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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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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1、项目名称: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
  • 2、项目编号: GZBLZY2020-0305
  • 3、项目序列号: /
  • 4、项目联系人: 刘浩
  • 5、项目联系人电话: 0851-27907562
  • 6、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8、采购日期 2020-04-17
  • 9、公告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0、评审时间: 2020-05-09
  • 11、评审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詹光远;胡龙松;杨朝琼;张劲松;周林
  • 13、定标日期 2020-05-09
  • 14、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主要中标内容 中标金额(元) 操作
      1仁怀市嘉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仁怀市青杠园社区垒城职工食堂承包服务2230000.00删除
  • 15、PPP项目:否
  • 16、采购人名称: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联系地址:仁怀市富康路78号
    • 项目联系人:刘青顺
    • 联系电话:0851-22227019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10A栋2503
    • 项目联系人:刘浩
    • 联系电话:0851-27907562
  • 18、代理机构收费内容
    • 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 收费金额:2.48万元
  • 19、采购文件上传(PDF格式)(除采购文件外还要上传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附件:
    •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定稿).pdf
  • 20、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如有):


  •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0-05-11
1 【采购文件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项目情况及采购要求····················································································(2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41) 第六章 评标办法······································································································(44) 2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GZBLZY2020-0305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刘浩 5、项目联系电话:0851-27907562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 (2)采购数量: 1 批 (3)采购预算:2250000.00 元 (4)最高限价:2250000.00 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考核成绩决定是否续签或中止合同。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资料,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行为能力,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并在人 员、设备、财务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3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当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月 日 9 时 00分至 2020 年 月 日 17时 00 分。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220.197.200.182:88/ZYHY/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 并下 载招标文件(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 )) (4)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 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 月 日 时 分 12、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 遵义市 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9楼)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0 年 月 日 时 分前。 (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仁怀市富康路 78号 项目联系人: 刘青顺 联系电话: 0851-22227019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 10A栋 2503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 0851-27907562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 2 项目编号 GZBLZY2020-0305 3 投标供应商 资格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相关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 定的相关资料,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行为能力,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 备、财务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当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 服务”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无。 4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服务期 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考核成绩决定是否 续签或中止合同。 6 验收标准、规范 符合相关管理服务标准 7 采购范围 招标文件所示范围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若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的条款,应及时向采购人或本招标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 10 天(日历天)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 务系统向采购人提出。 10.1.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澄清的方式: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 间 15 天前将澄清文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公 布,投标人自行登陆系统查阅或下载。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未 能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日历天) 前通知给所有投标人时,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通知所有投标人。 6 10.1.3 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当招标文件与招标 文件的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10.2.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日历 天)前,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10.2.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的方式:采购人将在投 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将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在遵义市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公布,投标人自行登陆系统查阅或 下载。当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内容未能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 15 天(日历天)前,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通知所有投标人。 10.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 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 1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 U盘)一份 12 投标文件的包封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 在同一文件袋,包封上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 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开标 地点 13 投标文件的包封 标记 外层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和“在 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4 相关资料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 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 均不负责任。 15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以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 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9 楼) 16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通过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遵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7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纳流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流程:投标人(供应 商)在填写报名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一个唯一的缴纳码,缴 纳码为 14 位数字,投标人(供应商)在往保证金账户转账时,在填 写转账信息时将 14 位缴纳码填写到“摘要”“用途”或“备注” 处(具体视各银行回执单为准)。注意:“摘要”“用途”或“备 注”处只填写 14 位缴纳码,不要填写其他多余的字符。转账时, 请必须使用诚信库中填写的基本账号进行转账,且转账金额必须 是保证金的实际金额,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则将无法缴纳成功。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通知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对非中标人,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 直接操作,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投 标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投标人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核算后支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对中标人,交易中心在收到合同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 上述方法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7 投标费用 投标人承担其在投标活动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 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 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8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 家库内随机抽取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组成项目评标委会。 