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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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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学校食堂(含超市)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学校食堂(含超市)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5-12 14:57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学校食堂(含超市)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511903202000011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5-12 14:57
采购人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标书发售方式 1.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一单元二楼)。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QQ邮箱(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报名成功后视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0-05-13 09:00到2020-05-19 17:00
标书售价(元) 500
标书发售地点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一单元二楼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02 09:30
开标时间 2020-06-02 09:30
投标地点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一单元二楼
开标地点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一单元二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0827-3883617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丽景苑B幢)1单元2楼1号,0827-226332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吴先生,0827-2263320 13551492486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餐饮服务
行业划分 L7299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827-3368580,项目采购预算价 投标人向采购人缴纳食堂(含超市)设施设备折旧费,三年共 计1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2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向采购人缴纳食堂(含超市)设施设备折旧费,三年共 计1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PPP项目标识

1 招标编号:5119032020000117 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 学校食堂(含超市)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 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共同编制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须知....................................................................................................................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0 第四章 投标人、投标服务/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 46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48 第六章 评标办法..................................................................................................................52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5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采购 人)委托,拟对“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学校食堂(含超市)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19032020000117 二、招标项目: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学校食堂(含超市)服务采购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投标人向采购人缴纳食堂(含超市)设施设备折旧费,三年 共计 150 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部分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 4 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 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 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进行单独承诺。 3、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获取方式: 1.自 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 326 号一单元二楼)。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介绍 信(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 QQ 邮箱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报名成功后视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6 月 2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 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 326 号一单元二楼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 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 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27-3883617 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 326 号一单元二楼 邮 编:636000 招标文件咨询请联系吴先生:0827-2263320 13551492486 十二、本招标公告在以下指定媒体发布: 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1 项目采购预算价 投标人向采购人缴纳食堂(含超市)设施设备折旧费,三年共 计1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向采购人缴纳食堂(含超市)设施设备折旧费,三年共 计1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3 服务期限 3年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性价比法 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6 合同分包 不允许分包、转包。 7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进行现场考察。 8 现场讲解/演示 ☑无 □有。 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10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 求) 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提交 金 额:¥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交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 收款单位: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318 5971 0910 0123 443 缴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 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填写方式:投标保证金单据上(请必须填写:“项目名称” 或“项目编号”和“保证金”等内容),未按以上方式填写缴纳 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响应。(注:若该项目采购失败,保证金 可以直接转为下一次的保证金,响应文件须装入缴纳凭证,否则 视为无效响应。 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方式提交: 1.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 仅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保函有 效期(应当算至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内容(即:如因供应商 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 益人足额支付保证金)。受益人: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保函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财 务室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核实并在保函复印件上加盖代理机构 财务专业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将保证金缴纳相关证明复印件或加盖代 理机构财务章的保函复印件证明材料装入投标文件,并另准备一 份复印件于开标前半小时在开标地点交给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 退款方式: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 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合 同备案原件送达我公司后退还。 退还保函原件时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 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11 失信企业扣分 (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分,且供应商失信 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 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8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实质性要求)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实质性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 10% 的价格折扣。 14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 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如涉及)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 强制采购。 9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 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 章),否则投标无效。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 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 规则进行加分。 15 投标文件份数及电子 文档导入要求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部分、服务及其他部分(投标文件的 组成),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 份;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设施设备折旧费总金额的5%。 收款单位:采购人 开 户 行:中标后采购人提供 银行账号:中标后采购人提供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方式提交: 1.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 仅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金额、保 函有效期(应当算至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担保内容(即:如 因供应商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受益人:巴中市恩阳 区职业中学。 10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保函原件 供验证。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验收结算书》 和《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到采购人处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或保函。 17 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招标文件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 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 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外,其他内容由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负责解释。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27-388361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827-2263320 13551492486 18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 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 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 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 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构一次性提出。