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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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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附件1边防检查站厨房采购0511.doc

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国联佳信采竞磋-2020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梦娜

项目联系电话:150519362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施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梦娜

代理机构地址: 1505193629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采购清单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范围内包括厨房设备制作或销售。(2)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16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13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13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27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1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梦娜

项目联系电话:1505193629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竞争性磋商

文件

采购编号:国联佳信采竞磋-2020003

采购项目: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类别:货物类--其他

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


前 附 表

项号

名称

内 容

1

采购编号

国联佳信采竞磋-2020003

2

采购内容

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

3

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10天内完成供货,供货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4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元;由投标人自行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或者以现金方式缴纳)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并持相关凭证自行到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科换取相关收款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保证金必须到达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9727063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新北支行

招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招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

采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为壹份,副本份数为贰份

7

响应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

8

投标开标

投标时间: 2020年5月27日 9:00-9:30整(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 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 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 开标室)

9

中标服务费

服务费按照下列标准收取并由采购人承担,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

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

预算金额500(含)~1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计算;

预算金额1000(含)~5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计算;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计算;

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

10

导致废标因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

导致无效标

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投标书一与投标书二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的其它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注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的;

(七)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八)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九)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国联佳信采竞磋-2020003

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就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国联佳信采竞磋-20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捌万贰仟壹佰陆拾捌元整(¥82168.00元)

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10天内完成供货,供货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五、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

六、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范围内包括厨房设备制作或销售。

(2)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缴纳),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八、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九、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000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697270630

开户行:民生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内容:项目编号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他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答疑及现场踏勘

招标人公告结束后组织现场集中踏勘,具体另行通知。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0年5月20日下午5:00前书面提交至采购人或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27日上午9:00—9:30

磋商时间:2020年5月27日上午9:30

响应文件递交暨磋商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梦娜

联系电话:15051836297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附件: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供应商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被授权人签字: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一、采购项目:

本项目是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所投标的物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临时工程、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抽检费用、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三、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招竞争性磋商活动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包括采购单位决定取消采购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更正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磋商文件的更正

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按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被接受。如无疑问,视作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条款和要求。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修改将公告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磋商文件各项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对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公告通知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所发布的为准。

3、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第七章、第八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投诉)的,由供应商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

五、供应商的义务

1、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完全明了采购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供应商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代理机构服务费

1、服务费按照下列标准收取并由采购人承担。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

(万元)

货物类

100(含,下同)以下

1.5%

100-500

1.1%

……

……

3、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第二章 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组成

一式 3 份,1份正本, 2 份副本。响应文件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供应商情况说明:

供应商简介(含供应商规模、银行资信、技术能力及装备水平等)、人员情况、典型项目介绍。

2、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证明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按备注要求将原件或者公证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供核查,过时不予接收,否则视作无效投标):

*1)响应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6)投标人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特殊条件的其他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料。

3、磋商报价: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4、项目技术和实施方案

5、其他评审相关材料(须核查原件(或公证件)的材料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携带至开标现场,否则评审中将不予计分)

6、说明

1)上述带“*”条款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所有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后补正。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将备注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供核查,过时不予接收。

2)供应商依据评分办法提交的各类证明资料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否则不予得分(要求“核查原件”的应当将原件(或公证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供核查,过时不予接收,未提供的评审中将不予计分)

3)对本章所有的格式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供应商可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不限于此)。


八、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磋商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九、响应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 2 套,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打印。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可以接受。

十一、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1000元整(以到账为准,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2、在磋商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予参加评审。

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无息),请未成交供应商自行开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财务收据到代理机构办理退款。

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合同签约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请成交供应商自行开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财务收据到代理机构办理退款。

5、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未能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履约担保;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

第三章 响应文件密封和提交

十二、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年月日,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拆封和参加评审。

十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

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响应文件提交给代理机构。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提供的,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响应文件,不予参加磋商和评审。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十四、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和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所提交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密封、盖章、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补充”字样,并注明修改或补充的时间)和提交,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第四章 磋商报价

十五、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就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十六、磋商报价方式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标时以人民币为准。

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分项报价表。

3、培训服务费用报价:由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单列。如供应商单列培训费用,则自行将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格式扩展。

4、售后服务费用报价:同上。

5、供应商需对每部分报价包含的服务内容进行明确说明。如有特别承诺,也需明确说明。

6、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或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2168元;项目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者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7、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 次报价,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谈判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分依据。

第五章 磋商、评审、评定成交

十七、答疑,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

十八、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相关规定。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受代理机构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负责评标报告的起草;

6)配合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

十九、评审内容的保密

1、开标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4、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供应商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到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十、评审、评定成交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即评分细则)得分最高得供应商为成交人

二十一、磋商评审会议

磋商评审会议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代理机构主持,在有关单位监督下进行。采购人、所有供应商等有关监督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

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二十二、由代理机构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完毕后,由磋商小组开始组织评审。

二十三、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合格响应文件,磋商评审时都予以拆封,代理机构对磋商评审过程予以记录。

二十四、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无效响应文件不予参加评审。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的;

2、响应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未提供的、无供应商公章的、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非原件的;

4、供应商未通过报名的或者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与报名情况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的;

5、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

6、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

7、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8、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并影响对其他供应商的评分的;

9、响应文件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10、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1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13、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14、磋商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index.htm)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十五、评审、评定成交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由磋商小组出具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认。

