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聊城市纪委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pdf下载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聊城市纪委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pdf下载
聊城市纪委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公告)
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庐山南路66号(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
联系方式:0635-8221656(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县(区)卫育南路原建管处号原建管处院内 |
联系方式:0635-2119955 |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纪委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00202002000076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聊城市纪委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具有本项目所需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30.000000 |
|
三、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2020年5月9日9时0分至2020年5月14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 |
4.售价:0 |
四、公告期限:2020年5月9日 至 2020年5月12日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5月22日14时0分至2020年5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5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635-2119955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
|
发布人: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 18时22分09秒 |
|
|
1
聊城市纪委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货物)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1500202002000076)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
采购代理: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04 月
2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 项目说明.......................................................................................26
第四章 合同格式.....................................................................................30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42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地 址: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与庐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方式:0635-822165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635-2119955
地 址:聊城市卫育南路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纪委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00202002000076
交易中系统内编号:LCZFCG-2020-18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1
聊城市纪委
机关餐厅食
材采购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具有本项目所需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
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约 130 万元
备注:成交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
市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专栏 www.lczfcg.gov.cn。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 年 04 月 16 日 9:00 至 2020 年 04 月 22 日 17:00。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
(http://www.lcsggzyjy.cn/lcweb/)(电子评审项目磋商文件格式为.lczf)
注: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磋商文件,逾期未获取的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供应商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库
4
3、各供应商在交易中心获取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
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
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 年 04 月 28 日 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04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聊城市昌润路 153 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响应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
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 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 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
子签章后的 PDF 版响应文件以 U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
五、公告期限:2020 年 0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04 月 20 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04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聊城市昌润路 153 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方式:0635-2119955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
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电子评审事宜
1、供应商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购买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
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
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供应商
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
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
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
可。另,电子响应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供
应商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响应文件。
5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审,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 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 CA 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
负。
3、磋商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
(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
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审的,制作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
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
心-政府采购-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
维护室。
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
联系人:周工、胡工。
十二、重要说明
1.获取标书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
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文件链接: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XiUD7QHXqpEa4N3jGK6zw
提取码:r671
十三、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卫育南路鼎舜桥东北角
联系电话:0635-2119955
邮箱:lczb2119955@126.com
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5 日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 聊城市纪委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SDGP371500202002000076
3 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4 采购内容 聊城市纪委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
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具有本项目所需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
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 付款方式
货款每一个月结算一次,采购方负责结算上月的食材供
货,配送商负责提供相关票据。
备注: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处理。
10 服务期 一年
11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
12 招标资料售价 0元
13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14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每包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
规定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
纳招标代理费。
7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5 报价保证金 无
16
履约保证金及合同
有关事项
无
17
响应文件要求
电子响应文件:共计 3份,其中加密文件 1份,为.lctf 文
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不加密文件一份,为.nlctf 文件
以光盘或 U 盘形式递交;另提交光盘或 U 盘一张,内容为
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
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磋商现场提交的电子光盘不一
致时,以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若供应商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
生成的 PDF 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18 电子评标文件签章
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其中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明标评
审。
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
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
的,不予通过。
2、响应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及电子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
应签章处应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
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注:签章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响应文件传送
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 格
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 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
电子签章后的 PDF 版响应文件以 U 盘或光盘的形式密封后
