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海关缉私局开发区一大街食堂餐饮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缉私局开发区一大街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KQZX-202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怡、武垠、侯刚
项目联系电话:022-238580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玮 022-842012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文怡、武垠、侯刚 022-23858032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天津海关缉私局开发区一大街食堂餐饮服务;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天津海关缉私局开发区一大街食堂餐饮服务,提供采购人约100名内部员工、服务保障、保安等人员就餐服务,每周工作日的早、中餐、值班晚餐供餐,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购(值班晚餐就餐人数采购人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能提供不少于40人值班晚餐的备餐能力);公务接待用午餐、晚餐;传统节日餐品制作;外带食品/半成品制作;大型活动会议活动自助餐制作等(详见附件);项目基本概况:为保障员工就餐需求,保证工作人员每天可以享受到健康食品,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餐饮服务商,达到提高职工餐饮水平的目的。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供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19年至2020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5.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2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现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现场领取文件(现场领取文件务必提前一天拨打本公司电话022-23858032或项目负责人电话18622182564进行预约,我公司需提前登记来访人员名单递交大厦物业,否则大厦不允许进入),每日08: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网上领取可提前加项目负责人微信号liwenyi8808进行购买),每日08: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26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1.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政策不重复享受。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评审过程中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5.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怡、武垠、侯刚
项目联系电话:022-2385803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磋商项目要求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报价。
A.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报价事项:
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服务费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服装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以及与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B.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部分的分项报价表提供服务的价格分析。
3.供应商所报总价必须是固定价,在磋商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说明菜品菜色情况;
2.供应商须提供服务计划;
3.供应商须提供机构组织设置及资源配置方案;
4.供应商须提供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5.供应商须提供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方案;
6.供应商须提供设施设备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
7.供应商须提供食材保管措施;
8.供应商须提供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9.供应商须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若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供应商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缉私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18号 )。
(四)付款方式
每季度开始后10日内支付本季度的服务费,费用按合同总额的25%支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1万元。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60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三、技术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及人员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服务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3.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四、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货物及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质量需达到磋商项目要求相关参数标准。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出具验收报告,列明货物及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保障员工就餐需求,保证工作人员每天可以享受到健康食品,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餐饮服务商,达到提高职工餐饮水平的目的。
二、总体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并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供应商须承诺一旦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三、服务需求
1.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燃气、电等火源需每天进行安全监测,食堂条件有限,为有效避免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要求落实到人,有执行人、监督人、有记录;
(2)定期进行防四害工作,应定期找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消杀工作,保存消杀记录,确保安全;
(3)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每日开展,并提供良好的食堂餐饮服务保障,有专人签字确认,存有相关记录;
(4)供应商为服务单位提供不少于100万元/年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
2.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配备厨师长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其他各岗位自行配备。
(1)食堂的工作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厨师长需有三年以上餐饮服务企业担任厨师长岗位的工作经验,熟悉内部操作流程,拥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厨师需有餐饮服务企业厨师岗位工作经验2年以上,有着良好的职业素质,拥有二级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面点师有3年以上餐饮服务企业面点师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各种中西糕点制作,应拥有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1)食堂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其中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等主要工作人员3人以上,其他从业人员自行配备(为确保服务质量,配备相应人力);
(2)根据采购人需求合理对厨师等人员进行调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用餐质量不断提升);
(3)厨房工作人员交通、住宿由供应商自行解决(明确供应商人员责任)。
四、服务内容
1.提供采购人约100名内部员工、服务保障、保安等人员就餐服务,每周工作日的早、中餐、值班晚餐供餐,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购(值班晚餐就餐人数采购人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能提供不少于40人值班晚餐的备餐能力);
2.公务接待用午餐、晚餐根据实际需求供给(入口成本每人每餐60元);
3.传统节日餐品制作:根据人数在传统节假日安排加工制作节日特色餐品如(汤圆、粽子、月饼、面食、中西点、酱制品等)餐品均需自行加工制作,不得外购(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购);
4.外带食品/半成品:每天根据职工实际需求制作外带食品、加工好半成品或成品(品种包含面食、中西高点、酱制品、半成品菜等,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购);
5.大型活动会议活动自助餐:根据餐标及人数要求,编制会议自助餐菜谱,提供菜品加工制作、场地摆台布置、全程就餐服务等,菜品制作能力需满足100人以上就餐人数要求;
6.员工餐就餐形式:以自助餐为主要供应方式,针对采购人需求,提供餐饮服务(早餐:07:00-08:30、午餐:11:40-12:30)。
五、食堂备餐要求
1.备餐要求
(1)早餐:小凉菜(炒菜)四至六种、主食五种、汤粥三种、辅食八种、蛋两种、风味四种(不少于)(入口成本不低于每人每餐6元);
(2)午餐:凉菜两种、主食四种、馅食类两种、主荤两种、次荤两种、素菜四种、杂粮两种、汤粥三种、水果/酸奶二选一种、现场制作风味小吃两种(不少于)(入口成本不低于每人每餐16元)。
2.入口成本
(1)食堂需提供采购清单明细(涉及种类、数量、日期)(确保可以提供每日出入库记录以备后查);
(2)食堂需提供消耗明细表(涉及种类、数量、日期)(确保可以提供每日出入库记录以备后查)。
3.菜谱管理
菜谱根据双方协商每周更换,确认菜品、风味同上周不重复。
六、管理方案
1.菜品及服务计划(人员组成及管家管理方式,各种服务工作计划、流程);
2.环境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对餐厅设施,设备的维护措施;
3.机构设置及资源配置;
4.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5.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的保证用餐措施;
6.服务承诺。
七、采购方权利及负责内容
1.负责提供承包食堂经营所需的水、电、燃气;
2.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和饭菜质量进行实时监督;
3.负责加工用餐需要的所有原材料和食材采购;
4.厨房设备在双方正式交接后,由采购方负责承包过程中相关厨房用具的维修及更换。
八、成交方需要担负的职责
1.负责按公示菜谱及合同要求按时提供食堂的早、中餐及晚餐值班供餐、公务接待用午餐、晚餐;
2.负责加工用餐需要的所有原材料和食材保管;
3.负责食堂整体清洁保洁;
4.负责餐厅从业人员的管理;
5.负责餐饮生产,杜绝浪费;
6.供应商负责对炊具和抽油烟设备每半年进行至少一次专业的清洁;抽油烟设备专业的清洁费用有采购人承担;
7.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并办理有效健康证,所聘用员工需相对稳定;
8.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