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最高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730-206012NJ0015

二、项目名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翌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西路108号-3

成交金额:123.63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竞争经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经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竞争经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经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顺朝、吴侃方、管桂亮、栾兰红、王文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实际中标价格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标准计取,收费金额:16891.0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

联系方式:025-58538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栋25楼

联系方式:18661206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文文

电 话:18661206860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招 标 文 件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0730-206012NJ0015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磋商文件目录

TOC \o "1-1" \h \z HYPERLINK \l "_Toc492039886"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49203988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492039888"第三部分技术参数及要求 16

HYPERLINK \l "_Toc492039889"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3

HYPERLINK \l "_Toc492039890"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4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的委托,对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贵单位按此《磋商文件》的要求前来洽谈。

1​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

2​ 服务名称和数量: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4​ 服务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

5​ 获取磋商文件

5.1邀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5.2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到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外地企业应先和代理机构联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电子版本的相关资质。

5.3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分,下午13:30-17:00(工作时间)。

6​ 响应文件送达、磋商

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楼会议室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意事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关于《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故供应商在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和邮箱须保证准确无误、真实有效,以确保及时收到有关采购项目变动情况的通知,请供应商予以配合。

7​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需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将被拒绝。磋商保证金交纳不实的,一经发现,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递交投标保证时间为开标前2日。

8​ 联系单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楼

电  话:025-83209873-807 18661206860杜工

传  真:/

邮政编码:210000

联 系 人:杜文文、陈鑫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1​ 最高限价: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年,小写人民币(¥1,360,000.00)。

2​ 费用

2.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磋商文件

3​ 磋商文件构成

3.1​  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报价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

《磋商文件》共五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3.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机构将对认为有必要澄清的问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4.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4.3​ 《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回函确认。《磋商文件》的变更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4.4​ 为使供应商准备报价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响应,招标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5​ 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5.1​  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报价,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

5.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 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

7​ 报价

7.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7.2​  供应商应在报价表(附件4)上标明服务期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7.3​  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8​ 注: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分项报价中要注明员工工资(含社保费)、月管理费及税金等。

9​ 磋商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

9.1​  供应商应提供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磋商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递交到招标代理,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将被拒绝。磋商保证金交纳不实的,一经发现,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磋商保证金应当从磋商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任何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同无效。

公司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开户帐号:10105901040006101

开户行:农行南京鼓楼支行

9.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约束供应商遵守法律规定和磋商承诺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3​  未按第9.1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9.4​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且将已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一份送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归档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等形式无息退还。

9.5​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等形式无息退还。

9.6​ 招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服务费金额:参考【2002】1980号文件中“差额累进定律”计算方法收取。

10​ 报价有效期

10.1​  报价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处理。

10.2​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将以书面形式作出。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4份(A4幅面),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双面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1.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1.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5​ 本《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公章是指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送达《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U盘/光盘)一份

12.2​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标明项目名称、磋商编号和“在开标日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报价被宣布为“迟到”报价时,能原封退回。

12.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3​ 响应文件送达截止

13.1​  供应商应在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3.2​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在此情况下,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和供应商受截止日期和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13.3​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五 磋商及评审

14​ 送达响应文件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应当按邀请的规定,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5​ 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共5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 响应文件的初审

16.1​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16.2​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3​  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实质性响应条款以“*”形式在《磋商文件》成交注。不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6.4​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及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 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7​ 响应文件的澄清

17.1​  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7.2​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 

18.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2​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5​  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每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以每轮磋商结束后半小时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以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的报价为准。

18.6​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则以上轮磋商的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进行一轮磋商的,以其报价为准)。

19​ 评审

19.1​  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

19.2​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3​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4​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19.5​  磋商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澄清或者解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所做的澄清或者解释不能被接受,有权利拒绝其成交。

19.6​  最低报价不作成交保证。

20​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0.1​  送达《响应文件》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0.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其响应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确定成交供应商

21​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标准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成交备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22.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2.2​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

23​ 成交通知书

23.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3.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 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买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按撤回报价处理。

24.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

1项目概况

第三巡回法庭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为了第三巡回法庭工作人员的就餐服务,拟将餐饮服务实行社会化管理,选择有资质、有管理经验、有业绩、有实力的餐饮管理公司承包管理。

二、委托管理事项

1、乙方按核定岗位为甲方食堂提供14名工作人员,岗位如下:项目经理1名、服务员4名、厨师长1名、工作餐炉头1名、明档1名、案板2名、面点2名、粗加工2名。对甲方提出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给予调整。

2、乙方所指派的项目经理应充分了解为甲方做好食堂有关服务工作的要求,认真管理乙方人员做好服务工作事项,积极与甲方协调食堂管理工作中有关事宜。

3、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工要求和餐饮服务行业规定的技能资质及有效的卫生健康证明。

