承诺:

一、项目报价由原来的 元人民币调整为 元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根据项目的磋商内容针对以下问题予以具体说明

此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确定我单位为成交单位后严格予以执行,否则我单位将接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处理。

特此承诺

磋商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

一、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仅限采购货物时使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甲方委托并根据其采购申请和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乙方为(项目名称)的成交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一、甲乙双方应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内容作为本合同的基础。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本合同内容和合同条款以及合同其他附件应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二、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三、供货时间及地点

年 月 日前送至( 甲方指定 )位置。

此项可由甲乙双方约定

四、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1、按产品检验报告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承诺执行。

2、甲乙方双方可在此验收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通用的规范化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经友好协商,形成新的验收标准。

五、付款条件和方式:

付款条件:项目完成,凭双方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发的《成交通知书》、甲方出具的《邯郸市政府采购备案表》或《邯郸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表》或《邯郸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表》,《邯郸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书》、乙方开出的正式发票及复印件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

付款方式:根据付款条件,经财政部门签字盖章后,财政部门在工作时限内支付合同总金额95%的货款。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正式发票。余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后,凭合同原件和甲方出具的质量证明材料、《邯郸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经财政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后,在办结时限内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支票日期为准),每逾1日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3‰的滞纳金。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产品、服务)、项目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延误时间并造成项目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退换,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本合同的履行。

5、甲方验收时认定乙方改用非要求材料的,按原要求材料总货款的5倍处罚。

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八、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视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公室和邯郸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


二、政府采购服务合同

(仅限采购服务时使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买服务内容及期限:

1、 甲方以__________(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天。

3、 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第三条 服务质量标准为:

(如需要,由采购人参考行业标准制定)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

(如需要,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第五条 服务收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如需要,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付款方式:(用“√”选择)

由甲方以□(国库直接支付)、 □(国库授权支付)、 □(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

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