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废标、流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5-12 16:21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22202000016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5101222020000163 |
代理机构 |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1032618 |
代理机构地址 | 高新区天府三街288号大有智慧广场迈普大厦10楼1010室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苹 |
采 购 人 | 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镇棠湖西路一段缔煌城9楼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85810555 |
采购人联系人 | 洪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1032618 转8004 |
废标/流标日期 | 2020-05-12 13:30 |
废标、流标原因 | 1、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服务时间; 2、招标文件第6章评分因素未细化到对应分值,评审委员会无法针对投标文件实际情况打分,故终止评审,本项目废标。 |
行业划分 | F5129 |
附件下载 | 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其他补充事宜 | 1、预算执行号:(2020)0086号 ; 2、监督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5804726; |
PPP项目标识 | 否 |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01222020000163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
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四月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1
目 录
第 1 章 投标邀请...............................................................................................................2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4
2.1 投标人须知附表............................................................................................................................ 4
2.2 总则.................................................................................................................................................8
2.3 招标文件.......................................................................................................................................10
2.4 投标文件.......................................................................................................................................11
2.5 开标、评标和中标......................................................................................................................17
2.6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8
2.7 投标纪律要求.............................................................................................................................. 20
2.8 资金支付.......................................................................................................................................22
2.9 询问、质疑和投诉......................................................................................................................22
2.10 其他.............................................................................................................................................22
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
3.1 资格性响应文件..........................................................................................................................24
3.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34
第 4 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43
第 5 章 资格性审查....................................................................................................... 50
第 6 章 评标办法............................................................................................................52
6.1 总则...............................................................................................................................................52
6.2 评标方法.......................................................................................................................................52
6.3 评标程序.......................................................................................................................................52
6.4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56
6.5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56
6.6 评标细则及标准..........................................................................................................................57
6.7 废标...............................................................................................................................................57
6.8 定标...............................................................................................................................................58
第 7 章 政府采购合同...................................................................................................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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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投标邀请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拟对成都市双流
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1222020000163
二、招标项目: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77 万元;采购品目:A1501;(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项目简介
详细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见第 4 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 年 04 月 21 日至 2020 年 04 月 27 日(北京时间,法
定公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9:00 时至 17:00 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两种发售方式 2 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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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发售。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内,在本公司官方网站
www.scskgc.com 在线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请见网站的"供应商服务系统”,关于"
供应商服务系统”的使用问题可以在 www.scskgc.com 下载操作手册。注册及网上报
名咨询电话:028-61032618。
2、现场报名。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内,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288
号大有智慧广场迈普大厦 10 楼 1010 室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 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介
绍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
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05 月 11 日上午 11:00。
(二)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
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288 号大有智慧广场迈普大厦 10 楼 1010 室本项目开标
室。
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镇棠湖西路一段缔煌城 9 楼;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28-8581055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288 号大有智慧广场迈普大厦 10 楼 1010 室;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61032618 转 8004;
传 真:028-6103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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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实质性
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7 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
标。
2.
最高限价(实质性
要求)
最高限价:报价采用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下浮报价。“市场价格”
释义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定价依据”,不下浮填写“0”,不得
上浮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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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3.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
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投标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
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书面
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
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
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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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5. 监狱企业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
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
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标。
2、投标人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7.
失信企业报价加
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
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8.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11.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1032618
12.
开标、评标工作咨
询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1032618
13.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
证件到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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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103261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288 号大有智慧广场迈普大厦 10 楼
1010 室。
14.
供应商询问、质疑
(一)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世科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二)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
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的质疑由四川世科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的质疑由四川世科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103261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288 号大有智慧广场迈普大厦 10 楼
1010 室。
邮编:61002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16.
