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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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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关于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蔬菜粮油配送项目的非政府采购公告[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武义县·]关于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蔬菜粮油配送项目的非政府采购公告[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蔬菜粮油配送项目的非政府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8

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蔬菜粮油配送项目的非政府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14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蔬菜粮油配送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JRS2020-CG008

二、公告期限:7个日历天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四、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段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配送地点

标段一

武义县后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蔬菜配送

1

县府食堂、武阳楼食堂、人防食堂、明招食堂、国土局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

标段二

武义县后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粮油配送

1

县府食堂、人防大楼食堂、璟圆、县府小食堂、武阳楼食堂、明招食堂、国土局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延福苑酒店。

标段三

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蔬菜配送

1

县政府小食堂,璟园,延福苑酒店

注:1.本项目三个标段同时开标,每个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1个合同标段,即投标人中一个合同标段后自动退出后续标段的竞标。

2. 本项目开标顺序:①、标段一;②、标段二;③、标段三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

3.承接过学校、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配送业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在 2020 年 5 月 14 日17时00分前到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武义县武阳东路223号)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以下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原佰年尚庭酒店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 年 5 月 15 日09时30分前在原佰年尚庭酒店三楼会议室,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义县县前街25号原佰年尚庭酒店三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857954912

代理单位: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义县武阳东路223号2楼(武阳东路与鸣阳路交叉口)

标书获取: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9-87669989

标书咨询:陶茹媛 联系电话:18257976210


附件信息:

  • 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蔬菜粮油配送项目公开比选5.8.doc

    230.7 KB

武义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住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蔬菜粮油配送项目

公开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ZJRS2020-CG008

招标人: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机构: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 年 5 月

目 录

公开比选公告

招标需求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及标准

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温馨提示:

请认真阅读此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


第一章 公开比选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蔬菜粮油配送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编号:ZJRS2020-CG008

二、公告期限:7个日历天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四、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段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配送地点

标段一

武义县后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蔬菜配送

1

县府食堂、武阳楼食堂、人防食堂、明招食堂、国土局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

标段二

武义县后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粮油配送

1

县府食堂、人防大楼食堂、璟圆、县府小食堂、武阳楼食堂、明招食堂、国土局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延福苑酒店。

标段三

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蔬菜配送

1

县政府小食堂,璟园,延福苑酒店

注:1.本项目三个标段同时开标,每个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1个合同标段,即投标人中一个合同标段后自动退出后续标段的竞标。

本项目开标顺序:①、标段一;②、标段二;③、标段三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

3.承接过学校、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配送业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在 2020 年 5 月 14 日17时00分前到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武义县武阳东路223号)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以下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原佰年尚庭酒店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 年 5 月 15 日09时30分前原佰年尚庭酒店三楼会议室,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义县县前街25号原佰年尚庭酒店三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857954912

代理单位: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义县武阳东路223号2楼(武阳东路与鸣阳路交叉口)

标书获取: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9-87669989

标书咨询:陶茹媛 联系电话:18257976210

招标需求

一、采购一览表

标段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配送地点

服务期限

标段一

武义县后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蔬菜配送

1

县府食堂、武阳楼食堂、人防食堂、明招食堂、国土局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

6 个月

标段二

武义县后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粮油配送

1

县府食堂、人防大楼食堂、璟圆、县府小食堂、武阳楼食堂、明招食堂、国土局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延福苑酒店。

标段三

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蔬菜配送

1

县政府小食堂,璟园,延福苑酒店

二、各标段采购内容

标段一:

1、采购类别:包括蔬菜、肉类及水产品类。蔬菜类包括时令蔬菜,豆制品,瓜果等;肉类包括畜禽肉;水产品包括水产,海鲜等。

2、配送地点:县府食堂、武阳楼食堂、人防食堂、明招食堂、国土局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

3、食材分类明细及验收标准:

(1)、豆制品(豆腐、千张、豆腐干、素鸡、油豆腐、腐竹等)

产品质量应符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2)、酱腌菜类

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并应在其包装袋上印有“QS”证蓝白标志及证号。产品质量应符合其标准上明示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3)、鲜猪肉类

质量要求:鲜猪肉由定点屠宰场、点直接配送或定点采购,并且每方肉上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提供速测合格证明;品种齐全,所提供的蔬菜必须新鲜、不变质,且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5)、冰冻类(鸡腿、鸡翅、贡丸、香肠等)

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

(6)、家禽类和其他肉食(鲜活家禽、牛羊肉等)