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 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9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巴中市恩阳区财政 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827-3368580 20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 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 11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827-2263320 13551492486 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 326 号一单元二楼 22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 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办价格[2003]857 号)”的标准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 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23 政府采购合同 备案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恩阳区财政局备 案。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 标的采购人是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 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是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 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12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5.1.1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 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项目不涉及核心产品。 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 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 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 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13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 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投标服务/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 (5)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6)评标办法 (7)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 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 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不足十五日的,顺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 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变更公告。 8 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 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 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 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 15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 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服务及其他部分承诺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和产 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 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 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14.1-14.3 为服务及其他部分,14.4 为资格审查部分,14.5 为电子文档)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 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应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投标函”、“开 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实质性要求)。 (2)本项目招标为学校学生提供服务,为规范国家政策相关要求和秉承有利 于学生的原则投标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竞标为学生食堂(含超市)服务,主动接 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14.2 服务部分(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技术应答, 16 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指标、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 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本项目技术部分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响应):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服务应答表; (3)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4)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实际可行的实施方案);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能够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也不 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7)其他有利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未提供也不影 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 (同时满足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要求)。 (1)承诺函(格式第三章); (2)投标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 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前来参加投标的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附 加盖单位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鲜章的法 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须提供); (5)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如涉及需按要求填写,未填写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 (6)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如涉及需按要求填写,未填写不影响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7)商务应答表; (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资格审查部分(单独封装)详见第四章 14.5 电子文档(单独封装):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内容与投标文件(资格审 查部分、服务及其他部分)正本完全一致,且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7 处理。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将备案合同交至代理公司备档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 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 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 内)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注:若投标人要求在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因个人原因拒绝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引起本项目采购终 止。 (7)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8)中标后放弃中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 知书的; (9)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服务及 其他部分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 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 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服务及其他部分)正本 1 份、副 本 6份、电子文档一份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原件 1份(必须严格 按照“第三章”招标文件格式编制和签署)。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服务及其他部 分)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 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服务及其他部分)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 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 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报价以此为准。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字迹潦草、 表达不清、盖章签署不完整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全部完整,如有 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5 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 每页签字或盖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鲜章。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目逐页编码。 18.7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单面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实质性要求)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服务及其他部分)正本和所有副本的 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日期及分包号等(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服务及其他部分、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 19 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审查部 分”、“服务及其他部分”、“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 ,并注明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 20 条规定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 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 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 开启投标文件。 20.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包号等(如有分包)与按 规定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包号等(如有分包)必 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1、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盖鲜章); 2、授权代表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投标仅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不提供);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以上资料,请投标人自 备复印件加盖鲜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再提交一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按 照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20.5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 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 20 标。 22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以受理: (1)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 (2)未通过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的。