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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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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山区苗圃恢复性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山区苗圃恢复性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山区苗圃恢复性建设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HYZB-NSFJ-2020001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4-28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5-11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一标段成交单位 中心苗圃引水工程(给排水) 633000 新疆筑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文化宫59号吉祥苑小区1栋B座1803室 91650100589340082U
第二标段成交单位 其它建设工程 457800 乌鲁木齐天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445号 91650100228665818B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工程概况:本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井房维修,沉淀池及水泵房维修、苗木定植区灌溉设施维修、育苗温室喷灌设施维修、苗圃基地饮水工程,宿舍及厨房设施维修,晒场硬化等。(包括设备材料)。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任杰、任力民、金萍、石小曼、黄启珍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1356591152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401室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

联系人:任兰增

联系电话:0991-3676471

附件信息:

  •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山区苗圃恢复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

    642.2 KB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 程 名 称: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山区苗圃恢复性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盖章):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

联 系 人:

任兰增

电 话:

0991-3676471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盖章):

联 系 人:

陈磊

电 话:

13565911520

传 真:

0991-4605577

详 细 地 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14楼)

2020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 2页

第二章 合 同 ……………………………………………………………………第18页

第三章 技术规范………………………………………………………………………第93页

第四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94页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第95页

第六章 补充条款………………………………………………………………………第116页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1.1.1

第一标段工程名称: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山区苗圃恢复性建设项目-中心苗圃引水工程(给排水)

第二标段工程名称: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山区苗圃恢复性建设项目-其它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南山分局小渠子中心苗圃

工程概况:本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井房维修,沉淀池及水泵房维修、苗木定植区灌溉设施维修、育苗温室喷灌设施维修、苗圃基地饮水工程,宿舍及厨房设施维修,晒场硬化等。(包括设备材料)。

施工图设计单位:/

施工图工号:/

2

1.2.1.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3

1.2.2.2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25日历日

质量要求:合格

4

1.3.1.1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5

1.3.2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6

1.4.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7

1.5.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1.5.1.1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临时建造师本项目不接受;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进疆信息登记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信息登记册中;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

1.5.1

第二标段: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临时建造师本项目不接受;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进疆信息登记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信息登记册中;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

1.5.3.3

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3.11

投标计价方式:1、投标报价方式:直接报价(二次或多次报价)

报价说明:本项目为施工类招标,投标报价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整体报价,报价应包含合同期限内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所有费用。

第一标段投标最高限价:640000.00;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第二标段投标最高限价:460000.00;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1

3.3

土石方运距:/

12

3.5

工程类别:/

13

5.11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壹万贰仟捌佰零陆元整

第 二 标 段 投 标 保 证 金:玖仟贰佰零陆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注明所投项目)

开户单位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安居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107644101394

行 号:10488100504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于2020年5月9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以电汇形式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账,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副本壹份后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程序: 投标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5

6.11

招标答疑会

投标人开标时间截止3日前将疑问书面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做书面答复。

16

7.11

投标文件份数

经济标:正本: 1 份 副本: 5

商务标:正本: 1 份 副本: 5

技术标: 6 份 电子版U盘一份(经济标格式广联达版本,技术、商务为WORD版)

17

8.13.13.1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 年5月11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楼1101室  

18

9.1

招标工程开标

时间: 2020 年5月11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楼1101室 

19

10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20

4.5

最高限价回函

截止时间:2020年5月9日16 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

13.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30天

22

15.3.1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不含暂列金)

提供形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23

最高限价

第一标段小写:640000.00元(大写:陆拾肆万元整)。(备注: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超过此限价,超过此限价做废标处理。)

第二标段小写:4600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元整)。(备注: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超过此限价,超过此限价做废标处理。)

24

原件

开标前,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下列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以上证件均应当为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外省投标人出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3)以上不满足要求,证件原件不全或无相关主管部门证明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关于有效证件:投标人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审查,仅代表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并不能代表投标人在出席开标会时要求其提供的全部资格证件的合格。投标人出席开标会时,须携带以上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由监督组成员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6