质量要求:本市地产家禽类和其他肉食,必须提供由养殖场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和分销凭证,本市域外调入的家禽类和其他肉食,须提供畜牧部门出具的报验单的复印件和分销凭证。必须当天屠宰新鲜,观感好,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4、采购结算价的制定方法(按下浮率计):

按加贝,沃尔玛当地大型超市商场的价格作为基准价(超市活动特价菜除外),部分食品在大型超市商场未能采集到价格的,由采价小组到武义星光菜市场采价作为基准价。供应商在此单价基础上下浮15%-25%报价且必须含税(仅限于蔬菜类),肉和水产品类以不高于当日本地菜市场及大型超市的零售价为基准价。为防恶意竞标,报价下浮率低于15%或高于25%则视为无效标。公司与配送企业的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5、付款方式:结算方法根据食堂规定收货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结算出本月应付款总额。开具武义县税务部门提供的正式发票向各食堂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公司在次月头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款(特殊情况除外)。

标段二:

1、采购类别:粮油类

2、配送地点:县府食堂、人防大楼食堂、璟圆、县府小食堂、武阳楼食堂、明招食堂、国土局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延福苑酒店。

3、粮油验收标准:

①.大米:要求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②. 面粉: 颜色正常、无漂白、无杂质、不发黑、不结块、无发霉现象、呕吐霉素不超标。

③. 食用油: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

4、采购最高限价:

(一)粮油类最高限价。

1、大米:120元/袋(标准为50斤/袋)

2、面粉:100元/袋 (标准为50斤/袋)

(二)食用油:公司指定用油-金龙鱼非转基因玉米油5L,以大型超市的价格(柒拾元)作为基准价,投下浮率(20%-30%区间)。

(三)除以上三项以外的其它食品按市场批发价结算。

5、付款方式:结算方法根据食堂规定收货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结算出本月应付款总额。开具武义县税务部门提供的正式发票向各食堂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公司在次月头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款(特殊情况除外)。

标段三:

1、采购类别:包括蔬菜、肉类及水产品类。蔬菜类包括时令蔬菜,豆制品,瓜果等;肉类包括畜禽肉;水产品包括水产,海鲜等。

2、配送地点:县政府小食堂,璟园,延福苑酒店。

3、食材分类及要求

(1)、 因服务对象的不同,用于食堂和招待所用的标准也不同。所有用于国土局食堂(非招待用)的蔬菜及其它相应的类别按第一次投标的标准配送。

(2)、用于招待的菜品

蔬菜类必须新鲜,品质上等。水产类送到各指定地点必须保证是鲜活的。肉类按食堂标准(必须每日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其它特殊产品按要求提供。

4、配送时间要求:因招待需要的特殊性,供应商必须保证在收到订单后保质保量将菜品送到指定地点。

5、特殊食品的供应(如香鱼,野猪肚,东星斑,松菇等)必须能按要求供应。

6、采购结算价的制定方法:(按下浮率计)

按加贝,沃尔玛当地大型超市商场的价格作为基准价(超市活动特价菜除外),部分食品在大型超市商场未能采集到价格的,由采集小组到武义星光菜市场等大规模菜市场采价作为基准价。供应商在此单价基础上下浮15%-25%报价且必须含税(仅限于蔬菜类),肉和水产品类以不高于当日本地菜市场及大型超市的零售价为基准价(超市活动特价商品除外)。为防恶意竞标,报价下浮率低于15%或高于25%则视为无效标。公司与配送企业的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7、付款方式:结算方法根据食堂规定收货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结算出本月应付款总额。开具武义县税务部门提供的正式发票向各食堂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公司在次月头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款(特殊情况除外)。

三、食材质量要求

1. 中标人必须讲究诚信和职业道德,所提供的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标准。

2.豆制品、冻品类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对于禽、畜、水产动物等货物,需要中标人进行粗加工的,中标人必须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合格证。

3. 禽蛋、蔬菜、水产类、肉类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食材必须有农药残留监测报告及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肉制品类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质检合格且在保质期以内,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随货需提供相关合格证。

5.成品包装的货物须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名、厂址、净重、生产许可证号、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及规格等,包装应完好、无损坏、无挤压,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规要求。

6.散装产品严禁冷热混存,以免发生产品变质;食材应表里如一,必须符合散装产品的相关卫生及质量要求;鲜活产品保证新鲜、无泥污,规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7. 米、面制品、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8.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物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9.中标人不得提供以下食材。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农药、化肥污染的食材。及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

(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的食材。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超过质保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配送及验收要求

1.采购人食堂工作餐所需的原料,采购人在前一天16:00前向中标人提供当天所需商品的品种及数量,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人在当日上午7:00-8:00前送至指定地点。