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的。 (4)《开标一览表》未单独封装、字迹潦草不能辨认或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 额无法判断的。 (5)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 (6)印制和签署、密封和标注等其他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详见本章“第 18-21 条” 具体规定。 五、开标和中标 23 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 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3.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 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23.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或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交叉 进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 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 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 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3.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 21 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 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包括各项涉及报价的表格)与“开标一览表” 不一致的,以经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 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 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4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并完成签到。 (2)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 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 “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等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检查情况(如 邀请了公证,公证人员参加检查并宣布)。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 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 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唱标完 毕后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 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 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 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 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 (5)(如邀请了公证)唱标结束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 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 澄清、说明或纠正。评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网查询。 (7)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进入评标阶段, 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不得进行评标。 25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 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7 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标单位或现任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2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 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 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 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23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排在中标人 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捌份)送至恩阳区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送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存档贰份, 甲乙双方各叁份。 28.5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 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9 合同分包、转包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 要合同义务。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0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4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给予 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1.3 下列之一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的;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 现象的; (3)中标人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 的。 32 履行合同 32.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33 验收 33.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 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 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 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33.2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 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并 送至本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各一份。验收结果不合格 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5 七、支付货款 34 申请支付 34.1 按照采购方和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款项支付。 34.2 付款条件:详见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八、投标纪律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5)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中标无效。 36 投标人失信行为及处理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 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相关专业 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者中 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 的; (8)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 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 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 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该供应商 评审评分扣 5 分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 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 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中标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中标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 依法予以处理。 37 投标人违法行为及处理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 27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38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质资格条件、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一 次性提出; (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 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8.1 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 38.2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书格式 及内容)。 38.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 门提起投诉。 28 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29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 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7.报名单据复印件(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需提供)。 8.质疑函正本 1份,副本 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30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 资格审查部分/服务及其他部分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文件盖章的地方,需填写好投标人全称(法定名称),在投标人全称上加 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投标人全称与投标人公章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 的组成按第二章“14 投标文件的组成”,盖章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9.投标文件的印 制和签署”办理。 正本或副本 31 二、投标文件目录 目 录 一、报价部分…………………………………………………………() 二、服务部分…………………………………………………………() 三、商务部分…………………………………………………………() 注:1、“()”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止页码或起始页码,“……”可 以由投标人删除后增加二级或三级标题、起止页码或起始页码等内容。 32 (一)投 标 函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本项目投标,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遵守招标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 采购秩序。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 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保证提供的服 务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向采购人缴纳设施设备折旧费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 日起 日时间内开始履约,并交付采购人服务、使用。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服务及其他部分)正本 份, 副本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份,电子文档 份。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6、一旦我方中标,我公司承诺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缴纳 万元(大 写: )的风险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3 (二)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每年设施设备 折旧费单价 (万元) 服务时间 食堂(含超市) 设施设备折旧 费总价(万元)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备注: (1)报价应是 3年食堂(含超市)设施设备折旧费的总价,以每年向采购人缴纳的 方式向采购人缴纳;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4 (三)服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应答 备注 备注: 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服务内容,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 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35 (四)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备注: 1.