备注

1、招标人评标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开标时须携带本人职称证书原件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招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与评标,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标,一经发现,取消其评标资格。

2、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由招标人支付。

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评审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正本留存,副本退回。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只退回副本一套。

1、总 则

1.1、工程概况

1.1.1、本工程的工程概况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中列清。

1.2、招标范围

1.2.1、本工程招标范围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列清,投标人除非接到招标人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否则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工程招标范围。

1.2.2、本工程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列清。

1.3、工程资金

1.3.1、本工程的部分资金用于合同范围内合格下的支付。

1.3.2、资金已到位

1.4、招标方式

1.4.1、本工程招标方式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列清。

1.5、合格投标人

1.5.1、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列清。

1.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5.3、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人资料,以便资格审查。

1.6、投标费用

1.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2.1.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本文件及由招标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构成。

2.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招标工程中均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

2.1.3、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2.1.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尤其应注意有“废标”、“拒绝评审”字样的条款,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2.2.1、投标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于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及时送至所有投标人,否则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2.3、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

2.3.1、投标截止日期二十四小时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

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应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中写明。

2.4、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都将及时报建设单位备案。

3、投标报价

3.1、本项目投标计价方式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列清。

3.1.1 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

1 价格固定:中标价是指中标人的最终报价(固定单价合同,不调整)

3.2、供选用的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

3.2.1、GB50500-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856-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857-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相关解释

3.3、本工程土石方运距详见工程量清单描述。

3.4、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已包括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果工程预算中错漏项则被认为分摊到其他子目中了;如果工程量等计算错误在工程结算时,都将不予调整。

3.5、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准确详细,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备注: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漏报或不报,如有漏报或不报,投标文件将拒绝评审。

3.6、凡投标方在报价中发现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投标方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最高限价

4.1、本工程是否采用投标最高限价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清。

4.2、招标人将委托造价咨询机构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等资料编制工程预算,并且将依据该工程预算确定出合理的投标最高限价。

4.3、投标人接到投标最高限价通知后,应认真研究,并将其是否接受最高限价的意见以回函形式递交于招标人,回函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中规定的时间之前递交于招标人。如果所有投标人认为最高限价不能接受的,招标人应及时组织造价机构复核工程预算,并重新调整和确认投标最高限价。

4.4重新调整和确认的投标最高限价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也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投标人认为响应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时间不充分,应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4.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超出本工程规定投标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拒绝评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5.2.2、投标人不接受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5.2.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2.4、投标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

5.3、未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招标人将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返还。

6、招标答疑会及现场踏勘

6.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答疑会,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6.2、招标答疑会上所产生的问题和答复,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形式送至所有投标人。

7、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构成。

7.2、商务标内容

7.2.1、投标承诺书(一)、(二)

7.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2.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

7.2.5、投标人概况(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疆外企业还应提供进疆信息登记册复印件)

7.2.6、投标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表复印件。缺一项不满足业绩要求)

7.2.7、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如有要求需附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复印件。缺一项不满足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注册建造师。

7.2.8、项目管理人员

7.2.9近三年企业获奖情况

7.2.10、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技术标内容

8.1、施工组织设计

8.1.1、技术标要求投标人必须采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标”格式编制,本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反映出投标人的有关情况。

8.2、经济标内容

8.2.1、投标报价单(必须采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经济标”格式编制)

8.2.2、编制说明

8.2.3、工程预算书(备注: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漏报或不报,如有漏报或不报,投标文件将拒绝评审。

8.3.1、商务标、经济标应采用A4打印纸。

8.3.2、技术标必须采用A4打印纸。但技术标中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必须采用A3打印纸。

8.4、投标文件书写要求

8.4.1、商务标、经济标可采用碳素墨水或打印方式书写,但建议投标人最好采用打印方式书写。

8.4.2、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采用打印方式书写。

8.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8.5.1、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必须分别装订成册。技术标必须采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统一装订方式装订。否则整个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8.5.2、商务标、经济标应按封面、目录、正文顺序装订。

8.6、投标文件字体要求

8.6.1、商务标所采用的字体,以能够供评委识别看清为准。

8.6.2技术标标书要求:

