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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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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厨房设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厨房设备中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5-11】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厨房设备中标公告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受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厨房设备

标书编号:ZZC2019-G278-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厨房设备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20年04月08日起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确定供应商。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05月11日

评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周新宇,陈宪,党灏,钱琳,袁建良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安徽铂悦厨业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212157.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城北工业园

投标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制造厂商

产地

总价(元)

备注

厨房设备

铂悦

详见设备清单

1

铂悦厨业

六安

212157

免费质保期为3年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靖

联系电话:0512-58909068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东路002号

(二)、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联系人:徐鑫宇、陈瑞春 联系电话/传真:0512-58915390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220室、221室) 邮政编码:215600

七、中标公告期限

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疑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2020年05月11日

附件: G278-1南丰镇人民政府厨房设备项目需求.docx
附件: G278-1南丰镇人民政府厨房设备招标文件.docx

1589176740053c8132a6d6a4c49c4acfe2d137941d931g278-1南丰镇人民政府厨房设备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 标书编号:ZZC2019-G278-1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四月       总 目 录   第1章 投标邀请……………………………………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第3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4章 项目需求…………………………………… 第5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受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     标书编号:ZZC2019-G278-1     采购预算:33.3528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的厨房设备项目。具体要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张家港分中心“交易信息”栏目中“政府采购”项目公告网页中的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3、投标人为厨房设备生产厂商或厨房设备代理商/经销商,应具有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 (1)若投标人为厨房设备生产厂商的且提供安装维修的,厨房设备生产厂商必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2)若投标人为厨房设备生产厂商但不提供安装、维修,委托代理商/经销商安装维修的,代理商/经销商必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3)若投标人为厨房设备代理商/经销商且提供安装、维修的,代理商/经销商必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4)若投标人为厨房设备代理商/经销商但不提供安装、维修,委托生产厂商安装维修的,生产厂商必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并提供承诺该项目由其安装维修的证明材料。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项目信息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08日起至2020年04月1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4月08日至2020年04月15日。     招标信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政府采购、水利工程”进入“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登录”模块中的[采购业务-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无。     答疑时间:2020年04月16日9:00-11:00时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网上提问”栏目提出。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05月11日08:30-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1日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徐鑫宇、陈瑞春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1日09:3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220室、221室)     采购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东路002号     邮编:215600     联系人: 徐鑫宇、陈瑞春        联系电话、传真: 0512-58915390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李靖        咨询电话: 0512-58909068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05月11日09:30时整前到达本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心只接受银行汇款(仅指大、小额支付系统汇款、苏州同城系统转账)或者行内转账(仅指投标人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开户的行内转账)二种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户名、开户行及帐号信息:在“打印回执码”中查看[注: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政府采购、水利工程”进入“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登录”模块中的[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上点击该采购项目栏的铅笔图案进入“完善投标信息”界面,再点击“打印回执码”即可]。     如有疑问请咨询农商行电话:0512-56968230     十、只有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下载本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需要,联系采购人勘察项目现场(未现场勘察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勘察,认同招标项目要求的内容),勘察现场联系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的李靖,联系电话:0512-58909068。 