开标时递交的资
料
(1)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
(2)资格性响应文件一正两副;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副
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电子文档 1 份;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将
被拒收。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2002)1980 号文计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10000 元,代理
费由采购人支付。银行转账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
银行帐号:5100 1527 9080 5152 8329
转账事由: 5101222020000163 项目成交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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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8. 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
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查询。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1.成都银行双流支
行 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 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 4.中国农业银行
双流支行 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 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 7.上海银
行成都双流支行 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
流支行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2.2总则
2.2.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以及服务采购项目。
2.2.2 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
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四、“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
供应商,“乙方”系指中标的供应商。
2.2.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由代理机构向评标小组提
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表,表格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包件号、购买招标文件供
应商名称、购买日期)
二、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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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4 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本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等网站查询供应商在报名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将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
子介质的形式留存。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因供应
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
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
2.2.5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确
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
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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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3招标文件
2.3.1 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
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
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 投标邀请;
(二) 投标人须知;
(三) 投标文件格式;
(四)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 资格性审查;
(六) 评标办法;
(七) 政府采购合同;
(八)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
行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招标采购单位应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
采购单位发布公告并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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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澄清或质疑的,将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招标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
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
进行处理。
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
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2.3.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一、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
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
二、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4投标文件
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
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
字和护照除外)
二、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2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2.4.3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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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5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
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四、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产品,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
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部分: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一)投标函;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六)承诺;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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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九)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中小企业申明函(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投标报价不能享受
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其
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六)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八)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有)。
三、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
四、电子文档一份。
供应商还须另外提供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供应商递交投标文
件后电子文档概不退还,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为准,但不影
响有效性)。
2.4.7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 3 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4.8 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
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
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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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
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出现本条第(4)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
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
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
为价格评分依据。
2.4.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一、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将
银行下账回单复印件或本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加盖本代理机构财务
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在投标文件
里,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供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
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
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
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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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文件
规定该项目无履约保证金的除外);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4.10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或不作
响应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
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三、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
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
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2.4.11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即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开标一览表”1 份、
电子文档 1 份。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二、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
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
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
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三、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四、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能使用订书钉或活页
夹装订,不能是散页;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除外)。(实质性要求)
五、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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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系指提供原件的影印件。2、招标文件
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
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
求。)
六、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并逐页编码。
2.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一、投标文件标注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标注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日期及包件号并在封面上清晰地标注正本或副
本字样。开标一览表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日期及包件号(如
有分包)及开标一览表字样。电子文档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日期及包件号及电子文档字样。
2、投标文件密封袋标注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
编号、项目名称、日期及包件号。
3、标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及“开标一览表”均需单独密封。其
中,资格性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可密封在一起也可单独密封;技术、服务性响应
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可密封在一起也可单独密封。
2.4.13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
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包件号应当与投标
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包件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
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包件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
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三、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按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修改的
时间递交。
四、本次招标不接收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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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
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二、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
投标人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标注”的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注,并在每个包装的最外层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
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5开标、评标和中标
2.5.1 开标
一、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二、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
督。
三、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
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
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
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
正常进行。
四、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五、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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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
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宣读错误,经现场监督
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5.2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3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
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5.4 中标通知书
一、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
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
通知书。
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
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
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世科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1032618。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 签订合同
一、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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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三、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
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四、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
机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1032618。
五、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
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6.2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一、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
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服务要求及技术
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
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
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6.3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一、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二、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
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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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6.5 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交纳规定金额
的履约保证金;
二、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
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2.6.6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
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
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7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6.8 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及合同
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9 验收
按《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2.7投标纪律要求
2.7.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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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六、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
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2.7.2 保密
一、不得透露有关潜在投标人的任何情况。
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
对外透露。
2.7.3 回避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包
括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
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
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六)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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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资金支付
付款方式见第四章商务部分。
2.9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
席令【2002】第 68 号)、《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
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四、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0其他
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六章中“6.1 总则、6.2 评标方法、6.3 评标程序”
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
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
件不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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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
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
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
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
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
填写,但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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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格性响应文件
3.1.1 资格性响应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01222020000163
包 件 号: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1.2 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01222020000163
包 件 号:
资格性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 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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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投标函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
号:5101222020000163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的投标。我方
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
有关事宜。
一、 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
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由
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 我方已知晓全部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相关
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
四、 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五、 我方承诺一旦我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六、 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七、 我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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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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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
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
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
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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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注:提供缴纳 2020 年任意时段的税收凭证: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
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相关承诺
函原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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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提供缴纳 2020 年任意时段的社保凭证: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社保
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相关承诺函原
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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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承诺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我公司及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
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行为。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公司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
为。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公司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八、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
九、我公司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十、我公司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十一、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十二、我公司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将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公司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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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
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十三、如采用我公司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产品,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十四、我公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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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 (投标人名称) 处 任
(职务名称) 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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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___________ 为我
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
标编号:5101222020000163 )的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
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代理人: (签字)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注:1、后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2、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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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3.2.1 技术、服务性响应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01222020000163
包 件 号: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01222020000163
包 件 号: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于截止时间前送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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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01222020000163
投标报价大写:下浮百分之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货物、机械使用、运
输、税费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
。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下浮率) 备注
1
成都市双流区城
市管理局职工食
堂食材采购项目
按市场价格下浮 %。
“市场价格”释义详见第 4 章。
不下浮请填
写“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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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公
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非中小企业不提供此声明函,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不能
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供应商为监狱
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招标
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采购人
有权取消参加投标、中标资格,有权终止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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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请填写:本单位
或 XX 单位)制造的货物,该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此声明函,如未提供此声明函,则其不
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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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财务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对于投标人不涉及的项,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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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01222020000163
包 件 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
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说明: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
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
列出。
2、投标人不得虚假填写,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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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01222020000163
包 件 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
条款
投标文件的技术、服
务条款
是否偏离
说明: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
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
此表中列出。
2、投标人不得虚假填写,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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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01222020000163
包 件 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说明:以上业绩仅限投标人自己实施的。对于投标人不涉及的项,可不填写,
如无业绩,可不提供本页内容。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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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如投标人没有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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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描述
1.采购食品原料范围及配送内容划分
配送内容:
生鲜肉(生鲜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牛肉、羊肉、兔肉等)、鸡蛋.
