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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民政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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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城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备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贵德县城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备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5-11 21:48:45.0

一、 采购项目编号: 合普青海竞谈(货物)2020-009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贵德县城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备采购 / 272000 / 为城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购置厨房设备、房间设备、健身设备。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20-05-12 至 2020-05-14 17:30:00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城市花园五期16号楼五楼(香格里拉社区服务中心楼上)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500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5-18 14:3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五期16幢五层)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5-18 14:30:00

九、 谈判地址: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五期16幢五层)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贵德县城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备采购 54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28100001040024116 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1-5512020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五期16号楼五层(香格里拉社区服务中心楼上)

2、采购人名称:贵德县民政局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0974-8558781

传真:/

地址:贵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贵德县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974-8552775

传真:/

地址: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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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6 KB








青海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合普青海竞谈(货物)2020-009

采购项目名称:贵德县城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备采购

人:贵德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0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贵德县民政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贵德县城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合普青海竞谈(货物)2020-009

采购项目名称

贵德县城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额度

27.2万元

最高限价

贰拾柒万贰仟元整(¥272000.00 元)

项目分包个数

采购要求

主要内容:为城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购置厨房设备、房间设备、健身设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511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20200512日至202005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

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城市花园五期16号楼五楼(香格里拉社区服务中心楼上)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05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

20200518下午14: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五期16幢五层)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贵德县民政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974-8558781

地 址:贵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1-5512020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五期16号楼五层(香格里拉社区服务中心楼上)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收款人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28100001040024116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贵德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52775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1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2. 使用范围

本次谈判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谈判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 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1.%3 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2.%3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谈判文件说明

%2. 谈判文件的构成

1.%3 谈判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4响应文件格式

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2.%3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2.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采购活动中标结果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获取谈判文件之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2.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3 在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在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的3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响应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3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4.%3 投标报价及币种

5.%3 投标报价为谈判总价。谈判报价必须包括: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人工费、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保险费、手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谈判报价有效期与谈判有效期一致。

6.%3 谈判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7.%3 谈判币种是人民币。

%2. 谈判保证金

1.%3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400.00 元整(大写:伍仟肆佰元整)

2.%3 账户名: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3.%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4.%3 号:28100001040024116

5.%3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6.%3 交纳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第 9.1 条规定的账户。

7.%3 谈判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8.%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

9.%3 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谈判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谈判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 谈判有效期

从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应当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谈判保证金。

%2. 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谈判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1.%3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承诺函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6)资格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相关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谈判保证金证明

2.%3 符合性审查

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2)分项报价表

(13)技术规格响应表

(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15)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

(16)声明函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最终报价表

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2.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3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谈判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2.%3 供应商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符合性审查部分装订为一本),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 A4 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3.%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用 U 盘制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PDF 格式),内容必须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

4.%3 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U盘), 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2.%3 密封后的响应文件密封袋用“于2020XXXXXXXX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2. 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3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

2.%3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第 13.1-13.2 条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 开标

%2. 开标

1.%3 开标应当在谈判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

2.%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3.%3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

4.%3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并核验供应商身份。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5.%3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6.%3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

%2. 资格审查程序

1.%3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3 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

%2.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

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2.%3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3.%3 未按第10.1款(1)-(10)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3 资格性审查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3 擅自修改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

七、谈判程序及方法

%2. 谈判小组

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 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谈判响应文件;

(3)推荐预成交候选人;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3.%3 谈判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方法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谈判小组成员责任;

(3)对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情况和谈判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4.%3 谈判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谈判工作和谈判结果。

5.%3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 谈判工作程序

1.%3 进入谈判阶段后,由谈判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负责审议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7),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3 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处理:

(1)未按第10.2款(11)-(1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2)符合性审查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3)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或最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

(4)产品交货期、谈判有效期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5)投标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

(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7)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谈判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在谈判室外填写最终报价表,密封递交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

注: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 答疑的方式和情形

1.%3 答疑方式: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答疑方式”。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