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委托,就其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食材配送采购(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食材配送采购 SYJCCG2020-007
二、预算总金额(元):511000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牛奶供应商采购 | 1 | 511000 | 年 | 牛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合法经销商或投标产品的合法制造商(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4.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04月的缴费证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05-11至2020-05-18
上午:09:00:00~11:30:00
下午:13:00:00~17:00: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
3、招标文件售价(元):800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文档
6、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福利中心食堂牛奶供应商采购 | 10000.00 | 交通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 322000640018178021278 | 支票、本票、电汇、汇票等非现金形式 | 按标项缴纳 |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04 09:30:00
2、投标地址: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6-04 09:30:00
4、开标地址: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 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更正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如为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4)响应财库(2019)41号文《关于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苏财购(2020)10号文《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省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农副产品。
2、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所在地园区(新发汇融广场)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18051576799、15852832592
电子邮箱:1245800774@qq.com
地址: 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
2、采购人名称: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
联系人:张鲁江
联系电话:0510-82127387
地址:无锡市新区长江北路98号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5-11 16: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