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等)、水果。
干杂类(花椒及花椒粉、干海椒及干海椒粉、木耳、海带、紫菜、芽菜等)、调
料(盐、味精、生抽、醋、辣椒酱等)。
粮食类(面粉、生粉、大米等)。
食用油类(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等)。
饮料类(酸奶、牛奶等)。
(二)配送内容质量要求
1.肉类配送质量要求
(1)符合 GB2707-2016 标准和 GB/T 9959.2-2008 标准,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
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2)供应商所供应鲜猪肉、鲜牛肉须为冷鲜肉(应是当日生产),应符合溯源体
系的要求,配送时具有《动物检验检疫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
验合格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3)鲜猪肉、鲜牛肉要求全程冷链配送,相关检疫证书齐全完备(配送人员供原
件,采购人留存原件;因证书不完备,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保证随
时实物抽检检验检疫合格。
(4)鲜猪肉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
证》。
(5)猪瘦肉(前腿、后腿、二刀):新鲜(当天宰杀的猪肉)、带皮无毛,瘦肉
占 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有光泽,不发黏。
(6)猪五花肉(或半肥半瘦猪瘦肉):俗称“三线肉”( 位于猪的腹部,即是
在猪肋排上的肉)。新鲜(当天宰杀的猪肉),可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
血无毛,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
(7)猪大骨:俗称猪大腿骨(前后腿骨)。新鲜(当天宰杀的猪大骨),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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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必须多余前腿骨,需带一定的肉。骨头颜色正常,有一定光泽度,脊髓腔脊髓饱
满有光泽;有猪骨特有的腥膻味,但不是原料变质的味道。骨头表面光滑,不粘手,
有一层风干膜。
(8)猪排骨(大排):新鲜,肋排占 80%以上(不能有项心骨),表面有一层微干或
微湿润的外膜,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切断面稍湿、不粘手。具有鲜猪肉正
常的气味,有一股新鲜的味道。
(9)猪板油:俗称板油。新鲜(当天宰杀的猪板油),乳白色,比较细腻,掰开
后没有网状的运动纤维,用手捻时可化解完全。
2.蔬菜、水果配送质量要求:
(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
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
(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
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
实心感。
(3)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
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
(4)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
现象。
(5)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
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6)水果类:新鲜,正常色泽,果质优良,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无发霉,
无失水枯萎。
(7)蔬菜类农药残留不超标,每批次配送均提供农残检测报告。
3.干杂、调料配送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按照 GB/T20903-2007 标准执行。
(2)包装要求:包装标识清楚,印有 QS 标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
电话、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储存使用为原则。
(3)每批货交货时应附上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
《出厂检疫合格报告》。
4.米、面配送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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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粉类:特制一等,符合 GB1355-2006 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
求。灰分<0.7%;粗细度:全部通过 CB36 号筛,留存在 CB42 号筛的不超过 10%。面
筋质>26%。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脂肪酸值<80。
气味口味正常。
每批货交货时质保期剩余时间应在 10 个月以上,每批货交货时应附上第三方有
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出厂检疫合格报告》。
(2)大米类:一级大米。符合 GB1354 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加
工精度: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米面皮层去净的占 90%以上;碎米总量:
籼米≤15%(其中小碎米≤1%),粳米≤7.5%(其中小碎米≤0.5%);不完整米粒:
≤3%;杂质最大限量:≤0.25%;水分:籼米≤14.5%,粳米≤15.5%;黄米粒:≤1%;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每批货交货时质保期剩余时间应在 10 个月以上,每批货交货时应附上第三方有
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出厂检疫合格报告》。
5.食用油配送质量要求:
(1)国标四级,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非调和油,符合 GB1536-2004 规定标准
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黄≤35、红≤7.0。
(3)气味、滋味:具有食用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水分及挥发物:≤0.2%。
(5)不溶性杂质:≤0.05%。
(6)酸值:≤3mg∕g。
(7)过氧化值:6mmol∕kg。
(8)加热实验(280℃):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小
于 4.0,0.5。
(9)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每批货交货时质保期剩余时间应在 10 个月以上,每批货交货时应附上第三方有
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出厂检疫合格报告》。
6. 禽蛋配送要求:
(1)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应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
合格证明,外地禽蛋应有在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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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无机砷、铅、汞等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控制在安全范围,须保证新鲜、安全、卫生。
(2)验收标准;按照 GB2749-2015 标准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
7.酸奶、牛奶配送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牛奶按照 GB-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执行;酸奶按
照 GB-193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执行。
(三)相关要求
1.配送要求:
(1)按规定时间和采购人的要求配送到食堂。
(2)配送服务公司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
包或分包,并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3)★配送服务公司至少提 1 辆冷链厢式货车。(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购置
发票,非投标人自有车辆还需提供车辆租赁协议。以上资料都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4)建立出入库台账。配送服务公司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
监控体系。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入库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
次检查产品的质量、有效期、包装等。并保存留样。
(5)★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 3 名食材配送人员(其中至少 1 名驾驶员)(需提供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仅限驾驶员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及人员的就职证明
材料。以上资料都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6)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对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料统一配送工
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配送服务公司督查。对配送服务公司提供不
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否则视
为负偏离)
(7)建立配送服务公司退出机制。对因产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企业存在
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
2.验收要求:
(1)配送服务公司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生鲜肉类由产地
检疫部门出具当日的《动物产品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
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应提供当日《动物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
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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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货品,配送服务公司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货物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