递交至指定地点。
19
答疑安排
供应商提交疑问时间:2020 年 04 月 23 日 17 时前,逾期不
再接收任何疑问。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
8
序号 内 容 规 定
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 2020 年 04 月 23 日 17 时前,
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疑问;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者在平
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
透漏供应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
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
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czb2119955@126.com。
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提出的问
题,决定是否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
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
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
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最终约束力。供应商务必把最新
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
新响应文件。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1 视为认同
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
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本次磋商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
的为准,各供应商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
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
21
递交响应文件、磋
商时间及地点
同公告
22
23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地 址: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与庐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方式:0635-8221656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经理
9
序号 内 容 规 定
联系电话/传真:0635-2119955
电子邮箱:lczb2119955@126.com
24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扫描件;
4)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
或财务报告表扫描件;
5)(2019 年 09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税证明,是指提供
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
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扫描件;6)
6)(2019 年 09 月至今)出具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证
明,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
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料。是指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和主要技术、管
理、服务人员数量表。(格式见附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上,无失信证明的网站查询截图。格式按附件《无
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信用记录承诺》填写;
10)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格式见附件)。
重要说明:
1.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电子标书制作,资格审查的 1-6 项应直接从诚信库中获
取;7-10 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后,
直接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
备注:①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
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未按规定提供按无效处理。
电子响应文件中人员证件信息需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10
序号 内 容 规 定
台【诚信库】模块 “项目管理人员”等中获取。②成交后
纸质响应文件制作,需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制作于
响应文件中。③黑白章视为复印件。
供应商未按照上述 1.-2.项重要说明及备注的要求提供材
料、证件或制作电子标书的,作无效标处理。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
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文件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的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
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无效、错误或编
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
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
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予通过。
25 控制价 总预算约 130 万元。
26 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价格折减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本项目执
行政府采购政策。
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
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或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
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
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 6%的扣
除(注: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价格,所报报价为签订
合同的价格)。
折扣价格=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6%
注: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且填写《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
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评审价格=总报价-折扣价格,以评审价格评标。
3、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所报产
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
除。
11
序号 内 容 规 定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
二、节能(强制类产品)产品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强制采购《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具体见品目清单
中“★”标注),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
的其他节能产品。
2、本次采购若涉及《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节
能产品,无论项目说明中是否明确为强制节能产品,供应
商都必须投报强制节能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
商必须填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一》,格式见附件,填
表要求按附件表下附注。
如果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该清单
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
选择。
三、节能产品(非强制类)加分
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当期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清单内产
品的,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
并按要求填写节能产品加分明细表。
加分标准
1、报价加分 节能产品报价/最后总报价*4%*价格分
2、技术加分 节能产品报价/最后总报价*4%*技术分
注: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清
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
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即所报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所在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加盖供应商公章。(①节
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
节能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
12
序号 内 容 规 定
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
品仅是构成所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
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报价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
料)。
四、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
的,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并
按要求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
加分标准
1、报价加分 环保产品报价/最后总报价*4%*价格分
2、技术加分 环保产品报价/最后总报价*4%*技术分
注: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
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
证明资料(即所投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
所在页,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①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
政部和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内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
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
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所报产
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
的产品在报价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五、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
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填写《监狱企业报价说明
13
序号 内 容 规 定
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
六、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文件规定执行。
注: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且填写《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
附件中表下附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说明】
【1】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产品评
审价格折扣 8%,监狱企业其他产品、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的产品评审价格折扣均为 6%;
【2】生产商既是监狱企业,又属小型企业或微企业的不重
复折扣。
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发
展。以上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均不重复享受。供应商(供应
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或所报产品为小型、微
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须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
【3】产品既是环境标志产品,又是节能产品的均予折扣,
其中节能产品加分时不含强制节能产品。
14
序号 内 容 规 定
27
本次磋商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
