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日期:2020-05-11 11:32:28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2020年度韶关市检察院食材配送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韶关市检察院食材配送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采购编号:SG20GZ012(采购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二)采购项目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报名事宜(技术支持: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1)报名流程: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详见第七点)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jyzx.sg.gov.cn),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深圳CA)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采购公告”查看采购公告,选择需参与的项目或分包,点击“报名”,输入Pin码,点击“读取CAKEY”,验证成功后,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弹出设置授权代表的提醒,点击“确认”即可。“是否报名”栏显示为绿色打勾,即为报名成功。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可选择“单独报名”或“联合体报名”。选择“单独报名”的,报名流程参考第一款的“报名流程”;选择“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的发起方应选择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并向其发起邀请,待联合体的成员接受邀请后,联合体的发起方代表联合体提交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指引进行操作,遇到任何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2)供应商报名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报名。
(3)供应商报名参与已发布更正公告的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报名流程在原采购公告处进行操作(更正公告不具备报名功能)。
(4)供应商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报名流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
(5)未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韶关市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深圳CA)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入库手续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jyzx.sg.gov.cn)用户注册及完善企业信息、上传资料,携带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及入库公告》)。
(6)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jyzx.sg.gov.cn)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指南(以最新日期版本为准)参加投标活动。
3.交纳投标保证金事宜(技术支持: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9时30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
(3)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参与采购项目”,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保证金通知书”,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弹出“保证金通知书”窗口,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定,下一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子账号(特别注意:该子账号为一次性账号,仅限当前获取该子账号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当次采购活动有效),供应商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子帐号。在“保证金是否有效交纳”栏显示为“已交纳”后(请勿在显示“未交纳”时打印),点击“打印保证金交纳信息表”,将保证金交纳信息表打印出来,并粘贴或装订在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根据投标保证金到达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时间判断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保证金是否有效交纳”栏显示为“已交纳”,即为投标保证金有效。投标保证金有效与否,将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作为判断依据。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到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适时提前转账(建议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体的发起方参考第一款“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代表联合体交纳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获取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重新获取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已报名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与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帐号,不接受现金、分批次交款或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三)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五)采购人受理质疑联系事项
联系部门: 计划财务装备科
联系电话: 0751-8468226
通讯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71号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6《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二)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查询结果提供资格审查,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5月11日 至 2020年05月18日 期间(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的“采购项目注意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11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小姐 | 联系电话:0751-837962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751-846822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陈磊 | 联系电话:0751-8379615 |
传真:0751-8379615 | 邮编:512029 |
(三)采购人: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广东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71号 |
联系人:杨志伟 | 联系电话:0751-8468151 |
传真:0751-8468101 | 邮编:51202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网上报名版】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服务类-下浮率)[2019(1.0.1)]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韶关市检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SG20GZ012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5-148033-0033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11日
