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龙口市财政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烟台市】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烟台市】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2.2招标文件5.12定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pdf下载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2.2招标文件5.12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zip下载
B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2.2招标文件5.12定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pdf下载
B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2.2招标文件5.12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zip下载
C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2.2招标文件5.12定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pdf下载
C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2.2招标文件5.12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zip下载
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财政局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龙口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535-8537123(龙口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联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县(区)东江街道锦里七号锦里七区北临街20-3-102 联系方式:15063870099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68120200200015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综合类采购 1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00000
B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采购 1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00000
C餐饮、炊具用品采购 1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12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19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龙口政府采购网”(http://www.lkzfcg.gov.cn/)找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1)方式: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成功(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未在公告期内注册成功的投标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12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龙口政府采购网”下载CG版招标文件(初次办理CA的投标人请联系0535-6675899福莱易通工作人员进行办理),逾期将无法下载,后果自负。开标前1个小时内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缴纳招标文件300元费用(微信付款码见附件)。(3)凡有意参加投标人,需按龙口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电子交易系统中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使用指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及信息完善,办理CA实名认证(CA办理联系电话0535-6675899)并自行学习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相关内容。系统链接(http://www.lkzfcg.gov.cn/html/2019/ziliaoxiazai_1011/10111.html)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注: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只注册未在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无效,将被拒绝。 4.售价:300元五、公告期限:2020年5月13日 至 2020年5月19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3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绛水河东路4号)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绛水河东路4号)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洁 联系方式:15063870099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人:吕洁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09时43分08秒 项号

龙口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681202002000153

项目名称: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

招标人  龙口市财政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联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0年5月12日


投标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为保证本项目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2、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指南中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

② 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3、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安装期/竣工交付日期(注意工作日与日历日的区别)、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4、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龙口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5、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代理机构吕洁联系。

联系人:吕洁 联系电话:15063870099

谢谢合作!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454839"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3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9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3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山东省联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原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受龙口市财政局的委托,现对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内容: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第一包为综合类采购,第二包为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采购,第三包为餐饮、炊具用品采购。凡是零星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招标人可自行选用网上商城(定点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第二部分项目说明及有关要求。

拟选定入围单位数量要求:第一包综合类选取2家入围单位,第二包选取20家入围单位,第三包选取3家入围单位。

2.有关要求:

2.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服务期限:两年,期满后将视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或重新招标。

2.3定点单位服务范围:对采购单位零星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产品进行报价, 指派专人供货、 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2.4服务范围:对采购的产品进行报价、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现行有关规定。

2.6质保期:自产品到货验收后质保2年,若国家规定质保期高于此质保期则执行国家规定。

2.7付款方式:验货合格并提供发票后由用户(各采购单位)结算。

付款说明:(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天内向龙口市财政局交纳2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或出具保险保函、银行保函(备注用途即项目名称)。如果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从“合同签订承诺函”载明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账号中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交纳至龙口市财政局专用账号(户名:龙口市财政局;开户行:龙口市农商行营业部;行号:402456707506;账号:90607220020100069536;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传真电话:0535-8537123,办理电汇的,请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以便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或出具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的,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①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将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至承包人的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汇款账号中。②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将保函原件退还承包人。

2.8配送期:自接到用户下单后12个小时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配送期。

2.9服务响应时间: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立即做出响应,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3.有关说明
3.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内容等进行约定、调整。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7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5招标代理费收取方式:银行电汇、现金。

3.5.1代理费收费标准:1500元/中标人,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

3.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在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站上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

3.7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或在开标现场提交纸质资料。须开标前通过龙口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签到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商务部份声明函中写明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代理联系。

3.8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9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人审核并签署后备案。

4.招标议程安排

(1)方式: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成功(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未在公告期内注册成功的投标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12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龙口政府采购网”下载CG版招标文件(初次办理CA 的投标人请联系 0535-6675899 福莱易通工作人员进行办理),逾期将无法下载,后果自负。开标前1个小时内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缴纳招标文件300元费用(微信付款码见附件)。