7.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答疑时间截止前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网上提问”栏目提出。招标人对答疑时间截止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网上平台予以答复。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常用零配件及耗材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服务方案、投标人情况介绍等部分。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1.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若出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13、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和供货一览表 1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和供货一览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设备及主要部件的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数量等。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3.2 标的物 13.2.1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3.2.2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明确执行标准的,按采购需求明确的标准执行。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没有明确执行标准的,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则按排列在前的等级高的标准执行,但执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另外,若采购需求中确定的采购标的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以需求中确定的质量要求为准。 13.3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4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3.4.1项目总价:投标人总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厨房设备货物的价格体现,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含设备以及相应的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售后服务、维护、人员培训等所产生的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4.2 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5 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 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4.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5、技术及服务方案 15.1 投标文件中应体现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和优惠承诺及各项计划。 16、投标人情况介绍 16.1 投标人的总体情况应在投标文件以书面或彩页作出说明。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7.4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银行汇款或转帐方式退还至原保证金交纳帐户。 17.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 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 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 (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8.2 在特殊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7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9、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 19.3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9.4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完好,如果在开标时依据财政部87号令检查未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将当场退回投标人。 20.2 标记: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上应加盖公章,且标明标书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投标。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3.5 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4.2 开标仪式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4.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4.4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4.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25、评标委员会 25.1开标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5.2 评委会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5.3 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5.4 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6.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6.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6.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投标的澄清 27.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7.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7.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8、对投标文件的审核 28.1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8.1.1 关于诚信库: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28.1.2 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8.1.3 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8.1.4 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28.1.5关于失信联合惩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苏政发〔2018〕23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7〕273号)等文件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等政府采购活动。 28.2 评委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8.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28.5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9、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9.1无效投标条款 29.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9.