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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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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ZWXQ2020-21)宁波杭州湾新区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编号:HZWXQ2020-21)宁波杭州湾新区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12

发布日期:2020年5月12日

公告期限: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杭州湾新区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HZWXQ2020-21 (NBITC-202010148G)

二、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公告日期:2020年4月14日

四、定标日期:2020年5月12日

五、中标内容:

子包号

货物名称

主要中标标的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总金额

(元)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厨房设备

立式四门双温直冷柜

1220×760×1965

1台

7300.00

山东科宇厨业有限公司

博兴县兴福镇西

378221.00

燃气大锅灶

2100×1200×1200

1台

8900.00

双门热风消毒柜

1310×635×1880

2台

8650.00

……等76种食品加工设备及58种其他杂货

注: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周剑鸣、魏建才、应金耀、苏永耀、汪永斌

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须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质疑。同时也可向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反映。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873。

八、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0.8万元(人民币)。

采购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280312

联系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八楼

联 系 人:姜春辉、徐徕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87356230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doc

    1.1M

第一部分 投标方须知

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HZWXQ2020-21(NBITC-202010148G)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盖章)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

编制日期:2020年4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035307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3035307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3035308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9

HYPERLINK \l "_Toc30353088" 第四章 合同样本 15

HYPERLINK \l "_Toc30353089" 第五章 招标与技术需求 21

HYPERLINK \l "_Toc30353090" 第六章 商务条款 30

HYPERLINK \l "_Toc30353091" 第七章 附件 31


温馨提醒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4月14日

发布期限: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的委托,就宁波杭州湾新区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HZWXQ2020-21(NBITC-202010148G)

二、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子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价(元)

1

厨房设备

1批

40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期内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提供: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0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0室)。

八、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各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规定。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280312

联系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八楼

联 系 人:姜春辉、徐徕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系统、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协助、安装、调试、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货物、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检测、验收等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所有工作,以及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包括材料、货物物价上涨因素)

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

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附件一);

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3、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四);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件五);

6、资格证明文件:

6-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六);

6-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5.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6.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7.2019年度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8.2019年度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附件七);

6-10.供应商一般情况(附件八);

注:a、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供应商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供应商单位成立至2020年3月份的财务会计报表、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c、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6-11有效期内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商务条款响应表(附件九);

8、技术条款响应表(附件十);

9、施工组织方案;

10、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11、各类项目保障措施,包括质量保障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及项目进度计划等;

12、安全作业保障措施;

13、产品技术支持资料及服务方案等;

14、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15、各系统检测、验收方案;

16、售后服务方案;

1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

18、投标单位声明函(附件十一);

19、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二);

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附件十三);

21、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须用封袋密封,在封袋上分别注明:

(1)注明: “投标文件”

(2)采购编号:HZWXQ2020-21(NBITC-202010148G)

(3)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4)在 (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5)供应商的名称:

4、供应商必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于开标地点接受投标文件。

3、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向采购人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补充或修改材料应密封,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开标

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2、开标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织并主持。

3、投标文件启封前,供应商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按照投标文件送达顺序进行开标。

4、唱标人应如实按投标文件当众宣读供应商全称、投标报价及其它主要内容。供应商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

5、唱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供应商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

6、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

十一、评标

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十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应在2020年4月22日11:00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视为各供应商同意招标文件各条款。

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潜在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

十三、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

▲十四、预算价

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 4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十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8000.00元。

2、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十六、特别说明

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三章。

(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

6、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技术得分高者列前。若技术得分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符合第二章第十六条第1、2、3款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1.5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子包),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

1.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二、评标委员会

2.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

三、评标程序

3.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

3.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子包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3.5综合评估: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技术得分高者列前。若技术得分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3.7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四、投标的澄清

4.1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五、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六、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6.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6.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

6.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要求

1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2019年度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2019年度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0)供应商一般情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效期内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有效期内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供应商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供应商单位成立至2020年3月份的财务会计报表、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要求

1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

2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八、1条的要求。

5

投标报价

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4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6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其他

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

8

不允许出现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9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10

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附表3: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采购编号:HZWXQ2020-21(NBITC-202010148G)

投标单位

分值

分值

总分100分

技术分50分

根据“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中的“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对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议,技术参数完全响应的得15分,每负偏离1条扣1分,扣完为止。

15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评议:(6分)

方案完整,设备安装标准高,整体施工统筹合理有序的得6~4分;

方案较完整,设备安装标准能满足基本要求,有一定的施工规划的得4~2分;

方案简单,设备安装标准低,各项工作安排不合理的得2~0分。

6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进行评议:(5分)

生产设备多样,生产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的得5~3分;

生产设备较多,生产能力较强,生产工艺较先进的得3~2分;