温馨提示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交纳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三、为确保顺利投标,供应商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参考《供应商操作流程图》进行投标。[详见《供应商操作流程图》,如需办理韶关市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深圳CA)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入库手续的,详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及入库公告》,如需其它技术支持,请联系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四、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跨行、异地、网络系统延迟等因素,请适当提前交纳,建议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请注意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的准确性,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特别注意:该子账号为一次性账号,仅限当前获取该子账号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当次采购活动有效),切勿转错账户。建议使用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进行一次性足额交费,请勿使用现金、分批次或采用EFT系统交费。
六、供应商报名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时,应当对应各分包分别报名,报名成功后,应当对应各分包分别获取子账号并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当仔细检查分包号,分包号与分包名称必须对应。
七、供应商报名参与已发布更正公告的项目,应当按报名流程在原采购公告处进行操作(更正公告不具备报名功能)。
八、供应商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时,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重新报名和重新获取新的子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九、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顺序编制页码,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
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请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一、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中标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部领取中标通知书。
十三、为使项目中标结果顺利公告,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及时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gdgpo.gov.cn)注册供应商账号。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不需要重复注册(详见《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
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
办事内容 |
供应商注册 |
类型 |
网上办事 |
申办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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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地点 |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8楼 |
||
适用范围 |
在广东省范围内参与或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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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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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
咨询电话 |
020-83188500 |
承诺期限 |
2个工作日 |
监督电话 |
020-83188515 83184060 |
省级供应商注册流程
(以上温馨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总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韶关市检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5-148033-003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韶关市检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00,000.00 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采购编号:SG20GZ012(采购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二)采购项目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报名事宜(技术支持: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1)报名流程: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详见第七点)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jyzx.sg.gov.cn),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深圳CA)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采购公告”查看采购公告,选择需参与的项目或分包,点击“报名”,输入Pin码,点击“读取CAKEY”,验证成功后,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弹出设置授权代表的提醒,点击“确认”即可。“是否报名”栏显示为绿色打勾,即为报名成功。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可选择“单独报名”或“联合体报名”。选择“单独报名”的,报名流程参考第一款的“报名流程”;选择“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的发起方应选择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并向其发起邀请,待联合体的成员接受邀请后,联合体的发起方代表联合体提交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指引进行操作,遇到任何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2)供应商报名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报名。
(3)供应商报名参与已发布更正公告的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报名流程在原采购公告处进行操作(更正公告不具备报名功能)。
(4)供应商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报名流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
(5)未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韶关市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深圳CA)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入库手续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jyzx.sg.gov.cn)用户注册及完善企业信息、上传资料,携带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及入库公告》)。
