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峄城分局招标文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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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 |
联系方式:06327727216 |
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县(区)北辛翔宇国际A座号17楼 |
联系方式:0632-5885188 |
二、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04202002000037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36.000000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0年5月12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18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备案 |
3.方式: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①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www.zzggzy.com)投标单位需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企业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原则上需在报价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632-8252190/0632-825218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9980000②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 |
4.售价: |
五、公告期限:2020年5月12日 至 2020年5月18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6月2日9时0分至2020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1)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zggzy.com)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特殊情况除外)。(2)现场递交纸质:地点在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枣庄市峄城区市民中心三楼开标室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马新 联系方式:0632-5885188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采购文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
|
发布人:马新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16时03分49秒 |
|
信息来源: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channelall.jsp?areacode=&colcode=0303&curpage=&kindof=&pdate=&projectcode=&projectname=&subject=&unitname= |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0404202002000037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采 购 人: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 5月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632-5885188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46
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5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8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 0632-5885188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地 址:峄城区峄州路 19 号
联系方式:0632-7727216
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地 址:滕州市北辛路翔宇国际 A座 17层
联系方式:0632-5885188
二、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04202002000037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
包
货物服务
名称
数
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A
枣庄市公
安局峄城
分局保
洁、食堂
等项目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
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
的能力;(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
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
(http://www.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6.00/年
三、需求公示(已公示)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 年 5 月 12 日 08:30至 2020年 5 月 18 日 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备案
3.方式: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①枣庄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www.zzggzy.com)投标单位需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 CA 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企业信息
入库及办理 CA 证书原则上需在报价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单位网上报
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632-5885188
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632-8252190/0632-8252182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09980000②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报
名:网上报名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
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
4.售价:0元。
五、公告期限:2020年 5 月 12 日至 2020年 5 月 18 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6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1)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zggzy.com)上传,逾
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特殊情况除外)。
(2)现场递交纸质:地点在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
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6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峄城区市民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新 联系方式:0632-588518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采购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 0632-5885188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
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本采购文件所称货物,是指本次招标要采购的设备及相关配套。
2.1.1 前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3 项目名称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36万元/年。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
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预算金额
的为有效报价,如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预算金额,则其投标无效。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及 “ 信 用 山 东 ” 网 站
(http://www.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资质资格
要求的证明材料
和情况说明
无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9
采购文件澄清、
修改截止时间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
进行技术交流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在枣庄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提问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注:
如有最新的答疑后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供应商必
须下载并使用该采购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632-5885188
上传、参与投标。
10
供应商确认收到
采购文件澄清、
修改、补充的时
间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1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2 投标报价范围
□√要求: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价格一次性报定,不能修改。
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表进行
报价,供应商的报价须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食堂餐饮服务、
物业水、电、暖、消防、电梯等维修保养服务和设备设施维护、
绿化养护服务等方面、人员工资、保险(保险费用由中标供应
商自行承担)、人员培训、相关配套服务、利润、税金(按照
物业服务的税率报价)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
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
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
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
中将不予重新考虑。
注:供应商报价应符合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最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社保规定等要求。
13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4 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枣庄市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平台上传。
2、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密封递交):U 盘内要求供应商提供
未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及电子签章的 PDF 格式报价文件。【电
子报价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报价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
报价文件和电子签章的 PDF 格式报价文件。】(供应商应保
证启用 U 盘时能正常读取)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故障导
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现场导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文
本,通过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
15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6 投标文件份数
现场提交:
1、纸质响应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电子版文件:壹套(单独密封)
3、资格证明材料(单独密封)
17
投标文件是否退
还
不退还。
递交投标文件时
间、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 6 月 2 日9时30分止。
开标时间: 2019年 6 月 2 日9时30分。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 0632-5885188
地点及地址 1、网上递交: 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zggzy.com)
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现场递交:枣庄市峄城区市民中心三楼开标室。
3、供应商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参加投标的可以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相应身份
证原件、投标用CA加密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
现场,现场解密时递交给代理机构。
18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6 月 2 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枣庄市峄城区市民中心三楼开标室。
19
未加密电子投标
文件密封袋上写
明
采购人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并注明“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字样
20
投标文件密封性
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1 解密
开标时,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在监督人员或见证人员监督下进行供应商
和采购代理机构二次解密。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带或错带 CA
锁、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CA锁)导
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
标文件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原因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
失败或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
直接导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进行开标、评标。但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
上传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时,系统将拒绝导
入。
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
2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4
技术部分是否采
用“暗标”
□√否
25 中标供应商确定 □√确定中标供应商
26 付款方式
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合同金额每月均摊扣除当月考核扣罚金额