(3)凡有意参加投标人,需按龙口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电子交易系统中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使用指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及信息完善,办理 CA实名认证(CA 办理联系电话0535-6675899)并自行学习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相关内容。系统链接(http://www.lkzfcg.gov.cn/html/2019/ziliaoxiazai_1011/10111.html)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注: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只注册未在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无效,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提交时间:详见招标公告,逾期递交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开标厅(龙口市绛水河东路 4 号)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开标厅(龙口市绛水河东路 4 号)

5、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注意事项:

5.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投标单位须使用【龙口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签章并加密上传;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政府采购供应商)。

5.2模拟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使用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提供的模拟开标功能,验证当前电脑环境是否可用、电子签章是否可以使用、CA数字证书是否匹配,避免造成无法正常网上电子开标。

模拟开标使用步骤: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进入交易平台→点击“模拟开标”菜单。

5.3交易平台投标人开标当天应携带加密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和已配置好环境的、自行配置联网的笔记本电脑。采购人、招标代理不提供联网服务,投标人应自行解决电脑联网问题。

开标操作步骤为: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查看报价→确认开标记录表。

①在线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系统自动开启签到功能,投标人通过CA数字证书进入本项目开标室,点击【签到】按钮完成签到。未签到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②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代理端启动解密后,投标人端口收到在线解密的消息。在解密倒计时内点击【解密】按钮。投标人完成上述工作后,系统将根据所有投标人提交解密的顺序依次解密投标文件。解密需要使用投标文件上传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确认开标记录表:代理端发送开标记录后,投标人端收到确认开标记录表的消息。在倒计时内点击【确认开标记录】按钮,核对报价、项目负责人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倒计时内未点击确认按钮,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系统将自动确认开标记录表。

④在评审结束前,投标人请保持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登录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需要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

⑤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交易系统告知。

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4电子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作出否决投标的决定:

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总报价前后不一致的。

5.5开标之前平台不再记录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信息,不能主动联系潜在投标人,为此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妥善保存招标文件,并随时查看“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www.lkzfcg.gov.cn )”,及时下载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其他要求:

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龙口市财政局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联系人: 刘鑫

电话(传真):0535-8537123

6.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联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原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开户银行:龙口农商银行北马支行

帐号:9060106072742058000311

地址:龙口市黄城锦里七号七区北邻街20-3-102(新民学校对面)

邮  编:205702

电  话:15063870099

联系人:吕洁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 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第一包为综合类采购,第二包为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采购,第三包为餐饮、炊具用品采购。拟选定入围单位数量要求:第一包综合类选取2家入围单位,第二包选取20家入围单位,第三包选取3家入围单位。服务期内招标人有权视情况通过补充招标或其他方式增加入围单位。

2.为加强各预算单位采购管理,建立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龙口市实际情况,通过本次招标选定办公易耗品采购网上商城入围中标人。

3.本次招标适用于龙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下属单位(简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货物采购项目。

4.本次招标所指货物是指采购目录中规定的零星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单位自行采购的货物。

5. 货物采购实行单位直接采购和竞价采购两种模式。

二、货物采购程序

1、入围中标人在网上商城采购系统建成前须按原竞价方式进行报价,在网上商城采购系统建成后,自行登录系统,按系统所列明细上传产品信息及价格信息。

2、采购计划备案:采购单位编制采购计划申请,报龙口市财政局备案。采购计划申请要列明具体采购品目、数量及预算金额。

3、网上商城选货:根据龙财采〔2019〕1号文,采购单位在在网上商城采购系统中考察并选择所需商品,单次预算金额0.5万元(年内累计不超过1万元)以下的通用办公设备;预算金额1万元(年内累计不超过3万元)以下的办公家具;其他货物、服务项目,单次预算金额0.5万元以下的(年内累计不超过1万元),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直接在网上商城采购。

