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中心医院委托,就其职工食堂肉类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20-HW057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期限 | 中标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职工食堂肉类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 | 一年 | 1家 | 300万 | 详细采购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邮箱报名地址:2772376851@qq.com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允许投标人将工本费以转账、电汇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投标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报名登记表。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4日13:30-14:0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1单元8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注:疫情期间自行考虑投标时的各项疫情健康指标检测、卡口登记、消毒防疫措施等程序所需的时间。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达到投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月4日14:00时在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1单元801室)开标。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资讯版块)。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金华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虞科长 联系电话:0579-82552835
地 址:金华市明月街351号
2、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189380 82779007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附件信息:
报名登记表.doc
38.5 KB
金华市中心医院职工食堂肉类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
投标报名(文件领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
金华市中心医院职工食堂肉类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 |
|||||
项目编号 |
JHHX2020-202004033-ZFCG34 |
标段 |
/ |
|||
单位名称 |
||||||
授权代表 |
手机 |
|
||||
电子标书发送邮箱: |
||||||
报名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
|||||
报名提交资料 (不作为资格审查资料,仅为确认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意图) |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下载)” |
|||||
网上报名 |
请将此报名表及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772376851@qq.com邮箱,报名完成后我公司将采购文件发至邮箱,注意查收。 |
|||||
附件:退投标保证金信息(公告中如需缴纳,请填写) |
||||||
账户名称(仅对公): |
/ |
|||||
开户银行(仅对公): |
/ |
|||||
账 号(仅对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