生产设备少,生产能力弱,生产工艺落后的得2~0分。

(提供生产设备清单、购置发票、生产装备的实物照片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及项目进度计划等进行评议:(5分)

各类措施丰富,有详细的工作进度安排及完整应急预案的得5~3分;

能基本考虑到项目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并给出应对方案,有基本的工作进度安排的得3~2分;

项目保障措施缺乏,工作进度安排不明,对潜在突发情况无应急预案的得2~0分。

5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安全作业保障措施进行评议:(5分)

安全措施到位,安全标准高,各类安全设备配置完整的得5~3分;

安全措施较到位,安全标准较高,各类安全设备配置基本完整的得3~2分;

安全措施有缺陷,未设定现场作业的安全标准,各类安全设备准备不足的得2~0分。

5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产品技术支持及服务方案情况进行评议:(5分)

产品资料完整详细,工艺、功能等叙述明确,对使用人员有成熟培训方案的得5~3分;

产品有工艺、功能描述,对使用人员的培训基本到位的得3~2分;

产品信息缺失,对使用人员无培训方案的得2~0分。

5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各系统检测、验收方案进行评议:(5分)

方案可行性强,检测、验收内容完整,方法先进的得5~3分;

方案可行性较强,检测、验收内容较完整,方法较先进的得3~2分;

方案可行性低,检测、验收内容单一,方法存在缺陷的得2~0分。

5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进行评议:(4分)

人员配置完整,分工明确,岗位设置齐全的得4~3分;

人员配置较完整,分工较明确,岗位设置较齐全的得3~2分;

人员配置简单,分工不明,岗位设置有缺陷的得2~0分。

4

商务分20

体系认证(3分):

(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得1分;

(2)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认证体系证书得1分;

(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业绩:(3分)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及合同签订时间须同时满足)至今,具有厨房设备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

质保期(3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供应商对货物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

产品安全:(6分)

1、供应商所投消毒柜达到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得2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提交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得分)

2、供应商所投燃气大锅灶、搅拌机、蒸饭箱(车)、保温售饭台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的,每有1种货物得1分,满分4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提交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得分)

6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议,包括质保期、响应时间及故障排除时间、服务力量安排、备件供应、设备维护计划及维护承诺等:(4分)

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短,售后服务团队完整,备件充足,有详细设备维护计划的得4~2分;

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较短,服务团队、备件供应及设备维护计划基本到位的得2~1分;

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长,服务人员单一,备件供应及设备维护计划不到位的得1~0分。

4

政策性因素加分(1分):

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提供有效期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加0.5分;

投标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加0.5分。

(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

价格分30分

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

注:1、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2、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样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 (项目名称) 公开招标采购结果(采购编号: ),确定 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及安装期

单价

小计

备注

1

2

3

合 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合同总价包括货物、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检测、验收等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所有工作,以及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包括材料、货物物价上涨因素)

第二条 交货期:

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相关的现场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

第三条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四条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即_________元,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甲方,所有货物交货完毕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经甲方确认后30天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履约保函。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所有货物交货安装完毕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经采购人确认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5%余款在质量保证期满经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且扣除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金等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

第七条 税费及保险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销售商品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货物装运后乙方办理保险,其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符合国家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产品与技术要求不符,甲方或使用单位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甲方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

3、乙方保证对所供货物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甲方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5、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质量保证(简称“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二年,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满后提供货物终身维修(所发生费用的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第九条 检验

1、在生产期间,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生产现场跟踪检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需提供配合。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需及时处理,否则因此造成对甲方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参数、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材料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检验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甲方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参数、数量的最终质量确认。

第十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 严格履行合同,检查落实合同履约情况,并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

1.2 甲方应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结算并支付货款。

1.3 甲方有以下权利:

(1)对货物的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合同履约有关的交货期、质量检验和验收、合同结算等签字认可或不认可或发出其它有关指令;

(2)审查、接收乙方提交的资料;

(3)变更的审核、确认。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乙方应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货物的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检测、验收等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所有工作。

2.2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检查并保证自身了解建筑及周围环境,并已考虑所有影响履约的风险、意外事故及其它情况等全部因素,在履约中对上述所有因素以及环境影响、交通等问题负责,承担发生的相应费用。

2.3 严格执行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发出的,涉及货物供货及服务的各项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

2.4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进行技术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甲方;

2.5 保证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和所附《售后服务承诺书》要求完成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维保等工作。

2.6 如非甲方原因,乙方人员在建筑受到伤害或伤害到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乙方在建筑财物遭到损坏/灭失,遭受到其他经济损失或者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包装

1、乙方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并确保货物完好不受损坏。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装卸设施的情况。