(6)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jyzx.sg.gov.cn)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指南(以最新日期版本为准)参加投标活动。
3.交纳投标保证金事宜(技术支持: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9时30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
(3)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参与采购项目”,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保证金通知书”,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弹出“保证金通知书”窗口,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定,下一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子账号(特别注意:该子账号为一次性账号,仅限当前获取该子账号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当次采购活动有效),供应商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子帐号。在“保证金是否有效交纳”栏显示为“已交纳”后(请勿在显示“未交纳”时打印),点击“打印保证金交纳信息表”,将保证金交纳信息表打印出来,并粘贴或装订在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根据投标保证金到达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时间判断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保证金是否有效交纳”栏显示为“已交纳”,即为投标保证金有效。投标保证金有效与否,将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作为判断依据。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到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适时提前转账(建议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体的发起方参考第一款“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代表联合体交纳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获取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重新获取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已报名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与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帐号,不接受现金、分批次交款或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三)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五)采购人受理质疑联系事项
联系部门: 计划财务装备科
联系电话: 0751-8468226
通讯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71号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6《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二)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查询结果提供资格审查,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月11日起至2020年5月18日期间(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的“采购项目注意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2020年6月5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1-837962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1-8468226
(二)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751-8379615
传真:0751-8379615 邮编:512000
(三)采购人: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韶关市工业西路7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1- 8468226
传真:0751-8468101 邮编:512000
发布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1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响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标注有“▲”号参数为重要条款,需要逐条响应,如不满足要求将可能影响评分。
一、采购项目概况
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韶关市检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一批 |
详见本部分“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1,700,000.00 |
注:1.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必须采用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报价范围为0≤投标下浮率<1,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将作为本次评标价格分的计分依据。
3.报价格式参照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八、报价表8.1开标一览表,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采购项目需求清单表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食材配送 |
一批 |
详见本部分“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注: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项目执行标准
本采购项目无相关执行标准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肉类品质要求:
(1)货物:
序号 |
种类 |
质量描述 |
1 |
畜禽(猪、羊、牛等) |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干净,新鲜。肉呈均匀的红色,新鲜、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无化冻现象。骨头敲之回音清脆。内脏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肝叶完整,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鱼腥味。 |
2 |
家禽(鸡、鸭、鹅等) |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无化冻现象。 |
3 |
水产品(鱼、虾等) |
鱼眼睛清亮,新鲜,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虾)身整齐。 |
4 |
肉丸食品(牛、猪、鱼等) |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符合标准Q/JJ 002-2005中4.2的有关规定,其中水分≤60,蛋白质≥10,脂肪≤25,淀粉含量≤10 ,重量20个/公斤。 |
5 |
腊肠、腊肉、火腿等肉制品 |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QS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紧密且富有弹性,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
6 |
鸡蛋、酸奶 |
出厂日期新鲜(一周内)。鸡蛋外壳有一层白霜粉末,手摇晃没有声音,蛋黄完整,蛋白清透无浑浊现象。酸奶凝块均匀、细腻、无气泡。不结块,不分离,无黄色悬浊液析出,无异味。 |
7 |
蔬菜、瓜果 |
新鲜、嫩。无黄色班点、鲜翠亮丽。根部肥满挺直。表皮色泽亮丽晶莹,有弹性。瓜体硬实。自然香味,无腐烂气味。 |
8 |
酱油、盐等调味品及其他食品 |
出厂日期新鲜。符合国家标准正规生产产品。 |
2、大米品质要求
(1)、大米质量标准:
1)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86)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
