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采购人名称: 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职工餐外包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XHYJ-2020-03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4-23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5-07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882000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职工餐外包服务项目 | 882000 | 新疆大漠胡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广场写字楼G座14层1402室(125区2丘44栋) | 91652301MA783Y372Q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采购为期一年职工工作餐。用餐人数为80人(上下浮动10%),预算金额包含(服务方)人员社保工资、管理费、税费及食材费用。甲方提供职工餐厅的场地、餐厅后堂整套厨具、就餐设施。提供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提供餐厅正常运营的水、电、暖。餐厅无气源不使用燃气灶具,使用电力炉灶加工烹饪。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于琦,任力民 ,马蔚云 ,郭平 , 杨德文(采购人)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凯
联系电话:0991-2607198 18699060038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
2、采购人名称: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联系人:葛彤
联系电话:0991-3075620
附件信息:
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职工餐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378.6 KB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盖章):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第七章 评审细则和评审方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职工餐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委托,对职工餐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企业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职工餐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XHYJ-2020-03
三、采购预算:91.3万元
四、采购需求:采购为期一年职工工作餐。用餐人数为80人(上下浮动10%),预算金额包含(服务方)人员社保工资、管理费、税费及食材费用。甲方提供职工餐厅的场地、餐厅后堂整套厨具、就餐设施。提供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提供餐厅正常运营的水、电、暖。餐厅无气源不使用燃气灶具,使用电力炉灶加工烹饪。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9年 4 月30日(工作日每日10时00分至13时30分;15时00分至19时00分)。
2、须携带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5月7日16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
3、投标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home.html)。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225号
联 系 人:葛彤 电话:0991-3075620
采购代理: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
联系人:夏凯 联系电话:13369699899
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磋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磋商须知的提示、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项目名称: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职工餐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标号:XHYJ-2020-0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提示 |
编 列 内 容 |
---|---|---|
1.1 |
采购人 |
名称: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二期阳澄湖路225号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2.1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 电话:18699060038 |
2.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2.2.5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否 |
7.2 |
磋商报价人提出询问和质疑的时间 |
已经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报价人对磋商文件有询问和质疑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日期二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为无效询问和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
7.3 |
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 |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磋商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及时作出答复,若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规定延长磋商报价截止时间。 |
7.4 |
质疑内容要求 |
磋商人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12.1 |
报价要求 |
如单项服务价格,费率、折扣、总价等 |
13.1 |
磋商时需要查验的资格证明文件 |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 2、近三年(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4、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以上文件均为原件。 |
14.2 |
本次采购特别要求的服务合格性证明文件 |
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15.1 |
是否要求磋商保证金 |
本次磋商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15.2 |
关于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
金额:1.8万元 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交纳办法和交纳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1日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至以下账户: 户名: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解放北路支行 账号:65001611100050001087 |
15.3 |
磋商保证金不合格时的处理 |
磋商后经审查,未按照“前附表”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已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有效期不足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
16.1 |
磋商报价有效期 |
磋商后60天。 |
17.1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7.2 |
电子版文件要求 |
须提供光盘电子文件 |
17.3 |
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 |
所有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也可以加盖法人代表名章代替。 |
18.1 |
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及包装密封要求 |
1、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分别以胶装形式装订成册。 2、密封包装方式: (1)资格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包密封。 (2)技术和商务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包密封。 |
18.3 |
是否需要单独密封递交《磋商报价表》 |
需要 注:如果单独密封递交的《磋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磋商报价表》内容为准。 |
19.1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5月7日16时00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 |
22.1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开始时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同磋商地点 |
22.2 |
磋商报价次数、磋商程序和最终报价的产生原则 |
本次磋商采用二次报价。 磋商程序为: 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人分别进行磋商; 磋商人按照要求密封提交二次报价; 磋商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
24.1 |
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
3 |
2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为成交金额的0.6%。 |
30 |
付款方式 |
按月度支付费用,服务公司出具正规发票及上月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凭据,按相关程序履行支付手续后进行支付。 |
31 |
服务期限 |
1年。 注:待一年服务期满,采购人将对合作期内的服务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如符合条件可再续签两年(合同仍执行一年一签,年终考核)。 |
32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2020年4月30日19时00分 踏勘集中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一楼大厅内:为了能更好的为采购人服务,请各投标人认真配合本次现场踏勘工作,无特殊原因不要无故缺席、迟到,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3 |
履约保证金 |
签约合同价的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以非现金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后双方进行合同签订。 |
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采购人和资金来源
1.1采购人名称、地址见前附表。