的为准,各供应商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
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
38
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
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
的,不予通过。
29 解密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各供应商即可插入 CA 锁,使各
自的电子响应文件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时间到达且全部
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处于可解密状态后,插入代理公司 CA
锁正式解密响应文件,并通过电子系统依次公开唱价。
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若响应
文件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不足 30分钟,响应文件将无法
更改,也不可自行撤回。若响应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
开标前放弃投标的,请现场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撤回响
应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接收电子响应文
件,现场也不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未按时上传或递交响
应文件的企业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到达、拒绝解密、开标时间后离开导致无法解密、或因自
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每家企业限 10 分钟)解密失败的,
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作无效标处理。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照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二、总则
(一)定义
1、“采购人”系指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成交(候选)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竞争
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和
服务,遵守响应文件和磋商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供货合同的供应商。
5、“货物”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二)相关费用
1、无论评审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相关费
用;
2、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15
三、磋商文件说明
1、磋商文件组成:本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磋商文件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通知在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 5 天前提出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不再接收)。对在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法定时间前收到的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
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磋商文件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己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
推迟磋商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编写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
则,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包括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
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内容如下:
1、报价函部分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2、技术文件
(1)技术响应表(附件)。
(2)主要管理制度、配送方案、应急措施、供货产品质量保证、承诺、计划等说明;
(3)根据评分标准中内容供应商自行阐述。
(4)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商务文件
(1)商务响应表(附件);
(2)售后服务条款;
16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以下内容;
(4)其他优惠条款;
(5)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表“资质证明文件”部分要求。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准简体中
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
文材料为准;
2、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磋商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
1、磋商报价基本要求
(1)本次磋商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
(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本项目报价包括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供应商应参照同行业标准规定,
并综合考虑市场因素,以聊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大润发、百货大楼、华盛超市的同期、同
质、同种食材的平均价为报价基数,报出相应的折扣率。报价含材料费、检验费、运输
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及现场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自身情况报
价。
(4)“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果大
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的
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
拒绝。
(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
总报价。
2、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电子响应文件:共计 3份,其中加密响应文件 1 份,为.lctf 文件,在会员系统中
上传;不加密响应文件 1 份,为.nlctf 文件,以光盘或 U 盘形式递交;另提交 1 张光
盘或 U盘,内容为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和开标现
17
场提交的电子光盘不一致时,以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首轮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用不褪色的黑色或蓝黑墨水书写或打印。
响应文件中需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理人签
字和盖章。
3、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
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及电子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
处。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上述签章处均需使用 CA 印章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
处理。
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1)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
应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
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
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
规定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
5、电子光盘的制作: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磋商文件规定份数,递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
电子光盘或 U盘。
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和盖章;
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6、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为方便审查供应商的资格,请供应商将一套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单独放入档案袋内
(无需密封),并在封面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与响应文件同时
提交。
六、报价有效期
18
(1)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
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
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在封口处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在封皮
明显处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版”字样;
2、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磋
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会议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响应文件签收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3、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人。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顺延后
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
4、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
回给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
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
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
八、磋商
(一)唱价
19
1、唱价程序
唱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宣布磋商会开始;
(2)宣布采购人代表、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4)由随机抽取的供应商代表检查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6)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已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二次解密;
(7)电声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初始报价、计划工期等内容;
(8)供应商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磋商记录上签章(签字)确认;
(9)磋商仪式结束。
2、唱价
唱价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届时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唱价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具身份证且必须签字,否则,
责任自负。
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供应商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
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
封情况。
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价和记录,唱价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3)违反磋商纪律的;
(4)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价和记录,唱价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二)磋商
20
1、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原则
“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
根据磋商文件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同时在评审过程中遵守
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
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
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
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