第十二条 运输及装卸保险

1、乙方应选择有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保险公司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制作、运输、装卸、存放及交货过程进行投保,并用人民币提供保险金。

2、乙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第十三条 安装

1、合同所订的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派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安装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人员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的延期,所有因安装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货物到达现场后,在验收交接前,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对保管期间损坏、丢失等现象负责。

4、乙方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对房间墙地面及门窗等相关设施所造成的撞坏予以补偿或修复,若不及时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视损坏程度按2000-5000元/处向乙方收取补偿费用;若实际损坏发生的损失金额大于上述金额,则按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进行补偿。补偿金均从合同款中扣除。

5、乙方负责安装完成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若乙方不予清理,则甲方代为清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从乙方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四条 验收及交付

1、货物到达现场并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提供供货清单、合格证、材质报告、验收报告(包括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性能等)等资料,报请甲方验收。甲乙双方按共同确认的内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等进行检查。如检验不合格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不合格情况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其他诸如工期、返工等损失。

2、甲乙双方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交货计量和验收,主要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双方签字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此项验收不作为最终质量验收,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设计、性能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及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

3、如乙方未指派有关人员在收货地点清点,关于产品的数量及不合格品数量的确定以甲方的验货记录为准进行结算,如甲方收到的数量少于乙方送货单中标明的数量时,乙方承担缺少货物的相应费用及运输费用责任。

4、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可申请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并有权根据质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向乙方提出索赔。

5、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品质缺陷,则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接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在双方确认后,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无偿提供补货换货,以最短的时间及安全有效的方式替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须承担由于更换所发生的材料、制作、运输等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现场时(包括未派人到现场),则以甲方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为准,乙方无条件认可。

6、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及服务:

(1)货物清单、货物技术性能和参数、货物说明书、合格证、图纸;

(2)货物安装、保修、质量保证等服务;

(3)货物详细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和维修专用工具和零星配件;

(4)在甲方项目所在地,就货物的使用、维护等培训甲方的人员,确保甲方人员掌握货物的使用、维护相关内容。

7、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另行采购,并按正常市场价格将该部分自行采购费用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8、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需对材料规格进行调整,乙方应配合。

第十五条 安全

乙方必须无条件满足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如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涉。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本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的。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电话、传真或邮件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方式提交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及索赔

1、延期交货与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甲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由甲方从未付货款中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1日,按1000元/日计取,不满1日按1日计算。如果乙方延迟供货超过15日,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

2、索赔:

(1)乙方对所供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如果甲方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A.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B.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协商降低货物价格;

C.更换不合格的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质量和性能要求,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

(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日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5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未能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完毕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验货时不合格或不符合甲方的规格要求,乙方首先应无条件更换,直至符合甲方要求,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或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后续供应商增加的费用。如造成甲方损失,则应赔偿甲方损失,该损失从应付款中扣除。

4、整体货物安装完毕后,不符合验收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安装,直至符合甲方验收要求,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按1000元/日处罚,不满1日按1日计算。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本合同中所指甲方与鉴证方享有同等权力,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且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交管办备案。

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招标内容

供应商需按本章的要求完成宁波杭州湾新区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厨房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制造、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等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所有工作,以及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

二、供应商工作范围

1、须完成下列项目:

(1)协助使用单位进行图纸的交底;

(2)提供厨房设备;

(3)设备的就位和安装施工;

(4)设备的检查、检验及测试;

(5)设备的电气线、上下水管、燃气蒸汽管、排烟通风管、管道煤气的连接和检查;

(6)总体调试及工程验收(包括整体验收);

(7)整改;

(8)设备及相关部分的维护、维修;

(9)售后服务,包括对招标人工作人员的使用及维护培训;

(10)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其它协作方、总包方的协调和配合(中标人须服从工程总包方的安排,实施材料堆放、临时设施搭设、现场运输、临时水电接通等事宜,费用计入报价总价)。

2、本章内容只是对招标设备的一些基本的原则性规定,并不是详尽的要求,供应商有责任对厨房设备的设计符合技术规格要求负责,并向招标人提供使其满意的产品。

3、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

采购人有参考品牌的,供应商应选择采购人参考品牌的产品或相当于(优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产品。如果供应商选择的为采购人参考品牌的产品之外的,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该品牌的产品相当于或优于采购人的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致认定,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参照标准

厨房设备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卫生及消防等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

四、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1、食品加工设备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参考品牌