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29.1.3投标文件中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9.1.4投标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9.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 29.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1.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1.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9.1.1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9.1.13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复印件须随证书复印件一起提供); 29.1.14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9.1.15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9.1.1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9.1.17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而未加盖公章的; 29.1.18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9.1.1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9.1.20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29.1.2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9.1.2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9.1.23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   29.1.2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2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9.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定标 30、确定中标单位 30.1凡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均为中标候选人。 30.2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 30.3 中标候选人依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评委会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书》中的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如果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因故被取消的,新的中标人按相关规定确定。 30.4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5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31、质疑 31.1质疑形式 31.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涉及技术和商务条款问题的,向采购单位提出;涉及采购程序问题的,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1.1.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94号令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31.1.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1.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1.1.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1.1.3.4事实依据; 31.1.3.5必要的法律依据;   31.1.3.6提出质疑的日期。   31.1.4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匿名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1.1.5质疑的送达方式 31.1.5.1质疑函应采用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31.2特别提示 31.2.1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1.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1.2.3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1.3其他 31.3.1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招标公告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一致。 31.3.2 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中标通知书 32.l在中标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3. 签订合同 33.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3.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和分包。 34、履约保证金 34.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单位交付合同总价款2%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退还。 34.2 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 35、监督和公证 35.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5.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的视为完全响应。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 _ 乙方:(卖方)______ ___ 甲、乙双方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投标货 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制造厂商 产地 单价 (元) 总价(元) 备注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总价包含主体设备、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安装调试、管理、售后服务、维护、人员培训等。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等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8.1 交货期: 8.2 交货方式:_ 8.3 交货地点:_ 九、货款支付 9.1结付程序: 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凭验收报告、销售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货款(或工程款)结算手续。 9.2结付期限 :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方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交货、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价的90%; (2)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货物正常使用12个月无质量问题,出具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9.3供应商收款账户: 十.税 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1.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免费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1.3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1.4 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5上述的货物免费质保期为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质保范围内。 