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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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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KLLZC203005(重)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项目联系人:刘春萍

项目联系电话:0772-299557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罗美旋 0772-5333678 荣江华 0772-5333920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潭中东路26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春萍 0772-2995575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5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22室

四、标讯信息:

标题: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采购文件编号:KLLZC203005(重)

五、成交信息:

本项目磋商公告日期:2020年4月28日

成交日期:2020年5月14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报价:

001包成交供应商名称: 柳州市绿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柳州市北雀路22号新园小居2栋2单元7-3

成交报价:人民币柒拾柒万叁仟元整( 773000.00)

002包成交供应商名称: 柳州市曜源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柳州市三中路45号龙都2栋10-5号

成交报价:人民币肆拾伍万捌仟壹佰元整( 458100.00)

003包成交供应商名称: 广西怡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柳州市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阳和服务中心一层101、106号

成交报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180000.00)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蔡向霞、王子良、罗美旋(自行选定)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1项,服务期1年。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001包

潭中东路26号食堂

1项

002包

潭中东路14号食堂

1项

003包

三中路食堂

1项

七、附件:磋商文件。

/uploads/soft/200514/1-200514105408.pdf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采购代理服务费:001包:人民币玖仟贰佰柒拾陆元整(¥9276.00),002包:人民币伍仟肆佰玖拾柒元整(¥5497.00),003包:人民币贰仟壹佰陆拾元整(¥2160.00),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招标类)标准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规定下浮20%收取。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4日