4、竞价公告:根据龙财采〔2019〕1号文,部门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单次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发布竞价信息:采购单位登录“网上商城采购系统”,发出竞价公告。

5、确定成交供应商:入围中标人在网上商城内接到竞价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就采购单位所购商品进行报价,根据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供应商无故不参与报价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监督管理部门将进行约谈并将其不良行为在龙口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第三次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具体报价流程按龙口政采商城设置流程进行。

7、后期电商入驻后根据招标人要求视情况参与竞价。

8、对于新增商品,入围中标人须及时自行发布新产品信息。(入围中标人上传的商品报价须经后台审核,高于标准则无法上架)

9、入围中标人应及时更新、发布产品信息。中标人入围后必须登陆“网上商城采购系统”录入产品信息及价格信息,供采购单位参考。为确保商品数据库信息的时效性,约定以“5个工作日”为信息更新周期,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新数据的,则取消该供货商的网上商城资格。

10、本项目入围中标人提供的任何商品均为为“交钥匙”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报价含设备、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的制造、油漆、包装、保险、税费、人工、管理、检验、运杂、装卸车、产品调试、配合、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图纸资料、技术及售后服务、保质期内等全部费用。中标人报价遗漏的任何费用,中标人应自行承担。

三、基本要求:

入围中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下列要求:

1、提供的货物应是所代表品牌厂商出品的、全新的、包装完好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

2、必须详细列明所有技术指标、规格尺寸,并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为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所造成的影响由中标人承担。

3、提供的货物若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须获得国家法定检测机构颁发的“CCC”认证证书;未列入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货物,若未进行“CCC”认证,可提供其他国家认可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所报商品如果属于政府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由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

5、若非货物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任何货物必须直接来源于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地区销售服务授权代理人并有生产厂家保修证明文件。

6、提供的货物应包括原厂配置的产品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有效的保修单证、软件、连接线和各项配件。

7、所有货物必须运到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现场后才能拆封。

8、入围网上商城应保证设备有充足的货源。

9、中标人所报产品是进口产品的,必须保证产品的来源合法;若成交,在产品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的海关进口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和商检证明

10.产品清单

10.1第二包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采购包括:办公耗材、办公文具、文件收纳、计算机配件、财会用品、生活日用、灯具、五金家装、功能箱包、劳保防护等。

10.2第三包餐饮、炊具用品采购包括:烹饪锅、水具酒具、厨房配件、生活餐具、茶/咖啡具、刀剪佔板、厨房设备等。

10.3第一包为综合类采购包含第二、三包全部采购内容。

注:具体品目以龙口政采商城公布为准。

四、对入围中标人的相关要求:

1、应安排本单位具有相关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对采购项目进行服务,积极及时对招标人发布的采购需求进行报价。

2、应保证所供应的货物符合相关规定及国家质量标准,所供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并严格执行规定的质保期限。

3、应保管好所有供应货物的原始单据,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4、不得向采购单位供应自己经营范围以外的货物,不得向采购单位或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5、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报价次数达到三次的,或被使用单位有效投诉三次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协议期内,入围中标人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所供货物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拖延交货期的,采购单位应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应及时报龙口市财政部门,龙口市财政部门将根据情况作出处罚。

7、如因政策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调整等情况,导致产品、交易项目、交易规则发生变化的,招标人将就变化及时通知各中标人,并给予入围中标人合理的时间进行调整,入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8、未尽事宜按龙口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管理措施

龙口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将定期、不定期对采购定点单位的供货价格和服务水平等进行检查、考核,确保龙口市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货物的质量。对不按照国家规定或因过失、偷工减料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将取消其入围资格。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龙口市财政局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省联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入围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得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2.5“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需的货物及有关技术资料。

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测试、检验、调试、技术支持、维修、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3.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3.8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3.9为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3.10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

4.其它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4.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4无论中标与否,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

