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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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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平潭综合实验区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招标方案的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公开征集平潭综合实验区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招标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7

关于公开征集平潭综合实验区

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招标方案的公告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拟对所属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实行定点采购招标工作。现向社会广泛征集采购方案及报价,望有意向的企业积极参与,在公示期内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征集内容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大宗原辅材料为:大米、食用油、纯牛奶、禽蛋、面、冻品、猪肉、调味料等。预估两年采购量总预算约800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中标人早上7点前能将学校所需食品配送到位。

2、采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征集内容:

供应食品清单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优质大米

提供三种品牌

kg

2

非转基因食用油

提供三种品牌

3

纯牛奶

提供三种品牌

4

鲜鸡蛋(一级)

提供三种品牌

kg

5

调味料、佐料、副食品

提供三种品牌

详见附表1

6

冻品

详见附表2

7

猪肉

详见附表3

8

提供三种品牌,食品站检验合格

详见附表4

附表1.调味料、佐料、副食品清单

序号

商品

品牌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味精

提供三种品牌

2

鸡精

提供三种品牌

3

提供三种品牌

4

老酒

提供三种品牌

5

老抽

提供三种品牌

6

生抽

提供三种品牌

7

陈醋

提供三种品牌

8

白醋

提供三种品牌

9

笋丝

提供三种品牌

10

五香粉

提供三种品牌

11

白糖

提供三种品牌

kg

12

番茄酱

提供三种品牌

附表2.冻品清单

序号

商品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鸡腿

kg

2

鸡翅

kg

3

排骨

kg

4

秋刀鱼

kg

5

鱿鱼

kg

附表3.新鲜猪肉清单

序号

商品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瘦肉

kg

2

前腿

kg

3

后腿

kg

4

五花肉

kg

附表4.面类清单

序号

商品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面粉

提供三种品牌

kg

3

兴化粉

提供三种品牌

kg

4

面条

提供三种品牌

kg

5

粉丝

提供三种品牌

kg

8

地瓜粉

提供三种品牌

kg

二、报名人资格条件

1、提供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2、投标企业若不在本地经营,在本地应设置配送中心。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并提供正规票据。

4、企业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中标后供货前使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管理软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提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要求对投标企业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能力进行评分。

6、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供货商“黑名单”制。在以往的供货中,被学校投诉的失信企业(含违反合同高开发票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情况),坚决实行零容忍,禁止其再以任何形式参与学校供货等相关工作。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给供应学校食堂开虚假的食品购物清单和税务发票。否则一经查实,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仟元,并取消供应资格。

7、供应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每批物资供货方必须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大米、面粉必须有食品安全标志,蔬菜类有残留农药检测报告单,猪肉、禽类等食品有检验检疫证明;进口食品有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合格证明;对蔬菜、蛋类等农产品,实行可追溯制度。

8、建立支持移动终端应用的学校点餐信息化APP管理系统,可在投标增加分值。

9、有及时的配送能力(早上7点前将学校所需食品配送到位),并对投标企业配送车辆等配送能力进行评分。如:车辆配置情况 (配备车辆必须是四轮以上运货汽车)或者提供与物流公司签订的有效合同。

10、供应物资入库检测、分类分拣、过程运输等全过程监控无缝对接。

11、中标企业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签订中标合同,应该再与学校签订供货分合同。学校采购的食品不在招标范围内的,可以与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价格不得高于当地批发价格。合同开始执行后,遇到市场物价波动等因素,造成物价上涨或下跌,价格涨跌幅度超过20%时可以调整,双方各承担50%比例。双方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调价申请,原则上双方一学期调价不超过两次。若供应期间有重大涨跌,双方可友好协商提出调价申请。

12、针对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管理方案情况(例如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经理岗位职责、司机岗位职责等)及与本项目需求相适应的特色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分, 投标人管理团队管理者若具备《高级管理经营师资格证书》,可在投标增加分值。

13、针对投标人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情况进行评分。

14、能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

15、本项目拟采用综合评分法,报名的企业也提供一份评分标准供专家评审。

三、交货时间

中标人早上7点前能将学校所需食品配送到位。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

中标人月底向学校及时提供本月订购计划单、收银小票、检验合格证明、税后发票、银行固定帐号,货款为每30个工作日结算一次,以实际供货的数量为准。学校对订货汇总单、收银小票、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学校直接将食品货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中标人帐户。

五、验收要求

1.食品到达现场后由学校组织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并核对当日收银小票查价格,全部过秤检查或抽查重量。

2.所送食品是否和所定食品一致,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食品名称一致。

3.经学校检验小组判定不合格的食品不退回供应商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检验发现一次不合格即没收履约保证金。

4.采购人对供应的物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抽样检验,采购人提取样品(150克/48小时)到当地检疫检测中心送检,全部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合同总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中标资格,由下一个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履约一年后退还该保证金50%,在履约期满两年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余下50%。

2、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七、投标有效期

两年(2020年9月——2022年7月)

八、方案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5月15日17时30分

九、其它要求

报名方式: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一用仿宋GB2312三号,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21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方案和报价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一份(U盘)。三份单独封存,不体现公司名称,统一用A4纸张,不得加盖公司公章,不得体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地址、不得做任何记号等(评审时编“评审码”),否则方案无效。一份有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公司电话、并加盖公章和电子档一起封存。报名企业需在报名时间内送达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9层教育服务中心一,逾期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3号楼9层

2.联系人方式:王玲 13960892777

3.办公室电话:0591-23167052

4.邮 编:350400

十一、监督电话

监察室:0591-24369039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