19 拦标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50000.00 元(三年总价)。 20 招标代理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 10A 栋 2503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 0851-27907562 21 招标代理服 务费 成交供应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 付清。 22 成交通知书的 领取 成交供应商须在接代理机构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 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因成交供 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项目造成影响的,将不退还其投 标保证金。 8 23 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并于合同签订后 3 日内递交一份合同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 案。 24 付款方式 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为准。 25 特别说明 1、该项目实行电子招标、纸质投标(即: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 上缴纳保证金,投标资料以纸质胶装递交)。 2、供应商缴纳保证金:银行转账;从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 信库中注册的基本户账号向交易中心账号缴纳规定金额的保证 金,保证金随机码(可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或保证金查看页面获 取保证金随机码)需在打款时正确填写在备注中。 3、供应商查看保证金状态:供应商单位在银行打款缴纳保证金后, 注意登陆系统在“投标保证金”菜单中查询缴纳状态;保证金缴纳 状态显示未缴纳,则表示保证金未显示成功;系统保证金缴纳状 态显示已缴纳才表示保证金缴纳成功。注:保证金未从诚信库中 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随机码填写错误、打款账户错误等 操作失误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银行会自动退款,系统保证金 缴纳状态显示未缴纳。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见采购公告。 2.2 “采购代理人”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人是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购买了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交投 标文件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3.1 满足“采购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投 标人资格条件; 9 3.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条例,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 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 费用。 5. 语言及计量 5.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须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如附 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 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2 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 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6. 知识产权 6.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 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 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6.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6.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 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 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 享有永久使用权。 6.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 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7. 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 10 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而导致发生影响投标得分、或投标 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8. 政策鼓励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9. 投标限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10.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 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0.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 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 其他不正当利益; (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10.2 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 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 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 11 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11. 质疑和投诉 11.1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提供相 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 答复和处理。 11.2 质疑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 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11.3 质疑、投诉必须严格遵照《贵州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管 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采购文件说明 12. 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采购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12.1采购公告; 12.2投标人须知; 12.3采购项目情况及要求; 12.4投标文件格式; 12.5合同主要条款; 12.6评分办法。 13.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采购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3.2投标人发现本采购文件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必须在投标截止 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 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采购文件。 12 13.3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采购文件 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及时领取或接收。除书面或网上答复以外的其他澄 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13.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购 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政府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13.5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采购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14.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请投标人遵照执行】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为便于编制和评 审,投标人须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准确标注投标文件页码,A4 幅面不褪色打印,并装订成册,建议平装。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章节: 15.1 封面(封面必须标明“投标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式见“附 件1”); 15.2 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应标注页码); 15.3 投标函; 15.4 授权委托书原件; 15.5 承诺函; 15.6 报价一览表; 15.7 投标报价明细表; 商务部分 15.8 公司资质; 15.9 人员投入; 15.10 人员技术能力; 13 15.11 本地服务能力; 技术部分 15.12 食堂服务方案; 15.13 其他服务。 16. 投标文件的编写及格式 16.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式叁本(其中正本壹本、副 本贰本,每一份投标文件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 等效力,正本、副本如有偏差,以正本为准)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 壹份,并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 16.2 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5 条”规定的顺序编制、 装订投标文件。 16.3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制作投标文件,如本文件表格中的栏目设计不够,投标人可按照同一格式 自制表格填写。为便于评审,总体格式及格式中的要求不得改变。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 理人在“采购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16.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为打印文本。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 字、涂改和增删,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因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 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注 17.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文件袋, 包封上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 人法人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开标地点。 17.2、外层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和 “在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4 17.3、如果未按上述条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及签字盖章的,采购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8. 投标报价规定 18.1投标的最小单位是标段。投标人只可以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标段中的项目全部投报。投标须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密封报价。 18.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用、 机具使用费用、税费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估算 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3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 有总价而没有分项报价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 价表上标明,本次投标拟提供服务的单价金额及投标总价,开标后不得更 改。报价过低且不能合理说明理由可视其为恶意低价,此报价将不予接受。