供应商必须将招标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内容事项列入此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 (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 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要求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无资料应证影响评比的责任自负。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36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37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后续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38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 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39 (八)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XXXXXXX。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需要承诺和应答的必须 单独承诺和应答),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 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五、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40 (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41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日期: 42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 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十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由分 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必须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4 (十三)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本公司参与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 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45 (十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情况,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 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负责人与参加此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46 第四章 投标人、投标服务/产品的资格 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资格审查要求(单独封装)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③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三者之一): ①2018 年或 2019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②也可提供 2019 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制度;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 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开户行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税收以国税缴纳发票或银行转账凭据为准,免税企业需出具税务机关免税证明); 3、提供开标前 12 个月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供应商 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三个月的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 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 件);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投标人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 供承诺函原件); 7、供应商截至本项目磋商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8、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47 证明材料 1、近 3 年,在经营学校食堂期间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学校声 誉的承诺函。 2、保证金或保函证明材料。 备注: ※特别说明 1.按照国家“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如果投标人提供的 营业执照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再单独提供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特别说明 2.本章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 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本章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如 有多页须逐页加盖公章(鲜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特别说明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的,其身份证原件备查;授权代 表参加招标活动的,其身份证原件备查。 ※特别说明 4.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除投标人自愿以外, 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 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特别说明 5.本章资格性部分须单独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章审查工作由 采购单位委派本单位工作人员 1-3 名会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3 名凭《资格审查、评标 授权书》在开标结束后立即进入评标室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评审委员会不负责审查本章 内容,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48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简介 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占地面积 248 亩,建筑面积 89973 ㎡,现有教职工 72 人, 学生 986 人,住校人数 917 人,2020 年 9 月将扩大招生规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中 职高二学生每年可安排在外跟岗实习一个月;中职高三学生每年可安排在外顶岗实习六 个月。为更好的向学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学校秉承不以盈利为目的,以食堂(含超市) 使用权面向社会购买服务。 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学生超市面积约 100 ㎡、食堂面积 约 6000 ㎡,分加工制作区、师生就餐区,食堂(含超市)设备设施、水、电、气齐全。 食堂(含超市)水电管线设有单独计量表,承包方按季度按用量向学校缴纳水电气费。 食堂(含超市)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由甲方组织对承包人的服务进行考评, 考评合格可续签次年合同,考评不合格且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者,甲方可单方面终 止合同执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主要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食堂餐饮服务管理 1.乙方承包期间全力为全校师生提供合格的餐饮服务,不得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餐饮 服务。 2.提供营养套餐:为本校师生提供营养套餐制作及就餐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早餐标准:同时提供至少 2 种饮品(牛奶、豆浆、稀粥)、3 种主食(面条、馒 头、包子等)、2 种配菜和鸡蛋。 中、晚餐工作餐标准:包括 2 荤 2 素 1 汤,2荤 1素 1汤,1荤 2素 1 汤等多种 套餐,同时提供多个品种可供选择,保证荤菜份量 150—200 克/餐/人,素菜份量 200-300 克/餐/人,米饭不限量。 3.提供团餐和桌餐服务:采购人预定团餐或桌餐,需提前通知供应商备餐。 4.食堂环境打造和日常管理:按照采购人要求美化食堂环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食 堂内设备、卫生、水电气、消防、安全等管理并达到相关行业要求。 5、保证一日三(四)餐安全、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 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做好饭菜留样工作,不准出售变质、变味食品以及 49 剩饭菜,做好饭菜留样接受学校监管,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问卷调查饭菜质量、 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调查结果通知承包者,承包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 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二)超市管理服务 1.学生超市经营管理:供应商按照学生超市管理规章制度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设 计,承包期间应付各种税费、人员工资、水电费、证照年检、服务员体检等费用均由承 包方承担;经营范围:跟甲方磋商一致的商品均可经营并保证商品价格不高于同类超市 商品价格。 2.超市商品自行采购销售,超市商品须按工商、卫生防疫、质监等部门要求,确定 正规固定的进货渠道,食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并登记保管好以备查,禁止采购 “三 无”、“三高”“一元购”等伪劣产品,做好台账以备学校、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 工作检查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食品安全、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检查考核。 3.商品有序上架,保持超市仓库通风干燥,做好超市内部除四害工作,防止食品、 商品污染,做好卫生及消防工作。 4.不定期检查商品有效期,及时清理到期或将要到期的商品,不得售卖过期商品。 如因商品过期引起的安全事故由承包者自行负全部责任。 5.承包期学校提供经营场所,经营所需的货架、柜台、收银台、空调等设施由承包 方添置购买,合同期满,承包者可拆走购置的可移动物件,其他设施设备归学校所有。 三、服务方式 1.承包人应制定供餐计划,按计划定点采购食材及调料等,精心制作主食(米饭、 面食、各式风味小吃)、菜品让全校师生自行选择。 2.承包人按要求设计装饰超市,按要求上架摆放商品,供全校师生购买。 3.本校师生就餐购物采用刷卡方式计费。 四、经营管理要求 1、本项目必须按照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规定的时间提供餐饮服务。 2、承包人严格贯彻落实学校与成交人签订的《协议》约定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3、承包人不得将本项目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 营。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50 4、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根据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 严防工作中不安全事件发生。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安全卫生等各项工作,主动接受各级监 管部门对食品卫生的检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相关经济和 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没收风险保证金并解除服务合同;没收的风险保证金不足以弥补 采购人损失的,承包方应另行赔偿。 5、承包者在项目运作中必须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校监督。员工除服 从承包者管理,还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承包人必须组织开展工作例会, 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调研会议,定期向学校指派的管理部门和人员汇报工作。 承包者必须把好员工招聘关,建好员工档案并提交一份给学校存档备查,承包者有责任 提供和服务相关工作必须的记录和材料。 6、承包者负责学校食堂内部及食堂周边的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餐厅、操作 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承包方保证经营区域卫生、整洁。整个学校食 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标准。承包方必须积极接受并配合上级部门、 校方安排的专人对承包方的菜肴、米、面、油等食材加工原料、成品进行不定期抽查。 所有食材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加工过程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学校有权 监督,并定时或不定时检查。承包方要教育和督促工作人员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 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 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7、承包者必须保护好学校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等应及时进行 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承包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 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8、承包者的工作人员由承包者自行聘请,所招聘的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工作人员跟学校无任何劳务和劳动关系。