2)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3、食用油品质要求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2).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3).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4).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5).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面粉的品质要求:
(1)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所有商品必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
(2)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粮油类要求
(1) 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检验证书、生产日期、保持期等。
(2) 粮油类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
6、产品配送要求
(1)肉类配送要求
1)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
(2)瓜果蔬菜类配送要求
1)所供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明。
3)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瓜、果、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因食用成交供应商供应的瓜、果、蔬菜而导致采购人员食物中毒,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供应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供应期内各批次的货物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三天采购人的通知为准。每天送货。
(3) 粮油类配送要求
1)所供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所供货物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供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食用调和油需符合 SB/T10292-1998 国家行业标准。
5)米、油、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不得含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因食用成交供应商供应的米、油、
豆类货物而导致人员食物中毒,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6)米、油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7)物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
8)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供应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磋商的食品材料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食品材料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供应的食品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如检测结果达标,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检测结果不达标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有权追讨由此而引起的责任。
6、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三天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食品材料的数量。
7、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9、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一天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无条件退货;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等。
(三)项目采购列表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叶菜类 |
1 |
大白菜/雪山白 |
18 |
娃娃菜 |
2 |
本地黄叶白 |
19 |
潮菜 |
|
3 |
小白菜(无头) |
20 |
椰菜(甜包)/(扁包) |
|
4 |
油麦 |
21 |
椰菜花(菜花) |
|
5 |
生菜 |
22 |
西兰花 |
|
6 |
空心菜(通菜)/通菜梗 |
23 |
韭黄 |
|
7 |
苦麦 |
24 |
韭菜 |
|
8 |
甜麦 |
25 |
韭菜花/鸡蛋花 |
|
9 |
小塘菜 |
26 |
西芹(本地) |
|
10 |
白菜心 |
27 |
香芹 |
|
11 |
奶白菜 |
28 |
香菜 |
|
12 |
菜心 |
29 |
青梗菜 |
|
13 |
水绿菜 |
30 |
番薯苗 |
|
14 |
豆苗 |
31 |
菠菜 |
|
15 |
西洋菜 |
32 |
绿豆芽 |
|
16 |
藤菜 |
33 |
黄豆芽 |
|
17 |
藤通菜 |
34 |
红苋菜 |
|
配菜类 |
1 |
红辣椒 |
11 |
葱头/洋葱头(圆葱头) |
2 |
圆椒 |
12 |
蒜头 |
|
3 |
青椒 |
13 |
蒜肉(手工) |
|
4 |
线椒 |
14 |
蒜心 |
|
5 |
菜椒 |
15 |
子姜(嫩) |
|
6 |
彩椒 |
16 |
水姜 |
|
7 |
子天椒 |
17 |
生沙姜 |
|
8 |
洋葱白/红 |
18 |
新姜 |
|
9 |
葱/香葱 |
19 |
酸荞头 |
|
10 |
大葱 |
|
|
|
配菜类 |
1 |
独蒜头 |
6 |
茼蒿 |
2 |
板栗 |
7 |
牛蒡 |
|
3 |
去皮板粟 |
8 |
辣椒叶 |
|
4 |
无花果 |
9 |
枸杞叶 |
|
5 |
(丝茅)老姜 |
|
|
|
瓜果类 |
1 |
南瓜苗 |
24 |
毛节瓜 |
2 |
红萝卜 |
25 |
丝瓜 |
|
3 |
生枸杞 |
26 |
甜玉米/糥米玉米 |
|
4 |
外地白罗卜 |
27 |
香芋 |
|
5 |
沙葛 |
28 |
芋头仔 |
|
6 |
红薯/紫心番薯 |
29 |
芥菜仔 |
|
7 |
青瓜 |
30 |
芥菜尾 |
|
8 |
冬瓜 |
31 |
水瓜 |
|
9 |
苦瓜 |
32 |
豆角 |
|
10 |
南瓜 |
33 |
龙芽豆 |
|
11 |
木瓜 |
34 |
苏豆 |
|
12 |
葫芦瓜 |
35 |
四季豆 |
|
13 |
芥兰 |
36 |
新鲜玉米粒 |
|
14 |
莴笋 |
37 |
新鲜青豆粒 |
|
15 |
去皮莴笋 |
38 |
荷兰豆(中) |
|
16 |
去尾莴笋 |
39 |
去丝荷兰豆 |
|
17 |
芥菜头 |
40 |
生黄豆(去壳) |
|
18 |
莲藕 |
41 |
蒜苗 |
|
19 |
茄子 |
42 |
粉葛 |
|
20 |
番茄(大个) |
43 |
生切土茯苓 |
|
21 |
马铃薯 |
44 |
淮山 |
|
22 |
云南小瓜 |
45 |
铁棍淮山 |
|
23 |
枸杞头 |
46 |
马蹄肉(手工) |
|
菌类 |
1 |
生冬菇 |
5 |
金针菇 |
2 |
平菇 |
6 |
鸡腿菇 |
|
3 |
生茶树菇 |
7 |
生木耳 |
|
4 |
草菇 |
|
|
|
其他 |
1 |
咸酸菜 |
8 |
去壳冬笋 |
2 |
咸潮菜 |
9 |
紫苏 |
|
3 |
胶笋 |
10 |
酸萝卜 |
|
4 |
酸笋 |
11 |
秋葵/芦笋 |
|
5 |
酸豆角 |
12 |
鲜花生 |
|
6 |
鲜笋(浸好) |
13 |
海带丝 |
|
7 |
苦笋/苦笋丝 |
|
|
|
米类 |
1 |
大米 |
6 |
1*25kg纪山龙香米 |
2 |
大米(香粘) |
7 |
1*25kg连山丰优 |
|
3 |
糯米 |
8 |
小麦 |
|
4 |
大米(江南香) |
9 |
黑米 |
|
5 |
1*25kg宝金玉清香丝苗米 |
|
|
|
油 |
1 |
福临门大豆油 |
5 |
金龙调和油5升 |
2 |
1*4*5L福临门浓香花生油/桶 |
6 |
鲁花花生油5.436升 |
|
3 |
1*4*5L花旗压榨一级花生油/桶 |
7 |
鲁花花生油5升 |
|
4 |
鹰唛花生油/调和油/5升 |
|
|
|
盐 |
1 |
加碘食盐/低钠盐/包 |
|
|
调料品 |
1 |
海天金标生抽1.9L |
15 |
400g金航炼奶 |
2 |
海天老抽1.9L |
16 |
600ml东湖圣塔花雕酒 |
|
3 |
海天银标生抽1.9L |
17 |
2kg家乐鸡粉 |
|
4 |
海天草茹老抽1.9L |
18 |
6kg海天蚝油 |
|
5 |
海天生抽1.9L |
19 |
611ml九江双蒸 |
|
6 |
海天陈醋450ml |
20 |
白醋 |
|
7 |
味事达生抽1.6L |
21 |
咖喱酱/咖喱粉(大支) |
|
8 |
味事达味极鲜酱油1.6L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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