响。
(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
行。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
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3、磋商程序
(1)公开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报价内容进行公开报价。
(2)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按照报名顺序
或签到顺序确定磋商顺序。
(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
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
有实质性(仅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变动时,磋商小组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
及有关承诺。(特殊情况下,磋商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情况现场增加或减少报价次数。)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
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
21
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
的得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等于全体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按综合得分由高
到低推荐出 1-3 名中标候选人,取综合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
告。得分相同的,技术指标优者排名靠前。当确定的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
出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有权依照排名次序进行递补或重新采购。
评分细则:
5.2.3 评分标准: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
(3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投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 2位有效数字。
供货质量
(20分)
1、根据供应商所报产品的种类齐全程度、质量认可程度优劣等方面综
合评定0-4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产品的质量、档
次进行综合评定0-4分。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资质
证明、动物
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的完整且合法有效情况综
合评定0-4分。
4、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的供货渠道确保食材新鲜度措施等进行综合评
定0-4分。提供供货渠道的证明资料。
5、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储存、冷藏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
定0-4分。
供货方案
(21分)
配送方
案(16
分)
1、根据各供应商提供产品供货方案流程的完整、详尽、可行性等进行
综合评定0-4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供货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0-4
分。
22
3、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供货中的人员分工、配送职责等保证措施进行
综合评定0-4分。提供人员名单、健康证明、社保证明等。
4、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供货中配送车辆运输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0-4
分。提供车辆名单、行驶证等。
应急方
案
(5)
1、对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内容及雨、雪天气
应急配送方案进行评价进行综合评定0-3分。
2、根据供应商在质量保证、随时汇报及退换货等方面的措施及承诺情
况进行综合评定0-2分。
供 应 商
实力(15
分)
内控制
度(9
分)
1、根据供应商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健全可行进行综合评定 0-
3 分。
2、根据供应商的内部组织分工明确,管理人员分工完备等制度进行
综合评定 0-3 分。
3、根据供应商对市场产品信息收集、反馈等质量保证措施,有突出
的制度建设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0-3 分。
场所设
备(6
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生产加工、专用设施设备等材料齐全综合评定
0-3 分。提供加工储存设备的有效证明资料。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经营贮存场所或仓储库房的面积,数量等材料
齐全综合评定 0-3 分。提供场所分布图、图片等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荣誉(11
分)
供应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OHSAS18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 1 分,
此项最多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通过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 体系认
证,每提供一个得 1分,此项最多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3、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得 2分,市级消费
者满意单位称号得 1分,不重复计分。
4、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诚信企业得 1分,没有不得分。
5、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得 1分,没有不得分。
6、供应商在聊经营门店数量 6-10 家得 1分,10 家以上得 2分,5家
或 5家以下不得分。
注:本项得分须将 1-2 项证书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各类证书模块,3-
23
5 项证书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企业获奖模块,以发证日期为准,否则
不得分。6项以营业执照为准,将连锁店营业执照扫描件制作到电子
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业绩(3
分)
供应商自 2017 年 01 月 01 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同
类项目(食堂配送食材项目)业绩,每项业绩得 1 分,此项最高得 3
分。
注:在同一单位同一项目所续签的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得分,不
重复计分。
电子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业绩需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
【企业业绩】模块中获取,未成功获取的不予计分。
(1)供应商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黑白章视为复印件。
供应商对合同的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2)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
则不予计分。
(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业绩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行为,按无效投
标处理,将上报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6、特殊情况下的磋商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全部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串通报价、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供应商报
价超出预算的,均按无效报价处理),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报采购领导
小组批准后有权停止本次磋商采购,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
方式进行采购。
7、无效报价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
赔偿。
(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或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
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2)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4
(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5)供应商串通报价;
(6)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供成交服务;
(8)未按文件规定装订响应文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0)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目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9、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报价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报
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九、授予合同
1、授予合同前采购方有调整货物的权利。
在授予合同前,采购人可依法对货物规格、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2、成交通知书
25
确定成交结果后,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
书》。
3、签订合同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
同的组成部分。
十、质疑: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函收件人:朱工 联系电话:0635-2119955
十一、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
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
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26
第三章 项目说明
一、 供货价格的确定:供应商应参照同行业标准规定,并综合考虑市场因素,以
聊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大润发、百货大楼、华盛超市的同期、同质、同种食材的平均价为
报价基数,报出相应的折扣率。
二、商务要求
1.供货期限:保质期较长的粮、油、调味品等以周为供货周期,保鲜期较短的肉
类、蔬菜等以 2天为供货周期,也可当天配送。甲方按公示的一周食谱提前预算并告知
下一个供货周期用量,供货商要按时供应下一周期用量,避免空库。甲方确因特殊情况
临时急需,应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食堂。定点供应商必须保证按甲方所需保质保量及时
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不得以量少、路远等理由拒绝配送。
3.结算方式:货款每一个月结算一次,采购方负责结算上月的食材供货,配送商负责
提供相关票据。
三、采购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品名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规格
1 食用油类
产品标准符合: GB1534-2003《花生油》、GB1535-2003
《大豆油》、GB1536-2004《菜籽油》、GB2716-2005《食
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0L 或 10L/桶装
带外包装
2 大米
产品标准符合 GB1354-2009,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
证。
25kg/袋
3 面粉
产品标准符合 GB1355-1986《小麦粉》、LS/T3202-1993
《面条用小麦粉》、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通
过“QC”、“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5kg/袋
4 杂粮 颗粒均匀饱满,色泽鲜亮 25kg/袋
5 鸡蛋 SB/T 10277-1997《鲜鸡蛋》 kg
6 牛奶 GB 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 150-180ml/袋
7 蔬菜 产品标准符合 GB2763—2014 kg
水果 产品标准符合 GB2763—2014 kg
8 调味品 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kg
27
9 肉类
猪肉类产品标准符合 GB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
肉》、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牛肉类产
品标准符合 GB/T 17238-2008《鲜、冻分割牛肉》、
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鲜禽类产品标准
符合 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GB2710-1996《鲜
(冻)禽肉卫生标准》。
kg
10 水产类
产品标准符合 NY5053-2005《无公害食品、普通淡水
鱼》、GB2736-1994《淡水鱼卫生标准》、GB2733-2005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kg