1.2本次磋商采购所签订合同将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2.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磋商人
2.1 采购代理机构
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2合格的磋商人:
2.2.1具备下列条件,方为合格的磋商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磋商人特殊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2参加本次磋商的磋商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单位(包括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用户)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如果磋商人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如果磋商人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报价。如果磋商人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事实,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合法性
3.1磋商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应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
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4.1磋商报价人应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磋商报价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磋商报价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磋商报价人自行承担。
5.磋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1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磋商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 磋商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磋商内容及技术规范
第七章 评审细则和评审方法
6.2磋商报价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磋商报价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的不利于磋商报价人的评审结果,其风险由磋商报价人自行承担。
6.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
联系人:夏凯
电话:18699060038
QQ邮箱:502667465@qq.com
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质疑答复
7.1磋商采购单位如果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已经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3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磋商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质疑程序及时作出答复,若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规定延长磋商报价截止时间。
7.4磋商人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延长
8.1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人。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磋商报价语言和磋商报价货币
9.1磋商报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10.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 磋商报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
10.1.1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磋商报价书,磋商报价表,按要求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10.1.2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服务周期、服务程序设计和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和后续服务承诺等。
10.1.3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
1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1.1 磋商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磋商响应意愿,详细说明磋商响应方案和报价。
11.2 磋商报价人应完整地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12.磋商报价
12.1磋商报价人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报价,按照磋商报价表的内容标明磋商报价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
12.2最后磋商报价是磋商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证明磋商报价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磋商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2如果“磋商须知前附表”有要求,磋商报价人还应按照要求提交证明文件的原件。如果未能提供原件或者提供原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4.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
14.1磋商报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所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14.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它包括:
1) 本次采购特别要求的服务合格性证明文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逐条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响应,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磋商要求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
3)服务内容、服务程序设计和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
15.磋商保证金
15.1如果磋商文件有要求,磋商报价人应按照“前附表”的要求,在参加磋商时向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交纳磋商保证金,其有效期与磋商报价有效期一致,并作为其磋商响应的一部分。
15.2磋商保证金的数额、形式、交纳办法和交纳时间见“前附表”。
15.3磋商后经审查,未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已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有效期不足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15.4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5.5.1磋商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5.5.2磋商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磋商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5.4磋商人与采购人、其他磋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5.5.5磋商人未能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
16.磋商报价有效期
16.1磋商报价应在 “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报价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磋商报价人应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 准备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每套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发生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
17.2如果磋商文件有要求,还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相应格式和载体的电子版文件。
17.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磋商报价人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7.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的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磋商报价人不利的后果,由磋商报价人自行负责。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和包装密封要求见本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8.2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 磋商报价人的全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3)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项目名称)(磋商时间)之前启封”。
18.3如果“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有要求,为方便宣读,磋商报价人应将《磋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18.4如果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原件,需要携带以便资格审查。
18.5如果磋商报价人未对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所引起的对磋商报价人不利的后果,由磋商报价人自行承担。
1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和磋商截止时间
19.1磋商报价人必须派出代表,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资料递交至磋商地点并签字确认。磋商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指明的地址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地址。
19.2 以邮寄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19.3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资料。
20.磋商报价的修改与撤回
