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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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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住宿和餐饮服务]关于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吴兴区·住宿和餐饮服务]关于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9

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9 浏览次数: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的吴兴财采确临[2020]3551、3552号,现就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泓达采字2020-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服务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年)

预算金额(万元/年)

1

食堂共分两个保障点,分别是区行政中心食堂和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区行政中心食堂共三楼,一、二楼为机关大餐厅,工作日中午日平均就餐人数约800人;三楼为包厢和自助餐厅,提供行政中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用餐服务。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食堂大餐厅设在三楼,并配有两个包厢,工作日中午日平均就餐人数约150人。

2

408

备注: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B级以上(含B级)餐饮标准或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的餐饮服务企业,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3.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 查询结果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9日-2020年5月28日,

2.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下载。

3. 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注: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于2020年月日14 :00(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

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

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 1188 号总部自由港 H 幢(具

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

绝接收。

2.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14:00至14:30。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9日14:00时整

八.投标地址: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区府路以东200米、区住建局斜对面)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4号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2020年5月29日14:00时整

十.开标地址: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区府路以东200米、区住建局斜对面)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4号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负责食品(包括调味品等副食品)的采购、加工、销售。预留采购比例的10%,在同等品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优先采购扶贫地区相关食材。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供应商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单位一般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4、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5、防控期间,参加投标的人员从吴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大门出入(测量体温、出示“湖州健康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通过楼梯到达相应楼层(具体见指示牌或询问引导员);

6、“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评标活动;

7、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8、所有进入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9、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0、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在线投标响应文件。

11、递交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鉴于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式十分严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提倡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对本项目采用两种开标方式:

方式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 盘),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

邮寄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

联系电话:2535705或2593857,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采购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投标响应文件至专门的监控室,做好接收记录,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

(1)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方式二:投标人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的:

(1)投标人采用派专人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的,只允许委派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参加人员须按《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进入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评标活动的告知书》做好相关工作,并无条件服从开标现场管理。

(2)评标时如出现需要询标情况,一律采用电话询标,请各投标代表保持电话畅通。

12、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uxing.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小朱

联系电话:0572-2289816

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高

联系电话:0572-2068728

质疑接受人:小李 电 话:0572-206872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572-228970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doc

    340.8K

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单位)

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吴兴财采确临[2020]3551、3552号)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泓达采字2020-002

项目名称: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

第二章 招标需求……………………………………………………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9

一、总 则 …………………………………………………20

二、招标文件 ………………………………………………2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22

四、开标 ……………………………………………………28

五、评标 ……………………………………………………28

六、定标 ……………………………………………………29

七、合同授予 ………………………………………………30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6

第六章 投标格式与附件………………………………………… 38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吴兴财采确临[2020]3551、3552号,现就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泓达采字2020-00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服务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年)

预算金额(万元/年)

1

食堂共分两个保障点,分别是区行政中心食堂和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区行政中心食堂共三楼,一、二楼为机关大餐厅,工作日中午日平均就餐人数约800人;三楼为包厢和自助餐厅,提供行政中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用餐服务。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食堂大餐厅设在三楼,并配有两个包厢,工作日中午日平均就餐人数约150人。

2

408

备注: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B级以上(含B级)餐饮标准或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的餐饮服务企业,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3.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 查询结果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9日-2020年5月28日,

2.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下载。

3. 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注: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于2020年月日14 :00(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

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

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 1188 号总部自由港 H 幢(具

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

绝接收。

2.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14:00至14:30。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9日14:00时整

八.投标地址: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区府路以东200米、区住建局斜对面)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4号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2020年5月29日14:00时整

十.开标地址: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区府路以东200米、区住建局斜对面)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4号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负责食品(包括调味品等副食品)的采购、加工、销售。预留采购比例的10%,在同等品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优先采购扶贫地区相关食材。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供应商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单位一般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4、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5、防控期间,参加投标的人员从吴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大门出入(测量体温、出示“湖州健康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通过楼梯到达相应楼层(具体见指示牌或询问引导员);