11 腌菜等 GB 27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kg
12 方便面 GB 174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 箱
13 饮料类 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箱
/
1、蔬菜质量要求
蔬菜要求按时配送,新鲜鲜嫩(形态饱满、色泽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无杂
草泥土、嗅觉检验无异味,品质优良),农药残留不超标,不得配送隔夜的绿叶蔬菜.要
求所配送蔬菜新鲜、干净,无毒、无霉烂变质、污秽不洁、生虫、混有异物等情况,如
有以上情况采购人可以拒收。
2、调味类质量要求
调味类必须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大
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
质量。
(二)其他质量要求
1、供应商只是取得了选定采购人食材定点配送的资格,具体由采购人根据各供应
商的配送食材和服务的质量及价格下达配送订单种类及数量。
2、本项目选定的供应商需在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分拣、配送人员需提供国家正规
医院出具的健康证。
3、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订单后,如果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配送,成交供应
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法。
4、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货物的质量,按索票——验
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
28
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乙方还应提供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
一份。
5、双方验收人员应按合同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
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
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
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双验收人员应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6、如采购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送货的前一天通知成交供
应商,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送。
7、果蔬、肉、奶等易腐烂变质食材必须使用冷链专用配送车辆,车内温度达到食
材要求温度标准,温度记录可查询,使用专用周转框承载。
8、米、面、油类: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所标注的数量或体积,
不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否则成交供应商按单位货物货款的 2倍向采购人赔偿损失。
9、禽蛋类、水产类:保证产品的新鲜,不能有变质产品,时令海鲜要选用鲜活产
品。
10、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成交供应商配送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员身体不适
或者中毒的,经具有国家检验资质的相关部门对所食用食材鉴定出具检测报告后,确定
其身体不适或中毒是由于成交供应商的食材有质量问题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
的责任。
11、如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
格,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如成交供应商仍不能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
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12、成交供应商必须有公司账户,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本单位的正规有效发
票。
13、因成交供应商配送的货物有质量问题,或者造成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商无权
要求支付剩余货款,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当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
一切损失。
1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配送的货物有意见时,可随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成交供
应商应及时改进,无正当理由拒绝改进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
15、成交人只能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人供货时的质量、价格、服务达不
到采购人预期,采购人可随时更换选择其他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评定的排名顺序顺
延)。
29
16、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SC”标志,提
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
17、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蔬果类产品需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病虫害、农药残留。
以上是产品的最低质量标准要求,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同时产品的生
产加工、经营、贮藏、包装、运输等各环节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强制性)
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
四、食品安全责任
详见食品采购安全协议
30
第四章 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聊城市纪委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货物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 方: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乙 方:
31
甲 方: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乙 方:
聊城市纪委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
定 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
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响应文件
2、乙方响应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货物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
序号 名称 权重% 单位
聊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大润发、百货大
楼、华盛超市的同期、同质、同种食材
的平均价的 %
备注
1 肉类 42
2 水产类 20
3 调料类 7
4 蔬菜类 22
5
粮油及
其他类
9
合计%
四、货款支付:货款每一个月结算一次,采购方负责结算上月的食材供货,配送商
负责提供相关票据。
五、交货
32
1、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卖方承担,因质
量问题买方拒收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2、交货时间:服务期限内甲方指定时间。
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质量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
诺。
七、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
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八、运输要求
运输及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
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验收
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货物的质量,按索票——验证——
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
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乙方还应提供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一份。
双方验收人员应按合同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
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
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
收的全部信息数据,双验收人员应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
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它售后服务承诺: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
乙方应提交:代理服务费。
33
十三、违约条款
1、所供货物经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甲方可拒付全部货款,为甲方造成损失的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延迟交付,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5%支付违约金(双方另有约
定的除外);
4、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10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同
意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
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
用;
6、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7、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0 日内,
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四、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
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所
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
不能解决时,采用第 (1) 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六、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
十七、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方 三 份,乙方 一份,采购代理机构 一 份。
甲 方 乙 方
名称:(公章) 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34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35
合同附件 1
供货合同
甲方: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食品原材料供货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货范围及合同金额
1、供货范围:项目说明中供货范围
2、合同金额
序号 名称 权重% 单位
聊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大润发、百货大
楼、华盛超市的同期、同质、同种食材
的平均价的 %
备注
1 肉类 42
2 水产类 20
3 调料类 7
4 蔬菜类 22
5
粮油及
其他类
9
合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需采购乙方的货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进行货物报价。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送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有权考察乙方产品来
源、生产场所等情况。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
营养、卫生等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承
担所有责任。
36
2、乙方须按照双方约定,按时、按量将甲方订购的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按照甲方
的要求办理交货手续。
3、货物质量如不符合甲方订货时的要求,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退换。
4、乙方供货的包装形式及规格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同时应保证包装物、送货车辆
的洁净卫生。
5、乙方供货时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它相关证
明文件。所供产品因不符合政府质检部门的要求形成的处罚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存放不
当造成的原因除外。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检验。
7、乙方应协助配合甲方对生产场所的考察。
8、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如运输、装卸等)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人员货物等经济损失