广 西 科 联 招 标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项目名称: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KLLZC203005(重)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 28日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公告.............................................................................................................2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24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28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40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62 2 第一章 磋商公告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KLLZC203005(重)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项目联系人:刘春萍 项目联系电话:0772-299557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罗美旋 0772-5333678 荣江华 0772-5333920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潭中东路26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春萍 0772-2995575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5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22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品目: 餐饮服务 行业划分:住宿和餐饮业(一级目录)-餐饮业(二级目录)-正餐服务(三级目录) 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伍仟元整(¥1415000.00) 其中:001包预算77.5万元;002包预算46万元;003包预算18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1项,服务期1年。 3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001 包 潭中东路 26 号食堂 1项 002 包 潭中东路 14 号食堂 1项 003 包 三中路食堂 1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 册的),具有本次服务采购的经营范围满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7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5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22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逾期不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 道25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2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9时00分后(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56 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22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 3. 供应商产生方法: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 年 4月 28日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2020 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伍仟元整(¥1415000.00) 其中:001包预算77.5万元;002包预算46万元;003包预算18万 元 公告媒体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kl.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 2 采购人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潭中东路 26 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罗美旋 0772-5333678 荣江华 0772-5333920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 256 号万达中心 写字楼 1322 室 电话:0772-2995575 联系人: 刘春萍 4 供应商产生方 法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5 供应商资格条 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①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本次 服务采购的经营范围满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6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标书的供应商 投标。 6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7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8 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为: ____________ 9 政府采购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 采购:信息安全 认证 否 □是 10 政府采购优先 采购: 节能产品(非强 制类) 产品:(不适用)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 分,每项加_/_分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__/__% 政府采购优先 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不适用)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 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分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 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 例为:__/__% 7 11 支持中小企业 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10 %, 微型企业扣除 10%。【以供应商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要求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与 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 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2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 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 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10 %。【以供应商提供的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评审依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 12 其他法律法规 强制性规定的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按第五章要求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并随成交结 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 13 供应商须提供 的其他资料 \ 14 提交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____________ 15 澄清或者修改 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 足 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 递交磋商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 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会议室(柳州市 城中区东环大道 256 号万达中心写字楼 1322 室) 17 磋商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和地 点 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会议室(柳州市 城中区东环大道 256 号万达中心写字楼 1322 室) 18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的 磋商保证金为:001包人民币10000元整;002包人民币8000元整; 003包人民币3000元整,提交方式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 8 时前 收款人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相思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 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柳州+项目编号+包号”,否则将视为未 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磋商响应有效 期 60 日(日历日) 2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 副本 贰 份 9 电子文件 壹 份(扫描件, Word) 21 响应文件封套 上应载明的信 息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不得拆封 22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 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_2020 年 5 月 11 日评标时_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 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_ 23 提供服务地点、 方式、服务项目 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一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提供服务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4 采购资金的支付 方式和时间 按合同约定 25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_3_%(四舍五入取整 到万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市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611977005491 10 26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 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下 浮 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 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 法计算。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27 其他规定 (1)磋商顺序 001 包→002 包→003 包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一名成交供应商最多只能中 1 个包,如已成为 001 包的第一成 交供应商,不再推荐为余下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2)同类项目,指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11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 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 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 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7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12 3.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限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 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 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 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13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 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 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 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 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 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 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 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 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4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 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不足 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2.