2.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中标人应在接到订单后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3.采购人临时急需的食材,中标人应按要求作出响应并配送到位。

4.残次品的替换、重量不足部分的补货须在接到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送达。

5.送货车辆须使用专用封闭式保鲜(冷藏)车辆进行配送,禁止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

6.食材需求量及品种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中标人不得超越范围供货。

7.中标人将订单内所需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双方就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确认后填写交货清单,经验收合格后完成交付。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堂生鲜食材定点供应的验收、退换等工作。

8.不得缺斤少两,所有品种按除盛装器具净重过磅,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9.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更换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审查同意并提供健康体检证复印件备案。

10.中标人应按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供给采购人所需的蔬菜,采购人对送达的蔬菜当场进行抽查、验收。

11. 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中标人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12. 每月结账时,中标人对账要及时准确。不得开具虚假税务发票。

五、中标人违约责任及安全责任

1. 配送方如违反上述第五条“食材的质量要求”中的任何一条(或第五条未及的其他质量问题),须立即对有问题的食材予以整件更换,不得对有问题的食材进行分捡、利用。中标人如违反上述第六条中规定(或第六条未及的其他问题),比如缺斤少两、配送速度慢影响采购人用餐、服务态度差、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等,须立即整改到位。合同期内累计发生三次上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其配送合同。

2. 配送方对所提供食材的安全质量负责,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调查,确认为食材质量问题引起的,由配送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同时终止配送合同。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每标段各选择一家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供货,采购人将根据中标单位配送的食材质量、新鲜度、及时性及服务质量、职工满意度等情况对中标人进行调查。经采购人确认配送的食材中若出现质量问题的,配送方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合同期内若累计出现3次质量问题及服务态度问题的,采购方可单方终止配送合同。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武义县武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蔬菜粮油配送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000元/标段,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单位名称: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帐号:201000136304517;开户银行: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壶山支行)。

4

招标文件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0年 5 月 14 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时间距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日时,投标截止时间将顺延至少15日,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5

招标文件答疑会: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答疑会。

6

投标文件组成:技术标正本 1 份;副本各 4 份,商务标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7

投标截止时间及文件递交地点:2020年 5 月 15日09:30原佰年尚庭酒店三楼会议室

8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 5 月 15 日09:30原佰年尚庭酒店三楼会议室

9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

10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1

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间:公示期过后即可领取。

13

签订合同时间: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14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单位自筹资金等

15

付款方式:采购单位支付

16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17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邮件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比选采购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五)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2.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评审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来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5. 招标方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为中标方。

6. 为维护国家利益及招标方自身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比选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和细则

5.投标文件格式

6.合同条款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5.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依法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5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附件格式仅供参考,未提供格式可自拟)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1.技术标:

(1)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五证合一的企业,可以只提供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记录网络查询页面截图(信用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

(4)投标声明书;

(5)投标人情况介绍;(如企业简介、技术力量、服务网点布置、经营状况、企业优势、有关荣誉表等情况);

(6)技术响应表;

(7)专家评分索引表;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及评分细则中提及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商务标: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报价应按投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保险;税金;项目评审、论证专家费以及展陈资料征集的人工费等一切费用。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 投标人应按技术标和商务标正本各1份,副本各 4 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无论正本或副本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装订、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的包装与密封

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订、装袋密封标记:技术标和商务标装订成册,按照投标文件的内容分别包装密封;

1.2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4份;

1.3各密封包装袋封面上应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投标人名称、于2020年 5 月 15 日09:30 前不准启封”等,并在各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1.4技术标内不得有商务报价出现,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按规定之处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投标文件格式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的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情况。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的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质量标准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有“ ▲”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人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5)在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内出现商务报价;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情况。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3)报价超出用户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无效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开 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投标人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技术标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技术及资信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7.由主持人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8、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9.开标会议结束。

(三)开标过程中,若采购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

1.未在开标一览表上填写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3.因投标人大写书写错误导致唱标人无法正常宣读其投标报价的。

(四)若采购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采购人宣读的内容。

(五)评 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取) 4人和采购人代表 1 人,共 5 人组成。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的专家评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准备: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资料,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及其相关数据等,评标委员会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目标、主要要求、标准、评标标准方法及其相关因素。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1、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标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本项目由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招标过程中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供应商不遵守招标文件和响应性文件的要约及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其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组织重新招标,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上报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曝光。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武义县的有关规定,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定标办法。