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且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中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递交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或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后 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20.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中标人应按 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 投标人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0.1 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参与投标。 20.2 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0.3 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20.4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0.5 签订合同后没有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 15 20.6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20.7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 行为。 20.8 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的。 20.9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 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6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21. 开标 21.1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人主持,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财政部门及有关 监督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21.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上 委托的代理人本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 行承担。 2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以 验明其合法身份。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 其身份合法有效;核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 及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 21.4 开标时由采购人或投标人自主推荐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21.5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结束后,由采购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清 点投标文件数量。 21.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唱标时,采购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 21.7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 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 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1.8 开标时,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 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 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9 投标文件中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21.10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2. 评标(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六章。) 17 22.1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 责。 22.2 评委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 22.3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 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正式答复应 以书面形式提交。 22.4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 求外部的证据。 22.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 绝。 22.6 评委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及标准进行评 价和比较。 22.7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施加影响的任何 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8 评标程序 评委会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 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到齐后,成立评委会,宣布评标纪律 要求,评委会成员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人投标文件按照第六章规定评标。 23. 定标 23.1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拟中 标人和候选人,出具《评标结论书》。 23.2《评标结论书》确定的拟中标人,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 布采购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投标人对评标 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24. 中标通知 24.1公示结束后,拟中标人将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采购人将向中标 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 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18 24.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须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及 时办理有关手续。中标人如果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除样品外,不退回投标文 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19 五、废标及无效投标 25. 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服务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服务商不足 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 无效投标的情形 在投标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3)投标文件密封或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4)投标文件数量不齐的,或投标文件无正本的。 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 投标处理: 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第4条无效投标的情形。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采购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 合同的依据。 27.2 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以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 知书规定时间及其它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即成为 该项目标段承包人。 27.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4 采购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 20 本条款,其它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对此,请投标人 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27.5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一式三份)后,必须在七日内送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一份备案。 27.6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 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的内容除外。 28. 履行合同 28.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8.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 采购活动。 29. 验收、付款及退付履约保证金 29.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重大项目或技术复杂项目须组织专家验收组 进行验收,必要时监督管理单位可组织抽查。 29.2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签署《验收结算书》。 29.3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中标人出具的 项目“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向中标人支付中标合同款。 29.4项目服务期满后,承包人如无违约、重大责任、事故等情况,可 凭履约保证金收费票据及《验收结算书》到采购单位无息退付交纳的履约 保证金。 21 第三章 项目情况及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述 采购食堂承包服务。餐饮公司派遣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提供加工制作 等餐饮服务,开展食堂管理工作。餐饮公司提供每天 300 人左右早、中餐 (自助餐),工作日加班、值班晚餐(简餐),根据需要提供会议、接待、 培训就餐(自助餐或桌餐)、周末和节假日的值班、加班简餐等。食材由 采购人负责采购。 二、主要要求 1、劳务人员要求:劳务人员配备:项目经理 1 名,厨师长 1 名,炒 菜师 2名,蒸菜师 1 名,面点师 1 名,切配师 2 名,洗碗洗菜工 2 名, 前厅服务、卫生保洁 2 名,共 12 人。 2、劳务人员每年一次健康体检,体检结果为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负 责。 3、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购买“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章,切实做好 卫生及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保证膳 食的质量和卫生。 三、服务要求 1、餐饮公司每周星期一拟定每周菜谱报采购人的具体管理人员审核, 每周菜谱尽量不重复或减少重复。 2、每季度满意度测评必须达到 70分及以上。 3、年内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一起扣除当月 10%的劳务 费,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且中止合同。 22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里没有提供的内容,请投标人自拟。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3 目 录 一、投标函……………………………………………………………… (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二、授权委托书………………………………………………………… ( ) 三、投标承诺函………………………………………………………… ( ) 四、报价一览表 ……………………………………………………… ( ) 五、投标报价明细表…………………………………………………… ( ) 商务部分…………………………………………………………………( ) 一、公司资质………………………………………………………………( ) 二、人员投入……………………………………………………………( ) 三、人员技术能力………………………………………………………( )四、本地服务 能力………………………………………………………( ) 五、其他资料……………………………………………………………( ) 技术部分…………………………………………………………………( )一、食堂服务方 案 ……………………………………………………( ) 二、其他服务……………………………………………………………( ) 24 一、投标函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贵单位的采购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 , 我方经认真研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该项目标段投标。