二十六、响应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缺项漏项或者数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所有澄清或说明必须以书面方式正式为之,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5、供应商拒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十七、评审中作为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情况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贰家的。

二十八、中标结果及公示

1、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网站上予以公示。中标公告期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2、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各供应商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该质疑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原件)。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供应商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或加盖公章(原件)或未提供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法律法规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中标公示期间,如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出有效质疑,并因此可能对中标结果产生影响,而最终被取消中标的,代理机构对中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九、成交通知书

1、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2、成交通知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不影响服务费的支付。

3、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未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三十、授予合同,合同条款

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采购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响应文件”中的货物及配置在合法范围内进行调整。

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签订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据,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格式附表

政府采购告知书

尊敬的供应商项目参与人:

为营造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欢迎供应商及项目参与人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凡发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均可以书面具名方式举报,请投送至本公司总经理室。

(一)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二)与供应商或采购人恶意串通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违规向关联参与人或供应商透露招投标或评审信息的;

(五)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二、供应商及项目参与人应当遵守政府采购工作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建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一切项目,并在相关媒体网站予以公布:

(一)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有吵闹、起哄、斗殴等行为,扰乱政府采购开标现场或评审现场秩序的,以及在投标答疑、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投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影响政府采购项目正常进行的。


附件一:

响 应 函

致:XXXX

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单位“ XXXX”磋商文件后,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方承诺质保期 年。

3、我方承诺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承诺该响应文件在该项目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5、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7、愿意提供磋商文件中要求所有资料,并保证完全真实准确,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8、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为实施 (项目编号)的工作,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 (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职 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职 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地 址: 电话:

传 真: 邮编:

开户行:

帐 号:

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备注: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时,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时,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四:

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质保期

人民币(大写) : (¥: )

注:其中小型、微型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报价合计为 元,明细详见报价明细表。

备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标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付期

质保期

是否小微企业

1

2

3

4

5

6=4*5

合计

金额小写

备注:其中小型、微型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报价合计为 元。

注:1.针对上述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投报了小型、微型制造企业生产的货物的,须将该部分货物予以单独汇总、列出,同时提供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或相应小型、微型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型、微型制造企业的2019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由国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财务审计报告(须体现出该年度营业总收入)及其缴纳社保人员数量证明,否则不作为中小企业认定。

小型、微型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报价明细表格式,参照本表格式制作,未提供小型、微型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报价明细表的,评审时,不享受相应价格调整政策。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材质、性能、交货期说明表

采购编号: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规格、材质、性能、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交付期

备注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技术要求偏离表

采购编号:

序号

标的物

名称

品牌、

规格

招标技术

参数要求

投标技术参数指标

选择项

(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八:

偏离表

项 目

招标要求

投标内容

偏离说明

备注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

售后服务承诺书

序号

售后服务内容

期限(时间)

备注

1

售后服务机构

填写机构名称,若为合作单位,请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

2

免费质保期

3

质保期内是否提供备件支持

4

质保期满后易损件报价有效期

5

服务响应

6

到达现场

7

解决问题

注:1.上述2、3条请明确期限,4、5、6条请明确时间;

2.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

3.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1

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日期

2

总部地址

3

本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单位职工人数

单位2019年总营业收入

万元

8

办公场所的面积:

9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11

企业所属规模: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我公司属于 企业(如实填写如下选项: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其他所有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均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n11368223/13912671.html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有当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的应附在其后,否则必须提供供应商企业以及货物制造企业2019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由国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财务审计报告(须体现出该年度营业总收入)及公司缴纳社保人员数量证明,否则不作为中小企业认定

3、如对上述内容出现异议,供应商需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供应商企业以及货物制造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原件。

4、行业选择范围:(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第五章 招标书

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就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厨房设备采购

三、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推荐品牌

技术参数

规格尺寸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参考图片

1

凹形平台冰箱

冰神
松下
豪霸

台面采用1.5mm厚304无指纹不锈钢板制作,进口压缩机,冷藏:0~10℃,制冷方式:直冷,电压:220V/50HZ

1300*800*800

1

2

台式蒸笼底

不锈钢304板材制作,配竹制蒸
笼12个,盖子4个

590*650*130

1

3

台式馒头蒸炉

电磁:3KW/220V

590*650*800
/130

1

4

双格保温台

厂制品

不锈钢304无指纹不锈钢板材制作,配1/2份盆2只

350*800*800

1

5

六头煮面炉

厂制品

板材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无指纹板材制造。面板厚1.5mm.内胆1.2MM,电压380V,304材质电热管

800*800*800

1

6

圆角单星水池连垃圾桶柜

厂制品

台面304不锈钢无指纹板厚1.5mm制作

800*570*800

1

7

水池前封板及侧封板

厂制品

侧板、底板采用304不锈钢
无指纹1.2mm板材制作

(570+800+
570)*800

1.94

8

不锈钢曲柄沥水器

2寸

1

9

冷热水龙头

申鹭达
九牧
潜水艇

1

10

落地式扒炉
带烤箱

新粤海
佳斯特
伊莱克斯

功率:16.8KW,电压:380V

800*800*
(850+70)

1

11

凹形工作柜

厂制品

板材采用优质SUS304#无指纹不锈钢板材制造。面板厚1.5mm.

620*800*800

1

12

冷、热双缸饮料机

东贝
乐创
慈汉

容量:15L*2,电压:220V/50HZ,净重27KG.

一缸冰饮,一缸热饮

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