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龙口市财政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需求公示
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需求公示
采购人名称龙口市财政局
公示期限自 2020 年5月8日起,至 2020年5月11日止。
技术和服务要求

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本项目为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第一包为综合类采购,第二包为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采购,第三包为餐饮、炊具用品采购。拟选定入围单位数量要求:第一包综合类选取2家入围单位,第二包选取20家入围单位,第三包选取3家入围单位。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 2020 年5月8日起,至 2020年5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详见附件)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龙口市财政局

联系人:刘鑫 电话(传真):0535-8537123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联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原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联系人:吕洁 电话(传真):15063870099

地址:龙口市锦里七号七区北邻街20-3-102(新民学校对面)

七、附件: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

发布人:龙口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年5月8日

附件1.2需求方案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pdf

1.2需求方案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pdf 1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龙口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联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原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项目名称: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 耗品补充征集项目 编制时间:2020年 5月 8日 2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本项目 共分为三个包,第一包为综合类采购,第二包为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采购,第三包为餐 饮、炊具用品采购。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1项目概况 (1)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第一包为综合类采购,第二包为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 采购,第三包为餐饮、炊具用品采购。拟选定入围单位数量要求:第一包综合类选取2 家入围单位,第二包选取20家入围单位,第三包选取3家入围单位。服务期内招标人有 权视情况通过补充招标或其他方式增加入围单位。 (2)为加强各预算单位采购管理,建立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 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 合龙口市实际情况,通过本次招标选定办公易耗品采购网上商城入围中标人。 (3)本次招标适用于龙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下属单位(简称采购单 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货物采购项目。 (4)本次招标所指货物是指采购目录中规定的零星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单位 自行采购的货物。 (5)货物采购实行单位直接采购和竞价采购两种模式。 1.2货物采购程序 (1)入围中标人在网上商城采购系统建成前须按原竞价方式进行报价,在网上商 城采购系统建成后,自行登录系统,按系统所列明细上传产品信息及价格信息。 (2)采购计划备案:采购单位编制采购计划申请,报龙口市财政局备案。采购计 划申请要列明具体采购品目、数量及预算金额。 (3)网上商城选货:根据龙财采〔2019〕1号文,采购单位在在网上商城采购系 统中考察并选择所需商品,单次预算金额0.5万元(年内累计不超过1万元)以下的通 用办公设备;预算金额1万元(年内累计不超过3万元)以下的办公家具;其他货物、 服务项目,单次预算金额0.5万元以下的(年内累计不超过1万元),采购项目由采购 单位直接在网上商城采购。 (4)竞价公告:根据龙财采〔2019〕1号文,部门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单次 3 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发布竞价信息:采购单位登录“网上商 城采购系统”,发出竞价公告。 (5)确定成交供应商:入围中标人在网上商城内接到竞价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 就采购单位所购商品进行报价,根据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供应商无故不参与 报价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监督管理部门将进行约谈并将其不良行为在龙 口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第三次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具体报价流程按龙口政采商城设置流程进行。 (7)后期电商入驻后根据招标人要求视情况参与竞价。 (8)对于新增商品,入围中标人须及时自行发布新产品信息。(入围中标人上传 的商品报价须经后台审核,高于标准则无法上架) (9)入围中标人应及时更新、发布产品信息。中标人入围后必须登陆“网上商城 采购系统”录入产品信息及价格信息,供采购单位参考。为确保商品数据库信息的时 效性,约定以“5个工作日”为信息更新周期,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新数据的,则取 消该供货商的网上商城资格。 (10)本项目入围中标人提供的任何商品均为为“交钥匙”项目,采用固定单价 方式,报价含设备、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的制造、油漆、包装、保险、税费、 人工、管理、检验、运杂、装卸车、产品调试、配合、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图纸资 料、技术及售后服务、保质期内等全部费用。中标人报价遗漏的任何费用,中标人应 自行承担。 1.3基本要求: 入围中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下列要求: (1)提供的货物应是所代表品牌厂商出品的、全新的、包装完好的、符合国家有 关质量、安全标准。 (2)必须详细列明所有技术指标、规格尺寸,并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 件为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所造成的影响由中标人承担。 (3)提供的货物若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须获得国家法定检测 机构颁发的“CCC”认证证书;未列入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货物, 若未进行“CCC”认证,可提供其他国家认可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所报商品如果属于政府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里的“节能产品政 4 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由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 (5)若非货物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任何货物必须直接来源于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 的地区销售服务授权代理人并有生产厂家保修证明文件。 (6)提供的货物应包括原厂配置的产品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有 效的保修单证、软件、连接线和各项配件。 (7)所有货物必须运到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现场后才能拆封。 (8)入围网上商城应保证设备有充足的货源。 (9)中标人所报产品是进口产品的,必须保证产品的来源合法;若成交,在产品 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的海关进口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和商检证明; (10)产品清单 第二包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采购包括:办公耗材、办公文具、文件收纳、计算机 配件、财会用品、生活日用、灯具、五金家装、功能箱包、劳保防护等。 第三包餐饮、炊具用品采购包括:烹饪锅、水具酒具、厨房配件、生活餐具、茶/ 咖啡具、刀剪佔板、厨房设备等。 第一包为综合类采购包含第二、三包全部采购内容。 注:具体品目以龙口政采商城公布为准。 1.4、对入围中标人的相关要求: (1)应安排本单位具有相关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对采购项目进行服务,积极及时对 招标人发布的采购需求进行报价。 (2)应保证所供应的货物符合相关规定及国家质量标准,所供货物价格不得高于 市场平均价格,并严格执行规定的质保期限。 (3)应保管好所有供应货物的原始单据,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4)不得向采购单位供应自己经营范围以外的货物,不得向采购单位或经办人提 供任何形式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5)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报价次数达到三次的,或被使用单位有效投诉三次的,将 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协议期内,入围中标人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所供货物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 5 拖延交货期的,采购单位应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应及时报龙口市 财政部门,龙口市财政部门将根据情况作出处罚。 (7)如因政策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调整等情况,导致产品、交易 项目、交易规则发生变化的,招标人将就变化及时通知各中标人,并给予入围中标人 合理的时间进行调整,入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8)未尽事宜按龙口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1.5监督、管理措施 龙口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将定期、不定期对采购定点单位的供货价格和服务水平 等进行检查、考核,确保龙口市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货物的质量。对不按照国家规定或因 过失、偷工减料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将取消其入围资格。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 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 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现行有关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交成果、按 要求更新并通过验收。 4.2 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其他内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联合体共同参加的,非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投标价 格评审中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配送期:自接到用户下单后 12个小时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 配送期。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及时响应招标人提出的要求。 服务范围:对采购的产品进行报价、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期满后将视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确定是 否续签合同或重新招标。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由 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质保期:自产品到货验收后质保 2年,若国家规定质保期高于此质保期则执行国家 规定。 质量及验收标准:按国家、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现行有关规定验收。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20年 5月 8日起,至 2020年 5月 11日 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0年 5 月 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 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7 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 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龙口市财政局 联系人:刘鑫 电话(传真):0535-8537123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 10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联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原烟台骏丰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联系人:吕洁 电话(传真):15063870099 地址:龙口市锦里七号七区北邻街 20-3-102(新民学校对面)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