告。
(2)在配送中,采购人可视情况不定期派人到配送服务公司了解、监督其管
理、生产、备货过程中的质量、工艺等问题,配送服务公司应予配合,所需费用
由配送服务公司承担。(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负偏离)
(3)采购人有权对食材进行发货前检验,配送服务公司应酌情邀请采购人代表
到配送服务公司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配送服务公司应
为采购人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配送服务公司承担。(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负
偏离)
(4)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材,立即停止使用,供应商须及时更换,
并自行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每批次 0.2-0.5 万元的标准扣减履约保证金。如再
次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材,则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提
供承诺函,否则视为负偏离)
3.定价依据:
(1)市场价格:由供应商配合采购人每月月初和月中以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
格公益平台(蓉价网 www.cdprice.cn)价格作为核价的基础,并根据辖区内大型超市
及农贸市场产品价格作为定价基数。
(2)结算单价=市场价格*(1-供应商的下浮率)。
(四)考核办法
配送服务期内,为了及时了解配送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对配送供应商采
取日常抽查和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甲方有权对综合考核标准进行修改调
整。
(一)日常考评:
1、 根据各项服务日常检查和处罚标准对日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进行的考
核。采购人将按各项服务标准严格管理。
2、 由采购人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备在每月食材费用支付时扣除,并对配送
供应商的配送范围进行调整。
(二)月考评:
月考核作为支付当月配送服务费和安排后期配送范围的主要依据,由采购人将日
常检查扣分结果进行汇总,按考核扣分档次支付当月食材费,满分为 100 分。
(1)单项方面工作被点名或通报批评,本月考核结果扣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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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各单项服务的考核打分结果计算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月考核评分。当
月平均得分 90 分(含)以上的,当月的食材费按合同金额全额向服务公司支付;当
月平均得分 90 分(不含)至 80(含)的,支付当月食材费时在合同金额中按当月
每扣 2 分扣除当月食材费 500 元后支付;若检查结果为 80 分(不含)以下,则扣发
当月食材费的 10%。
(3)月考核中有连续三个月月得分低于 80 分,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
投标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详见食堂食材配送考核评分细则)。
食堂食材配送综合测评表(满分 100 分)
服务公司名称: 考核负责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测评项目
分
值
扣分情况
测评得分
备
注扣分 被扣分事项简要说明
1 人
员 配 备
(10 分)
配送人数及健
康状况是否符合要
求
5
2
有无从业人员
资质
5
3 质 量 保
障 (20
分)
包装类食品原
材料应具有 SC 标识
10
4
合格证明、检测
报告
10
5 食 材 配
送 (40
分)
准时准点情况 5
6 食材质量 30
7 配送规范 5
8 环 境 卫
生 (10
分)
配送车辆车况 5
9 配送用具 5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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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服 务 态
度 (10
分)
配送人员态度 10
11
应 急 处
置 (10
分)
应急处置情况 10
综合得分合计
(五)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由采购人、配送服务公司共同核实供货量,结算单
价=市场价格*(1-供应商的下浮率),根据一个月的供货总量和结算单价计算货款,
并办齐相关付款手续,付款手续完善后的当月内,将货款转到企业指定账户,节假
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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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资格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
保证金、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
填写资格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一)
资格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
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
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
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按第三章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5、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
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
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7、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
证明材料
①可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
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
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
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
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
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
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8、有依法 (1)缴纳社会 提供缴纳 2020 年任意时段的社保凭证:缴纳社保的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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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保障资金的证
明材料
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
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相关承诺
函原件,格式自拟)。
(2)缴纳税收
的证明材料
提供缴纳 2020 年任意时段的税收凭证:缴纳税收的
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
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相关
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签字的可不提供)
(二)
资质要
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
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其他要
求
资格性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资格性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通过”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如有其中任意一项结论为“不通过”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如果资格审查小组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资格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
过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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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第6章 评标办法
6.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
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
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
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做出解释(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
文件前后不一致或表达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应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
明);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
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3评标程序
6.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合同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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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等。
二、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
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
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
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6.3.2 符合性检查
投标人投标文件需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在符合性检查