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 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 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 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 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 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磋商保证金 (5) 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7)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 ★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3) ★售后服务承诺 (4)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⑹其他资料(根据评分标准相应提供)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 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 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 的对应内容处注明。 16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 报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 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 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 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 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 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 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 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7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 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 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 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 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 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 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 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 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 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8 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 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 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 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 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25.磋商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 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5.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 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 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 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 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20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 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 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 加分。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 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 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 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27.4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 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 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 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 目,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1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 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 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或者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 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 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 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 22 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 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 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 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 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 23 部提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年内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2.其他规定 42.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3.未尽事宜 43.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4.文件解释权 44.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4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 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1 价格 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 商报价) ×价格分值 磋商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30 2 商务 投标人自 2018 年以来同类服务项目成功 案例(以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为准,合同须清晰反映服务内容,上述复 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每有一份 得 1分,满分 2分。 17 人员配置分(满分 15 分) 食堂人员基本配置:满足《第六章 项目 采购需求》中各分包食堂人员基本配置需 求的投标人得 5分。 在满足基本人员配置的前提下:每增加 1 名厨师得 2分(需提供厨师职业资格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中式烹饪师、西式烹 饪师等;原件备查)(此项满 10 分)。 3 技术服务 (1)运营服务方案(满分20分) 一档(20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个工 作环节(如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 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安全承诺等)所制定 的计划方案和相关措施,根据方案的完整 53 25 性、科学性、先进性强。 二档(12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个工 作环节(如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 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安全承诺等)所制定 的计划方案和相关措施,根据方案的完整 性、科学性、先进性一般。 三档(6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个工 作环节(如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 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安全承诺等)所制定 的计划方案和相关措施,根据方案的完整 性、科学性、先进性差。 四档(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个工 作环节(如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 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安全承诺等)所制定 的计划方案和相关措施不够全面的。 (2)应急预案(满分15分) 一档(15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发生的 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 行性强。 二档(10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发生的 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 行性一般。 三档(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发生的 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 行性差。 四档(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发生的 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不够具体、全面 的。 (3)投标人管理制度(满分18分) 26 一档(18 分):投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 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食物 储存管理等)的科学有效性及执行程度的 完善性高。 二档(12 分):投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 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食物 储存管理等)的科学有效性及执行程度的 完善性一般。 三档(6分):投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 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食物 储存管理等)的科学有效性及执行程度的 完善性差。 四档(0分):投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 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食物 储存管理等)不够全面的。 注:投标单位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认定为小型和微 型企业的,对其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10%);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 =投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投标单位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1.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2.每个分包由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家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 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7 3. 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在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 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8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____________项目 (技术支持服务类) 合 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应 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 《____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 2.