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鹤山市中医院餐厅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更新时间:2020/5/12 17:59:46 | ||
鹤山市中医院现就餐厅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中医院餐厅外包服务项目遴选 二、项目内容:餐厅外包服务(详见用户需求相关内容)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具有餐饮管理或饮食管理的经范围;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正本(复印件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下午5:30时前。 (2)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山市中医院(http://zhongyi.iheshan.cn/)和招标人公告栏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中医院 地 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一巷2号鹤山市中医院行政后勤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60198 饭堂外包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 | ||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一、总则
1、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鹤山市中医院餐厅外包服务。
2、承包合同期为2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日历日内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日内需进入工作区开展工作。
3、采用全包干的方式承包,由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自负盈亏,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补贴。中标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赔偿等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4、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自动终止合同。
二、概况
鹤山市中医院餐厅向鹤山市中医院员工、病人提供全天膳食(包括但不限于早餐、午餐、晚餐、特殊病号餐、宴会餐)和全年不间断的饮食服务。向具备资格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由中标供应商承包。
采购人免费提供现有的饭堂工作场地,饭堂内现有餐具、厨具、空调、货梯等设备设施经盘点后并开列清单免费提供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要认真保管使用,承包合同络止时如数退还采购人,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由中标人赔偿或补充。
三、具体承包范围、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投标人负责采购一切食物原料、配料,负责承包饭堂内务,按时完成采购人早、中、晚餐的开膳工作。中标人负责伙房范围内所有设备清洁、维修。负责水、电、燃料费用,投标人独立自主管理、自负盈亏。投标人所有员工归属中标人,并非采购人员工,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符合建筑规范厨房场地及现有设备。
2、中标人必须应依法经营,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中标人在采购粮油、肉蛋类、禽类、鱼类、蔬菜类、副食品类、调味类等原料和物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保障采购人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卫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
3、中标人必须全部响应、满足招标要求,完成对采购人的饮食服务。
四、管理细则
1.中标方需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并领职饮食行业健康证,并将原件交采购人查验后才能上岗,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员工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配餐时戴手套操作;不得留长指甲、佩戴饰物,手部有外伤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中标人必须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要求,实行“规范操作,安全监督”机制。承包期间不得采购过期、腐烂、变质等食材,采购人一旦发现,责令中标人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第一次罚200元,第二次罚400元,如此翻倍。
3.饭堂燃料费由中标人承担;厨房内大型厨具等设备如需增加,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饭堂餐厅及厨房内水电费、厨房内厨具设备设施的年检、保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正常操作或设备自然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人为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工作人员要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若有违反则按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处理。
5. 厨房、仓库、配餐间清洁卫生由中标人承担,桌椅、地面清洁卫生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厨房设备设施,餐具必须彻底清洁消毒。搞好室内外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墙壁、墙裙、天花板、地面整洁,疏通下水道,垃圾桶须加盖并保持桶身的清洁,加强灭蝇、灭蟑螂、灭鼠等措施。
6.中标人必须按时提供膳食服务,具体开膳时间为早餐: 7:00~8:00, 中餐: 10:30~13:00,晚餐16: 30~18:00, 节假日照常提供饮食服务。采购人如需加餐,由采购人购买或委托中标人采购原料,中标人负责加工,采购人支付合理的劳务费、原料费。
7.饭堂的剩余饭菜 、废弃油脂由中标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按规定处理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8.中标人须做好饭堂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出现任何人为的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并定期接受采购人及相关机构的监督检查。饭堂内的消防安全及工具、煤气、电源(炉灶、各种炊事设备)操作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9.中标人负责维护好饭堂秩序 ,饭堂餐具和用餐台只供采购人员工及实习生使用。非采购人员工或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员工餐具就餐,须打包带走。
10.中标人对医院员工和患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讲究职业道德及各项文明礼仪(包括着装整齐、干净),并自觉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
11.中标人应爱护饭堂内的公物,不得将饭堂内的用具随意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
12.采购人因医院建设等原因拆除饭堂过程中,中标人必须保证医院正常的餐饮供应。
五、伙食质量要求、标准
(一)质量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制作各种食品,做到食材新鲜、饭熟菜香,营养搭配科学合理。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应注意保证提供每天每餐的质量、份量,菜式要经常更新,兼顾南北方特色口味,品种要齐全,保证每餐有新鲜鱼/肉/禽/蛋、蔬菜等菜品供应,每周提前公示菜单。中标人应全力协助采购人实施养膳食,认真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膳食要求或开膳方式。
2.中标人保证不使用过期食品, 一切原料、辅料须正规渠道供应,不能采用散装原料,不采用非法生产的食盐,采购票据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3.周六、 周日应提供与周一至周五相同质量的饭、菜、汤标准。
4.大米: 供应的米饭须符合卫生和营养要求,应颗粒均匀、无杂质、有米饭香,不能采购每斤3元以下的大米。
5.食用油: 须采购如“鹰唛”“鲁花”、“中粮”等知名品牌的纯正食用油,禁止采购棕榈油、调和油及其他餐饮食用油。
6.酱油: 建议少用,须采购标准为国家-级以上知名品牌产品。
7. 味精:建议不用或尽量少用,须采购标准为国家-级以上知名品牌产品。
8.严格限制采购: ①冰冻骨、肉;②动物内脏;③火腿肠、腊味、咸鱼等不利健康的深加工食品;④采购人提出禁止采购的其他食材。
9.禁止采购: 不利健康的深加工食品;采购人提出禁止采购的其他食材。
10.熟食: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采购。
11.每天饭菜按要求留样24小时,以备查检。
(二)供餐标准
住院病人按每餐伙食费标准(早餐每份不高于6元,午餐、晚餐每份12元,含打包费用),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伙食标准,其中正餐必须满足-荤-素-汤,采购人为维护住院病人利益,要求投标人每天必须提供份量(按实际市场价计算)米类2.5元、肉蛋类4. 5元、菜类2元、调味料1元、水、电、燃料类1元的最低标准( 特殊要求投标人按营养师处方配制合适营养餐)。职工餐每天早餐每份标准不高于6元、午、晚餐各13元计算,职工餐要求每天提供不少于5个品种的早餐,午、晚餐不少于6个品种的(荤、素)菜,每周提供菜式不少于25款。
六、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以早午晚餐单价价格报价。投标人计算每天伙食费用不能低于以上标准,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今后就餐具体人数以实际情况执行。
七、付款方式
采用先消费后结算的方式每月15日前将消费金额付给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