十二、调试和验收 12.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2.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2.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2.4甲方有权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2.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3.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3.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3.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3.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3.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四、违约责任 14.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4.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16.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张家港市。 十七、合同其他文件 17.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标通知书; (3)供方中标的投标书; (4)招标文件; (5)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厨房设备技术参数和采购要求 (一)厨房设备技术参数 序号 物品名称 型号规格(㎜) 申请数量 单位 技 术 要 求 图片 1 单门饭车 12盘 1 台 主材为304不锈钢板, 饭车内胆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 外壳为0.8mm不锈钢板, 饭盘搁条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搁条焊接点要密, 蒸饭车内胆与外壳之间采用优质隔热材料隔热,饭盘为1.0mm不锈钢板制作, 饭箱内配饭盘,饭盘规格为:400*600*53(㎜), 水箱角架采用国标∠40*40角钢制作(防腐处理); 蒸饭车采用浮球阀自动进水控制,脚轮采用铸铁脚轮。 饭车可采用电加热。 功率:12KW,380V。 2 双门蒸饭车 24盘 1 台 主材为304不锈钢板, 饭车内胆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 外壳为0.8mm不锈钢板, 饭盘搁条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搁条焊接点要密, 蒸饭车内胆与外壳之间采用优质隔热材料隔热,饭盘为1.0mm不锈钢板制作, 饭箱内配饭盘,饭盘规格为:400*600*53(㎜), 水箱角架采用国标∠40*40角钢制作(防腐处理); 蒸饭车采用浮球阀自动进水控制,脚轮采用铸铁脚轮。 饭车可采用电加热。 功率:12KW*2,380V。 3 双眼大锅灶 2100*1100*8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炉面:厚度1.2mm 面板/侧板:1.0mm不锈钢板 炉架:采用国标40*40*4(mm)镀锌方管; 炉头;用气: 5m³/时 炉脚:φ50MM不锈钢可调脚; 风机:低噪音中压铝壳强力双风机, 电压:220V,功率:250W*2 风阀:阀门控制 一级能效 4 工作台 500*900*8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台面:1.0mm不锈钢板 台面内衬20mm中密度木质板(E1级) 格层:0.8mm不锈钢板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圆管,可调子弹脚 5 单眼炒灶 1000*1100*8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炉面:厚度1.2mm 面板/侧板:1.0mm不锈钢板 炉架:采用国标40*40*4(mm)镀锌方管; 炉头用气: 5m³/时 炉脚:φ50MM不锈钢可调脚;可以调节高度 风机:低噪音中压铝壳强力单风机, 电压:220V,功率:250W 风阀:阀门控制 一级能效 6 低汤灶 700*700*450 1 台 用气: 4m³/时 用料:台面:1.2mm厚304不锈钢板 面板/侧板:0.8mm厚304不绣钢板 主火控制:铜球阀承力架:4#角钢,加涂防锈漆 承力脚:Φ50mm不绣钢可调脚 7 工作台 1800*700*8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台面:1.0mm不锈钢板 台面内衬20mm中密度木质板(E1级) 格层:0.8mm不锈钢板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圆管,可调子弹脚 8 移门柜 1800*700*8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台面:1.2mm不锈钢板 台面内衬20mm中密度木质板(E1级) 柜身/移门:1.0mm不锈钢板 层板:1.0mm不锈钢板 加强筋:1.0mm不锈钢板 脚座:不锈钢可调重力脚 9 水池平台 1500*800*800+1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槽体:1.0mm不锈钢板 挡板采用不锈钢板 高度100㎜ 水池深度230㎜ 加强筋φ31不锈钢圆管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10 四层货架 1200*500*16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用料:框架:1.0mm厚 不锈钢板 加强筋:1.0mm 不锈钢板 立柱: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11 洗地龙头 2 台 外壳采用1.0㎜不锈钢 软管长度:5米 12 洗手水池 500*500*800+1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槽体:1.0mm不锈钢板 挡板采用不锈钢板 高度100㎜ 水池深度230㎜ 加强筋φ31不锈钢圆管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13 单眼水池 600*800*800+1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槽体:1.0mm不锈钢板 挡板采用不锈钢板 高度100㎜ 水池深度230㎜ 加强筋φ31不锈钢圆管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14 木面工作台 2000*800*800 1 台 台面:松木木面 厚度50㎜ 格层:0.8mm不锈钢花格有横档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圆管,可调子弹脚 15 搅拌机 1 台 料桶容量:30L 大扭力全铜电机 三大核心功能:和面,打发,搅拌 功率:1.5KW 电压:220V 16 和面机 1 台 双动双速智能微电脑版 双重保护 全铜电机 该机由搅拌缸、搅勾、传动装置、电器盒、机座等部分组成。螺旋搅勾由传动装置带动在搅拌缸内回转,同时搅拌缸在传动装置带动下以恒定速度转动。缸内面粉不断地被推、拉、揉、压,充分搅和,迅速混合,使干性面粉得到均匀的水化作用,扩展面筋,成为具有一定弹性、伸缩性和流动均匀的面团。 功率:1.5KW 电压:220V 17 单眼水池 700*700*800+1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槽体:1.0mm不锈钢板 挡板采用不锈钢板 高度100㎜ 水池深度230㎜ 加强筋φ31不锈钢圆管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18 移门柜 1500*700*8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台面:1.2mm不锈钢板 台面内衬20mm中密度木质板(E1级) 柜身/移门:1.0mm不锈钢板 层板:1.0mm不锈钢板 加强筋:1.0mm不锈钢板 脚座:不锈钢可调重力脚 19 二更水池 500*500*800+1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槽体:1.0mm不锈钢板 挡板采用不锈钢板 高度100㎜ 水池深度230㎜ 加强筋φ31不锈钢圆管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20 四层货架 1200*500*1600 3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用料:框架:1.0mm厚 不锈钢板 加强筋:1.0mm 不锈钢板 立柱: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21 移门柜 1800*700*800 2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台面:1.2mm不锈钢板 台面内衬20mm中密度木质板(E1级) 柜身/移门:1.0mm不锈钢板 层板:1.0mm不锈钢板 加强筋:1.0mm不锈钢板 脚座:不锈钢可调重力脚 22 地架 1200*500*1600 1 台 主材为304不锈钢管, 四周边框采用32*25*1.0(mm)不锈钢管制作, 中间排挡采用25*13*0.7(mm)不锈钢管制作,档距为80mm,均布; 四根脚管为32*25*1.0(mm)不锈钢管。 