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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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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融创文旅城配建校区)厨具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中标公告】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融创文旅城配建校区)厨具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20/5/13 】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融创文旅城配建校区)厨具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标号:BHDLGK2020020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委托,就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融创文旅城配建校区)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融创文旅城配建校区)厨具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BHDLGK202002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融创文旅城配建校区)厨具采购、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质保期:三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项目设最高限价:1111967元。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020年4月16日发布采购公告

四、评审信息:

(1) 评审时间:2020年5月11日

(2) 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3) 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 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5)评审委员会名单:高雁鸣、许涵、顾培军、沈飞、田青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无锡思欧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W971D9C

中标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573号

中标金额:899800元

工期: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六、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代理费金额:13497元。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费。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124663001951

预算代码:009018

联系电话:0510-85869043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山东路80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448103802

联系人: 刘青娴、陆洋

联系电话:0510-66810081

传真:0510-85755787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8楼807室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融创厨具招标文件4.16.doc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无锡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BHDLGK2020020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融创文旅城配建校区)厨具采购项目

采购人: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书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融创文旅城配建校区)厨具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BHDLGK2020020

采购人: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融创文旅城配建校区)厨具采购、安装

2

采购人: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山东路80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8楼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融创文旅城配建校区)厨具采购、安装。

工期: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质保期:三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电话响应时间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4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转包);

(3)​ 投标人应具备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5)​ 投标人应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6)​ 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10月~2020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2019年10月~2020年3月的缴费证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及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库内项目报名成功为准。

采购文件提供网点: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售价:捌佰圆/份,开标前现金支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1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0年4月24日16时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7

(1)投标人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贰万 元整;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

收款单位: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滨湖支行营业部联系电话:0510-85865737;

保证金虚拟子账户:106550010402270980000005960;

:投标人用农行网银支付的,如出现不支持25位保证金账号的情况,农行建议在网银的收款方信息中,选择收款银行时,不要选农业银行而是选择“其他银行”这个选项,再在开户银行中手工输入农业银行,并录入其他相关信息。

缴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账,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柜面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其它形式支付。

8

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9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0年5月11日13:00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13:30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10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1日13:30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11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0年5月11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12

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五副

13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111967元

14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

15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人:刘青娴、陆洋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8楼

联系电话:0510-66810081

传真:0510-85755787

电子邮件地址:jsjjcwx@QQ.com

16

注: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投标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开评标现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人应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5项。

2.采购人、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投标供应商的有效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投标保证金银行有效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10)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10月~2020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2019年10月~2020年3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2)投标供应商的由第三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另外本市企业可登陆无锡诚信网信用基准评价系统申报;并至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7楼领取报告);

3.​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 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 技术文件

(1)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6.​ 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7.​ 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8.​ 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参考评分标准

上述1-5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如投标人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文件要求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相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信条件(4)(5)项,在本项目评标评审时,可凭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六)投标报价说明: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明细报价及采购需求响应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等。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售后服务等。

3. 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投产品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售后服务等一切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七)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7. 投标文件份数为一正五副,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招标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装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投标保证金回单和身份证可随身携带);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技术文件按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不得编制粗糙、不得缺漏项、不得格式混乱、不得条例不清、页数不得少于10页。

10.投标费用自理。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5.​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 投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7.​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资信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8.​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9.​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10.​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1.​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13.​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4.​ 投标供应商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15.​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6.​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7.​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8.​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19.​ 不同投标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20.​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1.​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22.​ 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3.​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4.​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5.​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26.​ 投标供应商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28.​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服务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格式混乱、条例不清、页数少于10页的;

29.​ 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30.​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不能在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3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32.​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3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开标、评标:

1.​ 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 投标文件的评审依据:

2.1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出具投标保证金银行有效回单原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原件);

3.2.2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4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独出具授权委托书,不另行拆封投标文件)

3.3 唱标

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2020年5月11日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 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5.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5.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提供资格、资信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评标工作程序:

6.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2.1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

6.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 比较与评价

6.3.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6.3.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6.3.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7. 评标方法

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文件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8.评分标准: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 30分

(2)投标人综合情况 20分

(3)服务方案 50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按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 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注: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投标人综合情况(20分)