由乙方承担。
四、价格
1、履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价格的规定。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定期报价,如甲方接受乙方报价,则按照此报价进行当
期的结算。
五、货物质量与验收
(一)质量验收标准
1、总体要求
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
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
新版本的标准。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合同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合同
要求,保证合同货物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
权货物,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2、具体要求
表 5-1 供货具体要求
货物名称 产品标准或技术参数 验收标准
蔬菜类 产品标准符合 GB2763—2014
按时配送,新鲜鲜嫩(形态饱满、色泽
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无杂草泥
土、嗅觉检验无异味,品质优良),农
药残留不超标,不得配送隔夜的绿叶蔬
菜.要求所配送蔬菜新鲜、干净,无
37
货物名称 产品标准或技术参数 验收标准
毒、无霉烂变质、污秽不洁、生虫、混
有异物等情况。
水果 产品标准符合 GB2763—2014
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果面
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腐
烂,无病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
米
产品标准符合 GB1354-2009,通
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
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 味
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
质异等
面粉
产品标准符合 GB1355-1986《小
麦粉》、LS/T3202-1993《面条
用小麦粉》、GB2715-2005《粮
食卫生标准》,通过“QC”、
“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
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
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
食用油类
产品标准符合: GB1534-2003
《花生油》、GB1535-2003《大
豆油》、GB1536-2004《菜籽
油》、GB2716-2005《食用植物
油卫生标准》,通过“SC”食
品质量安全认证。
非转基因,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
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
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
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
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
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肉禽类
猪肉类产品标准符合 GB9959.2-
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
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
标准》,牛肉类产品标准符合
GB/T 17238-2008《鲜、冻分割
牛肉》、GB2707-2005《鲜(冻)
畜肉卫生标准》,鲜禽类产品
标准符合 GB16869-2005《鲜、
冻禽产品》、GB2710-1996《鲜
(冻)禽肉卫生标准》。
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冻肉除
外),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
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
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
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
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
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冻肉
类要求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
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
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外
包装箱完好。
蛋类 SB/T 10277-1997《鲜鸡蛋》 保证 3日内产品
牛奶
GB 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灭菌乳
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乳固有的香
味,无异味,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
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生
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
水产类
产品标准符合 NY5053-2005《无
公害食品、普通淡水鱼》、
GB2736-1994《淡水鱼卫生标
准》、GB2733-2005《鲜、冻动
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
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
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
调味品 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大
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
38
货物名称 产品标准或技术参数 验收标准
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
员章确认质量。
饮料类 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大
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
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
员章确认质量。
3、乙方不得供应以下食材,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材,除全部退货外,视情况进行
处罚,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二)数量验收标准
送货数量应与订货数量一致,如遇甲方订购货物无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
其他品种代替。
(三)交货与验收流程
1、交货
乙方收到甲方订货的电子邮件、微信、电话或传真后,按约定时间免费送货到甲方
指定地点,甲方安排工作人员过秤验收并记录。
2、验收流程
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货物的质量,按索票——验证——
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
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乙方还应提供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一份。
双方验收人员应按合同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
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
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
收的全部信息数据,双验收人员应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9
3、食品溯源要求
乙方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尽量使用知名品牌,包装
食品要有 QS、SC 或 QC 标志。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
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
六、履约保证金:无。
七、结算
货款每一个月结算一次,采购方负责结算上月的食材供货,配送商负责提供相关票
据。
八、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九、合同变更与解除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
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
在。
2、在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
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
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保密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妥善保管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合同、订单等资料,不得外传。未经甲方同
意,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
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
2、乙方人员在实施本项目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目服务无关的甲
方其他场所。
3、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4、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者,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
责任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方 三 份,乙方 一份,采购代理机构 一 份。
甲方: 乙方:
法人授权人: 法人授权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40
合同附件 2
食品采购安全协议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为确保甲方采购食品之品质与卫生安全,保障甲方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双方同
意签订此协议,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
理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持健康证上岗。
第二条 为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倒追,甲、乙双方都要建立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
家(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进货人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三条 甲、乙双方保证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
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四条 乙方保证所供食品的品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卫生安全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有对所供货物的检测权,必要时甲方于协议有效期内可随时
邀请有关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进行抽检,
对不能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每批次产品检测报告的甲方半年强制检测不少于 2次,以确
保进入机关食品的品质、卫生安全,由此产生的检验费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同意认同前条抽验作业结果,经确认后确有不符合第四条之规定时,
乙方愿于接到调换函起一个供货周期内回收并调换该批次所有不合格食品,否则视为违
约,按合同违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乙方如因违反本协议或采购合同之规定,致使所供食品品质不良而损害甲
方人员健康及甲方之权益时,经查明属实,乙方愿负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作为聊城市纪委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的合同附件,与采购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41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42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43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我 (法定代表人名称)系 (供应商单位全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 (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职务)为全
权代表,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项目(项
目名称)招投标活动,项目编号为: 。该同志代表我单位全权处理
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与 (采购人名称)的一切事宜,由他签字的一切文
件,我公司均认可。
委托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提供正反面)
44
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企业注册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主 管 部 门 经营范围