无轮 23 留样冰箱 600*600*1900 1 台 温度:0~10℃ 功率:0.75KW/220V 内外双钢,全铜管蒸发器 灌浆式隔冷保温层厚度大于60mm 自动温度调节制采用电子式调节器 面板包括电源开关指示灯、温度表 24 保温车 600*800*900 11 台 材质不锈钢304磨砂板,面板厚1.2mm 侧板、门板1.0mm,采用0.8mm不锈钢制作的1/2份数盘6个,深150mm 内部分上下层,上层放饭盘,下层放保温桶、餐具柜,隔板采用304/1.0mm不锈钢板,配4寸重力静音万向轮4只 25 四格保温台 1500*700*800 1 台 台面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保温台内胆深度230mm 采用0.8mm不锈钢制作的1/1份数盘4个 底面采用0.8㎜不锈钢板 26 洗手水盆 500*500*800+1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槽体:1.0mm不锈钢板 挡板采用不锈钢板 高度100㎜ 水池深度230㎜ 加强筋φ31不锈钢圆管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27 容器清洗水槽 1000*800*800+1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槽体:1.0mm不锈钢板 挡板采用不锈钢板 高度100㎜ 水池深度230㎜ 加强筋φ31不锈钢圆管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28 残菜台 750*700*800+1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槽体:1.0mm不锈钢板 挡板采用不锈钢板 高度100㎜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29 双眼水池 1500*700*800+100 2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槽体:1.0mm不锈钢板 挡板采用不锈钢板 高度100㎜ 水池深度230㎜ 加强筋φ31不锈钢圆管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30 蒸汽消毒柜 1200*600*1900 1 台 整体采用优质不锈钢304制作;板材厚度0.8㎜ 温度控制器。 热风循环 高温消毒 大功率红外线加热管 一键启动 定时功能 9KW 380V 31 高温消毒柜 1200*600*19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拉丝板; 胶条:嵌入式硅胶条; 功率:3KW;电压:220V; 频率:50HZ 篮筐: 不锈钢钢丝制作,篮筐尺寸:400*500*200,配8个; 控温范围:50-150度,消毒湿度:130度采用自动控温、操作方便;热风循环、热量均匀、无死角、高温消毒杀菌;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32 四移门保洁柜 1150*500*16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侧板:不锈钢板 厚度1.0mm; 层板、背板:不锈钢板 厚度1.0mm 柜门:单层门、下滑道、静音轮,厚度1.0mm; 脚座:不锈钢可调重力脚 33 水池平台 1200*800*800+1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槽体:1.0mm不锈钢板 挡板采用不锈钢板 高度100㎜ 水池深度230㎜ 加强筋φ31不锈钢圆管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34 工作台 1500*700*800 2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台面:1.0mm不锈钢板 台面内衬20mm中密度木质板(E1级) 格层:0.8mm不锈钢板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圆管,可调子弹脚 35 双眼水池 1500*700*800+100 3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槽体:1.0mm不锈钢板 挡板采用不锈钢板 高度100mm 水池深度230㎜ 加强筋φ31不锈钢圆管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36 工作台 1500*700*8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台面:1.0mm不锈钢板 台面内衬20mm中密度木质板(E1级) 格层:0.8mm不锈钢板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圆管,可调子弹脚 37 绞肉机 双电机 1 台 双电机 电机功率 : ≧1500W;额定电压 : 220V; 料桶容积 :≧ 5L 38 四层货架 1200*500*1600 1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用料:框架:1.0mm厚 不锈钢板 加强筋:1.0mm 不锈钢板 立柱: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39 工作台 1500*700*800 2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台面:1.0mm不锈钢板 台面内衬20mm中密度木质板(E1级) 格层:0.8mm不锈钢板 台脚:φ32/厚1.0mm不锈钢圆管,可调子弹脚 40 刀具消毒柜 1 台 功率:1100W/220V 不锈钢机身 紫外线杀毒 清洗方便 干净卫生 41 脱皮机 1 台 功率:1100W/220V 不锈钢机身 强劲电机 快速去皮 不伤果肉 42 四门冰箱 1200*760*1900 1 台 温度: 5~-15℃ 功率:0.75KW/220V 内外双钢,全铜管蒸发器 灌浆式隔冷保温层厚度大于60mm 自动温度调节制采用电子式调节器 面板包括电源开关指示灯、温度表 转换型冰箱 43 平板车 800*500*800 3 台 采用304 1.2mm不锈钢板制作; 管材:Φ25*1.2mm不锈钢管制作, 4寸聚氨酯静音万向轮,两轮带刹。 44 四层平板货架 1200*500*1600 3 台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用料:框架:1.0mm厚 不锈钢板 加强筋:1.0mm 不锈钢板 立柱:Φ32/厚1.0mm不锈钢管,可调子弹脚 45 地架 500*1000*800 3 台 主材为304不锈钢管, 四周边框采用32*25*1.0(mm)不锈钢管制作, 中间排挡采用25*13*0.7(mm)不锈钢管制作,档距为80mm,均布; 四根脚管为32*25*1.0(mm)不锈钢管。 无轮 46 排烟罩 1300*500 15 ㎡ 采用不锈钢304短丝油磨板; 罩体:1.0mm不锈钢板; 47 不锈钢管道 现场制作 85 ㎡ 主材为不锈钢板,风管采用1.0mm不锈钢制作, 48 不锈钢辅管 现场制作 35 ㎡ 主材为不锈钢板,风管采用1.0mm不锈钢制作, 49 净化器 20000# 1 台 外壳A3钢,内材不锈钢铝电热板,静电净化器 箱体结构精巧,电场发生器为平板结构,净化能率强; 高频高压电源工作频率高(20~40KHZ),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每分钟出风量20000立方 50 启动箱 300*200*400 1 台 材质:烤漆镀锌板 一键启动 短路保护 过载保护 线路保护 51 风柜 15KW 1 台 电压:380V 八角包柱外观采用优质镀锌板制作,四周隔音 弹簧式防震器,槽钢底架,外接注油孔,欧式皮带轮。 52 变径 现场制作 6 个 采用不锈钢304 1.0mm不锈钢板制作 53 弯头 现场制作 9 个 采用不锈钢304 1.0mm不锈钢板制作 54 风柜支架 现场制作 5 根 5号槽钢 焊接组成 55 减震弹簧 现场制作 4 个 由静音弹簧 加厚外壳组成 外壳采用镀锌 56 法莱 现场制作 26 个 采用不锈钢304 1.0mm不锈钢板制作 57 软接 现场制作 10 米 采用专用油性帆布软接,减少震动、噪音及防漏, 法兰采用∠30*30*3mm角钢制作。 58 管道支架 现场制作 23 付 采用20㎜*30㎜角钢焊接组成 (二)厨房设备的安装 1、安装前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安装设施方案(包括水、电、气等的接驳时间)。安装前供应商派出项目负责人至安装现场配合采购方做好前期工作。 2、安装条件具备后,在交货期前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证交付使用。 3、厨房设备安装工作范围是根据招标文件,提供所有材料、设备、服务、包装货运等。 4、提供管理部门为安全或合理操作设备所需的一些特别配件。 5、采购单位提供厨房内下水,燃气,电气,通风,蒸汽的安装接点图,以便施工单位能分别施工安装。 6、所有设备要符合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所示之尺寸是概略尺寸及用以显示该设备所占的地方及地点,实际尺寸需按工地情况来测量。 7、除特别注明外,给排水管线之接驳点,蒸汽管、燃气管之接驳点,由采购单位接至设备所需位置装上阀门,最后接驳则由设备供应商负责。 8、设备之外部电源供应由采购单位接至设备所需位置并装上隔离开关,插座,出线口,最后接驳则由设备供应商负责。 9、所有与厨房设备无关的墙身开孔,设备地台及土建等,由采购单位负责,但供应商需提供与设备有关资料及准确尺寸。所有与厨房设备有关的墙身开孔,设备地台及土建等由供应商按设备的实际尺寸负责。 10、设备所需的燃气,由采购单位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接至设备上,供应商应配合施工。 