后于次月十日前据实拨付给乙方。
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物业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款项由枣庄市峄城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或由采购人自
行支付。
27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
依法实施的监督。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632-588518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 中标后分包 □√不允许分包
29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
代理机构缴纳。
2.1.2 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2.1.2.4中标供应商: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
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2.1.2.6“供应商电子公章”指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的与供应商标准公
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印章。
2.1.2.7“电子投标文件”指使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编制并使用电子签章生成的加密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2.1.3.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3.8 本采购文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
后一日。
2.1.4 合格的供应商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 0632-5885188
2.1.4.3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
(4)供应商应当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从其他任
何渠道获得的采购文件均无效。
2.1.4.4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
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1.4.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
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
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上述规定。
2.1.4.6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1.4.7采购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 联系电话:0632-5885188
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
的产品。
2.1.4.8供应商无须提供样品。
2.1.4.9除采购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
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1.4.10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11供应商提供的投标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2.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
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组成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
2.1.6.2所有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采购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
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
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
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投标答疑
2.1.8.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
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提问并及时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jgs0632@163.com。采购人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联系电话: 0632-5885188
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采购文件规
定范围内,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
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采购文件以及答疑文
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2.1.9 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投标无效。
2.1.10 其他条款
2.1.10.1采购人不允许分包的,供应商中标后直至验收止,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
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采购人允许分包的,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
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
分包。
2.1.10.2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采购文件
2.2.1 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
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
或者不清楚的,或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
时,按2.1.8.1规定的时间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提问并及时联
系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jgs0632@163.com,否
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
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上述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 联系电话:0632-5885188
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
2.2.2.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3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后,作为采购
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2.2.2.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
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5供应商自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
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2.2.3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2.3.2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
采购文件收受人,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密封、标记要求
2.3.1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2.3.1.1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供应商
电子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1.2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
投标无效。
2.3.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投标无效。
2.3.2 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
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公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2.3.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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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包含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三部分。
2.3.3.2未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做好标示并封装在信封中。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
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字样。
2.3.3.3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办法中加分项的原件部分以及未加
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接受二次递交和验证。逾期递交或者未
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2.3.4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署和密封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4.1、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
2.4.2、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
独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同时递交。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需要提供
(原件/复印件)
备注
1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
人员身份证
原件
3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信用山东”网站截图
原件
2.4.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
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
2.4.4、上述资格审查材料除身份证外单独密封,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
在投标文件中。
2.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
2.5.1 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2.5.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采购文件
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的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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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销、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
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
达,将被拒绝。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版本。未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光盘和 U盘介质提交(供应商须保证启用时能正常读取)。
2.5.1.2投标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导入。
2.5.1.3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务或者技术偏离表中
注明。
2.5.1.4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
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5.1.5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
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5.2 投标文件的组成
2.5.2.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
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
投标无效。
2.5.2.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部分组成:
(一)报价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供应商如属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如属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供应商如属符合财库〔2017〕141 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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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二)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供应商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3)商务偏离表;
(4)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简介;
2)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4)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书面声明;
6)供应商认为能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资质/资格文件复印件。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技术部分
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
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注:技术部分组成
1、管理服务理念、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
2、服务方案
3、实施措施
4、物业管理服务的突发应急方案
5、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材料等配备方案
6、本项目投入实施安排
7、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
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2.5.3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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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1投标报价的范围: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服务价格一次性报定,不能修改。
(2)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表进行报价,供应商的