企业资质等级 经营方式
成立时间 批准部门 批准文号
企业性质
企业法定
代表人
注册资金
(万元)
电 话
开户银行
及账号
网 址 传真
职
工
概
况
职工总数 其中:技术人员数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姓 名 职务及职称 年 龄 专 业
单位概况: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后附营业执照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5
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
单位名称
(盖公章)
技术人员数量 管理人员数量 生产人员数量
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 设备数量
1、本表由供应商填写,不填写本表响应无效;
2、本表为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
对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6
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
处罚。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7
信用记录承诺函
致: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 项目(编号: )采购
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后附我方在上述网站四个查询结果截图)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共三个),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信息搜索栏输入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如图)
第二步:分别点击“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将三个页面进行截图(每个搜索栏均需显示供应商(供应商)名称)
48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图,具体步骤如下:
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输入供应商(供应商)名称
所得截图
注:①截图中应包括浏览器地址栏及网址,页面信息必须明确显示参与本项目
企业全称。
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作无
效投标处理。
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附证
明截图,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9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致:
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特此声明。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
依法施行的处罚。
(后附我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截图)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50
附件: 报价函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供应商授
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
标。为此:
1、我单位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2、总投标价格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有,须分包填写)。
3、我单位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
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单位同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
料。
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
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
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次投标有效期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的
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
及误解的权力。
8、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投标
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9、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51
附件: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报 价 项 目 明 细
1 初始报价(%)
承诺报价:按聊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大润发、百货
大楼、华盛超市的同期、同质、同种食材的平均
价的 %
2
付款方式
(满足或偏离)
3
服务期
(是否满足)
4 售后服务
出现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现场的时间
小时。
5 其他承诺及优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备注:请认真填写此表后与报价明细表一起密封,同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
供,以方便评审工作。
52
首轮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单位:%
序号 名称 权重% 单位
聊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大润发、百货大
楼、华盛超市的同期、同质、同种食
材的平均价的 %
品
牌
备
注
1 肉类 42
2 水产类 20
3 调料类 7
4 蔬菜类 22
5
粮油及
其他类
9
合计初始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合计初始报价%=(各分项报价*权重)之和;
2.如果不提供详细报价明细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 提供电子版报价明细 1 份(Word 或 Excel 格式,电子版采用的存储介质应为 U
盘或光盘)。
4.最终结算价以成交分项报价结算。
技术及商务文件
根据电子标书格式制作要求填报部分内容,其他电子标书中无直接填报模
块的,供应商自行设置,并根据评标办法编制完整。
53
附件:技术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实际情况 偏差内容
说明(正偏离/负
偏离/无偏离)
注:1.如供应商在响应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差异,
以磋商文件为准。
2.商务响应中供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磋商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
3.即使供应商在产品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
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
54
附件:
商务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实际情况 偏差内容
说明(正偏离/负
偏离/无偏离)
55
附件:
项目负责人简历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 服务时间
执业注册 职称
手机号 邮箱
在本项目中担任
任务
其它需补充的情
况
56
附件:
拟投入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执业资格及编号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57
附件:
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模型号 数量 生产日期
58
附件: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成交金额 签订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2
……
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评审办法。
附:
项目扫描件
序号 名 称 查看
年 月 日
59
附件: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附件:
(一)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
报告表扫描件)。
年度 说明 查看
(二)(2019 年 09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
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
子缴税付款凭证”的扫描件。
扫描件:
证书名称 查看
(三)(2019 年 09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政
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
件。
扫描件:
证书名称 查看
(四)企业各类证书
60
证书名称 查看
附件: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
同类项目经历
职称 专业工龄
联系电话/手
机
总负责人
其他主要技术
人员
…
备注:后附本表中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61
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报价说明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序
号
货物及
服务
名称
型号/规
格
制造厂名称 数量 单价
监狱企业
小型、微
型企业、
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
合计 合计
1
2
监狱、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总计
附注:
1、填入的内容必须是本企业承担的服务,或代理的其他监狱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
2、填写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同时按附件格式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本表的监狱企业
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代理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
产产品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和该企业的监狱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证明。
3、不填报本表,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和证明文件,但评审时不对其承担的服务给予评审价折扣。
62
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
强制节能产品总价(元)
附注:
1、强制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强制采购的节
能产品(具体见品目清单中“★”标注);
2、表后须附所报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
内),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
3、强制节能产品的认定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不在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内的,评委有权利不予认
定;
4、采购中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时必须填写本表,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
63
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二)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总价(元)
附注:
1、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强制采
购的节能产品以外的节能产品;
2、表后须附所报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
内),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
3、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的认定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不在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的,评委
有权利不予认定;
4、采购中涉及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时必须填写本表,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
定;
5、若不按要求填写本表,将不享受节能产品评审价格折扣或加分。
64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总价(元)
附注:
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2、表后须附所报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
效期内),,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
3、环境标志产品的认定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不在《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
4、采购中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时必须填写本表,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
5、若不按要求填写本表,将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价格折扣或加分。