20.1磋商报价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磋商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0.2 磋商报价人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和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报价人不得对其磋商报价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20.4在磋商结束之后,对于磋商报价人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原件经审查后予以退还。其他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磋商与评审
21.磋商小组和磋商评审原则
2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3年第74号部长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机构将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法进行磋商和评审工作。
21.2磋商文件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
22.磋商及评审程序
22.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22.2本次磋商的报价次数、磋商程序和最终报价的产生原则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2.3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人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报价人。
22.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所有变动内容均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
22.6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2.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报价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报价人的保证金。
23.评审过程的保密
23.1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磋商报价人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方面,向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24.评审方法
24.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磋商人。
六、确定成交人、成交通知与签约
25.确定成交人
25.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的规定对磋商报价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形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磋商人。
25.3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磋商人。
25.4成交磋商人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25.5磋商报价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提出质疑的磋商报价人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6成交磋商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磋商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成交通知
26.1 成交磋商人确定之后,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发出《成交通知书》。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磋商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磋商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通知未成交的磋商报价人,并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27. 成交合同的签订
27.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磋商人的响应文件(包括磋商评审中形成的最后报价等补充文件),与成交磋商人签订书面合同。
27.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8.成交合同的履约验收
28.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磋商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29.1公示无异议后,成交单位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日内,向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9.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见前附表。
30.其他
30.1磋商开始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人不足3家的 ;
(四)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人不足3家的。
30.2 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人为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的情形:
(一)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0.3磋商响应单位属于(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和相关证明文件,在评审方法中享受评标价格优惠折扣 (详见评标方法)。
30.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第三章 合同格式
1、合同封面格式
***项目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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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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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期: |
2020年 月 日 |
签 字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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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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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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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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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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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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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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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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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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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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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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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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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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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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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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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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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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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依据政府采购“ ”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 )的结果而签订。 |
2、合同内容格式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合同附件,如:
服务内容和价格
服务标准、流程
开始和结束时间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成交通知书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
上述文件如有冲突,以排列序号小的优先。
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将按照本合同价款向乙方进行支付。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四份,均以中文书写,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
乙方名称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 |
甲方名称: 地址: |
2 |
实施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二期阳澄湖路225号新疆维吾尔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3 |
付款方式: 按月度支付费用,服务公司出具正规发票及上月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凭据,按相关程序履行支付手续后进行支付。 |
4 |
服务要求: 详见合同要求 |
5 |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如遇社区等组织集体卫生检查及其他突发情况,中标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 |
6 |