6、“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评标活动;

7、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8、所有进入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9、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0、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在线投标响应文件。

11、递交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鉴于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式十分严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提倡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对本项目采用两种开标方式:

方式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 盘),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

邮寄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

联系电话:2535705或2593857,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采购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投标响应文件至专门的监控室,做好接收记录,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

(1)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方式二:投标人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的:

(1)投标人采用派专人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的,只允许委派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参加人员须按《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进入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评标活动的告知书》做好相关工作,并无条件服从开标现场管理。

(2)评标时如出现需要询标情况,一律采用电话询标,请各投标代表保持电话畅通。

12、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uxing.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小朱

联系电话:0572-2289816

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高

联系电话:0572-2068728

质疑接受人:小李 电 话:0572-206872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572-2289702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总述

为深化机关后勤改革,探索和开拓机关后勤工作新路子,推动机关后勤社会化进程,降低机关后勤服务成本,同时更好地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服务于社会。通过食堂经营服务权市场化运作,引进B级以上(含B级)餐饮标准或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的餐饮服务企业来承包经营服务,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就餐环境;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创造一流的服务品牌;坚持服务第一,强化宗旨意识,为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高效运行提供优良的服务。

1、招标合作模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联合经营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招标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厨房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投入,中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2、食堂运作机制:投标人实行企业化管理,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在确保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含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承担着的后勤保障前提下实行自负盈亏。

3、食堂日常工作内容:以厨房、餐厅、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投标人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招标人对投标人各工作各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4、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操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除中标人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须接受招标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5、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细则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规定执行。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

2、食堂共分两个保障点,分别是区行政中心食堂和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区行政中心食堂共三楼,一、二楼为机关大餐厅,工作日中午日平均就餐人数约800人;三楼为包厢和自助餐厅,提供行政中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用餐服务。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大餐厅设在三楼,并配有两个包厢,工作日中午日平均就餐人数约150人。

3、中标后的投标人须立即派遣各工种负责人进场,配合招标人进行食堂运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与前中标人的交接工作,原食堂工作人员优先安排用工,服从招标人的各项工作调配。投标人提前进场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计入投标价。

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内容

1、食堂的建筑主体、室内外装修、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等财产属招标人所有。如投标人为达到自我风格需要,须重新装修的须经招标人同意,费用自理,承包期结束后,装修财产归招标人所有。若政府监督部门因硬件不足提出改造要求或食堂保障条件不足,需对原有建筑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改造添置的,由招标人负责落实。

2、食堂所需的厨房设备、餐具用品、餐桌椅由招标人提供,并已具备;易耗餐具及厨房设备添置等需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在承包期内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厨房设备设施拥有使用权,并负责在使用过程的相关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维修过程中不得影响食堂的正常运作。

4、卫生保洁费(室内及门前三包)、卫生部门的有关费用、排污费、消防部门的有关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三楼包厢地毯清洗、食堂油烟管道清洗和检测、室外隔油池清理等由投标人负责,费用自理。

5、投标人应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措施,投标人须根据实际工作在投标文件中体现节约能源方案,燃料由投标人全额负担,水电由招标人承担。

6、招标人提供电话,网络端口和办公家具若干,供乙方使用,电话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一间办公室或一间值班室。

8、若发生招标人所辖人员在餐厅内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经投标人管理人员向招标人通报后,招标人应及时妥善处理。

9、招标人有义务积极宣传后勤改革,做好与职员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10、招标人有义务对食堂工作予以支持,参与对食堂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并及时指出食堂工作中的不足,以便投标人及时改进。

四、经营方式

1、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联合经营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招标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厨房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中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2、食堂运作机制:投标人实行企业化管理,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在确保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含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承担着的后勤保障前提下实行自负盈亏。

3、食堂就餐人员使用招标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通过刷卡向投标人购买饭菜,投标人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及收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就餐卡的挂失、补办、充值等业务由招标人审核投标人管理