11、供应商应注意工程工地将会有其他供应商在此工作,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应包括与其他供应商工作的协调及配合的费用。 12、所有燃气设备喷嘴需事先调校,以适合工地现有天然气。 13、成交后3日内组织施工人员至现场实地踏勘,深化设备布置图;待业主审核后,须在施工现场准确标明各类设备的供气、供电、排水点的位置,以便业主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将供气、供电、供水点施工到位。 14、图片作为参考,产品的款式及颜色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制作。如招标文件中的文字表述与图案出现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述为准。 15、在不影响功能使用情况下,允许外观略有偏差。 注: 1、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如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最迟于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购单位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将对上述相关技术指标做相应修改。逾期提出的书面异议采购单位将不再受理。 二、核心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1 双眼大锅灶 2 双门蒸饭车 三、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复印件须随证书复印件一起提供)) 1、节能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1 双眼大锅灶 2 单眼炒灶 3 低汤灶 注: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本次采购的厨房设备均为环境标志产品) 序号 产品名称     四、商务条款 1. 售后服务要求: (1)自物品验收合格(以双方在验收报告签订日期为准),物品的免费质保期为3年。免费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拒因素外,供应方对物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并确保备品备件的正常供应。 (2)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维修函电后,必须在2小时内对采购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在最短时间内修复完毕,否则由于故障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物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4)供应商必须提出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产品、技术、部件)。 2.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在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交货的,经采购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原厂包装免费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3. 货款支付: (1)结付程序: 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凭验收报告、销售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货款(或工程款)结算手续。 (2)结付期限 :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方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交货、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价的90%; 2)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货物正常使用12个月无质量问题,出具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4. 投标货币:产品应采用人民币报价。 5.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 五、其他: 提供现场使用、应用培训;提供中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优惠。具体事项如下: ①如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②凡要求价格扣除的,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如不提供以上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注:投标人如不提供以上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如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二、评标标准 1、价格分5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保留二位小数); 2、技术质量分30分: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材质、规格尺寸、五金件、加工工艺以及设计要求等技术指标的得基本分25分;正偏离的每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无实质性意义的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的每一项减1分,扣完为止。  3、售后服务分2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技术力量及人员配置、验收方法与步骤、培训计划、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安全管理等方案的符合程度酌情评定,方案较详细的得2分,方案详细的得1分,方案一般的得0.5分;不提供方案或提供的方案不完整不得分。 4、履约能力分,10分。 (1)投标人2017年以来的类似业绩介绍3分:提供1份合同得0.5分,最高得3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的相关证书,3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的相关奖项,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奖项,有一项得0.5分,最高2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得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综合评定得0-2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合同或发票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5、其它为8分: (1)评委根据其投报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进行酌情评分,得0-3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附件(附录)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2)评委根据其投报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进行酌情评分,得0-5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附件(附录)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以上所有与评标有关的相关文件资料,否则不予接受。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五、常用零配件及耗材报价表 六、供货一览表 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九、2017年以来的类似业绩一览表 十、技术方案、服务方案 十一、投标人情况介绍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十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六、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一、投标函格式 致: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根据贵方的 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对 报价优惠; 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内撤回投标,贵方可没收我们的投标保证金; 3、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照合同条款提供服务;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单位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 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制造厂商 产地 单价 (元) 总价(元) 备注 厨房设备 详见设备清单 1 批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注:(1)若本次采购项目为单一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将作废标处理; (2)若本次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将作废标处理。 