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鄂采计【2020】-02745号计划函要求,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两房”厨房设备及油烟净化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CY-20200501
2、项目名称: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两房”厨房设备及油烟净化系统项目
3、采购预算:60万元
4、磋商内容: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工期 | 质保期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厨房设备及抽排油烟系统采购及安装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1年 | 60万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营业范围应包含相关设施设备销售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05月14日至2020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一部(北京西路440号,荆州政务服务中心西侧3号楼402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2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注: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携带法人证明书)(公司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7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307号丽景嘉园2号楼29楼290C);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5月27日15时00分开始
2、磋商地点: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307号丽景嘉园2号楼29楼290C)。
七、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期为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周
联系电话:0716-8221490
地址: 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
采购人名称: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汪汝勤
联系电话:18972168149
地址:沙市区滨湖路
公告网址:1、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