投标响应

参考图片

粗加工

1

四层货架

说明:选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1

厂制品

25×12方管δ=1.0mm,脚φ38×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

规格:1200×500×1550

2

立式四门双温直冷柜

1、采用优质不锈钢201板材

1

冰立方;松下;星琦

2、整体高密度发泡加厚保温层,底板、门衬板为一次性拉伸成型,无卫生死角,自动回归门

3、板材表面做了无指纹处理,经久耐锈

4、温度范围:冷藏+5℃~-5℃,冷冻0℃~-20℃。板材表面做了无指纹处理,经久耐锈

5、规格:1220*760*1965

3

大单星盆台

选用优质304不锈钢制作

2

厂制品

台面δ=1.2mm,星盆斗δ=1.0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304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1000×700×(800+150)

4

冷热水龙头

/

4

埃美柯;九牧;天仕

5

双星水池连平台

选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1

厂制品

台面δ=1.2mm,星盆斗δ=1.0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304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1500×700×(800+150)

6

双层工作台

选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2

厂制品

台面δ=1.0mm,层板δ=0.8mm,脚φ38×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脚杯φ50×100×0.8mm。

规格:1800×700×800

切配间

7

单水龙头

/

1

埃美柯;九牧;天仕

8

双层工作台

选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1

厂制品

台面δ=1.0mm,层板δ=0.8mm,脚φ38×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脚杯φ50×100×0.8mm。

规格:1800×800×800

9

刀具消毒组合柜

尺寸:650*40*1700mm

1

厂制品

紫外线杀菌

功率:220V/2kw

10

洗手星盆

选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1

厂制品

台面及水斗δ=1.2mm,脚φ38×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横通φ32×0.8mm,带后档板,配优质落水器及拦渣片。

规格:600×600×(800+150)

厨房

11

燃气大锅灶

优质发纹贴塑304不锈钢板制造

1

厂制品

台面δ1.2mm;面板、侧板、后板δ1.0mm;炉架40*40角铁 (国标);锅围、尾围δ0.8mm;脚Φ48厚壁铁管外套Φ38不锈钢管,连不锈钢可调节脚

浙江华港炉芯;配助燃鼓风机、摇摆龙头。双眼,可放Φ800mm大锅。

电量:0.5KW/1PH/220V

规格:2100×1200×1200

12

一炒一大锅鼓风灶

优质发纹贴塑304不锈钢板制造

1

厂制品

台面δ1.2mm;面板、侧板、后板δ1.0mm;炉架40*40角铁 (国标);锅围、尾围δ0.8mm;脚Φ48厚壁铁管外套Φ38不锈钢管,连不锈钢可调节脚

浙江华港炉芯;配助燃鼓风机、摇摆龙头。可放Φ300mm、Φ800mm的锅。

电量:0.5KW/1PH/220V

规格:2000×1200×1200

13

调料平台

优质发纹贴塑304不锈钢板制造

1

厂制品

台面δ=1.0mm;脚Φ38*0.8mm (配有可调子弹脚)脚杯Φ38*100*0.8mm;横通Φ25*0.8mm。

规格:600×1200×1200

14

调料平台

优质发纹贴塑304不锈钢板制造

1

厂制品

台面δ=1.0mm;脚Φ38*0.8mm (配有可调子弹脚)脚杯Φ38*100*0.8mm;横通Φ25*0.8mm。

规格:550×1200×1200

15

双门蒸饭车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造

1

科宇;睿弘;伊德欣

面板δ=1.0mm;侧板δ1.0mm;门面δ0.8mm;后板δ0.8mm;重力脚Φ50*150;配12KW电热管;

电量:2*12KW/3PH/380V

产品特点:带定时,缺相保护,防干烧功能。

16

双层工作台

选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5

厂制品

台面δ=1.0mm,层板δ=0.8mm,脚φ38×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脚杯φ50×100×0.8mm。

规格:1800×800×800

17

立式四门双温直冷柜

1、采用优质不锈钢201板材

1

冰立方;松下;星琦

2、整体高密度发泡加厚保温层,底板、门衬板为一次性拉伸成型,无卫生死角,自动回归门

3、板材表面做了无指纹处理,经久耐锈

4、温度范围:冷藏+5℃~-5℃,冷冻0℃~-20℃。板材表面做了无指纹处理,经久耐锈

5、规格:1220*760*1965

18

洗手星盆

选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1

厂制品

台面及水斗δ=1.2mm,脚φ38×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横通φ32×0.8mm,带后档板,配优质落水器及拦渣片。

规格:600×600×(800+150)规格:600×600×(800+150)

19

单水龙头

/

2

埃美柯;九牧;天仕

20

洗手星盆

选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1

厂制品

台面及水斗δ=1.2mm,脚φ38×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横通φ32×0.8mm,带后档板,配优质落水器及拦渣片。

规格:1000×700×(800+150)

21

四门保洁柜

选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1

厂制品

侧板δ0.8mm;门面δ0.8mm;底板、层板δ1.0mm;后板δ0.8mm;重力脚Φ50*150不锈钢重力脚。

规格:1200×500×180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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