五、服务质量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达到的服务要求

l、投标人须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2、投标人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投标人应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投标人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4、投标人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食堂正常运作,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5、投标人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或投标人的各项服务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投标人所有的工作除应按照投标人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招标人或第三方的监督检查、考核。

6、投标人应对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降低消耗、节约成本,让利于消费者。

7、投标人配备的工作人员的年流动率不能超过10%(如某个岗位有人员更换调动,须提前通知招标人认可,并且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该岗位工作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必须保持稳定;提供厨师(包括高级厨师)、面点师等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8、投标人须提供每个员工的身份证、健康合格证等复印件(外来人员还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9、从事餐饮服务的所有人员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售菜人员、备餐人员、冷拼人员还须配备清洁的手套、口罩),每个工种服装样式需统一,所需费用计入投标价。

10、投标人须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达到相关服务要求,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业务水平,所需费用计入投标价。

11、投标人应与原承包方做好交接工作,掌握厨房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方法,演练食堂正式工作的流程。

12、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本地相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卫生问题及处置方法负责。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疫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

13、招标人对食堂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力,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14、卫生、工商、税务、食品药监等行政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部参加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及达到国家对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要求,所须费用计入投标价。

16、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由投标人负责。如因投标人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责任等事故,则招标人有权扣罚承包费并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投标人责任。

17、投标人保证做到蔬菜每天必须进行残留农药检查,成品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每样100克),并做好记录。

18、投标人须选择合格的进货渠道定点采购物品。投标人须保证所采购的物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防疫的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19、投标人须制定大型会议、接待、消防、抗台等应急预案的用餐方案,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员工,随时待命,接受招标人的调配;投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政府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包括外交、政府级的接待)工作,投标人应预计以上服务所须的费用(除用餐费用),计入投标价。

20、夜间、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投标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值班人员保证该时间段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就餐,所需费用(除用餐费用)计入投标价。

21、投标人应保持餐厅内的餐桌椅、墙柱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对各种餐具、饮具、食品容器等按规定进行洗涮消毒,确保清洁卫生,消毒设施和流程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厨房所有工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餐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为每位就餐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独立餐具,包括:餐盘、餐碗、筷子、汤勺等。

22、投标人负责食品(包括调味品等副食品)的采购、加工、销售。预留采购比例的10%,在同等品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优先采购扶贫地区相关食材。

23、投标人负责采购日常清洁剂、消毒剂、垃圾袋、低值易耗品与口罩、手套等一次性用品和耗材,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计入投标价。

24、投标人提供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晚餐,要求菜肴丰富、品种多样、大众口味:

①大餐厅工作日早点以本地常规早点为主,配以现有厨具可制作的其他可口花色早点。每日必备品种为:稀饭、面条、馄饨、鸡蛋、包子、馒头、豆浆、粗粮等;其中稀饭每日配以若干种小菜。区行政中心食堂中餐供应菜肴品种不得少于8个(荤蔬各半),社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供应菜肴品种不得少于6个(二荤二半荤二蔬),各配1免费汤。菜品价格为荤菜3.5元/份(特色菜不得超过10元)、半荤2.5元/份、蔬菜不超过1.5元/份且必须有一种蔬菜价格为1.0元/份;米饭男的0.5元、女的0.3元;区行政中心食堂可设套餐(一荤两蔬加米饭)6元/份。中餐刷卡消费的人员每人免费提供一份水果约1.8元(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计入投标价)。区行政中心食堂晚餐不得少于6个品种(荤蔬各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晚餐不少于3个品种,各配1免费汤。节假日早中晚供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菜品、早点由招标人确定售价,如遇特殊情况由招标人进行适当调整。

包厢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实行点菜制,以签单形式由投标人自行与相关单位定期结帐,菜单价格需经招标人审核同意。

②投标人根据季节需要可开设卤味、净菜、水果等服务项目;

③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供应量足、美味、安全的菜肴服务干部职工。

25、投标人必须提前申报每周次早、中、晚三餐菜单,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就餐人员对菜肴的评价调整菜单的结构(包括荤素比例,海鲜、蛋禽菜的数量)及份量、质量,菜单必须经得招标人认可方可执行,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投标人须根据就餐人数分布统计,饭菜安排合理,避免供应不足和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期保存,混入下一餐中。