据此函,我方 承诺和申明如下: 1.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投标文件 (光盘或U盘)一份。 2. 我方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 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 3. 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大 写: )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凭证。并承诺:若违反了采购文件关于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 任。 5. 我方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 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对投标 人的所有规定。 6.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 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6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 内,我方将受此约束。 8. 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9. 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中心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同时,我方承诺:如果有上述行为,我方将无条件承担贵单 位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质: 地 址: 成 立 时间: 年 月 日 经 营 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6 二、授权委托书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 (姓名、职务) 为其代 理人,参加贵单位于2020年 月 日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 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委托 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27 三、投标承诺函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七条规定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愿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投标人名称: (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8 四、报价一览表 注:1. “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如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合计金额为准。 2. 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载明。 3.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法人章。 4.报价一览表以标段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地点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 优惠及其它 29 五、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投标报价(元) 30 商 务 部 分 31 一、公司资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基本账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已年检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二、人员投入 33 三、人员技术能力 34 四、本地服务能力 35 五、其他资料 36 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 企业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 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 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它 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请填 写:“全部由我公司提供”、“部分由我公司提供”或“全部不是我公司提供”)。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日 期: 37 招标代理服务费确认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在你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 称)公开招标中成为中标人。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内、 收到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的方式,按照上述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中的 相关规定向你方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日 期: 38 技 术 部 分 39 一、食堂服务方案 (内容自拟) 40 二、其他服务 (内容自拟) 4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 *********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筒称乙方) 为提高就餐品质,满足餐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化需求,特将机 关食堂餐饮服务工作外包给乙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特签订如下条款。 一、承包内容和承包期限 1、承包内容: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承包服务期:三年(一年一签) 3、... 4、... 二、外包劳务费用和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承包劳务费用: 2、支付方式:甲方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3、上述费用是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外包费用,含乙方派遣员工人工 成本、公司管理费、营运成本及税金等。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菜品的需要统一采购原材料,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 42 2、甲方按支付乙方劳务外包费用。 3、甲方有监控管理、检查的权利。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相关规 定,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各项工作。 2、乙方须保证至少*人到甲方职工食堂厨房工作,办理相关从业人员 健康证。根据甲方具体要求,乙方须定期或者不定期更换厨师。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擅自转让给第三 方。如果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供应的饭菜必须做到安全、卫生、营养。饭菜品种多样化,营 养搭配合理化。如发生食物中毒,除因食材原因外,承包方承担所有医疗 费用,另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以及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种违规和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有权要求 承包方及时整改,如拒不整改或不接受处罚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如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两个月向对方发出《解 除协议通知书》;乙方如要提前解约或者不再续约,必须提前两个月告知 甲方,否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 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4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44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 建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 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不寻求采购文件以外的其它 依据。 1.5 评委会成员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 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 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 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 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5) 评标结束后,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 2.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 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 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 法。 3. 评标程序 3.1 评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评委会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5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在资格性检查阶段,评委会成员在对投标人 投标资格独立进行检查后,评委会应集体予以复核,只有完全具备投标资 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符合性检查阶段。 资格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结论 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 理或餐饮服务” 内容。(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会 议现场出示,《投标文件》中另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投标人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格 式自拟。(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会议现场出示, 《投标文件》中另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 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 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 件。(开标会议现场须出示原件,《投标文件》中另附 原件) 投标保证金 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以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缴纳名单为 准,需现场出示缴纳凭证或银行回单,出示原件或加盖 公章复印件,《投标文件》中另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 出响应。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1、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2、对采购 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在符合性检查阶段,评委会成员应严格按 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进行评审。 符合性审查 序号 符合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46 1 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及其他要 求响应部分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2 投标文件格式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进行制作 3 投标文件的份数 按投标前附表的要求 4 投标文件的包封 按投标前附表的要求 5 招标服务费确认书 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进行填写 6 投标承诺函、报价明细表 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进行填写 属于重大负偏离的情形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技术、 服务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 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6) 评标委 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3.2 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 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答复应 以书面形式提交,由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 3.3 比较、评价与逐项评分、汇总。 