1、投标人2018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厨具项目业绩,有一个业绩得 1分,共3分,有效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1分,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各得0.5分,共1.5分,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通过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获得五星级“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5分,四星级的得1分,四星级以下不得分,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5、投标人提供蒸饭箱或大锅灶或消毒柜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CQC认证),提供其中的1份即得2分,最高得2分,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6、投标人具有2018年3月1日以来由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消毒柜产品检测报告,报告符合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有得2分,有效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7、本项目售后服务人员具有维修《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有一人得1分,共3分,提供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10月~2020年3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8、投标人派出的施工成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特种电工、特种焊工及安全员证等岗位证,每一个岗位证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10月~2020年3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9、投标产品评价(3分)

(1)投标人所投产品使用的不锈钢板、不锈钢管材、不锈钢饭盘符合GB 4806.9-2016标准规定要求的,有一项产品得0.5分,共1.5分,提供承诺书及产品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承诺书及产品有效检测报告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投标人所投机械类食品加工产品符合GB 16798-1997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要求的,有一项产品得0.5分,共1.5分,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承诺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3)服务方案(50分)

1、项目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8分

2、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8分

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分

4、施工机械及人员投入计划 6分

5、对人员的培训方案 6分

6、售后服务及维护保养计划 8分

7、项目深化设计方案及综合论述 8分

服务方案评委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其进行评分,服务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格式混乱、条例不清、页数少于10页的除外:

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取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平均值)。

(十)定标:

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本次招标的定标规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2.​ 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滨湖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

3.​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4.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人。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见投标邀请。

2. 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 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5.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1。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2。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约1.5万元。

(十七)其他:

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负责。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无锡市育英实验小学(融创文旅城配建校区)厨具采购、安装。

工期: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质保期:三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电话响应时间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项目结算依据:固定单价。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二、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凡清单中涉及到品牌及产地的部分均可用同档次或高于其品质的替代

三、有关说明:

1、本项目总报价包括从项目开始起到项目正式结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在本项目的投标范围。

3、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只能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进行投标。

4、本项目中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投标,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应在《明细报价及采购需求响应表》中详细说明。

第四部分.合同书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1、​ 政府采购编号:

2、​ 采购内容:

3、​ 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4、​ 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5、​ 交货期或完工期:

6、​ 交货地点和方式:

7、​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8、​ 售后服务:

9、​ 违约责任:

10、​ 解决争议的方式:

11、​ 其它事项:

12、​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招标代理各执一份。

14、​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招标代理见证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 (盖章) 供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见证方: (盖章)供方户名:

见证人: 供方开户银行:

日 供方帐号: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合同条款(格式)

根据编号BHCG*********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一) 合同内容: 需方向供方购买

(二) 价格及支付:

1. 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 元。

2. 付款方式:供货到位并通过正式验收,付至合同价的70%,结算审核结束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10%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3)​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质量与检验:

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6. 需方应在货物运到并接到供方通知后及时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需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向招标代理反馈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立即整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 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

(五) 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

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

3. 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4. 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

5. 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

(六)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  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

2.​  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3.​  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4.​  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5.​  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

(七) 违约责任:

1.​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

2.​ 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200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 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4.​ 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5.​ 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

6.​ 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

7.​ 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8.​ 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

9.​ 如果供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见证后即生效。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在供方提供收到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后无息退还。

2.​ 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招标代理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除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或出现一方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3.​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

二○二○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致: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名称 ) 的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招标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的价格,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技术规范的条件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编制工作。

二、我方愿意提供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投标供应商的有效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投标保证金银行有效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10)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10月~2020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2019年10月~2020年3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2)投标供应商的由第三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另外本市企业可登陆无锡诚信网信用基准评价系统申报;并至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7楼领取报告);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 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 技术文件

(1)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5.​ 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6.​ 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7.​ 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参考评分标准

三、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五、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供应商。

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双方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八、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我放在报价截止期后撤回报价及成交拒绝遵守报价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九、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后,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采购编号:BHDLGK2020020进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BHDLGK2020020

日期: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法定地址: ,特授权 (姓名)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BHDLGK2020020的投标,参与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BHDLGK2020020)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五)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

项目总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其中属于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合计

小写:

工期

误期违约金

质量要求

质量违约金

质保期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投标文件

份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和签字。

(六)明细报价表(格式):

明细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性能指标

数量

产地

是否属于 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质保期

单报价

分项 总报价

 

 

 

 

完工期

项目整体质保期

其中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1.​ 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

(以上是主要承诺,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应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在“产地”栏内加填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完整名称,以及提供小、微型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有效)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有效)证明复印件;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代理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七)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

采购需求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响应情况”中详细填写,并根据“采购需求”对应填写“偏离情况”;

(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日前向你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