26、投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食堂服务项目,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7、投标人须每日对整个食堂场所(含大小餐厅)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杂物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招标人对此项工作拥有监督、管理权。

28、投标人在行政中心范围内不得圈养禽、畜类动物。

29、本食堂只负责对本行政区域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不得对外经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对外经营或投标人员工对外兼职,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早餐服务时间为7:30-8:20,午餐服务时间为11:40-13:00,晚餐服务时间为17:00-18:30。(根据机关具体作息时间调整)。

30、针对食堂日常工作出现的问题,招标人发送‘整改通知书’给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整改到位,否则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31、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质量的奖、罚制度在具体签订合同及日常工作过程中确定。

32、经评审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到合同结束这段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承包服务,但可以委托招标人所在地的分子公司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

33、投标人与其他商家产生的账务、资金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34、食堂工作人员严禁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若有违反者,除当事人向就餐者赔礼道歉外,扣发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除名处理。

35、投标人应配备专职物品采购人员和车辆,相关费用计入投标价,并且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均与招标人无关。

36、投标人根据国家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五常法的管理标准,加强科学规范化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合作食堂的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硬件条件达标的情况下,确保食堂在量化分级管理中达到规定要求,并在湖州地区同类食堂各类评比中处于领先地位。

37、严格卫生要求,在各级卫生职能部门检查中要求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如果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而受到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8、承包方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除权威部门检测属外部因素外,保证食堂内部用水用电安全。如在食堂内部发生以上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承诺通过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流程,确保食堂食物中毒发生率0,火灾发生率0。

39、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要求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且需有保证书,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投标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要定期清理油污过滤池、管道,以防管网堵塞。

(二)投标人须制定提供的方案

1、投标人建立各种财务报表,对每日的收支作详细记录和每月财务报表,以备招标人查询。

2、投标人针对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建筑图纸、设备材料表及服务要求,编制服务内容的相关陈述说明(包括人员组成及管理方式;是否从事过类似服务的说明;各项服务工作计划、流程;各项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法、技术措施及承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将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等)。

投标人根据区行政中心食堂实际情况应配备不少于55人的员工队伍,[▲其中必须配备1名食堂经理、1名副经理、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8名及以上厨师(其中2名厨师长、3名大灶厨师,3名小灶厨师)、1名及以上面点师、1名财务(须有上岗证)、1名仓管、1名包厢领班;]其他须配备洗切、蒸菜、蒸饭、清卫、保洁、洗消、售卖、服务等人员。根据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实际情况应配备不少于6人的员工队伍,其中1名主厨、1名副厨、1名面点师、3名服务员。

3、建立原料采购、餐厅用品消毒保管、员工教育培训、应对投诉等情况的计划表格并作好纪录,所有纪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招标人查询。

六、季度考核

由招标人组织人员每季度针对食堂制度规范、食品安全、借餐质量、服务质量、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每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则每低一分招标人从投标价中扣减壹仟元。

如果由于投标人原因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则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有权请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按照情节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在招标人的配合下,如果食堂通过努力,取得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收到表样时,招标人应给予象征性的奖励。

七、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限:本次食堂联合经营合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招标人随机抽取就餐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率在80%以上且在有关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协商续签一年。

(二)付款方式:

1、承包服务费:投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当年度的食堂承包服务费,招标人按季度支付给投标人承包服务费。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的承包服务费,投标人须提供正式税务收据或者发票结算。

2、刷卡伙食费:每月的刷卡消费由投标人的消费卡充值办公室管理,到月底统一结算支付。

3、预付款:年合同价的10%。

(三)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年合同价的5%作为合同期内经营服务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30自然日内无息退还。