业务需求 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负责早餐、午餐、晚餐供应。 (2)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3)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4)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就餐。 (5)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3.委托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如需续约,双 方必须在期满一个月前进行协商。 4.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 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工作人员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由乙方 自行支付;如发生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 (2)支付方式 甲方每三个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甲方支付劳务费前,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的合法劳务发 票。 支付时间:每3个月的第2个月20日前 支付方式:转账 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机关食堂厨房及其附属设备供乙方使用,提供食堂所需各类燃料、水、电, 30 负责食堂的采购、财务、仓库保管等各项工作。 (2)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食堂的就餐时间、伙食菜式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并依据有关的法律、法 规、行业的服务规范和甲方各种规章制度给予管理考核。 (4)甲方对乙方的日常工作(包括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服务态度、 对所需完成工作的执行力、厨房及其附属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环境卫生、节约用电、用水、用 气、杜绝浪费等方面)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并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乙方限期内 必须改正。 (5)甲方有权对乙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健康证(在甲方经营场所公示),并登记上报甲方以便随时监督。 (6)甲方认为个别从业人员不符合聘用标准,乙方无条件更换。 (7)特别岗位师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8)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限期整改后仍无改善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甲方有权根据职工的反馈意见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定。 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范的规 定,保证所制作食物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2)乙方按精细化管理和服务规范制定食堂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经甲方审定后颁布 执行。乙方必须 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为职工准时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可口饭菜、良好的就餐环境。 (3)乙方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按操作流程 进行操作,避免人 身安全事故发生。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乙方应保持甲方机关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穿戴整齐 (例如,穿厨房的工作服、戴帽、口罩等),保持整洁。 (5)乙方用于服务甲方机关食堂的工作人员最低不少于___人,具体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成 交人承诺执行。 (6)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并由甲方核定。 (7)乙方根据就餐人数拟定食堂采购计划并代甲方采购,验收合格后按标准食谱配比加工。 (8)若是甲方培训、会议和重要接待时,乙方应保证满足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 (9)如果甲方业务量增加较大,原约定工作人数严重不足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由双方 31 协商解决。乙方不能以此为故不完成甲方的工作安排。 (10)乙方工作人员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时,造成物品丢失或损坏的,乙方承担 赔偿责任,自然损耗的除外。 (11)本合同金额包含乙方依法必须替聘用员工缴纳的各种费用。 (12)乙方自行处理与聘用员工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和设备丢失、损坏赔偿金人民币______ 元(¥______)。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合同期满后乙方提交申请后,由甲方 如数退还。 (2)乙方在合同期参与甲方食堂的有效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不能转包或 委托他人加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服务质量保证金。 (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食堂不能正常营业的,乙方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由甲 方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就餐人员 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全部责任。 (5)甲方每月按照《机关食堂管理考核细则》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评定,并汇总考核扣分, 每分扣款10元,最终折算汇总的扣款金额从应支付的中标劳务费中扣除。 (6)甲方若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合同期内,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 民币贰万元。 (8)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 均不负连带责任。 8.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9.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 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2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地点: 6 服务履行期: 7 验收方式及标准: 8 付款方式: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0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 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 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 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3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 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4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 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 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 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 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 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 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 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35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 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 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 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 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 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 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 36 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 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 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 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 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 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 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 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 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 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 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 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 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 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37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 事件结束后 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 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 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 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 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 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 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 38 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 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 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 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 给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 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 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 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 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39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 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 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 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 进行审计。 