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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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00034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5-09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0-05-15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05-28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0-05-28 09:30:00 | ||
正式公告 |
本招标项目 围场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直管办公用房节能改造、修缮及县总部经济大厦装修工程 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以 围审批招核字【 2020】 1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省债券资金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围场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直管办公用房节能改造、修缮及县总部经济大厦装修工程 一标段施工
2.2建设规模: 县总部经济大厦(丽都大酒店院内南楼)在现状装修基础上,对未装修的楼层根据使用功能进行隔间、装饰、装修、安装水电、消防及配套办公等设施,装修楼层为: -1F、 1F 、 2F 、 3F 、 4F 、 5F 、 6F 、 8F 、 10F 。 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 县总部经济大厦
2.4资金来源: 申请省债券解决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期: 45日历天;厨具、餐桌等货物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后 15 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 及图纸 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是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4 月 30 日9时 00 分至 2020 年 5 月 9 日17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 CA 、北京 CA (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 CA 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 CA 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 CA 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 CA 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 CA 窗口激活开通。办理 CA 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 CA : 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 CA : 18932853700 400-707-3355 。
(2)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的答疑
①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②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 2020年 5 月 15 日17时 00 分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0年 5 月 18 日17时 00 分
4.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肆万元整 (¥ 4 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并在开具后在保证金缴纳界面绑定保函。投标人应将保函清晰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并对保函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开标截止之日起90天
★备注:投标前投标人需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5 月 28 日9时 30 分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电子交易系统 。
5.2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平台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次招标 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 联系方式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围场县
联系人: 江瑞莘
电 话:13703142036
招标代理: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旺角国际1815
联 系 人:付百东
电 话:0311-85232360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