(四)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单位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2、本次招标总控制价为408万元/年(其中区行政中心食堂330万元/年,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78万元/年),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区行政中心食堂未开设的二楼自助餐项目服务费33.5万元/ 年,实际补贴费用另行测算后确定;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因具体投入使用时间未定,服务费按实际运营时间结算。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员经费、职工福利、保险、工伤和意外伤害、劳务纠纷等乙方工作人员的一切费用,奖励基金、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采购、财务费用、体检费管理费等各类费用按投标人统一标准执行。主、副食品、调味品、燃料、低值易耗品、水电费等等以及工商管理、卫生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费用,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所有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3、为方便机关干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为中标单位提供场所供中标方提供卤味、净菜、水果等销售。

5、为有效做好机关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承包商变更后不影响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根据业主要求全部工作人员全部配备到位和有效业务培训,并确保服务质量。

6若固定经营场所不在湖州的且投标单位承诺在成果公告发出后15天内在湖州本地设立服务机构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设立服务机构的,采购单位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2

招标内容:食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服务期两年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0元)向 中标单位 收取。

4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5月14日下午16: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更正公告或书面形式发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5

采购预算:408万元/年 服务期:两年

6

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 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的《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均按无效标处理。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结束后,提供两份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交于代理公司,以便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存档。【纸质的《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可装订成一册】

7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14:00时(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区府路以东200米、区住建局斜对面)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4号开标室)】

8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9日14:00时整,逾期作自动放弃;

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区府路以东200米、区住建局斜对面)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4号开标室)】

9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附后

10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中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uxing.gov.cn)

11

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无疑义后,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12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

13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年合同价的5%作为合同期内经营服务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30自然日内无息退还(不计息)。

14

采购资金来源:自筹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60

16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采购预算:见前附表5。

(三)定义

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和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施工服务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五)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六)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单位收取。

(七)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

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2.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未按规定格式、内容提出的,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5月14日16:00时前,一次性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由《技术文件》、

《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1、资格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及其最近三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B级以上(含B级)餐饮标准或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的餐饮服务企业证明材料,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4)提供最近三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 “浙江政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三者缺一不可);

7)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附后);

8)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

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注: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技术文件

(1)服务内容响应情况;

(2)服务方案等情况;

(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安排分配情况;

(4)对负责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培训方案;

(5)合理化建议;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3.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

(1)投标声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为方便开标,原件请随身携带,开标时单独提供给招标采购单位;

(3)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5)本地化服务能力;

(6)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7)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响应评分办法内容的);

5、报价文件: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4) 政策性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如有,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8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拟此项目中所需的材料、人工、机械、规费、税金及交付使用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投标人认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更改招标文件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由投标人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

5、本次投标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材料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6、各投标人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招标人的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一律不予考虑。

7、投标人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

8、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时间七天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则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

2.1 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 U 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均按无效标处理。

2.2投标文件袋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

修改错漏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校对章。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2 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采用信封等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密封、包

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响应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

“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密封、包装并 递交到(或邮寄快递)【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 1188 号总部自由港 H 幢(具体位置:吴

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包装的将被拒收。

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4.1 未按规定单独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

4.2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4.3 投标人未成功办理政采云报名手续的;

4.4 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或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超过投标

截止时间送达、递交的;

4.5 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

4.6 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

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7为保障解密成功,建议投标人携带笔记本电脑及 CA 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投标人自行解决上网问题)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

(2)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内容,或者虚假投标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指标、主要服务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项目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3)项目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具有操作性的。

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自主创新产品除外)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八)废标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3、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投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中标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人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

3.根据湖建专项办[2011]1号文件的规定,如属于廉洁谈话范围的项目,须由拟中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接受廉洁谈话,并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达廉政监察组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方可凭由廉政监察组签发的《廉洁承诺书签订告知书》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5.中标投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合同总额的5%递交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合同履约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不计息)。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部分权值7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分得分+价格分得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1)价格分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技术入围投标人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得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价格计算扣除(此扣除后的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工业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3)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70分

本项目设技术分50分、商务、资信及其他分20分。

(4)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7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技术分