40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竞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订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竞标文件封面格式(不可缺): 正本(或副本) 竞标文件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竞标人名称: 竞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41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附件2-1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 附件2-2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 附件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附件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 供下列材料: 附件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 提供,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附件5-2-3 供应商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 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磋商截止之日前六个自然月内任意一个自然月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 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 (三)附件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一)附件6-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42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根据评分标准相应提供) 43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4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 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 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电子响应文件 套,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 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 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 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5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 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6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2 报价(元) 大写:人民币 小写:¥ 3 服务期限 4 服务地点 备注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社保、人员 培训、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费、 利税等一切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7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 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总计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8 附件 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第____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第____包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第____包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小写:¥ 备注说明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社保、人员培训、丧残疾 病等所有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费、利税等一切费用,供应商 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磋商现场备 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 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务的优 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 时价格的计算。 49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 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 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0 四、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 人民币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 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51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 提供,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示例略) 附件 5-2-3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示例略) 备注:1.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 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52 2.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六个自然月内任意一个自然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 料的复印件。 附件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 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53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 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4 附件 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 致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 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 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55 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包准,本单位为______(请填 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 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6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无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57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8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实施方案 (示例略) 技术方案 (示例略) 59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名称 规格 技术指标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60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注:需附上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1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根据评分标准相应提供)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 供 应 商 名 称 )________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企 业 , 法 定 地 址 : 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我公司授 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磋商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同的 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2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需求 001 包-潭中东路 26 号食堂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食堂位于柳州市税务局潭中东路 26 号办公楼内,面积约 500 平方米,就餐总人数 250 人左右,食堂设备设施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现采购一食堂服务承包的供应 商。 2、采购人提供食堂饭厅和食堂现有加工间、售饭间、周转库房、厨房等设备设施。 3、食堂用途为食品加工服务。成交供应商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 4、食堂的水、电、燃气费用和劳保用品供给由招标方承担。 二、业务需求 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负责早餐、午餐、晚餐供应。 2、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3、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4、采购方的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就餐。 5、其他与食堂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三、要求: 1、采购人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对食堂区域进行装修改造。 如有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需与采购人协商费用,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房屋 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满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 房屋及设施完好,其装修投入归柳州市税务局所有。 2、中标方应妥善保管、使用采购方所提供的厨房设备,如中标方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 或者设备保养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供餐的食材委托成交供应商采购(以就餐人员实际就餐费用结算),由专人验收后进行 加工。成交供应商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不得浪费。 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标准供餐:其中早餐品种丰富,至少提供不少于 5个品种,且价 格合理;午餐和晚餐至少提供两种套餐:A套餐为 6元/人/餐(包含一荤两素一汤一饭);B套 餐为 8元/人/餐(包含两荤一素一汤一饭)。成交供应商为满足干部职工需要出售的所有商品 品种、价格份量及服务承诺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5、成交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检 验合格。成交供应商须实行食品及原料留样、索证和验收制度。 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标准供餐,按时配餐。由于采购人单位工作特殊性,如有加班用餐情 况,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另计。 7、投标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将食堂服务转租、转包,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场 地、设备进行大改造。 63 8、当采购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 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9、成交供应商在食堂工作的员工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必须执健康证明上岗,员工的福 利待遇、社保、人员培训、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承担经 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10、成交供应商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 食堂卫生标准。 11、食堂的员工应统一着装。 12、食堂不对外营业。食堂服务对象为柳州市税务局的干部职工以及为柳州市税务局服务 的物业公司、劳务公司、软件公司的员工。 13、采购人每半年对食堂服务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低于70%的,双方解除合同。 14、成交供应商食堂人员配置不低于17人:大厨1人、核算员1人(负责系统就餐统计核算)、 红案厨师2人、白案厨师2人、杂工7人、服务员4人,食堂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健康证,并登记上报甲方以便随时监督。 15、未尽事宜详见《机关食堂管理考核细则》。投标文件必须就考核细则做出接受的承诺, 否则投标无效。 64 002 包-潭中东路 14 号食堂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食堂位于柳州市税务局潭中东路 14 号办公楼内,面积约 300 平方米,就餐总人数 200 人左右,食堂设备设施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现采购一负责承包的供应商。 2、采购人提供食堂饭厅和食堂现有加工间、售饭间、周转库房、厨房设备、设施。 3、房屋用途为食品加工服务。成交供应商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 4、水、电、燃气费用、劳保用品供给由招标方承担。 二、业务需求 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负责早餐、午餐、晚餐供应。 2、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3、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4、采购方的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就餐。 