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符合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备注
1 投标文件正本、副
本、开标一览表数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
件签署、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评分标准中要求提
供的证明材料除外
注: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
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
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
章加盖的;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54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6.3.3 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二、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
澄清、说明或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
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四、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
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出现本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
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55
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
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
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
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6.3.4 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3.5 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
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6.3.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各包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排列;得分、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也相当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
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3.7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
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56
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6.4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
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
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6.5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一、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
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
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组织
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组织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
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
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
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采购组织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57
6.6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
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商务等。
三、 除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
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6.6.1 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
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1+(B1+B2+……+Bn)/ n2+(C1+C2+……
+Cn)/ n3
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的打分,n1为经济类评委人数;B1、B2+……
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含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2为技术类评委(含采购人代
表)人数;C1、C2……C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n3为评委人数。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
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
失信行为的,扣 5 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5 分,直至扣完为止。
6.7废标
6.7.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各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包件予以废标:
一、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四、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58
6.7.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8定标
6.8.1 定标原则
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各包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8.2 定标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二、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三、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如果中标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
罪记录,采购人不确定其为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
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
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
五、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9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
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59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9.1 评分标准
序
号
评 分 因
素 及 权
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说明
1
1
报价30% 30
分
投标人的最大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1-
最大下浮率/1-报价下浮率)*30
一、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
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
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共同评分
因素
2
2
技术、服
务要求
22%(主
要评分
因素)
22
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没有
负偏离得 20 分;★号条款不满足招标文
件本项不得分;非★号条款不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的(负偏离),一项扣 5 分,
扣完为止。在满足★号条款的要求下,
每增加一辆1辆冷链厢式货车加0.5分,
最多加 1 分;每增加一名食材配送人员
增加 0.5 分,最多加 1 分。
注;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购
置发票,非投标人自有车辆还需提供车
辆租赁协议。以上资料都需加盖投标人
鲜章,否则不得分。
食材配送人员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
印件、驾驶证(仅限驾驶员提供)、配送
人员健康证及人员就职证明材料。以上
资料都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技术类评
分因素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60
3
3
服务方
案 30%
配
送
方
案
15
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配送方案(包含:
产品的采购、检验,出入库管理、配送
流程,保证采购人使用、与采购人无缝
隙衔接、退换货方案等)是否高效、完
整,配送服务计划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作
为评审因素:
投标人产品的采购流程规范、安全、
具有相关的检验检测手段或委托第三方
检验的相关制度、出入库管理规范、配
送流程完整,配送人员分工明确,能保
证能在采购人正常及临时配送的所要求
的时间内进行配送服务,与采购人的沟
通机制健全,能保证在本项目实施过程
中与采购人沟通顺畅,产品退换方案能
保证产品质量,方案能体现投标人的配
送能力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15 分,方
案中,存在缺项或不合理或体现无法保
证本项目配送要求的,每有一处扣 5 分,
扣完为止。
注:扣分以评审专家独立评审为准。
/
技术类评
分因素
应
急
措
施
15
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应急措施(包含:
运输途中的突发状况、协助采购人因产
品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临
时配送的应急预案等)是否完整,可行,
应急预案是否能使服务方案更加完善,