4、乙方确保全年每天提供早、中、晚餐饮服务(包括春节、国庆、五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内每日提供三餐服务)。

5、乙方确保所提供的餐食及菜肴品种的多样化,每周五前拟定下周食谱、每日拟定次日食材采购订单提交甲方审核,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时,乙方需及时修改,直至双方达成一致。乙方拟定食谱和食材采购订单时,应综合考虑每日就餐人数、甲方餐饮标准、当季食材价格,确保每日采购的食材总量不超过实际需求量的3%,每周采购食材总金额不超过实际就餐人数*甲方就餐标准额度。

6、乙方按甲方提出的不同标准的客宴要求,结合季节适时拟订客宴菜单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及时制做,提供相应优质服务。如遇甲方组织大型活动时,应提前制定餐饮服务保障方案,增加服务力量,全力保障大型活动餐饮服务需求。

7、乙方须承担紧急状况时的24小时应急餐饮保障服务,以及第三巡回法庭各类加班餐饮服务。

8、厨师长和主要厨师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每季或半年轮换一次。

9、乙方应协助甲方每日验收各类采购的食材,加强各类食材和食品的管理,杜绝食材和食品霉烂、过期、丢失等保管不当行为发生。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食材和食品,不得私自带走甲方食材、食品和物品。

10、供应的所有成品食物都要进行采样48小时留存。

11、若乙方提供的服务和管理原因,给甲方造成人员伤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经双方确认或国家相关机构鉴定确认,属乙方责任,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12、合理使用和维护甲方配备的各项设施和各种设备,节约使用水、电、燃料。如因乙方员工人为因素造成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用具及物品损害,需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双方合同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所、设施、设备、用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三、 管理期限

本项目合同期12个月。

四、 合同方式

合同方式:按年包干;

五、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最高限价额为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元整;1,360,000.00)

2、付款方式:转账。

3、付款时间:甲方在次月的15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各项管理费用。结算时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开票信息按合同约定。票抬头:最高人民法院。

4、甲方不提供住宿服务。

六、投标价格及管理经费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服务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4、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由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的月单价与年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七、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具体评标原则:详见评标细则。

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3.最低报价不做成交保证。

4.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按扣除6%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应对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进行分项报价,并提供对应的《声明函》(详见附件),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5.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项目 (100分)

评分细则

企业规模(3分)

1、经营年限(以营业执照为准):5年以上,得1分;8年以上,得3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公司财务、纳税状况(8分)

1、近三年财务运行状况(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的审计报告),(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获得税务行政部门的“纳税信用等级”年度评价为A级的,得5分(提供纳税信用等级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9分)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须烹饪专业毕业的(函授学历不计分),得3分;

2、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证书,得1分;

3、项目经理获得省行业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员证书,得1分;

4、获得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得1分;

5、获得中国饭店协会组织的团膳与大锅菜培训且成绩优异的,得1分;

6、项目经理从业年限三年以上的,得1分;五年以上的 ,得2分。

(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提供近一年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中标后甲方核验社保,不提供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及厨师具有国家职业资格(10分)

1、人员配置合理性(0-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厨是三级厨师证1分;二级厨师资格及以上得2分, 3、在此基础上,每多配一个三级及以上厨师、营养师或中式面点师的另外加1分,得分可累加,本项最多得5分 (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经营状况及食堂保险(6分)

1.近五年内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及相关处罚的(提供承诺书),得2分;

2.近五年内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受过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书),得2分;

3.投标人为食堂购买雇主责任险与公众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企业的业绩及所获荣誉、表彰(21分)

具有正在经营的托管食堂合同额在100万以上,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12分。(原件核查)

1、服务过全国性及以上大型活动配餐的,并获得表彰(提供相关证明),得2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及以上的,得2分;

3、投标人在经营食堂期间获得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省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得5分;

本项最高得9分

企业的认证认可 (9分)

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在认监委上的截图):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认证,每个1分,共5分;

2、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上截图) 获得315全国诚信企业认证AAA级、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农业基地与中央厨房(5分)

1.投标人在本地具有蔬菜种植基地,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蔬菜基地的营业执照、租地合同);

2.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有中央厨房的,并获得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为A级的,得3分。

(以上提供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服务方案(4分)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整体管理模式、食堂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控制方案等。方案合理、可行、完善。 (0-4分)

供餐菜品搭配方案(2分)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餐标一周供餐菜品,搭配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菜品种类多样,荤素搭配合理。 (0-2分)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2分)

1.食品卫生,2.人员卫生,3.环境卫生,4.垃圾处理方案等;要求提供完整、科学、合理方案;(0-2分)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2分)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落实到人,要求提供完整、科学、合理方案; (0-2分)

应急保障方案(2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内容详实情况、 预防措施合理全面等情况,由评委会酌情评分,没有不得分 (0-2分)

其他提升服务的措施(2分)