报价须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食堂餐饮服务、、物业水、电、暖、消防、电梯等维修
保养服务和设备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服务等方面、人员工资、保险(保险费用由中标供
应商自行承担)、人员培训、相关配套服务、利润、税金(按照物业服务的税率报价)
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
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
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重新考虑。
注:供应商报价应符合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新枣庄
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社保规定等要求。
(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3.2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2.5.3.3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
于预算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2.5.3.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被授权代表签署。
2.5.3.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
2.5.3.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应以上传到系统的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
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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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
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3.7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5.3.8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
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
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
面通知为准并作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
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
文件。
2.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7.1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2.7.1.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
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逾期送达或者未按
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7.1.2供应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
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2.7.1.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6月 2 日09时30分。
2.7.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7.2.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如有要求)后,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2.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
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7.3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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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1开标时间:同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3.2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否
则必须按时开标。
2.7.4开标地点:同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8.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
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8.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按照成交金额的1.5%计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汇至以下账
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滕州北辛支行
帐 号:231236078992
2.9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9.1开标程序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
(1)宣读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照顺序当众开标,电声唱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
在案;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
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2.9.2 开标
2.9.2.1开标在采购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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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数字证书CA锁(电子印章)参加开标会议,且必须签到。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
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9.2.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开评标系统是
否正常),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相互查验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
无误后开标。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
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
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供应商再
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确认存在争
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相关证据,
相关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由评标委员会处理,处理决定认为投
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有争议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2.9.2.3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采购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
其它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
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9.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密封、标记的;
(3)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4)解密并开启投标文件后,供应商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2.9.2.5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
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9.2.6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
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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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9.3 评标委员会
2.9.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管家管理实施办法》以
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
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
上单数: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复杂;
(三)社会影响较大。
2.9.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2)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
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3)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
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9.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项目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签到的,须进行更换。
2.9.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
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
2.9.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
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
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
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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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6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
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
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
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评标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9.3.7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9.3.8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4)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
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
(6)编写并审定评标报告;
(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9)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
2.9.3.9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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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2.9.3.10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
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
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9.3.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
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2.9.4 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
(7)比较与评价;
(8)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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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9.5 评标
2.9.5.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
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计算,
在商务、技术打分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2.9.5.2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节能环保的鼓励优惠政策:详见评标办法。
2.9.5.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9.5.4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9.5.5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
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
活动。
2.9.6 澄清
2.9.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
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采购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评标委员会有
权确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
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
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9.7 定标
2.9.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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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9.7.2中标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中标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
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出的供应商名单
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确定其他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预期差距
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2.9.7.3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
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
财政部门。
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9.8 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2.9.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