一 、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二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者提供货物的技术性能、产品质量、交货期限、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告诉现有设备状态、售后服务、企业规模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评。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不进入评标范围。评标专家组以评标、审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书及其投标人按评标内容进行分析、评议,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由评委记名并独立打分,按得分高低从投标厂商中推荐中标单位。

(二)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标,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三)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五)招标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若出现投标人中途离场且经代理机构通知不再返场的,视为对本次评标过程和结果无异议。

(七)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分40分,商务分6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技术分40分+商务分60分。

三、评分标准

任何技术指标或标书中明确要求的事项出现重大偏离判定需专家组60%以上(含60%)同意,发生重大偏离的将技术总分扣10分处理。对于基本的技术指标存疑的由专家组讨论决定。

(一)各标段技术标评分标准(4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审细则

分值

1

投标人情况

投标人与本单位自2016年以来合作过并在配送期间一致获得好评,差评得0分,最多得4分。

0-4

投标人在武义县具有冷藏库50 m³以上的得6分。冷藏库、冷冻库属租赁性质的,不属于投标人的不得分;

未提供实景照片或实景照片与明细表不对应不得分。

0-6

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场地及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有蔬菜清洗、肉类分割、货品分拣场地得2分,如有一项不满足不得分;检测设备能够检测其他项目的,每项得0.15分,最高得2分;食材配送经营活动场地有完善的监控设备(正常使用且摄像头数量在15只及以上)的得1分;有消防设备及除四害设备得1分。

0-6

投标人持自有厢式配送车辆得3分,投标人持自有冷藏式配送车辆得3分。

须提供冷藏式车辆正面外观及货厢内部实景照片,要求车辆行驶证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注:本评分项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投标人持有的,否则不得分。

0-6

2

配送服务

质量承诺:根据投标人拟定的食堂食品原料供货质量保证措施及实施细则打分。

0-4

实施承诺:根据投标人所制订的总体配送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打分(供货渠道、供货时间保证措施等)。

根据投标人的特色服务承诺,以及能满足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附加要求(如临时采购、增减货物、调换货物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承诺及实施细则打分。

0-4

3

项目保障

投标人的食品质量安全可溯源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财务核算系统使用情况、产品出入库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由评标小组综合打分,须提供界面截图等相应证明材料。

0-2

企业在职人员中,持有食品健康证(有效期内)的每人次计0.25分,最高计2分;注:本评分项要求提供人员原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提供非本单位员工不得分。

0-2

4

同类业绩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县内各单位的食材配送业绩,每笔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6分。有效业绩以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为准。

注:本评分项要求提供合同原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0-6

(二)标段一商务分(60分)投标人在下浮15%-25%间报价

标段二商务分(60分)投标人在下浮20%-30%间报价

标段三商务分(60分)投标人在下浮15%-25%间报价

(1)评定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的偏差率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商务得分计算标准:

1、偏差率为0的得分为60分;

2、偏差率为正数时,投标人报价比基准价每增加1个百分点,则扣除6分;偏差率为负数时,投标人报价比基准价每减少1个百分点,则扣除3分。(百分点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即0.00% ,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

3、商务分最低分设置为0分。超过0分按实计算,不足0分按0分计。

(3)确定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排名第1的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有2家及以上相同时以技术资信得分高者优先。

四、定标:

(1)中标候选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示1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授权合同:本招标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人在授权合同之前有权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其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采购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名称:技术标或商务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启封

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格式:(可选用)

技术标/商务标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技术标附件:

一、投标声明书

致: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最近三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或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注册类人员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应附营业执照等文件的复印件;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及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投标人的类似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内容

时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对应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从事本专业时间

从业时间

执业注册

职称

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

1

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年月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2

3

4

5

6

7

8

本人主要

获奖情况

其它需

补充的情况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标附件:

一、投 标 函

致: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____个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甲 方(采购方):

乙 方(供应商):

鉴证方: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公开比选,确定乙方为 项目的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结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

具体要求参考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二条:工期要求:

具体要求参考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三条:售后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参考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四条:付款方式:

具体要求参考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五条:验收:

具体要求参考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向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2、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

3、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4、负责本项目运行维保,负责处理好与其它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应当主要负责项目运维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2、应当按合同专用条款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运维有关资料。

3、应当按合同专用条款预定的时间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4、 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

5、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

6、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作进度报告及专项报告等。

第八条: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期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确保项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合同。

第九条: 合同生效:

1、本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前述文件内容如与本合同发生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前述文件作为补充和解释。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代理有限公司一份、财政局备案一份。

第十条:合同修改: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并报 政府采购办备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争议及仲裁: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有关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其他:

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2、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3、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4、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5、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