1、总价为综合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以及相应的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售后服务、维护、人员培训等,对报价构成及相关内容需作说明的可另附页。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报价包含项目不得减少,无论投标人对报价是否有特别说明,均视为所报价格包含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价格。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三、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6、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见后); 8、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复印件; 9、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10、投标人为厨房设备生产厂商或厨房设备代理商/经销商,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1)若投标人为厨房设备生产厂商且提供安装、维修的,厨房设备生产厂商必须提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2)若投标人为厨房设备生产厂商但不提供安装、维修,委托代理商/经销商安装、维修的,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3)若投标人为厨房设备代理商/经销商且提供安装、维修的,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4)若投标人为厨房设备代理商/经销商但不提供安装、维修,委托生产厂商安装、维修的,生产厂商必须提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承诺该项目由其安装、维修的证明材料原件。 友情提醒: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除招标人同意外,其余一律不予退还,由招标人存档,投标人若有需要请做好备份。 授权委托书 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托人: 性别: 所在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组织的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产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小型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物品 1     2     3     小计:元(大写:) 其他物品 1     2     3 小计:元(大写:) 合计:元(大写:) 注:1、以上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按功能模块细分项目及报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此表的总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相符。 2、请提供本标书要求设备详细的配置清单及分项报价,包括标准件及选购件。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产品(或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常用零配件及耗材报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以上常用零配件及耗材必须保证与所投报设备兼容配套使用。 六、供货一览表  编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产地 制造厂商 备注                                             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招标货物的 技术性能 参与投标的货物的技术性能 有无偏离 偏离内容及原因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要求”中的参数要求,对照所投报货物的技术性能进行逐项填写。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 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 “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 “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清楚标明该事项并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不能确定”。 3、表格不够可另接。         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质保期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响应时间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天内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货款支付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九、2017年以来的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期 合同金额 1 2 3 4 5 合计 大写: (¥: ) 注:投标人应提供类似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否则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十、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 (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的内容编排等由投标人自定) 投标人的方案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整体解决方案 2)服务承诺、培训承诺和优惠承诺 3)项目组织和管理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 5)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计划 6)技术力量及人员配置计划 7)成品保护、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方案 8)免费质保期内服务计划 9)免费质保期后服务计划 10)技术支持计划 11)培训计划(含培训承诺中的所有培训,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十一、投标人情况介绍 1、投标人拥有的加工设备介绍(若有的话); 2、投标人2017年以来的类似业绩介绍等; 3、投标人获得的相关证书及奖项。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若供应商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标准,明确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若供应商对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 十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十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十六、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件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1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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