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采购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
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9.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
由不得放弃中标。
2.9.9 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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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有多个投标报价的;
(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8)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9)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或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
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0)应提供而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1)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而提供进口产品;
(12)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所报产品不
符;
(1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4)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的澄
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15)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16)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
公正;
(1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决
定。
2.9.10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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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2.9.11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2.9.11.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
法正常评审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
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
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做出妥善保密处理。
2.9.11.2评标活动终止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
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
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
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
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
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
并存档。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评标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9.11.3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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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2.9.11.4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9.12 违法违规情形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9.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供应商;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9.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投标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
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
2.9.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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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9.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信誉、荣誉状况及获奖证明材料;
(5)提供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货物性能指标、技术参数证明、用户评价;
(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9.13 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枣庄市
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
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9.14 关于中标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9.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
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
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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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
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
并要求中标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
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
商承担。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无效、废标或中标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
的,采购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
新组织招标,中标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采购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取消中标资格的
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承
担。
2.9.14.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
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
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
本次招标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
招标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
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
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
任;若中标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
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
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10 纪律和监督
2.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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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
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负有保密责任。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11 质疑与投诉
2.11.1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
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1.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3)提出质疑的日期。
2.11.1.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
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11.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
受和回复。
2.11.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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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
诉。
2.11.2 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11.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
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
2.11.2.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2.11.2.4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
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
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11.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2.12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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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1 项目说明
3.1.1 本章内容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3.1.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2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
1、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办公楼:提供食堂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礼仪接待及日
常咨询引导等服务。
2、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业务楼、枣庄市第二拘留所与实战训练中心:提供公共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绿化服务、食堂餐饮服务(业务楼提供)、电梯、空调、监控、消
防等设施设备维保服务、会议服务、礼仪接待及日常咨询引导等服务。
二、岗位明细要求(供应商配备不低于以下标准)
序号 岗位 人数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全面负责项目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2 副经理 1
3 主管 2
4 会务人员 6
5 保洁 20
6 工程 3 含水、电、消防专业人员
7 绿化 2
8 图书室管理员 1
9 洗衣房管理员 3 含一名机动理发师
10 厨师 6
11 面点师 3
12 配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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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食堂服务员 3
14 食堂保洁 2
共计:56人
以上为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人员配置不得低于以上人数。各岗位人员
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购买五险,如本项目服务质量达不到约定
标准及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人员配备调整。
三、服务内容及人员配备
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用户的
利益,全面履行投标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管理,积极开展业务,优先服务
用户,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服务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一)项目部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部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公司的管理目标制定项目部的工作
目标、指标,保障项目部管理范围内的工作质量,为采购人提供良好的管理与服务;
2、负责制定项目部各岗位职责,制定工作要求,工作目的,建立各项相关管理制
度;
3、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
4、负责做好项目部人员招聘、录用、培训、组织上岗、人员调整及配合公司监察
部的检查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以身作则,以点带面,逐步提高项目部员工的整体
素质、工作能力及业务技能;
5、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准确掌握项目部情况,检查督促各岗位工
作的实际操作情况;
6、负责制定项目部各项物品需求计划,并及时上报公司采购部门,保障项目部物
资需求;
7、定期组织采购人意见征询活动,了解采购人对公司各项服务的意见及建议;
8、负责做好项目部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及协调工作;
9、负责确保项目部各项服务记录的完整、准确有效,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4 联系电话:0632-5885188
10、按时参加公司例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
(二)保洁管理
1、保洁部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公司企业形象;
(2)上岗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注意仪容仪表;
(3)遵守工作时间及值班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岗,工作期间严禁脱岗、串岗、聚堆、
闲聊等;
(4)服从本部门经理的安排及要求,做好日常保洁区域的卫生达标工作;
(5)以良好的工作热情,端正的工作态度,对待保洁服务工作,不做与保洁服务工
作无关的事;
(6)合理使用保洁工具和易耗品,节约能耗;
(7)及时汇报部门经理保洁区域的临时突发性事件,协助解决处理有关保洁工作;
(8)及时汇报部门经理有关保洁工作的重大重要信息;
(9)接受部门经理日常检查监督,有不足及时整改,提高工作质量;
(10)员工之间团结协作,互帮互助。
2、保洁工作范围及要求
定员 工作范围 工作内容及要求
办公区
域大厅
大厅外平台、台阶低
位墙身、首层自动
门、(内、外)厅内
地面,墙壁身、内楼
梯、指示牌、宣传牌、
信报箱、垃圾桶、消
防设施、装饰框等设
施。
1、大厅外平台、台阶每日清洁处理,即时清洁,保持外平台地面
目视干净、无明显尘土、垃圾、脚印。地垫无明显灰尘,无污物、
垃圾。
1)每天 7:30 和 13:00 分两次重点清理,每 30 分钟对大厅外
