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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海安监狱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 1、项目名称: 贵州省海安监狱副食品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 GZJH-2020-025
  •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2020-05-14—2020-05-15
  • 4、采购预算: 650,000元
  • 5、最高限价: 650,000元
  •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根据行业调查
  • 7、采购单位名称: 贵州省海安监狱
    •   项目联系人: 黄警官
    •   联系电话: 0859-5213035
  •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联系人:张艳
    • 联系电话:0859-8607127/18788746396
  •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 副食品采购需求公示内容.pdf
第 1 页 共 7 页 关于“贵州省海安监狱副食品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公示 一、资格条件 (一) 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65.00 万元 最高限价: 65.00 万元 三、实质性响应 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 指无实质性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 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4、评委员会决定评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 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第 2 页 共 7 页 四、无效投标情形 1、响应文件未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按时送达的;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参加谈判会议的; 3、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提供资质的; 4、供应商参会代表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应出示的证件不全或证件无效的; 5、投标函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授权代表的印章或签字的,或响应文件的签 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6、供应商在涂改处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的; 7、供应商提交两份(含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说明哪一个有效,或者在一份响 应文件中对同一谈判项目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未说明哪一个有效的; 8、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以虚假资料投标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1 菜油(四级) 公斤 21600 2 鸡蛋 个 121200 3 金 豆 公斤 3600 4 花生豆 公斤 3600 5 米 豆 公斤 4200 6 粉 丝 公斤 4800 第 3 页 共 7 页 7 干辣椒 公斤 2400 8 豆腐皮 公斤 4800 9 食用碱 公斤 300 10 食 盐 公斤 6000 11 味 精 公斤 900 12 酱 油 公斤 3000 13 紫菜(60 包/件) 件 60 14 木 耳 公斤 600 15 大 蒜 公斤 900 16 豆瓣酱 公斤 100 17 胡椒籽 公斤 1.5 18 砂 仁 公斤 1.5 19 八 角 公斤 1.5 备注:1.报价时,菜油的单价不得超过 9元/公斤,鸡蛋的单价不得超过 0.63 元/个。 单价包含运费和税费;2.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配送数量结算。 (二)货物要求 一、货物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来源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食品。 二、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 三、货物要求 第 4 页 共 7 页 菜油:1.非转基因菜籽、传统压榨油。 2.质量标准:(1)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 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 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 染物、农 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2)成交供应商 应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 保量完成供货,提供的食用油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 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为非转基因油料压榨出油,不得以次充好、以假 充真。 (3)所供食用的食用油必须为在保质期截止日三个月前的产品。 六、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为期一年。签订合同后第一季度原则上不调价,以后每季 度可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单价上下浮动 3%以上,由监狱组织考察组进行市场物价调查, 形成考察报告交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察),书面申请或通知进行谈判调价。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送达的货物清单数量配货,供应商须在收到订单后 2 天内将货 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 二、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次月 10 日前成交供应商按照验收单数量、金额开具发票,完善相关 手续后进行结算。 三、质量要求 1、菜油标准:四级食用油。 2、食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规定的行业标 准。不能配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物品、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 其他感官性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物品;不能配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3、供应商每次供货需随货提供食品批次质检报告。 四、供货数量 采购人提前两天将所需副食品品种、数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确保 副食品的供给数量和质量(若押犯剧增、剧减导致数量变化大,双方再协商约定)。 第 5 页 共 7 页 五、其他约定事项 1、若供应商供给的食品与合同质量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影响导致采购人另 行采购,所有采购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若在合同期内连续出现两次以上问题,按违约进行 履约保证金扣除处罚,第一次扣 3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扣 100%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 同。 2、若供应商供给的食品导致采购人食用后发生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经相关部门鉴 定),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3、采购人若不按期结算付款(特殊情况或经双方协商的除外),承担结算价款 5%的违 约金。 4、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所发生的交通等一切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5、若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或擅自终止合同,对未结算部分的款项, 采购人有权不予结算,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6、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需提供书面通知或申请,经双方达成共识,拟定合同终止协 议书。 7、若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保密要求 1、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供货时,不能对外宣称和让别人知道送货去向及过程,确保 运送过程的绝对安全。 2、供应商人员进入监管区域,严禁与罪犯接触、攀谈、传递信息,须服从警察或管理 人员的安排。 3、运输车辆严禁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和危险品,一经查出,没收重罚,并视情节追究 供应商相关责任。 4、如因上述因素给采购人造成管理不利或产生后患,将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七、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获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缴纳 30000.00 元(叁万元整)履约保 证金到贵州省海安监狱,该期限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成交资格,履约保证 金缴纳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履约完成后(合同终止时)不计息退还。 八、竞标有效期 谈判之日起 60 日历日。 第 6 页 共 7 页 七、评分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 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现场提出最低报价的 投标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精神,本项 目对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予 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等同小型、 微型企业,不重复扣除),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中小企业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实自身是中小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作 为中小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谈判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扣除 后的价格只作为竞争性谈判价格评审依据,成交供应商的公告价格为供应商最终报价。 (二)评标标准: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 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 商中,按预估数量的最终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 1、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将根据技术谈判承诺、商务谈判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按顺序 推荐 1-3 名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2、采购人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第一且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人即为成 交供应商; 采购人不得在成交候选人之外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内出现任何来自供 应商或利害关系人的有效投诉,谈判小组应协助监督机构或其它单位处理好投诉。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 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 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 7 页 共 7 页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不需向其他供应商解释。 一、资格条件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三、实质性响应 四、无效投标情形 五、采购内容 (二)货物要求 六、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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