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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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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承包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承包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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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遂宁市公安局的委托,就“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承包项目”项目(项目编号:BCZB磋(2020)024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CZB磋(2020)024号

项目名称: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承包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0963259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遂宁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1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1809632591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18号4楼40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奉女士 0825-221017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BCZB磋(2020)024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0日

成交日期:2020年05月06日

总成交金额:26.94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遂宁市金亿豪俊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川中大市场物业17号楼南5号 26.94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组长:严涛 组员:梁崇英、黄建(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编号:BCZB 磋(2020)024 号 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 承包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遂宁) 遂宁市公安局 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二零二零年四月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8 第四章 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9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2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3 第七章 评审方法..................................................................................................... 41 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 49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遂宁市公安局(采购人)委托, 拟对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承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 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CZB 磋(2020)024 号。 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承包项目 3.采购人:遂宁市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27.2108 万元。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以公 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无行贿 犯罪记录;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4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 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0 年 4 月 21 日 09:00 至 2020 年 4 月 26 日 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在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 818 号 4 楼 403 号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现场及线上发售,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模板详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8382598271 邮箱: 397868449@QQ.COM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 14: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 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 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 818 号 4 楼 403 号。 十一、联系方式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5 采 购 人:遂宁市公安局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 186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9632591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遂宁金海支行 账 号:2310002109100001919 通讯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 818 号 4 楼 403 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蒋女士(财务)奉女士(业务) 联系电话:18382598271 18090809944 电子邮件:397868449@qq.com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7.2108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7.210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4 磋商情况公告 磋商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 公告。 5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 履约保证金 金 额:10000元。 交款方式:1、银行柜台转账2、银行电汇3、网上银行转 账。 收款单位: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遂宁金海支行。 银行账号:2310002109100001919。 交款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7 招标代理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 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8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奉女士 联系电话:18090809944 9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 询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8382598271 10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 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 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25-2210179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1 商业风险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自行承担所有费用。本项目 非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在参与项目采购活动中自行评估 项目商业风险并承担后果。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遂宁市公安局。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供应商应当自行评估并接受可 能存在的一切商业风险,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 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8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 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7 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 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 中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 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9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 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 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 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 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 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 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 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 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10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 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 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 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 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 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 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 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 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 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 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11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 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 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 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 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 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装袋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 件”、“电子文档”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内(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分别 封装于二个不同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的最外层清楚的标明采购项目名称、资格性响 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12 19.2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3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 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 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 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 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 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 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 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 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 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13 五、评审 22.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 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 为成交供应商。 23.3 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无行贿犯罪承诺 24.1 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前,对其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 本次磋商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承诺。 24.2 如发现虚假承诺,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 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成 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撤销采购合同; 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 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14 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履约保证 金。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 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 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 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 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 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 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6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签订的合同原件送交四川北 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备案。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15 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 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 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 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 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 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16 33.验收 33.1 本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 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相关资料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退付手续;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17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 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 他 37.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18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无行贿 犯罪记录;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19 第四章 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响应性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法定 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可以提供任意时段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9、供应商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无 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响应文件) 1、服务技术方案;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20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承包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7.2108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服务项目:负责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每日早餐、午餐、晚餐; 2、就餐人数:食堂餐位 150 个,正常用餐人数 100 人。 3、供餐时间 早餐时间:7:00-9:00; 午餐时间:11:30-13:30; 晚餐时间:17:30-19:30; (二)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配备:不少于 4人(至少配备特一级厨师一名,小吃一名,服务员 一名,杂工一名),所有人员须持有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2、服务人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情大方; 3、成交人应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处理与食堂工作人员引发的劳动争 议或产生的相关问题,新聘或解聘人员须事先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新聘人员 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约束食堂工作人员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服务, 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围裙,戴工作帽、口罩,手套等,着装整洁,不得高声喧哗。 ▲4、成交人为采购人提供合格的餐饮服务,不得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餐饮服务。 5、早、中、晚餐须自制且花色品种多样,随时更换味道鲜美、价格低于市场同 类价格的食品供大家选择。中午须有免费汤供应,一周之内菜品原则上不重复。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21 ▲6、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加工制作,保证采购人每天正常就餐,确保食品加 工、储藏、收发等环节的安全。如果出现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7、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8、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和安全培训,督促服务员工在规章 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安排,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和检查。 9、供应商须爱护经营场所的食堂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甚至破坏现有的设备 设施。使用期间属自然损坏、合理添置的设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报请同意后维修、 添置;若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丢失,其维修、添置费用从供应商管理费中扣除。 10、供应商负责食堂内容及周边清洁卫生,负责办理服务人员的健康证和定期体 检,负责按要求做好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食品留样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各种 工作台账、档案备查。 ▲11、供应商负责承担所派遣人员的劳动工资、健康证办理和定期体检费用、保险、 各种福利、加班、服装、税金、差旅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2、供应商应加强所派遣人员的管理,遵纪守法,做好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工 作,若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3、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品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成交人须积极配合并 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如 2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可终止合 同。 14、成交人应管好各类设施、设备、食物等,不得将食堂内的任何物品私自带出。 若有人为损坏的负责补充,所补充的用具数量质量应与原物品相当。不得利用厨房、 餐厅、食材等物品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注:带“▲”号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须完全满足,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22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时间及验收标准 1.服务地点: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 2、服务时间:12 个月; 3.验收标准: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及承诺进 行验收。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2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 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24 附件 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或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须知总则第 18 条、第 19 条的规 定编制和封装。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25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 项目(采购编号:BCZB 磋(2020)024 号)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 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必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26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27 三、承诺函 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 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前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 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 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28 四、报价函 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BCZB 磋(2020)024 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 币 万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1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若我方中标,愿意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29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BCZB 磋(2020)024 号 格式自拟 备注: 1.磋商报价包含服务、保险、税费及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供应商应详细报出磋商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3. 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不能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 磋〔2020〕024号 30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属于______行业,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______万元,资产总额______万元,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 XXX 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 磋〔2020〕024号 31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 XXX 月 XXX 日 注:如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32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案例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说明:供应商以上案例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33 九、服务方案 主要内容如下: 1、服务方案;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方案。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34 十、服务内容及要求响应表 采购编号:BCZB磋(2020)024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备注 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 应。 2、若无正负偏离,则在第一行备注栏写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35 十一、商务应答表 采购编号:BCZB磋(2020)024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备注 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 2、若无正负偏离,则在第一行备注栏写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36 十二、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BCZB 磋(2020)024 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37 十三、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 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的承诺函 致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磋商活动,现对本单位的失信情况进行承诺: 我单位在本次磋商活动截止日前受到财政部门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有 次; 同时,我单位在本次磋商活动截止日前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批机关及其他有 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及认定次数有 次。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38 十四、无行贿犯罪承诺 致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磋商活动,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本次磋商活动前无行贿犯 罪记录。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39 十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致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磋商活动,本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40 十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致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本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 日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41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 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 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 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 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 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 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 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 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 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42 (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 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 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 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 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 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 动公告。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 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 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 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 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 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43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 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 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 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 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 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2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 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3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 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 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 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 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 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 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 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44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 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 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 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 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 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 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 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 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 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 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 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45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 的。 3.综合评分 3.1 综合评分明细表 3.1.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1.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及 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10% 10 分 1、以本次有效的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 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0.10×100 2、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3、根据川财采[2015]33 号文,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 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给予 6%/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加 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预算的,视 为无效响应。 小微企 业(监 狱 企 业、残 疾人福 利性单 位视同 小微企 业) 2 服务要求 40% 40 分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得 40 分,不满足磋 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的一项扣 5 分,扣完为止。 注: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中带“▲”号条款为本项 目的实质性条款,须完全满足,若不能完全满足带“▲”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46 号条款则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3 服 务 技 术 方 案 36% 团队管 理及培 训 9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团队管理及培训方案 中:①服务团队管理、监督机制健全且实施性强,② 食堂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 度全面完善,③员工培训计划周详,完全满足上述要 求的得 9分;每有一处不满足上述要求扣 3分,本项 扣完为止。 卫生方 案 9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卫生方案中:①餐具卫 生、厨房卫生、餐厅卫生、个人卫生等卫生制度全面, ②日常清洗、清理与打扫时间节点安排合理,③对剩 余饭菜等垃圾处理方式科学合理,完全满足上述要求 的得 9分;每有一处不满足上述要求扣 3分,本项扣 完为止。 安全管 理以及 应急预 案 9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安全管理以及应急预 案:①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②安全责任人员分 工明确,③针对煤气泄漏、食品中毒、火灾、漏电以 及停水停电停气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措施 详尽可靠;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 9分;每有一处不 满足上述要求扣 3分,本项扣完为止。 配餐方 案 9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配餐方案中:①每周饭 菜安排品种丰富,②饭菜搭配科学营养,③供餐保障 措施可靠,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 9分;每有一处不 满足上述要求扣 3分,本项扣完为止。 4 履约能力 12% 12 分 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 1 个得 3分,最多的 12 分。 提供合 同或中 标通知 书复印 件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47 5 响应文件规 范制作 2%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 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 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 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 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 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 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 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48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 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 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 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 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 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49 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 规,以及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承包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 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 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服务完成期限为 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内完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50 2、XX 万元; 3、XX 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2、按月支付。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相关资料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 办理退付手续。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 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 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 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51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 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 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 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遂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份,乙方 XX份,四川北辰招 | 专业 | 合作 | 高效 | BCZB磋〔2020〕024号 52 投标有限公司 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只作为参考文本,合同条款可根据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进行完善。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磋商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 23.3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24.无行贿犯罪承诺 24.1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前,对其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本次磋商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 24.2如发现虚假承诺,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八、磋商纪律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响应文件)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前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服务方案 十、服务内容及要求响应表 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 3.1.2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