平台进行一次彻底清扫、推尘处理,如有污渍,用干湿拖把擦拭,
用铲刀除去地面上的香口胶等污物。
2)清扫地垫上的纸屑等杂物,如有香口胶等明显污物,用清洁
剂除去(专用香口胶清洁剂)。
3)地垫每周冲洗一次。
2、首层玻璃门窗、门厅镜面装饰柱各种镜面每日至少一次清抹手
印、污渍,及时清洁,定期无泡玻璃水清洁处理,保持光洁明亮。
先用铲刀铲去玻璃上的污垢,将玻璃清洁剂与清水 1:5 的比例兑
好,装入压力喷壶。用喷壶以“之”字型均匀将玻璃液由上到下喷
在玻璃表面。用毛刷将喷在玻璃上的玻璃液涂匀。污迹较重的地方
重点涂抹。用玻璃刮以适当的力量按在玻璃顶端以上向下刮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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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用干净抹布擦去刮刀上的污水,然后重叠一块重复进行。一洗
一刮连贯进行,当玻璃的位置离地面较接近时,可以把刮刀横向移
动。用无绒干毛巾抹去玻璃框上的水珠。最后用地拖拖抹地面上的
污水。清刮高处玻璃时,可把玻璃刮套在伸缩杆上。
3、厅内地面每天 7:30 和 13:00 分两次重点清理大厅地面,每 30
分钟保洁一次,重点清理地面和电梯轿箱内的垃圾杂物。用尘推推
尘大堂地面,用干净湿拖把除掉污渍,用铲刀铲去口香糖,将垃圾
收入大垃圾桶,保持光亮洁净。
4、墙身、堤角线每日清抹除尘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并定期用
鸡毛禅做高位墙身禅尘、刮擦处理。
5、厅内楼梯及扶手每日擦拭清洁,扶手上不锈钢光亮剂保护,目
视无手印,楼梯墙面、设施、天棚、窗台无积尘,目视无尘土、蜘
蛛网等。
1)每天两次按从下到上的顺序,将所有楼梯的扶手用湿毛巾、
干毛巾各清擦一次;楼梯的不锈钢立柱、护栏每天用湿毛巾、干毛
巾各清擦一次,扶手上不锈钢光亮剂保护。楼梯地面用干净的湿拖
把循环清擦。
2)楼梯护栏外部分,应重点用湿抹布擦干净,保持其表面无
尘土、垃圾。
3)经常使用的低位楼梯每 1 小时循环保洁一次,擦抹扶手,
清扫楼梯。
4)楼梯及拐角处的公共设施,窗台等每天清擦一次。楼梯的
墙面及拐角处的天棚,每月进行一次清扫,扫除其尘土、蛛网等。
5)清扫楼梯时一定注意楼下行人,以免将垃圾扫到行人身上。
6、各类设备、设施:清倒不锈钢垃圾桶,洗净后放回原处,用干
抹布擦拭干净;如指示牌、宣传牌、信报箱、垃圾桶、消防设施、
装饰框、花木等设施须每日至少清倒、擦拭一次,并即时清洁,保
持无尘无污渍。
7、擦拭电器开关要用干手巾以防触电。保洁工具严禁乱放,应做
到定置摆放。
办公区
域办公
楼外围
及玻璃
办公楼外院内公共
区域地面、路面、院
内设备、设施、广告
牌、宣传栏等。首层
1、办公楼外院内公共区域地面、路面每日彻底清扫一次,保持地
面无烟头、纸屑、无果皮、树叶、无积水、无污渍泥沙等杂物。
1)每天 7:30—11:00,13:00—17:00 每隔半小时循环保洁,
用扫帚垃圾斗对地面、绿地进行彻底清扫,清除地面果皮、纸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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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镜
面
玻璃门窗、镜面等。 树叶和烟头等杂物。
2)发现污水、污渍、口痰等粘附在地面上杂物,须及时清理干
净。
3)室外宣传栏、广告牌、各类设施、设备、装饰物、大门,每
天用湿抹布擦拭一次。
3、前厅玻璃门窗、门厅镜面装饰柱各种镜面每日至少一次清抹手
印、污渍,及时清洁,定期无泡玻璃水清洁处理,保持光洁明亮。
先用铲刀铲去玻璃上的污垢,将玻璃清洁剂与清水 1:5 的比例兑
好,装入压力喷壶。用喷壶以“之”字型均匀将玻璃液由上到下喷
在玻璃表面。用毛刷将喷在玻璃上的玻璃液涂匀。污迹较重的地方
重点涂抹。用玻璃刮以适当的力量按在玻璃顶端以上向下刮去污
水,用干净抹布擦去刮刀上的污水,然后重叠一块重复进行。一洗
一刮连贯进行,当玻璃的位置离地面较接近时,可以把刮刀横向移
动。用无绒干毛巾抹去玻璃框上的水珠。最后用地拖拖抹地面上的
污水。清刮高处玻璃时,可把玻璃刮套在伸缩杆上。
4、各类设备、设施:清倒不锈钢垃圾桶,洗净后放回原处,用干
抹布擦拭干净;如指示牌、宣传牌、信报箱、垃圾桶、消防设施、
装饰框、花木等设施须每日至少清倒、擦拭一次,并即时清洁,保
持无尘无污渍。
公共
区域
各楼层公共区域走
廊、地面、堤角线、
楼梯及扶手、卫生间
及公共区域设施设
备等。
1、各楼层公共区域走廊、地面、电梯每天 7:30和 13:00 分两次
重点清理,每 30 分钟保洁一次,重点清理走廊、地面和电梯轿箱
内的垃圾杂物。用尘推推尘大堂地面,用干净湿拖把除掉污渍,用
铲刀铲去口香糖,将垃圾收入大垃圾桶,保持光亮洁净。
2、墙身、堤角线每日清抹除尘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并定期用
鸡毛禅做高位墙身禅尘、刮擦处理。
3、楼梯及扶手每日擦拭清洁,扶手上不锈钢光亮剂保护,目视无
手印,楼梯墙面、设施、天棚、窗台无积尘,目视无尘土、蜘蛛网
等。
1)每天两次按从下到上的顺序,将所有楼梯的扶手用湿毛巾、
干毛巾各清擦一次;楼梯的不锈钢立柱、护栏每天用湿毛巾、干毛
巾各清擦一次,扶手上不锈钢光亮剂保护。楼梯地面用干净的湿拖
把循环清擦。
2)楼梯护栏外部分,应重点用湿抹布擦干净,保持其表面无
尘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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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常使用的低位楼梯每 1 小时循环保洁一次,擦抹扶手,
清扫楼梯。
4)楼梯及拐角处的公共设施,窗台等每天清擦一次。楼梯的
墙面及拐角处的天棚,每月进行一次清扫,扫除其尘土、蛛网等。
5)清扫楼梯时一定注意楼下行人,以免将垃圾扫到行人身上。
4、卫生间每天 7:30 和 13:00 分两次重点清理,每 30 分钟保洁
一次,并定期用洁厕剂清洁处理。达到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
灰渍。室内无异味、臭味。洗手台、面盆、镜面干净。地面无污渍、
积水、纸屑,保持干燥。
1)打开门窗通风,每日循环用水冲洗大小便器,用夹子夹出
小便器内的杂物。
2)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换新垃圾袋后放回原位。
3)将洁厕剂倒入水桶内,用厕刷沾洁厕剂刷洗大、小便器,
然后用清水冲净。
4)用湿毛巾和去污清洁剂(1:20 比例)擦洗面盆、大理石台
面、墙面、玻璃门、标牌、隔板、隔门等。用玻璃刮(套装)清擦
镜面、玻璃门、然后用干毛巾擦净边缘。用湿拖把拖干净地面,然
后用干拖把拖干。
5)喷适量空气清新剂或檀香,小便器内放卫生球。用干毛巾
或纸巾擦拭各不锈钢水龙头、开关等,直至光亮。
5、公共区域各类设备、设施:清倒不锈钢垃圾桶,洗净后放回原
处,用干抹布擦拭干净;如指示牌、宣传牌、信报箱、垃圾桶、消
防设施、装饰框、花木等设施须每日至少清倒、擦拭一次,并即时
清洁,保持无尘无污渍。
(三)食堂服务及管理
1、食堂餐饮服务内容:为工作人员提供用餐服务、做好食堂保洁等工作。
2、食堂餐饮服务要求:
(1)餐厅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且每年进行体检,否则不得上岗;
(2)员工的仪容仪表端庄大方、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微笑服务。
(3)提供相关服务适时、及时、准时,做到服务管理无盲点;
(4)对职工用餐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转达相关部门处理解决,做到“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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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5)厨师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在食品加工中,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
的烹调方式。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
3、食堂餐饮服务标准:
(1)食堂服务主要保障员工工作餐。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保障员工餐厅按时开饭。
(2)服务人员要确保厨房以及厨房、餐厅、桌椅、地面等整个食堂的卫生清洁。
(3)在食堂工作的服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证上岗,凡患有传染病
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堂工作,当日患有重感冒、剧烈咳嗽等
易传染病症的不得上岗,工作人员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必要时佩戴口
罩及手套,不用手直接拿熟食。
(4)厨房、餐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清洗,无“四害”、无垃
圾。厨房炊事器具、餐厅餐具要勤擦洗、勤消毒,做到无毒无菌。菜盘、饭碗、勺子、
筷子等所有餐具在员工用餐结束清洗干净后必须放进消毒柜高温消毒,并摆放整齐。冰
箱、碗柜要经常清洗。
(5)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炊事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
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下班
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食堂工作人员应爱护食堂公物,注意节
约用水用电,及时关掉不必要的日光灯、空调等,非就餐时间严禁使用空调。
(6)对所用食材要漂洗干净,并保证烹饪质量、卫生,确保员工吃上放心饭菜,
严防病从口入和出现食物中毒等情况。
(四)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保养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维修及保养、室内外电路维修及保养、空调维修及保养。
(五)会议接待服务:
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及为前来办事群众,进行咨询引导,包括重大活动期间的礼仪接
待服务。
(六)绿化养护服务:
1、绿化工职责
(1)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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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从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工作时佩戴好上岗证;
(3)绿化养护操作场地及道路两旁整洁有序,无危及车辆、行人的现象;
(4)与采购人沟通交流、劝阻有损绿化的行为要温和有礼;
(5)正确并熟练操作使用园林器械,妥善保管好绿化工具设施、农药、化肥及其
他用品,严格使用化肥和农药;
(6)花草树木及时浇水,防止过旱和过涝;
(7)对花草树木定期培土、施肥、除杂草和除病虫害,对新栽的花草树木要及时
修剪、补苗、浇水,保证成活率达 90%以上;
(8)熟悉物业辖区内的绿化概况,充分利用绿地面积,合理布局、种植花草、树
木;
(9)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物业辖区的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2、绿化服务制度
(1)病虫害防治规范
1)绿化负责人应根据季节、气候及病虫活动规律制定出详细的防治计划,防治计
划应包括:
A、年度及季度的病虫害预防计划;
B、病虫害发生时的治疗计划及用药计划;
C、病虫害防治的费用预算计划。
2)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当病虫害发生时应及时给予有效治疗,尽可
能的防止其蔓延和扩散。
3)绿化负责人应熟悉经常出现虫类和病原菌。
4)对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方法应采用减少病虫来源,选用抗虫性品种、选择化
学药剂防治等。
5)绿化工在喷农药时必须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及口罩,站在上风口严格按说明
书规定进行操作,喷农药时要求均匀,以防多次出现药害、少药处病虫未除,喷药时低
压并压低枪口,农花必须妥善保管,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6)植物用药后,定期观察防治效果,对于出现药害或无效的治疗结果,应归结原
因并作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并上交档案科管理。
7)质监部应每月一次检查植物病虫害防治情况,并对防治结果作相应评价。
(2)花木养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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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化工每天上班后巡查一遍室内外花草,及时清除残花黄叶、断枝、盆内杂物,
并调整好花盆,对个别提前谢的花草要及时抽换,以保护整个花坛的整体效果;对室外
种地的花应每周修一次边,以防边上的草坪侵入,并且每半个月松一次土及除杂草。
2)室内花淋水应视盆泥的湿度而定,淋水时应注意不能溢出盆外;室外花夏秋季
一般要求早晚各淋一次水,春冬季视天气情况每 1至 2天淋水一次。
3)花摆放应先喷一次广谱性杀虫、杀菌剂杀死花盆泥内的蚊虫,对摆出去的花要
注意巡查,发现病虫害应及时喷药,没有特别病虫害时,花坛要求每周喷一次药。
4)对花应每年施肥 3-4次,肥料由绿化负责人定。
5)盆花摆放后期,若花盆内时花处于最佳观赏状态的花朵不超过最佳观赏期的 1/3
时应定为待换花,若某个花坛中待换花的比例超过 1/2 时要求全部更换。
6)应做好爱花工作,如有损坏的现象应照价赔偿。
(3)草坪养护规范
1)草坪淋水视天气情况而定,以不出现缺水枯萎为原则。
2)当草坪需要改良时,应在铲去草坪的地方松土,施土地改良肥,铺上同等面积、
同一品种的好草坪块并淋水。
3)按施肥周期、施肥方法根据草种、肥料不同进行施肥,为草坪提供必要的养料。
4)在雨停、草干的情况下对草坪进行修剪,一般春夏季 3 个月剪一次,秋冬季 4
个月剪一次,同时作好记录。
5)视草坪的生长情况,对草坪进行喷洒农药(对突发性的病虫害应及时喷农药),
用何种农药应由绿化化视实际情况再作决定,绿化工作在进行喷药时要戴好保护装置,
以防出现事故。
6)通过人工除草和除草器除草,定期对草坪进行除虫,使整块草坪没有明显的杂
草。
7)每年应对草坪打孔一次,并视草坪生长密度每 1-2 年疏草一次,同时清除土地
杂物及草渣。
8)草坪上严禁车辆停放和嬉戏打闹。
9)严禁在草坪上泼污水、倒垃圾及焚烧物品。
(4)乔灌木养护规范
1)运用枝剪、绿篱剪等工具于每年 12 月-2月对乔木进行修剪,剪除徒长枝、并生
枝、下垂枝、枯枝等,并对树冠适当的整形以保持形状,对造型树应每两个月修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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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以保持外形。
2)运用绿篱机、绿篱剪等工具在每年冬季进行一次枯枝、弱枝、徒长枝清剪及枝
型修剪工作;对造型灌木生长季应每 25天进行一次修剪以保持树冠丰满、枝型美观。
3)乔木应每年施有机肥或复合肥一次;观赏用的小灌木每年冬季应施肥一次,每
年 5-6月应追施一次复合肥。
4)乔灌木每月应喷一次杀虫剂(对突发性病虫害应及时针对性地喷农药),喷农
药时应注意喷在树木的叶背面和根茎部位,喷药时应注意风向,保护员工及周围人员安
全。
5)不得在乔灌木上晾晒衣物等东西即压垮树枝又影响院内的容貌。
(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员工行为语言规范
(1)文明用语规范;
(2)对业主(或客人)说话时语调要自然、柔和、亲切,且要注意称呼;
(3)绝对不准讲粗话,使用蔑视或污辱性语言;
(4)讲话注意语言艺术,多使用敬语;
(5)接过他人递来的物件时应说“谢谢”;
(6)请示业主、客人或同事做任何事前应使用“请”、“麻烦您”等;
(7)在向他人表示歉意时,应使用“对不起”,“不好意思”等;
(8)他人讲“谢谢”时,要回答“不用谢”,不能毫无反应;
(9)面对业主打招呼时,不准讲“喂”,应说“您好/早上好/新年好”;
(10)业主或客人来访时要主动问好,同事之间见面也应相互问候;
(11)业主有管理方面的事情询问时,应给予耐心细致的回答;
(12)不要与业主(或客人)开过份的玩笑,同事之间也不要开太过火的玩笑;
(13)遇到外来单位前来参观或上级领导前来检查时,应说:“欢迎光临/欢迎指导”,
并热情接待。
2、日常行为规范
(1)公司各岗位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应干净、整洁;
(2)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物、勤剪指甲,男员工不得留过长的头发,女
员工不得浓妆艳抹,不得涂有色指甲油;
(3)面对业主(客人)应随时保持微笑,不准对业主(客人)看脸色、发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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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业主服务时不得流露出不耐烦、不高兴、冷淡的表情,做到亲切、友好、精
神饱满、不卑不亢;
(5)和业主(客人)交流时应全神贯注,双眼注视对方,适当的点头称是,不得东
张西望,心不在焉;
(6)在业主(客人)面前不准做不雅或不尊敬的动作,如双手叉腰、交叉胸前、手
插口袋、挠头、挖耳、抠鼻孔、拍桌子、乱弄物品等;
(7)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8)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化妆等;
(9)行走时不要勾肩搭背,与业主(客人)相遇应靠边走,不得从二人中间穿行,
请人让路要讲对不起,不得横冲直撞、粗俗无礼;
(10)咳嗽、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
(11)员工在工作或与人交谈时,如有业主(客人)走近,应立即打招呼或点头示意,