承包者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 要求,包括人员配备必须签定劳动合同,依法购买社会保险,且相关凭据交由校方审查 备案,依法用工。承包方聘请的工作人员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承包者工作 人员福利、待遇、工作服装等由承包者自行安排,经费自理。承包者工作人员安全责任 由承包者负责,如发生用工纠纷、人身安全、疾病风险等事故均由承包者自行负责和处 理解决。 9、承包者的工作人员要求:精神正常,身体健康;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佩证齐 51 全;文明礼貌,行为规范,服务热情;尽职尽责,勤奋工作,规范操作;遵章守纪,厉 行节约,爱护公物。承包者内部有岗前培训机构,服务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人员岗位必须相对固定。承包者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学校规章、服务意识、安全知识 与服务技巧的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健康档案备份送学校存档。各岗位配置 人员数量应满足学校工作要求,同时要做好员工的招聘储备工作,一旦有员工临时离岗 或离职保证及时补充员工上岗。 10、承包人经营过程中应遵循有利于师生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诚信经营,不得 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如因市场成本增加须重新对餐费定价须经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和学校对饭菜进行综合核算后确定其价格。 11、疫情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实施。 12、承包者独立承担承包期间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五、商务要求 1、中标通知书领取后 30 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未签合同视为自动放弃。 2、采购人已购买食堂(含超市)设施设备,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每年向采购人缴 纳食堂(含超市)设施设备折旧费 50 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且中标企业法人或 项目负责人必到巴中市恩阳区职业中学食堂(含超市)现场管理。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风险保证金 50 万 元(大写:伍拾万元整),风险保证金一年一结算。 4、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进场工作。 5、食堂(含超市)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须在合同期满前 15 日内进行,未及时续签视为自动放弃续签合同资格。 6、如因政府政策的改变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学校需要回收食堂(含超市), 采购人按照合同履约时间退还部分服务费,投标人须无条件退出学校食堂(含超市)场 地。 52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 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 责: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 标供应商; (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 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6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 据。 1.7 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 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 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53 3 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1 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 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 件属于本章第 5款无效投标情形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1.2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本章第 5款无效投标情形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有下列情形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 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及投 标项目名称,虽未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标注,但不影响公平竞争的。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 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3.1.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和其他报 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 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 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54 (六)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 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 3.1.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 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2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 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 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 政部门依法处理。 3.3 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 的,可以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给予书面解释,解释不得改变 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 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3.3.2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 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 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加盖公章或签字纳印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纳印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 55 字纳印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纳印确认),否则无效。 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澄清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 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 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3.4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 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 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目第(2)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 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 依据。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服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 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 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 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 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为 3名(中标供应商不止 1名 56 的项目除外),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 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 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 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书面同 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 可。 3.7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 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3.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8.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 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 57 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 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 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 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评分标准。 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 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 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胶装或目录、页码编制不完整、全面。 (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的非实质性偏离或其他非 实质性偏离。 4.5 综合评分明细表(为便于评分,投标人可自行编制“综合评分所需资料索引表”) 项目 分值 评分说明 备注 报价 10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在报价范围在(140 万-150 万)内 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最高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 58 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 分=(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分值。 履约能 力 18 1、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接过学校餐饮服务得 1 分,本项最多 得 1 分(提供协议复印件加盖鲜章予以佐证、原件备查)。 2、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接过学校学生超市服务每个得 1 分, 本项最多得 1 分(提供协议复印件加盖鲜章予以佐证、原件 备查)。 3、投标人在承接学校食堂经营期间,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 或政府部门所组织的活动提供过餐饮服务的,县区级每次得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市级每次 1.5 分累计不超过 3 分,省级 及以上每次得 2 分累计不超过 4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提供 校方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4、投标人在承接学校食堂经营期间,学校食堂在餐饮服务 量化分级中被评定为 A 级得 3 分,为 B 级的得 2 分,为 C 级 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5、投标人有超市商品(学习用品、食品、生活用品等)定 点采购的供应商或提供中标后执行定点采购的承诺函得 3 分,每少一类定点供应商扣 1 分,最多扣 3 分(提供定点采 购合同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6、投标人有定点大宗食品(包括蔬菜、肉类、米、面、油、 干杂等)采购供应商或提供中标后执行定点采购的承诺函得 3 分,每少一类定点食材供应商扣 0.5 分,最多扣 3 分(提供 定点采购合同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7、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为学校购买保额不低于 500 万食品 安全险的承诺函得 1 分。 拟派人 员 24 1、拟派本项目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一级)资格, 每有一个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具有中式烹调师技师(二 级)资格,每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1 分;具有中式烹调 师证技师以下资格(三、四、五级),每有一个得 0.5 分, 最多得 2 分;本项同一人不重复得分,最多得 6 分。(提供 59 拟派人员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拟派人员到岗到 位的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的 得 1 分(提供证书、聘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 30-40 人(含 40 人)的得 5 分, 40-50 人(含 50 人)的得 10 分,50 人以上的得 15 分;工作 人员有是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5 人以上的加 2 分,本项 最多得 17 分(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以及意外保险单复印件 加盖鲜章,建档立卡贫困户须提供证明材料。) 