4.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

B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投标邀请书

5.1.2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5.1.3投标人须知

5.1.4合同格式

5.1.5投标文件格式

5.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用数字证书(CA 证书)通过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kzfcg.gov.cn)找到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提出问题(以其它方式提出的问题不予受理),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为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修改内容上传到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kzfcg.gov.cn)变更专栏(投标人可通过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找到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查看变更内容),不足 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随时关注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对本项目的变更情况。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发布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C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同时需保证录入全部资料的真实有效,中标公示后投标人业绩、荣誉等加分项证件(如果有)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单位基本情况表;投标人拟投入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投标偏离表;投标综合说明;资格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等。

10.1.2投标人概况、信誉、管理经验、成果和企业发展方向等的综合说明。

10.1.3服务的工作程序、制度及保证措施;

10.1.4关于项目的相关承诺。

10.1.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

10.1.6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方便阅读。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1.1.2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使用【龙口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1.1.3投标文件签章:在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具体操作请至龙口政府采购网(http://www.lkatcg.gov.cn/)-首页-资料下载-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指南)。

11.1.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兄。

11.2 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

11.2.1开标现场不需要投标人现场参与投标,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打印并胶装四份投标文件(带系统水印)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1.2.2投标文件须在相应位置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1.2.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1.3纸质投标文件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若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与上传到龙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以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12. 投标货币

12.1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1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五部分附件7

14.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14.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

14.2.1响应函、报价一览表、单位基本情况表、技术商务偏离表、综合说明、资格证明文件等。

14.2.2服务实施方案,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实施方法,质保售后的保证措施,对本项目服务的承诺;

14.2.3对招标范围内提出任务的理解;

14.2.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方便阅读。

15. 投标保证

15.1投标保证金:根据鲁财采【2019】40号文件规定,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取消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未按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签到、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须按【龙口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签章并加密上传,上传不成功的或开标现场无法解密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通过【龙口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现上传凭证,投标人可以下载保存。

(4)开标前一小时内系统自动开启签到窗口,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签到;

(5)代理机构启动解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解密倒计时内点击【解密】按钮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8.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或在开标现场提交纸质资料。

1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8.1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通过【龙口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字样。

20.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0.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按34款的规定执行。

E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无成功签到、解密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标的权力,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改由其它方式进行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1.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人代表、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投标人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1.3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在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举行,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开标前准备:

(1)开标前一小时系统自动开启签到窗口,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签到;

(2)代理机构填写开标准备表内容。

开标现场:

(1)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主持人介绍与会人员;

(2)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查看投标人签到情况;

(3)代理机构启动解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解密倒计时内点击【解密】按钮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代理机构启动在线唱标,各投标人界面自动加载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报价等;

(5)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代理发送开标记录表至投标人界面,投标人在确认倒计时内确认开标记录表;

(6)开标现场,投标人若有异议,应当在电子系统中提出;

(7)开标结束。

22.评标委员会

22.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22.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及招标人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评标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3评标期间,需要澄清、质疑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

23.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根据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9号)。

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4.评标方法

24.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1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4.1.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投标人无资格和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1.3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4.1.4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1)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4)投标人经电子评标系统比对CPU编码、硬盘编码、IAC地址三项中有两项及以上相同的:

(5)服务期、质保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出详细方案、配置、技术指标或者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8)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1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经核实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

(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1.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2投标文件的澄清

24.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投标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评标委员会需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澄清】功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2.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专家问题澄清】功能,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专家问题澄清】功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2.4招标人将只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独立综合评分。根据投标人的综合评分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4.3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

评标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初审合格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充分审核和评论后由各评委独立进行打分。

评分细则

序号

内容

标准分数

备注

1

投标人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优惠条件

20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做出的详细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优惠条件,在15-20分之间评价。未提供的得0分。