表示注意到他(她)的来临,不准毫无表示或装作没看见;
(12)不要在业主(客人)面前经常看手表;
(13)上岗时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等;
(14)上班时间不得大声说话、谈笑、喊叫,发出不必要的声响影响他人工作;
(15)上岗时要保持良好的站姿、坐姿,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驼背、
耸肩。
(八)仪容仪表标准
1、制装:按公司规定标准着装。
2、仪表:
(1)上班时穿着统一制服,工作服应挺直、舒展、干净,不得穿有污渍、破损的服
装上岗。
(2)服装: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或衣袖,领口及袖口处不应
显露个人衣物,不得佩带饰物,制服外不得有笔、纸张等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
物品;冬季穿大衣时,扣子要全部扣好,外面扎上武装带,不得敞开或披在肩上。
(3)帽子:戴帽时,不得顶在头顶或用手捏出奇形怪状,应自然戴在头上。
(4)武装带:紧扎在腰间,以手不能轻松插入为准。中间以卡子中央对正衣扣中线
为准。吊带环前面放在腰带卡子的左侧,吊带从右肩挎过,后面吊放在腰中央偏右处。
挂物环不挂物时,紧靠前面卡子的右侧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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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衣:冬季穿大衣时,扣子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或披在肩上。
(6)工作牌: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牌。佩戴时,工作证须置于上衣左侧兜盖上
方中央位置,工作证下沿与兜盖上线平齐。
(7)制服穿着时要保持挺直、舒展,不得穿有折皱的服装上岗。
(8)鞋袜:鞋袜整齐,鞋子干净光亮,鞋底不钉铁掌;上班时只准穿规定的黑色皮
鞋,禁止穿拖鞋、布鞋、旅游鞋;袜子要穿素色,不得光脚穿鞋或穿过于花梢的袜子。
(9)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下班后必须将制服挂放于本人衣柜内,不准穿着或携带制
服离开管理区域。
(10)服装款式由公司统一指定,不得随意改动。
(11)头发要整洁,不允许染发,不留奇异的发型;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
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 胡须长不得超过 1 毫米,指甲长不超过指尖一毫
米。
(12)注意个人卫生,班前尽量不吃带有异味(姜葱蒜味)的食品,值班期间严禁饮
酒。
(13)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3、表情:
(1)要面带微笑,给人以亲切感;不能面孔冷漠,表情呆板。微笑时,嘴角向上微
微翘起,表情自然。
(2)要聚精会神,注意倾听,给人以受尊重之感;不要没精打采或漫不经心。
(3)要坦诚待客,不卑不亢,给人以真诚感;不要诚惶诚恐,唯唯诺诺,面带虚伪。
(4)要沉着稳重,给人以镇定感;不要慌手慌脚,毛毛躁躁。
(5)要神色坦然、轻松自信,给人以宽慰感;不要双眉紧锁,愁云满面。
(6)不要带有厌烦、僵硬、愤怒的表情,也不要扭捏作态,做鬼脸、吐舌、眨眼,
给访客以不受尊重感。
4、仪态:
(1)应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
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经常检查并保持良好的仪表。
(2)站姿:站立端正、上身挺直,挺胸收腹,眼睛平视,嘴微闭,面带笑容,双腿
分开,双脚与肩同宽,脚跟分开距离限 8厘米以内,双臂自然下垂、在体前交叉或采用
背手式(双手在体前交叉站立时脚呈 V字型),右手放在左手上,从正面看身体重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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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两腿中间,向上穿过脊柱及头部,要防止中心偏左或偏右,中心要放在两个前脚掌。
禁止手叉腰、手插兜、手抱胸。站累时,脚可以向后撤半步,但上体仍须保持正直。
(3)坐姿:应坐椅子的 2/3,但不可坐在边沿上;双肩放松放平,腰部挺直,胸向前
挺,躯干与颈、腰、腿、脚正对前方,双膝并拢。入坐时要轻盈、和缓、从容自如;落
座后要保持上身正直;两臂可弯曲放于桌上或椅子的扶手上,也可放在双膝上,目光平
视,面带笑容;两腿间距和肩宽大致相等,两脚自然落地;身后无依靠时,身体可稍前
倾;头平正,不东摇西晃。切不可坐在椅子上前俯后仰,摇腿跷脚,将脚跨在桌子或椅
子扶手上;不得在访客面前双手抱于胸前、跷二郎腿、半躺半坐、趴在工作台上。
(4)行态:行走应轻而稳,昂首挺胸收腹,肩要平、身要直。不摇头晃脑、吹口哨、
吃零食;不要左顾右盼;不与他人拉手、搂腰搭背。同时注意:尽量靠右行,不走中间;
与上级领导相遇时,要敬礼致意;与上级领导、来客同行到门前时,应主动开门让他们
先行,不能自己抢先而行;与他人同行应记住位次上的尊卑;在狭窄之处行走,若无急
事,最好将外侧让出,以便有事者迅速通过。走路应该昂首、闭口、两眼平视前方,挺
胸、收腹、直腰,行走间上身不动,两肩不摇、步态稳健。
(5)举止:
a 举止要端庄,动作要文明,迎客时走在前,送客时走在后,客过让路,同行不抢
道。站、坐、走要符合规定要求。
b 在访客面前应禁止各种不文明的举动,如吸烟、吃东西、掏鼻孔、剔牙齿、掏耳
朵、打饱嗝、打喷嚏、打哈欠、抓头、搔痒、伸懒腰等,即使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
应尽力采取措施掩饰或回避,并主动道歉示意。
c 上班时间应保持值班室内安静,不大声喧哗、打闹、吹口哨、唱小调、看报纸,
干私活;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d应保持工作台面清洁,除标识牌和工作用品外,不能有任何杂物。
e 使用手机时,应低声细语,不应大喊大叫,开会时应设置在震动状态或关机。办
公时间禁止打私人电话。
(九)考核方式:
1.定期综合检查及专项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定期综合管理检查和专项检查,由
采购人组织、参与。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质量按照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不达
标,按照采购人的考核方式及办法进行相应扣罚。每出现一处问题将在每次考核时扣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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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如当月考核不及格将按照有关规定扣除总分数相应当月经费。(考核满分为 100分,
采取倒扣分制,每月综合得分 95分为基数,每少一分相应扣减当月应付经费的 1%,当
月综合考核分在 90 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及格,连续二个月考核成绩达不到总成绩 85%,甲
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
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
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重新考虑。
中标供应商在用工时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及劳动保险(保险费用
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全员购买五险。
2.疫情期间要求:
(1)保洁人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和要求对办公楼的室内及室外,电梯,
食堂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每小时一次进行全面消毒并及时通风。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
合格消毒产品,消毒时应注意避让周围人员(必要时劝离所有人员后再进行消毒),严
格按照正确的消毒方法,科学消毒,避免因消毒不当造成人员身体伤害。
(2)疫情期间所有物业人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和要求勤洗手,戴口罩,
工作时戴手套,必要时采取全面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和接触感染。
3.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质量按照采购人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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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
4.1 签订合同
4.1.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
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要求赔偿本次及再次
招标所发生的费用。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采购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
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协议。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4.1.3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
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
则将依法处理。
4.1.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
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1.5采购人不允许分包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4.1.6当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
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
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
财政部门备案。
4.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
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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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
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3 合同公示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
4.4 质量与验收
4.4.1采购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采购文
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及时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
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如对货
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
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4.4.2 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4.4.3 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5 履约验收公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
予以公开发布。
4.6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
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
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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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五)采购文件及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
(六)履约保证金
(七)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费总价为 元/年(大写: 元/年)。
即:月度服务费 元/月。
四、服务内容及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1)乙方为完成承包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
(2)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其中包括交通事故、安全
事故、溺亡事故、意外事故、食物中毒、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
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乙方在管理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造成他
人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
理各项用工手续,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如因
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有关部门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时,因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未
达到质量标准,而被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并扣除当月的服务费,由
乙方按照有关部门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5)由于乙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及甲方机械、设备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机械车辆等,乙方应妥善使用并负责日常的维护、维修。乙方须
建立运行台账,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若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害的,乙方
应负责修理、赔偿;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的,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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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甲方提供的所有机械设备不得私自对外经营、出售,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
由乙方全部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乙方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对雇佣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及礼
仪培训,确保雇佣人员能高质量的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乙方确保雇员遵守甲方的
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需对雇员的各行为负责,并自行承担因雇员的不当行
为而产生的各项损失,不得牵连甲方。
(9)乙方建立专业的服务团队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将每日值班人员信息在服务
公告栏公示,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接到甲方的应急服务要求时,乙方必须在 15
分钟内响应,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服务内容。
乙方服务团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员及联系方
式变更的,乙方应在变更后立即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并确保甲
方知晓变更后的信息,乙方因迟延通知致使甲方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本条未尽事宜参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乙方亦可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作出