42分

1

服务方案等情况

1、整体方案: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可行性方案。包括服务时间、窗口开设率、花色品种、荤素搭配比例、包厢接待服务以及针对本项目提供特色服务设计可行性方案。方案可行、严密、合理得5-6分,方案不合理、不严密处每项扣 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不提供不得分。(0-6分)。

2、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重点察看企业对餐厅服务的定位、所采用的管理办法、餐厅服务措施、餐厅服务的流程设计等方面内容以及可行的产品质量监控及价格控制方案。方案可行、严密、合理得4-5分,方案不合理、不严密处每项扣 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不提供不得分。(0-5分)。

3、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内部管理方案、节能管理措施等。全面、科学、可操作性强。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可行、严密、合理得2分,不合理、不严密处每项扣 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不提供不得分。(0-2分)。

4、卫生保洁方案:包括食堂环境卫生、餐具卫生和设备设施卫生保洁方案。方案可行、严密、合理得2分,方案不合理、不严密处每项扣 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不提供不得分。(0-2分)。

5、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存储、加工、发售等各环节质量控制。方案可行、严密、合理得2分,方案不合理、不严密处每项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不提供不得分。(0-2分)。

6安全预防方案: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疾病控制预防、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方案可行、严密、合理得2分,方案不合理、不严密处每项扣 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不提供不得分。(0-2分)。

19分

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安排分配

情况

1、项目经理具备餐饮行业技师资格证书的得2.5分,同时具有烹饪高级证书的得2.5分,最高得5分,没有不得分;有三年以上三星级酒店餐饮管理经验或规模食堂(500人)管理经验的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没有不得分。最高得7分。

2、项目核算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会计资格证书,每增加一项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2分。

3、项目面点师具备中式面点师(三级高级)证书得2分,具备中式面点师(四级中级)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

4、项目厨师长具备中式烹饪师(三级高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得1.5分,具备营养配餐师证书得1.5分,最高得3分。

5、其余各工种人员配置及岗位责任制情况,各岗位安排人员的服务流程情况,优2分,一般1-0分。

上述所有人员需提供与投标法人主体一致的6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16分

菜类品种及成本价格

结合菜类品种多样性、营养搭配合理性、成本控制合理性等,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综合评分

3分

对负责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培训方案

对负责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制定全面、详尽、科学的培训方案综合评分

2分

筹备方案

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筹备计划及后续的可行性工作计划。评价投标人在后续过程中的工作计划的科学性,综合评分。

2分

商务、资信及其他分

28分

4

企业业绩

能提供同类项目业绩的(即保障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含)),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连续2次和同一个业主签订餐饮服务合同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此项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5分

5

服务能力

固定经营办公场所设在湖州地区或在湖州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得2分,投标单位承诺在成果公告发出后15天内在湖州本地设立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须提供详细的网点全称、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证明材料)。

2分

6

企业认证

企业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相关认证的 每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认证需在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cx.cnca.cn/可以查询。)

9分

7

企业荣誉

企业近两年获得过省级餐饮行业协会荣誉的每个得2分、国家级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

8分

8

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

是否给出优惠和承诺,程度如何,以及其他特色服务和响应措施等情况。

4分

各项证书、合同、验收材料、人员社保等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公开招标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每年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年)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5.1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六.转包或分包

6.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6.2 除非得到需方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需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

6.3如有转让和未经需方同意的分包行为,需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七、服务期限:本次食堂联合经营合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招标人随机抽取就餐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率在80%以上且在有关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协商续签一年。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8.1 履行时间:

8.2 履行方式:

8.3 履行地点:

九、款项支付

9.1 付款方式:

1、承包服务费:投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当年度的食堂承包服务费,招标人按季度支付给投标人承包服务费。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的承包服务费,投标人须提供正式税务收据或者发票结算。

2、刷卡伙食费:每月的刷卡消费由投标人的消费卡充值办公室管理,到月底统一结算支付。

9.2预付款:年合同价的10%。

十.税费

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1.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11.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11.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1.4 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14.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5.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5.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公司一份,财政监管科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附件

1、 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包包装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信/商务、技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格式(自拟):

一、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三、施工组织方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请在表格后附主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 (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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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