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①就餐员工满意率管理措施②日常考核表单(提供管理其他项目时已使用的例表)③节能减排改善建议④进退场交接措施进行打分。每有一项合理可行性欠缺扣0.5分最低0分。(0-2分)

价格(15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报 价 函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编号: )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在磋商之日起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规定。

二、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

四、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磋商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单位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五、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1份、响应文件副本4份。

六、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采购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七、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八、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九、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十、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同意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十一、我方同意贵方提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的规定。

十二、我方愿意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十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十四、我方承诺:贵方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优惠幅度保证服务。

十五、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其他供应商或磋商小组恶意串通的;

4. 向磋商小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六、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的陈述和本响应文件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没有不实的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做虚假陈述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磋商时出具)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手    机:


供应(制造)商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隶属情况

如有,请阐明隶属及组织机构情况

控股情

如有,请阐明隶属及组织机构情况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注册(开办)资金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中级职称人员

账号

初级职称及其他人员

业务范围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学历

专业

职务/职称

资质

本项目拟任职务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

本项目拟任职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注册证书

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专业

领域工作年数

目前从事工作

主要工作业绩

备注

注: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等复印件。


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价

(单位:元)

磋商保证金

服务期

备注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上述报价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另页描述。


投标分项报价表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格式自拟)

技术及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条款要求

规格

响应文件条款、规格

偏离

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应提交详细的技术偏离表,并对技术要求进行逐项响应;不能完全复制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本表未提供。

(2商务偏离表可进行总体响应。

技术响应文件附件

(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制)

编制说明:

1、 本文件的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2、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服务的详细说明;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软件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

(凡是在评审因素中要求考察的内容,供应商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材料证明)

营业执照

(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小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出具单位和格式见本《磋商文件》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 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

无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协议

(巡回法庭内部食堂委托服务管理合作协议)

甲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乙方:

为做好甲方内部食堂的服务保障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优化服务、确保供给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作协议。

一、食堂管理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内部食堂进行有偿管理,为甲方提供所需的餐饮服务,形成以乙方服务管理与甲方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合作模式。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食堂所有的设备、设施,并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及维修;

2、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各类易耗品(牙签、布草清洗费、拖把、抹布、洗涤用品等);

3、甲方负责所有食材的采购供给,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货;并对所有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食材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4、甲方支付食堂所用水、电、气等能耗费用;

5、甲方不提供住宿服务。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按核定岗位为甲方食堂提供14名工作人员,岗位如下:项目经理1名、服务员4名、厨师长1名、工作餐炉头1名、明档1名、案板2名、面点2名、粗加工2名。对甲方提出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给予调整。

2、乙方所指派的项目经理应充分了解为甲方做好食堂有关服务工作的要求,认真管理乙方人员做好服务工作事项,积极与甲方协调食堂管理工作中有关事宜。

3、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工要求和餐饮服务行业规定的技能资质及有效的卫生健康证明。

4、乙方确保全年每天提供早、中、晚餐饮服务(包括春节、国庆、五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内每日提供三餐服务)。

5、乙方确保所提供的餐食及菜肴品种的多样化,每周五前拟定下周食谱、每日拟定次日食材采购订单提交甲方审核,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时,乙方需及时修改,直至双方达成一致。乙方拟定食谱和食材采购订单时,应综合考虑每日就餐人数、甲方餐饮标准、当季食材价格,确保每日采购的食材总量不超过实际需求量的3%,每周采购食材总金额不超过实际就餐人数*甲方就餐标准额度。

6、乙方按甲方提出的不同标准的客宴要求,结合季节适时拟订客宴菜单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及时制做,提供相应优质服务。如遇甲方组织大型活动时,应提前制定餐饮服务保障方案,增加服务力量,全力保障大型活动餐饮服务需求。

7、乙方须承担紧急状况时的24小时应急餐饮保障服务,以及第三巡回法庭各类加班餐饮服务。

8、厨师长和主要厨师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每季或半年轮换一次。

9、乙方应协助甲方每日验收各类采购的食材,加强各类食材和食品的管理,杜绝食材和食品霉烂、过期、丢失等保管不当行为发生。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食材和食品,不得私自带走甲方食材、食品和物品。

10、供应的所有成品食物都要进行采样48小时留存。

11、若乙方提供的服务和管理原因,给甲方造成人员伤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经双方确认或国家相关机构鉴定确认,属乙方责任,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12、合理使用和维护甲方配备的各项设施和各种设备,节约使用水、电、燃料。如因乙方员工人为因素造成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用具及物品损害,需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双方合同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所、设施、设备、用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四、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月服务管理费用共计 元(附明细),含(1)员工工资、奖金、加班费、福利、劳保、各类补助以及社保费、公积金等,(2)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2、付款时间:甲方在次月的15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管理费用;

3、付款方式:转账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限为12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