更优惠的承诺。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合同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三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如试用期内二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
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合同金额每月均摊扣除当月考核扣罚金额后于次月十日前据实
拨付给乙方。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物业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款项由枣庄市峄城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或由采购人自行支付。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调整人员配置、人员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等,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2) 甲方的消防设施及其他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置及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和达到国
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及国家产品质量标准,重点部位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设置安全防范措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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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质量按照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不达
标,按照采购人的考核方式及办法进行相应扣罚。每出现一处问题将在每次考核时扣 1-3
分。如当月考核不及格将按照有关规定扣除总分数相应当月经费。(考核满分为 100分,
采取倒扣分制,每月综合得分 95分为基数,每少一分相应扣减当月应付经费的 1%,当
月综合考核分在 90 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及格,连续二个月考核成绩达不到总成绩 85%,甲
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甲方及相关单位在对乙方服务状况进行抽查、检查、联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解
决不及时,并收到投诉电话、媒体曝光等信息的,影响比较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
乙方进行责任追究。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内容配备相应的人员、物资,同时履行本合同规定
的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内容及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2)对甲方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
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管理服务的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管理档案资料。
(6)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工作人员, 保证员工人数稳定, 缺员时应及时补充, 不能
因缺员耽误工作,所有员工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须交甲方存档备査。员工缺员不得超过3
天,超过3天每天给予200元/天罚款,直至人员补充到位。员工辞职、离职、更换须及时
向甲方通报;如不通报一经发现给予罚款1000元/次。
(7)所有人员要仪表端庄, 政治可靠, 工作责任心强, 所有服务人员需统一着装
上岗 。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制定管理方案,公寓管理及锅炉房管理计
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乙方在使用水、 电时, 有责任注意节省, 杜绝浪费;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进行赔偿。
(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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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因乙方管理不善以及其他个人故意或过失行为, 导致出现被盜、 火灾等意
外事故,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能办法按有关规定执
行 。
(12)乙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管理情况。
(13)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国家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对员工
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在劳动用工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自行承担责任。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否则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违约,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按乙方缴纳保证金的 10%
对乙方进行赔偿。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
的所有费用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采购的费用、违约金、律师费、
公证费、保全费等。并不予退还已缴履约保证金。
2、 因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达标,甲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因连
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甲
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采购的费用、违约金、
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等。
3、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监督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
乙方拒不配合,甲方扣减当月的服务费,并视乙方情节,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约定的履
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再次采购的费用、违约金、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等。
4、 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导致乙方工作人员、第三方人员人身、财产损害
及其他纠纷,牵连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采购的费用、违
约金、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等。
5、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应急响应,逾期 3 次,甲方
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由于本协议的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采购的费用、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等。
6、乙方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未及时解决,导致投诉电话、媒体曝光等情形,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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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比较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赔偿给
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采购的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
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等。
7、乙方对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约定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于本合同的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采购的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
保全费等。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
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代理机构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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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评标办法
5.1 评审过程
5.1.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
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5.1.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在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
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
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5.1.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5.1.3.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所投的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
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5.1.3.2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事
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
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
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5.1.3.3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对
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5.1.4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5.1.5中标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
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出的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
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确定其他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
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招标。
5.2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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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投标报价 1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报价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10。
2
项目实施方
案
35分
1、根据投标人物业管理服务理念、管理制度和组织
架构进行综合评价;服务定位合理、目标切实可行、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
管理流程的得 5.1-7 分;服务定位基本合理、目标基
本可行、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基本完善的得 3.1-5
分;服务定位有偏离、管理制度和组织构架有不足的
得 0-3 分。
2、服务流程合理、服务制度管理措施完备等服务方
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1-7 分;服务流程合
理、服务制度管理措施完备等服务方案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且详尽完备的,得 3.1-5 分;服务流程合理、
服务制度管理措施完备等服务方案基本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得 0-3 分。
3、根据投标人物业管理的相关详细计划及实施措施,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等进行综
合评价。措施内容面、完善、切实可行的得 5.1-7 分;
措施内容较全面、基本可行的得 3.1-5 分;措施内
容十分简陋或存在部分缺陷的得 0-3 分。
4、投标人按照要求制订发生突发事件(包括发生暴
雪、暴雨、暴风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
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
应急预案及实施措 施。措施内容全面、完善、切实
可行、响应时间快,处理时间短的得 5.1-7 分;措
施内容较全面、基本可行的、响应时间较快,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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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较短的得 3.1-5 分; 措施内容十分简陋或存在
部分缺陷、响应时间慢,处理时间长的得 0-3 分。
5、投标人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材料,
维护维修费用等作出说明。内容完整、先进、具体、
合理、切实可行的得 5.1-7 分;说明内容基本完整、
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得 3.1-5分;说明内容十分简
陋或存在部分缺陷的得 0-3 分。
3
本项目投入
实施安排
14分
1、项目投入考虑全面、总体配备合理、各专业工种
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2.1-4
分;考虑基本全面、总体配备基本合理、各专业工种
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能满足需要的一般 0-2 分。
2、根据劳动力的投入安排是否有优势(包含年龄段
配备合理,团队年轻化等人员安排);人员投入拟担
任本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是否具有类似项目实施
经验;安排参与项目的专业人员素质、技术能力、专
业分布、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拥有较强的专业
技术队伍、能够很好的满足用户实际使用要求得
6.1-10 分;服务能力较好,能够满足用户实际使用
要求的得 3.1-6 分;服务水平低,仅能勉强满足用
户实际使用要求得 0-3 分。
4
优惠承诺和
特色服务
12分
根据投标人完整质量管理及售后服务体系、对本次投
标的服务承诺、计划、人员配备等是否给出优惠和承
诺,程度如何;对后续 务等方面的优惠承诺,以及
特色服务的响应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售后服务
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有突出的服务
点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短得 7.1-12 分;售后服务