如中标人在进场后无法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采购需求及其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甲方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惩罚;如中标人多次未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采购需求及其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经多次协商沟通未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清退出场。 |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资格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报价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磋商响应书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三)证明文件
(四)磋商保证金
附件1、磋商人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附件2、小微企业声明函
附件3、诚信声明
附件4、公平菜价承诺书
附件5、传染病诚信承诺书
附件6、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优化方案
附件7、每周主要食材供应量优化方案
附件8、外卖食品用量及参考价格
一、磋商响应书
致: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货物及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报价人(磋商报价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两 份,并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1.4万元整 。
我方承诺如下:
磋商总报价为 (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磋商总报价)。
如果成交,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我们同意在磋商报价有效期内(自磋商之日起 天内),本磋商报价书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在磋商中,我方出现了“磋商须知”中第15.5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我们的磋商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
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磋商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我们同意,如果成交,向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与本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授权代表人签字:
磋商报价人名称:
公章:
日期:
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报价人名称)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政府采购 (磋商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被授权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职务: |
职务: |
所在部门: |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报价人名称:
公章:
三、证明文件
13.1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要求磋商报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原件)
磋商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自行准备以上证明文件并编目、封装。
(注:除要求在磋商报价时一并提交的原件外,所有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文件,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随时要求查验原件,磋商报价人不得拒绝,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四、磋商保证金
注: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请打印或者复印后,粘贴或装订在此处。
附件二:
小微企业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本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员及资产总额综合情况,声明本公司为 (行业类别)行业的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它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请填写:“全部由我公司提供”、“部分由我公司提供”、或“全部不是我公司提供”)。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
从业人员(名) |
资产总额(万元)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 (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投标人填写本函第2条若是填写“部分由我公司制造”或“全部不是我公司制造”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它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投标人提供非小微企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所涉及的其它企业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时可不填写第2条。
3.其他证明材料(如上一年度或近期的审计报告,须能反映出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等指标)。
4.未按上述要求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四:
诚信承诺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此项目中委派的工作人员都己经过核实,确定无传染病史。提交的健康证等相关材料真实可靠。
本承诺书与中标后签订的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公平菜价承诺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此项目中提供的菜价绝不高于北园春集团网公布每日中间菜价(www.beiyuanchun.com)。
本承诺书与中标后签订的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优化方案
名称 |
基准人数 |
拟投入人数 |
参考薪资 |
拟投入薪资 |
技术职称 |
拟投入人员技术等级 |
从业年限 |
备注 |
炒菜师傅 |
1 |
7890.00元 |
有效等级证书 |
|||||
面点厨师 |
1 |
4890.00元 |
有效等级证书 |
|||||
配菜 |
1 |
4890.00元 |
||||||
服务员兼洗碗工 |
2 |
8780.00元 |
||||||
管理人员 |
1 |
公司支付 |
||||||
注:管理人员可以是以上人员兼职,也可以是服务单位专职管理人员。 中标后该条款将被列入合同执行条款 |
附件七:每周主要食材供应量优化方案
名称 |
基准数量 |
要求 |
拟投入数量 |
拟投入品牌 |
或质量标准 |
备注 |
牛肉 |
30公斤 |
新鲜红牛肉 |
-------- |
|||
羊肉 |
25公斤 |
新鲜羊后腿 |
-------- |
|||
米 |
---------- |
阿克苏大米 |
||||
面 |
---------- |
新疆特一面粉 |
注:中标后该条款将被列入合同执行条款
附件八:外卖食品用量及参考价格
品名 |
规格 |
参考价格 |
投标方报价 |
馒头 |
50克(面粉) |
0.5元 |
|
素包子 |
50克(面粉) |
1元 |
|
牛肉包子 |
50克(面粉)(牛肉20克) |
2元 |
|
卤牛腱子肉 |
1000克 |
140元 |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技术和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报价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磋商报价一栏表
(二)磋商报价方案说明书
(三)职工餐外包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
一、磋商报价一览表
磋商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内容 |
总价 |
服务时间 |
1 |
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职工餐外包服务项目 |
食材总费用 |
47.964 |
1年。 注:待一年服务期满,采购人将对合作期内的服务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如符合条件可再续签两年(合同仍执行一年一签,年终考核)。 |
2 |
人员工资及社保 |
34.74 |
||
3 |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不得低于5万元) |
|||
总报价价 |
大写: |
*仅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参与竞价,但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报价不得低于5万元,其余两项(食材总费用、人员工资及社保)不参与竞价。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超过则不予接受报价。
磋商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人盖章:
此报价表需单独密封提交
报价说明:
中标方对所属工作人员必须按《劳动法》签订用工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支付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购买情况进行检查。
日期: 年 月 日
二、磋商报价方案说明书
磋商报价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报价方案说明书,服务内容至少包括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服务周期、人员配置、服务程序和实施方案、付款条件等。
授权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三、职工餐外包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服务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评价项目 |
满意 |
比较满意 |
不满意 |
其他意见 (如有) |
1 |
职工餐(食堂)外包服务满意度总体评价。 |
||||
2 |
食堂人员“队伍素质”评价。(食堂员工礼仪、仪表是否满意;食堂员工个人卫生情况是否满意;食堂员工礼节礼貌、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
||||
3 |
食堂饭菜每日(早、中、晚餐)营养搭配情况是否满意? |
||||
4 |
对该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副食、成品新鲜程度是否满意? |
||||
5 |
对食堂菜品(外卖)卫生情况是否满意;对食堂操作间清洁情况评价(操作间地面、台面是否干净,无杂物、油污;垃圾清理是否及时,无异味。) |
||||
6 |
对厨房操作间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满意? |
||||
7 |
食堂饭菜供应是否保障充足(荤菜肉品含量是否满意)。 |
||||
8 |
对该公司加工外卖的食品质量及价格是否满意? |
||||
9 |
对餐具、餐盘清洁度是否满意,是否每餐前进行高温消毒? |
||||
10 |
该公司对服务人员工资发放情况(有无出现故意克扣、拖欠、服务人员讨薪等情况) |
注:1、评价单位根据各评审项目在对应的评价栏里进行打“√”即可,如有其他意见可在备注栏里进行填写,评价单位必须与合同服务甲方为同一单位。
2、响应人每一份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后随附一份本测评表。
被服务单位(盖章):
被服务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