(1)、用word2003文档格式(*.doc)

(2)、文件格式用word界面中“格式”中的“项目符号和编号”中的“多级符号”中的第五款式:

1.标题1……

1.1标题2……

1.1.1标题3……

(3)、1.标题1……的字体,字号设置为黑体小二号。

(4)、除1.标题1……以外,其他标题和正文字体为宋体,字号为4号。

(5)字间距为标准默认值,行间距按单倍行设,段落选项中的前段值、后段值选择“0磅”,特殊格式选择“首行缩进”,其度量值输入“2字符”。标点符号采用中文标点符号。

(6)A4纵向排版设置。

(7)、项目管理网络(附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附图)页面设置可用A3横排设置,字体为宋体,字号可小于4号。

(8)技术标不需编写目录。

(9)技术标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反映出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名称、单位标志、单位公章、人员名称等有关情况,否则视为明示 。技术标如果出现明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则从该技术标总得分中扣5分。

(10)技术标文本正文不得加任何修饰、页码、页眉、字体加粗、空行等,附图线型不得采用彩色,图面不得加任何修饰。不得出现以上暗示及其他暗示;技术标如果出现暗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从该技术标总得分中扣3分。

8.7、投标文件封面要求

8.7.1、商务标、经济标封面宜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编制。

8.7.2、技术标封面必须采用白皮书形式。

8.8、投标文件目录要求

8.8.1、为便于评审,商务标、经济标目录宜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先后顺序编排。

8.8.2、技术标中不得出现页眉、页脚、目录及页码标示。

8.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8.9.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 份数。

8.9.2、商务标、经济标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但技术标不能出现“正本”或“副本”字样。

8.9.3、商务标和经济标凡是要求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

8.9.4、技术标封面、正文不得加盖任何反映投标人身份的章。

8.9.5、投标总价单凡是要求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造价人员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

8.10、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8.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但技术标严禁涂改和行间插字

8.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8.12.1、投标人必须将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别密封装袋并在封袋上正确表明“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字样,即 “商务标”封袋、“技术标”封袋、“经济标”封袋。否则整个投标文将被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电子U盘密封于商务标封袋中)

8.12.2、商务标、经济标和技术标封袋必须在开启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章。

8.12.3、商务标、经济标和技术标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标段及名称。

8.13、投标文件递交

8.13.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将投标文件送指定地点,递交给招标人。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整个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拒绝评审。

8.13.2、招标人事先约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8.14、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8.1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8.14.2、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同样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并且密封袋上应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8.14.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8.15、投标文件澄清

8.15.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非改变实质性内容的部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澄清,但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

8.16、投标文件格式

8.16.1、投标文件格式见第五章。

8.16.2、投标人应使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面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填补,如果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招标工程开标的时间、地点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列清。

9.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但请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一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以证明其身份。

10、评标方法

10.1、本招标工程评标定标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

10.2、本次招标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评标。招标人以合格方式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对投标人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接受评标委员会对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再进行响应文件详细评审,现场进行二次(或多次)报价(格式见附件1),以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加技术得分最高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0.2.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响应文件初步评审》,如果审查造成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数量没有竞争力,宣布本次招标失败。业主将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10.3、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资料按《资格审查标准》进行评审。

第一标段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标 准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经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企业信息登记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信息登记册中备案;

5

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登记册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6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 

7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响应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注:1、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0.4、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资料按《资格审查标准》进行评审。

第二标段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标 准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经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企业信息登记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信息登记册中备案;

5

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登记册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6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 

7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响应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注:1、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0.5、技术标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技术标按照《技术标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

技术标评审标准

10.4、商务标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商务标按照《商务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初步评审。

《商务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条款号

标准

1

8.4.1

投标承诺书中所报工期、质量标准必须要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2

8.4.2

投标承诺书(一)、(二)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

3

8.4.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章。

4

8.5.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章。

5

8.5.5

投标人概况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6

8.5.6

项目负责人简历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7

8.5.7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提供。

8

8.5.8

商务标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备注:如果商务标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0.5、商务标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商务标按照《商务标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