内容较全面,售能力较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偏长得
3.1-7 分;售后服务内容十分简陋或存在部分缺陷,
承诺的服务水平低的得 0-3 分。
5 企业荣誉 20分
1、投标人 2017 年度(含)以来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标兵企业”,市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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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政策加分
5.2.5.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得 2 分,此项最多加 2分,不累计计分;省级及以上
的得 6分;此项最多加 6分,不累计计分。本项最多
得 6 分”。(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复
印件也必须编制在其投标文件(纸质和电子投标系
统)中,否则不予计分)
2、投标人提供 2017 年度(含)以来市级及以上行
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A 级得 1
分;AA级得 2分;AAA级得 5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开标现场须提供证书原件或红头文件,复印件也必
须编制在其投标文件(纸质和电子投标系统)中,否
则不予计分)
3、拟投入本项目拟派驻的经理应当是与投标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同时提供
开标前近一年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
应明确交费人员姓名、交费期间和险种,具有项目经
理岗位证书得 3 分;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得 3 分;获得过市级个人荣誉的,得 1 分,获得过省
级荣誉的,得 3分,不累计计分,此项最多得 3 分;
本项最高得 9 分。(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
同原件、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证书等原件且在有
效期内,复印件也必须编制在其投标文件(纸质和电
子投标系统)中,否则不予记分。
6 项目业绩 9分
投标人 2017 年以来政府采购类似物业项目,每提供
一个得 3 分,最多得 9 分。
开标现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网中标公示截
图、合同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复印件也必须编制在其投标文件(纸质和电子
投标系统)中,否则不予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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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价格给予10%的扣除;计算方
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最终价格仅为评审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
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项缺少任何一项评审时均不予认可);
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为其真实性承担相应后果。
5.2.5.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最终价格仅为评审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注:供应商有前述二款组合情形的,累计给予价格扣除。
5.2.5.3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供应商如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的政策。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
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
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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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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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本】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全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二〇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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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报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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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1 联系电话: 0632-5885188
报价部分目录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供应商如属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如属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供应商如属符合财库〔2017〕141 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6)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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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小写: 元/年
大写:
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服务期限
采购文件认同程度
供应商的其他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 联系电话: 0632-5885188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费用名称 价格构成 说明
1
2
3
4
5
6
…… ……
合计
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备注:1、人员保险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明确注明。
2、税金请供应商按照所投本项目物业服务的税率报价。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4 联系电话:0632-5885188
三、(一)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提供)
项目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
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二)从业人员声明函(小微企业提供)
项目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三)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5 联系电话: 0632-5885188
四、供应商如属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供应商如属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六、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保洁、食堂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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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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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目录
(1)投标函;
(2)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3)商务偏离表;
(4)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简介;
2)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4)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书面声明;
6)供应商认为能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资质/资格文件复印件。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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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______授权_______(被授权代表人姓名)全权参加贵方组
织的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___________进
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
一,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3、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5、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保证严格执行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情况和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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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日内有效。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
供应商(盖章):
全权代表(签章):
日期: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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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 完成时间
项目联系人
与电话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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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偏离表
编号 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提供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注:(1)如无偏离请注明“无”字。
(2)如供应商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采购文件为
准。
(3)商务偏离中服务期、付款方式、质保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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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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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
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
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
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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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采购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因违法经营受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2、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谈判等违法、违规行为;
3、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4、无行贿犯罪记录。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
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日 期: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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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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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目录
1、管理服务理念、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
2、服务方案
3、实施措施
4、物业管理服务的突发应急方案
5、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材料等配备方案
6、本项目投入实施安排
7、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
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2.2 采购文件
2.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密封、标记要求
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
2.5.1 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2.6 投标有效期
2.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8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9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10 纪律和监督
2.11 质疑与投诉
第三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1 项目说明
2、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业务楼、枣庄市第二拘留所与实战训练中心:提供公共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绿化服务、食堂餐饮服务(业务楼提供)、电梯、空调、监控、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服务、会议服务、礼仪接待及日常咨询引导等服务。
第四章合同条款
4.1 签订合同
4.2 追加合同金额
4.3合同公示
4.4 质量与验收
4.6 合同主要条款
六、付款方式:
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合同金额每月均摊扣除当月考核扣罚金额后于次月十日前据实拨付给乙方。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物业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款项由枣庄市峄城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或由采购人自行支付。
(5)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评标办法
5.1 评审过程
5.2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1 报价部分
6.2 商务部分
6.3 技术部分
2020-05-10T20:15:3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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