2

投标人基本情况

单位组织结构

10分

有关部门设置、人员数量、分工情况,由评委在8-10分之间独立打分,未提供的得0分。

公司制度建设

10分

有关职责分工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惩制度、财务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及实施情况,由评委在8-10分之间独立打分,未提供的得0分。

公司财务状况、信誉

10分

投标人财务、信誉状况良好,完全满足本项目履约能力要求,由评委在8-10分之间独立打分,投标人财务、信誉状况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由评委在6-7.9分之间独立打分;未提供的得0分。

综合实力、规模

10分

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规模,由评委在8-10分之间独立打分, 未提供的得0分。

本项目采购货物的代理经营情况

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所投包货物的品牌、产品性能、质量等情况。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插入产品生产厂家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人与生产厂家签署的销售或代理合同的彩色扫描件)。根据附件4货物明细,产品性能好、质量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资料齐全的由评委在12-15分之间进行独立打分,产品性能、质量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资料不齐全的由评委在9-11.9分之间进行独立打分;未提供的得0分。

3

投标人拟投入的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结构

10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结构,人员分配合理,专业结构完整的由评委在8-10分之间评价,人员分配基本合理,专业结构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由评委在6-7.9分之间独立打分;未提供的得0分。

4

投标人经营场所状况

15分

根据投标人经营场所面貌(须提供彩色图片内、外景各不少于1张的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由评委通过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后,经营场所面貌整洁,规模大,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由评委在12-15分之间进行独立打分;经营场所部分整洁,规模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由评委在8-11.9分之间进行独立打分;以上资料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得0分。

注:1、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共同参加的,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2、投标人为所报加分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将评标细则中要求的内容上传至相应项中。如无对应项上传,属商务部分的,请传至“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中;属技术部分的,请传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中。未按要求上传提供,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4、本项目评审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的彩色扫描件为准,扫描件必须完整清晰,上传不清晰或无法读取的,使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

投标人对上传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龙口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25.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及投标人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或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招标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改用其它方式进行本项目。

26.评标纪律

26.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6.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6.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26.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6.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6.6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26.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

26.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26.9招标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项目资金预算、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

26.10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6.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6.12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

26.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厉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招标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F定标

27.中标标准

27.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每个包按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四舍五入)由高到低的排序选取入围单位,第一包选取2家入围单位,第二包选取20家入围单位,第三包选取3家入围单位。第一包入围单位不参与第二、三包的评审(如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的数量,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入围数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经营场所状况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该项得分仍相同的,按投标人拟投入的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结构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列,该项得分仍相同的,按投标人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优惠条件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列,以此类推确定中标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各评分项汇总计算,每个独立评分项由评委评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第一包若第2名、第3名综合得分相同其他分项得分也相同,则由采购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围单位。第二包若第20名、第21名综合得分相同其他分项得分也相同,则由采购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围单位。第三包若第3名、第4名综合得分相同其他分项得分也相同,则由采购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27.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27.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27.4若本次招标入围家数不足或在履约期间家数减少,招标人有权随时进行补充。

G授予合同

28.中标通知

28.1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本工程中标人资格。

28.2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28.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29.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三十日内。

30.2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

30.3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招标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0.4采购合同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

30.5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

H中标服务费

31.代理费收费标准:1500元/中标人,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

I无效投标与废标

32.投标人有第25.1.4(1)—(12)条规定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

33.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33.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3.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33.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33.5投标人串通投标;

33.6投标人向招标人、用户、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33.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3.8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3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J解释权

3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解释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35.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K质疑

36.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拒收。

36.1质疑函原件应由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缴纳保险单位名称须与质疑单位名称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当面送达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时间以质疑函送达招标人、代理机构为准)。

36.2、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龙口市财政局,联系人:刘鑫 ,联系方式:0535-853712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联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地址:龙口市黄城锦里七号七区北邻街20-3-102(新民学校对面),联系人:吕洁,联系方式:15063870099。

36.3质疑投诉处理按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采〔2018〕72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执行。