商务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评标内容

1

项目负责人

证件齐全得20分,不全酌情扣分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自我介绍优秀,类似工程较多,暂时未承揽工程得20分,否则酌情扣分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我介绍、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及承揽工程饱和度

2

项目管理人员组成

证件齐全得20分,否则酌情扣分

职称证书、上岗证复印件

3

施工资质

10

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得10分。

4

企业财务状况

10

综合比较排序,酌情给分

5

业绩证明

10

按照各投标人同类业绩情况,综合比较排序,酌情给分。

6

标函质量

10

印刷、装订、目录、页码标识、错漏字、内容一致性酌情给分

合计

100

得分

合计×0.1

注:1、评委应认真了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有关情况后,做出须自己负责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标准满分为100分,占总分10%。投标单位得分为专家打分平均值。

10.6、经济标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经济标按照《经济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初步评审。

经济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条款号

标 准

1

8.6.1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

8.6.2

投标总价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要求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

3

8.6.3

投标人必须采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经济标”格式编制。

4

8.6.4

经济标必须采用A4打印纸。

5

8.6.5

经济标必须采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装订方式装订

7

8.6.6

经济标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备注:如果经济标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0.7、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通过上述评审后,造成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数量没有竞争力,宣布本次招标失败,业主将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10.8、经济标详细评审评(审标准满分为100分,占总分50%)。

投标报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最终二次(或多次)报价

基准价:投标单位≥5时投标报价取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平均数,不足五家时基准价取算术平均值。

计分方法:

公式一:报价高于基准价

得分=100-3×(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公式二:报价低于基准价

得分=100-1×(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 ×100

报价得分为负数时按“0”分计。

本工程经济标权重为:K2=50%

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经济标进行详细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单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为准。

(2)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应按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为准。

(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应按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为准。

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和修正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澄清和签字确认,否则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报价的合理性,如果出现分歧,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11、定标原则

11.1、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11.2、中标人是指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按综合评估法确定出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与经济标得分之和最高的投标人。

11.3、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时的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2、开标会程序

12.1、标前会

12.1.1、标前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参加。

12.1.2、招标人在标前会上确定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

开标会主持人负责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会程序主持招标会。

招标会记录人负责对整个招标会情况进行记录。

唱标人负责宣读投标文件的工期、质量以及投标报价等内容。

12.2.、密封性及送达时间查验

12.2.1、请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签名报到,监督人查验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12.2.2、开标会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人员。

12.2.3、投标人代表宣读投标书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是否完好。

12.2.4、开标会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监督人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与标志进行核查。

12.2.5、开标会主持人征求投标人有无书面补充材料,但是对报价、工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更改的无效。

12.2.6、唱标人按送达时间逆顺序启封商务标,宣布投标承诺书中的工期、质量。

12.2.7、商务标、经济标开标完毕,投标人退场。

12.3、评标准备会

12.3.1、评标准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参加并且招标人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一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一套施工图纸。

12.3.2、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宣布中标人等内容。如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则与其他评标专家的权利相同。

12.3.3、招标代理机构介绍评标时的重要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12.4、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技术标评审。

12.4.1、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审查的投标人进入技术标评细评审。同时按照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进行评分并统计技术标得分。

12.4.2、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按照《商务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审查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评细评审。同时按照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进行评分并统计商务标得分。

12.5、经济标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完备性符合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按递交标书的逆顺序进行背靠背二次(或多次)报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经济标进行评审。

12.6、综合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分别就技术评标、商务评标的量化结果和经济标计分进行加权,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排序,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

13、投标有效期

13.1、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内完成,如果不能完成,招标人将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4.1、授予合同

14.1.1、招标人自收到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及时通知其它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

14.2、合同签订

14.2.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14.2.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应将合同报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备案。

15.3、履约担保

15.3.1、中标通知书发出28天内,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第一候选中标人须在开标日期后7日内必须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由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15.3.2、若中标人未按12.3.1条款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

15.3.3、招标人30日历日内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将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损失超过返还金额的,还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第二章 合同

合同内容:本项目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山区苗圃恢复性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合同附件.doc.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