3.4 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 推荐中标候选人。 3.5 具体评标程序如下: 第一步:成立由5人组成的评委会,其中评审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 推荐评委会组长。评标工作在组长的组织领导下进行。 第二步:熟悉采购文件及其实质性规定。 47 第三步: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完整性。重点检查投标文件组成是 否完整,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签署盖章是否符合规定。 第四步:审查投标人资质资格。对照第一章第三条“投标人资质资格”, 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第五步:审查服务时间、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 文件规定。 第六步:审查投标报价及项目是否有漏项,是否计算错误。 第七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项目的详细技术、配置等需求。 第八步: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委会各成员依据本采购文件载明的 评标方法与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汇总。 第九步: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 无效投标的情形 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 投标处理: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按 “投标人须知” 第15 条及附件中“格式文件”规定评审】; (2)未满足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的【对照“采购公告”第三条评审】; (3)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 署、盖章; (4)服务时间、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 (5)投标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的; (6)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规定内容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 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品种、技术规格、技术标 准、样品、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含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 5. 评分细则及标准 5.1评委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 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委会综合考评的因素包括报价因素、技术部 分、商务部分三个方面,按本采购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各投标文 48 件进行综合评分。 5.2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 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 分之和的平均分。 5.3中标候选资格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拟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 5.4本项目具体评分项目因素、权重及分值如下: 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1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1 报价分 (10分) 报价分统一采用基准价法计算,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 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取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各 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本投标 供应商投标价×10。 注: 1.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 2.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不进入价格分计算,其投标为无效标。 3.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文,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须提供财库【2011】181 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提供财库【2011】181 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商务评分(55分) 1 公司资质(7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 内 容得 3 分,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 4 分,满分 7 分。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 人员投入(20分) 提供 1 个拟派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身份证及缴纳 2020 年任意一月社保 证明得 2 分,满分 20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如中标, 中标供应商拟派的服务人员必须凭身份证明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到岗参 与服务,否则视为投标人虚假响应,其投标无效,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 任)。 3 人员技术能力(10分) 提供 1 名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厨师证的得 10 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厨 师证书、聘请合同及缴纳 2020年任意一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9 4 本地服务能力(8分) 投标供应商在仁怀市区内有办公场所的得 8 分,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等 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5 项目经理阐述方案及回 答评委问题(10分) 项目经理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对投标的经营管理方案进行现场阐述并回答 评委的提问综合评审:好 10.0-7.0 分,一般 7.0-3.0 分,差 3.0-0分,不 到现场阐述的计 0 分。 技术评分(35分) 1 食堂服务方案(27分) 切合实际,根据厨房管理制度、饭菜品种搭配、营养搭配等因素,综合评 审:好的计 27.0-21.0 分,较好的计 21.0-14.0 分,一般的计 14.0-7.0 分, 差的计 7.0-0分。 2 其他服务(8分) 供应商承诺,若采购人有应急服务要求,供应商可及时提供餐饮服务,承 诺内容自拟:好的计 8.0-6.0 分,较好的计 6. 0-4.0分,一般的计 4.0-2.0 分, 差的计 2.0-0分。 政府加分条款 1 小型或微型企业政策 加分 对小、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 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 节能或环保产品政策 加分 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 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 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 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分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分。(以提供的目录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 少数名族政策加分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 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在总得分 基础上加 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成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需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评审依据:1、财库〔2011〕18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黔财采〔2014〕15号;2、需由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政策适用性情况说明表”中作出说明。经评委会认可、有效方为符合条件,予以加分。 否则不予加分。 政府采购政策性加分项: 对小、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此办法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投标供应商有 50 效)。 评标委员会成员给投标人评出的技术与商务分分值与算术平均值的比 值超过±30%[含30%]时,该成员应对其评分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 和监督部门代表不认可其说明时该评分无效) 6、计算错误的修改 6.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 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 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 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 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 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7.5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 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 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6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 人或者政府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51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 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 购人,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 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 购人或政府采购人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8.3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 (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 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4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 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5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 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 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 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 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6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 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 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8.7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目 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020-04-16T14:18:12+0800 - ¹óÖÝ°ÙÀû¹¤³Ì½¨Éè×ÉѯÓÐÏÞ¹«Ë¾ verify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