36.4质疑(投诉)函内容格式详见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采〔2018〕72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的附件。


四章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龙口市财政局(甲方)于2020年 月 日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项目编号: ),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 )为第 包中标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确定乙方为龙口市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单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本协议的有关约定,为货物采购项目提供服务。定点期限为两年。内容包括:报价、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第二条:乙方自协议签订后,应安排本单位具有相关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对采购项目进行服务,积极及时对甲方发布的采购需求进行报价并按规定供货、履约。

第三条:乙方保证所供货物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并严格执行规定的质保期限。若甲方购买的产品属于最新一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须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并保管好所有供应货物的原始单据,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第四条:乙方不得向使用单位供应自己经营范围以外的货物,不得向使用单位或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或其他好处。

第五条: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报价次数达到三次,或被使用单位有效投诉3次,将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验货合格并提供发票后由用户(各采购单位)结算。

第七条:服务期限:两年。

第八条:乙方所供货物质保期不少于2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一经调查核实,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监督管理部分将进行约谈并将其不良行为在龙口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第三次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质疑投诉成立;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零星采购报价;

(3)违反国家规定或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配件;

(4)为采购单位开据虚假发票;

(5)拒绝接受龙口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的监督检查;

(6)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协议的行为。

2、协议期内,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所供货物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拖延交货期的,采购单位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甲方将根据情况作出处罚。

第十条:监督、检查

龙口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供货价格和服务水平等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区属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货物的质量。对不按照国家规定或因过失、偷工减料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将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向龙口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协议解除

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关系,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3、协议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协议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记录备案,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玖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龙口市财政部门四份,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盖章或签字) (盖章或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附件1

声明函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开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报价。为此:

1、我单位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2、总报价价格详见报价一览表(分包填写)。

3、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单位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开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

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或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后附)

9、在规定的招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文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10、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约定的相关要求

相关要求承诺

备注

第二部分 项目说明及有关要求

(此处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优惠条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注:1.投标人必须填写报价一览表并按照要求填写齐全。

附件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理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投标人地址

注册资金

电话

注册机关

经营资格

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货物来源

签订供货协议的企业

内部

机构

设置

情况

财务

状况

说明

业绩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4

货物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产地、品牌

1

2

3

4

5

6

7

8

9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后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人与生产厂家签署的销售或代理合同复印件。


附件5

投标人拟从事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一览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专业

在本项目的职责分工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6

项目实施说明

内容及编写说明: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经营的主要货物目录、单位组织结构,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公司有关职责分工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惩制度、财务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资产一览表、社会信誉等;

2、投标人所代理品牌的近三年品牌授权代理证书或销售总代理提供的书面授权证明及相关说明;

3、投标人详细的服务承诺、服务方案、优惠条件:包括机构设置及人员组织安排,相关货物的配置,货物质量、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4、工作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措施、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

5、投标人拟投入的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

7、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相关文件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提供变更证明。

10、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须提供①《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十二)②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内容(不限于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写。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针对此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交纳的完税凭证;

(3)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若投标人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个人的社保缴费记录);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须上传至“资格证明材料”项。

须 知

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附件8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

2.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

3.商务偏离中服务期、付款方式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附件9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格式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附件10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1

类似项目业绩清单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计金额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贴在资料袋表面,一份放在资料袋内。


附件12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我公司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愿意接受招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13

信誉承诺函

招标人:龙口市财政局

代理机构:山东省联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我公司参加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办公易耗品补充征集项目(编号: )招投标活动,为了切实防止在招投标过程和中标以后出现以下违规问题,即:中标后提出放弃中标结果、提供的有实质性影响中标结果的资料和情况与事实不相符、投诉处理决定涉及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愿以本《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1招标人或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2将严格执行招标人或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龙口区域内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投标人未履行投标期间的承诺,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招标人或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招标人或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龙口区域内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4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包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微信付款码如下,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通过扫描二维码支付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并备注投标人名称。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