65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型(小型或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型(小型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型
(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6
从业人员声明函(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财库)
[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为 人。
本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填写)。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67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
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8
附 1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
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
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
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
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
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
营,后勤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
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9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0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后勤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
71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
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
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
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
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72
附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
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
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
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
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
(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
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
于 60%。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磋商文件或磋商文
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
在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73
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
招标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
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
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
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
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
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
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
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
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74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
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
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
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
《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75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
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
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
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
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
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
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
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
76
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
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
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77
附件:
资格审查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审查内容(请供应商在“□”内划√或×) 备注
检验结果
(结果由检验
人填写)
1 营业执照扫描件
2 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扫描件;
4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扫描件;
5
(2019 年 09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
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扫描件
6
(2019 年 09 月至今)出具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指政府社会保
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件;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主要生产设
备、检验设备表和主要技术、管理、服务人员数量表。(格式见附件);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证明的网站查询截图。格式按
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信用记录承诺》填写;
10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核验人签字:
备注:1、此表格请供应商如实填写,填写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中所附证件相符
2、将【填写好的此表格】单独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3、本表格内容如与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有不一致的内容,以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为准。
78
供应商有关证件审查表
供应商名称:
1、供应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安全健康
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此项最多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通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 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 1分,此项最多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3、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得 2 分,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得 1 分,不重复计
分。
4、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诚信企业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5、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6、供应商在聊经营门店数量 6-10 家得 1 分,10 家以上得 2 分,5 家或 5 家以下不得分。
注:本项得分须将 1-2 项证书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各类证书模块,3-5 项证书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企业
获奖模块,以发证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6 项以营业执照为准,将连锁店营业执照制作到电子投标文
件中。
序号 名称 时间 是否合格 得分
1
2
3
4
5
6
合计得分
供应商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同类项目(食堂配送食材项目)业绩,
每项业绩得 1分,此项最高得 3分。
注:在同一单位同一项目所续签的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得分,不重复计分。
电子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业绩需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企业业绩】模块中获取,未成功获取
的不予计分。
(1)供应商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和成交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黑白章视为复印件。供应商对合同的
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2)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业绩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行为,按无效投标处理,将上报监督部门进行处
理。
名称 时间 是否合格 得分 合计
79
合计得分: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备注:1、请将此表填写好,于开标前和资格审查表一并提供,同时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
复印件。
2、此证件统计表仅供供应商参考,如果内容与资格要求或评审办法不一致,以资格要求
及评审办法的规定为准。
80
附件:
封口格式:
…… 于 2020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加盖公章)……
封皮格式:
响应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供应商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响应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供应商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资质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电子版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供应商名称: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自2017年01月01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同类项目(食堂配送食材项目)业绩,每
注:在同一单位同一项目所续签的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得分,不重复计分。
电子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业绩需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企业业绩】模块中获取,未成功获取的不予计分
(1)供应商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黑白章视为复印件。供应商对合同的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2)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业绩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行为,按无效投标处理,将上报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 项目说明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注:本项得分须将1-2项证书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各类证书模块,3-5项证书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企业获奖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