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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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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5.14.doc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ZB202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新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081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联系方式:张工、0431-846018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成新宇、郑学印、0431-8180810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招投标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限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所供货物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项目的申请;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入围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申请;7.本项目所有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具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10.近一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1.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期限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近一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7)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委托,就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JYZB2020-29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在服务期限内未满足采购单位需求,采购单位有权与供应商终止合同。

2.4采购内容及包划分:本项目共6个包,具体划分如下:

标包

具体包含内容

预估年使用金额

(万元/年)

备注

第一包

肉类(猪肉、牛肉、禽肉)

150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

蔬菜类

80

第三包

水产类

70

第四包

干调类(调味品、干货)

45

第五包

东北大米;(稻花香、长粒香、珍珠米)

20

第六包

粮油类(杂粮、面、油)

40

说明:1.每个标包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综合打分由高到低排序征集6家定点供应商。

2.供应商投标时可以只投其中1包,也可以投多包且允许在多个包内中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无效投标。

3. 供货期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情况选取中标人进行供货。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承诺供货期内中标人的供货次数及业务发生额,各响应供应商需自行考虑多方面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限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3.3投标人所供货物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项目的申请;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入围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申请;

3.7本项目所有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3.9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具有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

3.10近一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11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

4.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2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4.2获取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

4.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期限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 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近一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
  •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时30分,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00元/包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431-84601802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招投标部

    联系人:成新宇、郑学印

    电话:0431-81808101

    邮箱:395362728@qq.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委托,就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JYZB2020-29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在服务期限内未满足采购单位需求,采购单位有权与供应商终止合同。

    2.4采购内容及包划分:本项目共6个包,具体划分如下:

    标包

    具体包含内容

    预估年使用金额

    (万元/年)

    备注

    第一包

    肉类(猪肉、牛肉、禽肉)

    150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

    蔬菜类

    80

    第三包

    水产类

    70

    第四包

    干调类(调味品、干货)

    45

    第五包

    东北大米;(稻花香、长粒香、珍珠米)

    20

    第六包

    粮油类(杂粮、面、油)

    40

    说明:1.每个标包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综合打分由高到低排序征集6家定点供应商。

    2.供应商投标时可以只投其中1包,也可以投多包且允许在多个包内中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无效投标。

    3. 供货期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情况选取中标人进行供货。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承诺供货期内中标人的供货次数及业务发生额,各响应供应商需自行考虑多方面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限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3.3投标人所供货物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项目的申请;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入围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申请;

    3.7本项目所有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3.9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具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

    3.10近一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11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

    4.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2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4.2获取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

    4.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限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3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近一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

    (7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时30分,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00元/包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431-84601802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招投标部

    联系人:成新宇、郑学印

    电话:0431-81808101

    邮箱:3953627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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