且与本项目是否对应作为评审因素:
对运输途中突发状况的描述清晰、
完整且对发生突发状况时的处理方案能
保证产品的配送符合采购人的配送要
求,对协助采购人因产品问题引起的食
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具有详细、完整的处
理措施、临时配送的应急预案能保证采
购人临时配送的服务要求的得 15 分。方
案中,存在缺项或不合理或应急措施无
法保证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急
处理能力的,每有一处扣 3 分,扣完为
止。
注:扣分以评审专家独立评审为准。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61
4
4
履约能
力 8%
8分
投标人 2016 年至今每具有一个类
似项目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8 分。
提供中
标通知
书或者
合同复
印件。
共同评分
因素
5
5
售 后 服
务 6%
6分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应至少包
括售后响应时间、退换货保障措施、售
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等售后服务内容完
善无缺陷得 6 分(缺陷是指方案内容有
缺失或方案存在逻辑问题或者方案与项
目实际需求不符),每有一处缺陷扣 2
分,扣完为止。
注:扣分以评审专家独立评审为准。
/
技术类评
分因素
6
6
扶持不
发达地
区和少
数民族
地区 2%
2分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
区企业的得 2 分。
注;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
明材料或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
区。
共同评分
因素
7
7
投标文
件的规
范性 2%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
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1 分,
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共同评分
因素
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6.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
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62
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
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
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
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
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八、遵守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63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
(仅供参考,特别提醒:采购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招标文件要约及招标文件承
诺的实质性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
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
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
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64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
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
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
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
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
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
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守法/诚信/严谨/高效
65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在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XX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1章投标邀请
第2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附表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履约保证金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103261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2002)1980号文计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0000元,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银行转账相关信
开户单位: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
银行帐号:5100 1527 9080 5152 8329
转账事由: 5101222020000163 项目成交服务费
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2.2.2有关定义
2.2.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2.2.4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5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2.2.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2.3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构成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4投标文件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2.4.4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2.4.5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2.4.6投标文件的组成
2.4.7投标文件格式
2.4.8投标报价
2.4.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2.4.10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2.4.11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2.4.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4.13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开标、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
2.5.2开评标过程存档
2.5.3评标情况公告
2.5.4中标通知书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
2.6.2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3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2.6.5履约保证金
2.6.6合同公告
2.6.7合同备案
2.6.8履行合同
2.6.9验收
2.7投标纪律要求
2.7.1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2.7.2保密
2.7.3回避
2.8资金支付
2.9询问、质疑和投诉
2.10其他
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
3.1资格性响应文件
3.1.1资格性响应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3.1.2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3.1.3投标函
3.1.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3.1.5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1.7 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8承诺
3.1.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1.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3.2.1技术、服务性响应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3.2.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3.2.3开标一览表
3.2.4中小企业声明函
3.2.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2.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2.7商务条款偏离表
3.2.8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3.2.9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3.2.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第4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5章资格性审查
第6章评标办法
6.1总则
6.2评标方法
6.3评标程序
6.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6.3.2符合性检查
6.3.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6.3.4比较与评价
6.3.5复核
6.3.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6.3.7编写评标报告
6.4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6.5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6.6评标细则及标准
6.6.1评分办法
6.7废标
6.7.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各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包件予以废标:
6.7.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
6.8定标
6.8.1定标原则
6.8.2定标程序
6.9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9.1评分标准
6.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