5、其他与食堂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三、要求: 1、采购人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对食堂区域进行装修改造。 如有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需与采购人协商费用,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房屋 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满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 房屋及设施完好,其装修投入归柳州市税务局所有。 2、中标方应妥善保管、使用采购方所提供的厨房设备,如中标方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 或者设备保养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供餐的食材委托成交供应商采购(采购金额以就餐人员实际就餐费用结算),由专人验 收后进行加工。成交供应商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不得浪费。 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标准供餐:其中早餐品种丰富,至少提供不少于 5个品种,且价 格合理;午餐和晚餐至少提供两种套餐:A套餐为 6元/人/餐(包含一荤两素一汤一饭);B套 餐为 8元/人/餐(包含两荤一素一汤一饭)。成交供应商为满足干部职工需要出售的所有商品 品种、价格份量及服务承诺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5、成交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检 验合格。成交供应商须实行食品及原料留样、索证和验收制度。 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标准供餐,按时配餐。由于采购人单位工作特殊性,如有加班用餐情 况,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另计。 7、投标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将食堂服务转租、转包,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场 地、设备进行大改造。 8、当采购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 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9、成交供应商在食堂工作的员工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必须执健康证明上岗,员工的福 利待遇、社保、人员培训、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承担经 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10、成交供应商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 食堂卫生标准。 65 11、食堂的员工应统一着装。 12、食堂不对外营业。食堂服务对象为柳州市税务局的干部职工以及为柳州市税务局服务 的物业公司、劳务公司、软件公司的员工。 13、采购人每半年对食堂服务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低于70%的,双方解除合同。 14、成交供应商食堂人员配置不低于9人:大厨1人、红案厨师1人、白案厨师2人、杂工4人、 服务员1人食堂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并登记上报甲方以便随时监督。 15、未尽事宜详见《机关食堂管理考核细则》。投标文件必须就考核细则做出接受的承诺, 否则投标无效。 66 003 包-三中路食堂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食堂位于三中路跃进村 162-1 号的柳州市税务局派出机构办公楼内,面积约 150 平方 米,就餐总人数 100 人左右,食堂设备设施齐全,水、电等配套设施到位,现采购一负责承包 的供应商。 2、采购人提供食堂饭厅和食堂现有加工间、售饭间、周转库房、厨房设备、设施。 3、房屋用途为食品加工服务。成交供应商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 4、水、电、燃气费用、劳保用品供给由招标方承担。 二、业务需求 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负责早餐、午餐、晚餐供应。 2、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3、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4、采购方的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就餐。 5、其他与食堂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三、要求: 1、采购人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对食堂区域进行装修改造。 如有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需与采购人协商费用,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房屋 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满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 房屋及设施完好,其装修投入归柳州市税务局所有。 2、中标方应妥善保管、使用采购方所提供的厨房设备,如中标方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 或者设备保养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供餐的食材委托成交供应商采购(采购金额以就餐人员实际就餐费用结算),由专人验 收后进行加工。成交供应商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不得浪费。 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标准供餐:其中早餐品种丰富,至少提供不少于 5个品种,且价 格合理;午餐和晚餐至少提供两种套餐:A套餐为 6元/人/餐(包含一荤两素一汤一饭);B套 餐为 8元/人/餐(包含两荤一素一汤一饭)。成交供应商为满足干部职工需要出售的所有商品 品种、价格份量及服务承诺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5、成交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检 验合格。成交供应商须实行食品及原料留样、索证和验收制度。 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标准供餐,按时配餐。由于采购人单位工作特殊性,如有加班用餐情 况,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另计。 7、投标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将食堂服务转租、转包,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场地、 设备进行大改造。 8、当采购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 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9、成交供应商在食堂工作的员工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必须执健康证明上岗,员工的福 利待遇、社保、人员培训、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承担经 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67 10、成交供应商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 食堂卫生标准。 11、食堂的员工应统一着装。 12、食堂不对外营业。食堂服务对象为柳州市税务局的干部职工以及为柳州市税务局服务的 物业公司、劳务公司、软件公司的员工。 13、采购人每半年对食堂服务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低于 70%的,双方解除合同。 14、成交供应商食堂人员配置不低于 4人:厨师 2人、杂工 2人。食堂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并登记上报甲方以便随时监督。 15、未尽事宜详见《机关食堂管理考核细则》。投标文件必须就考核细则做出接受的承诺, 否则投标无效。 68 机关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要求 扣分 1 工作纪律 服从甲方领导和安排 不服从领导和安排的,每人次扣 5分 按时上下班,人员配置达到标准。 发现缺员,经理、主管和厨师每 日每人次扣 20分,其他人员每 日每人次扣 10分。 有重大会议、培训和接待任务要及时加派 人员。 有违反以上事项的,每项扣 5 分 根据季节、原料确定每周食谱和菜单,经 审定后实施。 会议、培训和接待用餐的标准、人数、开 餐时间由甲方审定。 禁止当班喝酒和酒后上班。 食堂工作一定要遵循节能减排,杜绝水电 跑、冒、滴、漏等各种浪费行为。 发现有浪费行为的,每 1人次扣 5分 上班不许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有违反以上事项的,每人次扣 1 分 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固定资产和物资,出 现人为损坏和丢失的。 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扣 5分 2 个人卫生 员工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发现没有健康证明的,1人次扣 5分 员工身体健康,无痢疾、伤寒、活动性肺 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疾病。 有以上疾病仍上班的,每人次扣 5分 上班穿戴工作服、帽,制作和销售直接入 口的食品应戴口罩。 未按要求做,每发现 1人次扣 1 分 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要洗手消毒。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 勤理发、勤换工作服帽。 3 餐厅卫生 墙壁无污垢、灰尘,门窗清晰明亮 未达标一项,扣 2分 天面(吊顶)无蜘蛛网、吊尘、霉斑。 地面洁净,无水、无油渍、无垃圾 餐厅的桌椅设备,摆放整齐,干净无尘。 69 4 厨房公共 卫生 厨房禁止吸烟、乱丢垃圾。 未达标一项,扣 2分 墙壁无食品残渣和污迹,门窗干净。 天面(吊顶)无蜘蛛网、吊尘。 地面洁净,无水、无油渍、无垃圾,做到 一市一清扫,每天一清洗。 厨房设施、设备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清洁卫生。 冰箱(柜)实行分类使用,生熟分开,原 料先进先用。冰箱每市一整、每日一清、 每周一洗,保持整洁卫生。 厨房用具(抹布、刀、砧板等)专人负责, 生熟分开,有明显标志,严禁混合使用。 食用油和调味品做到一市一清理,下班加 盖,保持整洁卫生。 收市后,食品和原材料要妥善处理,分类 贮藏,摆放整齐。 保持垃圾桶、潲水桶外观清洁、加盖,及 时处理。 排水道通畅,无淤泥,定期清洗。 落实好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5 熟食间卫 生 熟食制作要实行按需定量,一市一烧、一 配,隔夜熟食未经回锅不得出售。 未达标一项,扣 2分 熟食冰箱(柜)要专人管理,食品摆放合 理整齐,半成品定期处理另做它用。 6 糕点间卫 生 操作前做好台板、刀棍棒等用具的清洁、 消毒,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未达标一项,扣 2分 成品必须放在专用的冰箱(柜)或食品贮 存柜保存。 保持烤箱、纸托、容器清洁,且上盖下垫, 有防污染措施。 物品、原料分类摆放、整齐清晰明了。 70 7 洗碗间卫 生 餐具清洁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 毒、五保洁顺序操作。 未达标一项,扣 2分餐具消毒后,痢疾分类、摆放、保洁。 餐具回收、洗涤、保洁时要轻拿轻放,避 免不必要的损坏,保持较低损坏率。 8 公共安全 厨房重地,非工作人员不许入内。做好防 盗、防毒、防火、防破坏。 未达标一项,扣 3分 每位员工都知道水、电开关、阀门所在位 置,并能正确操作。 正确使用和维护中设施设备,如发现有损 坏(异常)应及时报修和做好必要的应急 处理,不能带“病”运行。 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照规定摆放使 用,并做好阀门关闭和贮藏。 下班时,检查所有开关、阀门、冰柜、厨 柜门和窗口是否关闭,大门锁好。 9 食品安全 上岗前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和卫生培训。 未达标一项,扣 5分 不新鲜或来路不明、变质、过期的原料, 不收、不用、不煮、不卖。确保食品安全, 杜绝食品中毒。 正确贮存、鉴别和使用食品原材料和半成 品,隔夜熟食和半成品要彻底加热才能出 售。 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购买、 贮存、使用和记录食品添加剂。 10 菜肴质量 初加工方法准确,原料干净、无杂质、无 异味;不浪费,物尽其用。 未达标一项,扣 5分 配菜要刀工精细、便于使用;配比合理; 腌制适当;原料先进先用。 打荷器皿合适、围边讲究;原料熟透、试 味准确、菜无异物。 炒菜要火候适度均匀、调味恰当准确、勾 芡厚薄适当,少用食品添加剂。 烧卤制品要卫生安全、调味准确、刀工精 细、装盘美观大方。菜肴传送要及时、安 全、卫生。 71 因菜品质量原因发生需要退换的菜肴,要 立即退换。 菜肴传送要及时、安全、卫生。 11 服务质量 工作服清洁整齐,仪容仪表要符合要求。 不按规定着装的每人次扣 1分 服务态度要热情周到、耐心及时,不能互 相推诿,怠慢客人。 出现互相推诿,怠慢客人,每人 次扣 2分 12 合同约定 服务期内发生缺员情况,对应相应岗位薪 金,按照会计制度的核算方法扣减相应费 用。 从应支付的劳务费中扣减。 注:每分 10 元。采购人每月按照上述考核细则汇总扣分和扣款,最终折算的扣款金额从支付的中标劳 务费中扣除。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正文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  同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竞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订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竞标文件封面格式(不可缺):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公章授权书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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