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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智远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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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智远街道办事处(本级)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智远街道办事处(本级)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时间: 2020-05-12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智远街道办事处(本级)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详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5月12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智远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盛福花园29号楼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0531-8882552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莉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工业南路59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401
联系人:孙双双 联系方式:0531-88785787

需求方案.pdf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智远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莉鹰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智远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服务 编制时间:2020 年 5 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智远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服务,本项目采购预算: 80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后附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保证服务质量。 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 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 要求。 5.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 制采 购等): (1)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6.项目实施地点: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智远街道办事处西营街道。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验收规范等。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20 年 5月 12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0 年 5月 16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 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 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 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智远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0531-88825523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莉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双双 联系方式:0531-88785787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 59号中铁财智中心 6 号楼 401 附件: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智远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服务地点位 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智远街道办事处办公区域内,主要负责食堂食材的采购及运输 配送,保证办事处食堂的食材供应,满足办事处工作人员一年的伙食需求。 二、服务要求 1、采购人在当天17:00(北京时间)前向送货单位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 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等具体要求。 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订单后,如果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配送,供应商应及时与 采购人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法。 3、供应商每天 7:00(北京时间)前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 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四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 4、急需物资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积极响应并2在小时内配送; 5、所有食材按净重过秤,以双方确认的过秤数量为准。 6、送货数量以订单为准,超出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 如采购人需要由供应商当日补足,如不需要,按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7、如采购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满足采购 人的配送要求。 8、果蔬、肉等易腐烂变质食材必须使用冷链专用配送车辆,车内温度达到食材要求 温度标准,温度记录可查询,使用专用周转箱承载。 9、供应商所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无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腐烂变质等 情况。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性,须用品牌食用油,蔬菜、肉确保质量,大米、面粉等无公害无 添加。 10、供应商所配送的食材应当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数量,不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否则成 交供应商按单位货物货款的两倍向采购人赔偿损失。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订单约定的期限配送 货物时,每延迟一天,按照当批应交货物价款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违约金 不得合并计算。 11、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保证米、面、油为非转基 因食品。 12、采购人如发现所供食材达不到食品安全标准,第一次,给予警告,并按采购人要求 及时给予退换,进行整改;第二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货,赔偿损失。 13、因供应商配送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员身体不适或者中毒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全部的责任。 14、如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并 要求其进行整改,如供应商仍不能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三、食材质量要求 1、所有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主要食材质标准要求: 大 米 符合现行国标,有“SC”编号,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小麦粉 符合现行国标,有“SC”编号,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食用油 独立密封包装,花生油符合现行国标,有“SC”编号,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 质 量检测报告。 生猪肉 符合国家 GB26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标准》,提供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运 载工具消毒证明》。其他肉制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水产品 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标准》。 蛋 类 符合SB/T 10638-2011标准,且符合相关部门相关检验标准,破损率低于 3%。 调配料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瓜果蔬菜类 蔬菜要新鲜,色泽鲜艳,蔬菜的可利用率高。 所有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企业标准等规 定。 3、供应商必须按技术要求,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 品安全法》规定,切实做好食材的采买、存放、半加工和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卫生 安全及环境卫生与文明服务等工作。 4、供应商在食材验收方面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对包装食品查看生产 日期、 保质期等;对农副产品和蔬菜的采购要问清货物来源、查看货物质量、 观察是否新鲜、变质等,保证进货质量。 四、其他要求 1、合法用工,用工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 2、本项目服务应保持稳定,如供应商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告知采购人并征得 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对个别岗位人员服务不满意,有权提出调整人员的要求。 采购人提出更换调整要求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3、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证件;着装整洁、身体健 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 4、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意外事故、工伤、劳动纠纷等由 供应商全部承担。 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要求 四、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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