实施方 案 44 学校食堂 人员管理 制度 4 分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人 员招聘、人员分工、人员考勤、人员住宿)等方 面,制度健全的得 4 分,缺一项或每一项不具备 实际操作性的扣 1 分,无方案,不得分。 食材采购 及储存制 度 5 分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食材采购及储存制度,至少 包括(入库、存储、出库、使用、处理)等方面, 具有完整、有效能保证食材质量的科学合理的管 理方案,有效的把控物资质量风险的得 5 分,缺 一项或每一项不具备实际操作性的扣 1 分,无方 案,不得分 食材加工 及烹饪制 度 8 分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食材加工及烹饪制度,至少 包括(食材的选材、食材搭配、烹饪方式选择、 成本控制)等加工方案。科学合理,搭配营养, 操作性强的得 8 分,缺一项或每一项不具备实际 操作性的扣 2 分,无方案,不得分 食堂卫生 管理制度 4 分 投标人具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人 员卫生、厨房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垃圾处理) 等卫生管理措施,措施健全、完整、有效,得 4 分,缺一项或每一项不具备实际操作性的扣 1 分, 无方案,不得分 学校食堂 投标人具有学校食堂菜品及管理制度,至少包 60 菜品及管 理制度 6 分 括(对饭菜的质量、价格把控、菜品的开发、菜 品的变换、保存留样、管理资料完善)等方面 , 制度健全、完整、有效得 6 分,缺一项或每一项 不具备实际操作性的扣 1 分,无方案,不得分。 食堂安全 管理以及 应急预案 5 分 投标人具有食堂安全管理以及应急预案,至少包 括(食物中毒、安全生产、设备故障、自然灾害 等突发事件、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能保 障正常供餐服务方案,且方案完整可行,效率高、 安全得 5 分,缺一项或每一项不具备实际操作性 的扣 1 分,无方案,不得分。 学生超市 设计经营 管理方案 6 分 投标人具有学生超市设计经营管理方案,至少包 含(前期超市设计、经营范围管理、商品采购及 库房管理、商品定价、管理流程、接受学校监督 管理)等方面,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方案 完整可行,措施健全、有效得 6 分,缺一项或每 一项不具备实际操作性的扣 1 分,无方案,不得 分。 特色管理 理念方案 6 分 投标人具有特色管理理念方案,至少包含(食 堂超市特色建设、学生超市经营管理、食堂特色 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特色理念,具 有根据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优越性的得 6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有缺陷不具备实际操作 性扣 2 分,无方案不得分。 法律法 规落实 2 1、供应商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得 1 分。 2、投标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 涉及)得 1 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提 供 有 效 证 明 材料 投标文 件的规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 分值扣完为止。 61 范性 合计得分 5 无效投标和终止招标活动条款 5.1 无效投标条款 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下列 情况属于无效投标条款: 序号 评审因素 评 审 标 准 1 资格性 审查 (1)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2)投标人、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 足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及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4)未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5款中“充分、公 平竞争的保障措施”要求的。 2 符合性 审查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的(有招 标文件评标程序中所列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 活动公平竞争下列情形的除外)。 (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 员会评判的。 (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 投标有效期、投标函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 判的。 (5)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实质性 要求的(包括采购人要求产品(如涉及)在强制节能清单中而不采 用强制节能产品投标的)。 (6)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 62 性要求的。 (7)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 件要求不一致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9)未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 3 其他 情形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情 形的。 (2)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条款外,其他投标文件偏差均列为细微偏差,不得作为无效投标依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投标 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合同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 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 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 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服务指标得分顺序排列。 6.2.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 63 理由书面告知该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中标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中标候选供应商, 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 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若发现拟中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和报价不真实,因评标遗漏经核 实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条件不齐备的,出现违反投标人须知中“投标纪律要求” 相关规定行为的,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评审活动结束后发现评审过程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报告财政部 门处理。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 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 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 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 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 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 向财政部门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64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 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 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 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指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 控制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 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8.3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8.5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 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义不 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 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 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6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 界透露评审内容。 8.7 评审现场服从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8.8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 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执行机构的请托。 8.9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 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 担个人责任。 8.10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65 评委若违反纪律,将由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 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 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 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 (二)项目验收办法 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 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66 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 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 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 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未移交甲方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管 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 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 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67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 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具备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同级 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注:本合同非格式合同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14.1-14.3为服务及其他部分,14.4为资格审查部分,14.5为电子文档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6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实质性要求)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3 开标 24开标程序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27 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30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31履约保证金 32履行合同 33验收 七、支付货款 八、投标纪律要求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目录 注:1、“()”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止页码或起始页码,“……”可以由投标人删除后增加二级或三级标题、起 (一)投 标 函 (二)开标一览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每年设施设备折旧费单价(万元) 服务时间 食堂(含超市)设施设备折旧费总价(万元)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四)商务应答表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八)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XXXXXXX。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需要承诺和应答的必须单独承诺和应答),如对招标文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四、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五、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三)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十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第四章 投标人、投标服务/产品的资格 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资格审查要求(单独封装)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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