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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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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厨工承包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食堂厨工承包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 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江苏省
  • 招标产品: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办事处 委托,就 食堂厨工承包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询价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食堂厨工承包服务项目 、 ZFCG-HC202000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江苏省 政府采购网 20 20 年 0 4 月 22 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 20 年 0 4 月 29 日 10 时 0 0分

评标地点: 南京市孝陵卫双拜岗 7 8号 1号 楼 一楼食堂

评标委员会名单: 周新奇,叶圆,周新春,张玉发,刘永忠,程英茜,石炳君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南京祝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170号

项目中标金额: 贰拾玖万玖仟捌佰伍拾陆元整 (¥ 299856.00 元)

六、 采购单位名称: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办事处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石主任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25-84438757

七、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 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北路绿地缤纷广场 8号楼705室

采购代理项目联系人姓名: 马 工

采购代理项目联系人电话: 17625277888

八、本次招标服务费

收取标准:本次招标,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孝陵卫街道食堂厨师招标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食堂厨工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Z-ZFCG2020003

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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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3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4

三、磋商文件发布信息及获取要求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7

一、总则 7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8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9

四、磋商与评审 10

五、成交 14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6

第三章 合同模版 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22

二、采购内容 22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23

四、商务要求 27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28

二、评标标准 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32

一、磋商响应函 35

二、开标一览表 36

三、报价明细表 37

四、服务要求响应表 38

五、商务要求响应表 39

六、食谱设计方案 40

七、供餐服务与操作管理流程规范性 40

人员配备方案 40

资质证明材料 40

保险证明材料 40

荣誉证明材料 40

十三、业绩 41

十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1

十五、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42

十六、相关附表格式 43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5

2:三年内无重大违纪声明 46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47

4:响应供应商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声明 48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办事处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食堂厨工承包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序号

项目

具 体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食堂厨工承包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采购编号

KZ-ZFCG2020003

4

分包号

5

采购代理机构

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北路绿地缤纷广场8号楼705

联系人:马工

电话:025-83323047/17625277888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双拜岗78号1号楼

联系人:石主任

电话:13505186780

7

采购预算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年,报价超过此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8

磋商保证金

9

答疑会

本项目不进行答疑

10

现场勘查

11

响应文件接收

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04月29日09:00-09:30

接收地点:南京市孝陵卫双拜岗78号1号楼二楼会议室

12

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电子档:word&pdf(1份)

13

响应文件启封

时间:2020年04月29日09:30

地点:南京市孝陵卫双拜岗78号1号楼二楼会议室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截止时间后六十天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

1、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不分包、不转包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磋商文件发布信息及获取要求

磋商文件获取及公告期限: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须前来我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并获取,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04月24日每天09:00-12:00、13:30-17:30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北路绿地缤纷广场8号楼705

获取需携带: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商务部分的询问、质疑由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磋商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收取标书工本费500元/本。

4.3代理服务费: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如有);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5.6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条第(2)项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条第(2)项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如合格磋商响应供应商数量等于拟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数量,所有合格磋商响应供应商均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宣布成交结果公告。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同模版

(格式)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办事处

成交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二〇二零年四月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2020年4月(项目编号:KZ-ZFCG2020003)食堂厨工承包服务项目磋商采购结果及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一、采购标的

1、服务名称:食堂厨工承包服务项目

2、服务时间:2020年4月*日至2021年4月*日

3、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

4、补充条款: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 元)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招标编号为KZ-ZFCG2020003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中标通知书;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服务要求响应表”相一致;若服务要求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标准而造成的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经相关部门鉴定为乙方责任的,均由乙方负责。

款项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付款条件:

考核合格后,每月初对上月的合同款进行统计结算,经甲乙双方核定,在乙方提供正式销售发票后,甲方在下月支付该项合同款。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未能按时供餐等其他情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依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擅自将本项目转让或分包他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对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交付的食材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服务期内累计出现3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经卫生防疫部门调查认定,甲方有关人员因食用乙方原因而导致不适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无继续履约能力,或乙方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另外一份由甲方报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

甲方: (盖章)

地址: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零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零年 月 日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声明:本合同标的经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办事处食堂厨工承包服务。早餐须提供100人次左右的膳食服务;中餐须提供100人次膳食服务。

服务时间为2020年4月*日至2021年4月*日。服务期限为一年(详细考核方案见下)。

二、采购内容

岗位设置

需人数

岗位职责要求

主管(兼操作人员)

1人

每日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考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工作,食堂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协助甲方做基础台账,开具食堂伙食菜单,做食堂成本预算及结算,合理安排及配合食堂开餐一切工作。

大厨

1人

负责每日开餐的菜品色香味符合甲方要求,保证准时准点开餐。

白案

1人

负责早点面点、能熟练制作各种面食(包子、水饺、馄饨、烙饼、馒头、花卷),服从分配

操作工

1人

负责菜品摘洗,食堂前厅后厨卫生打扫,餐盘清洗,垃圾归类。

合计

4人

所有设定岗位人员要求工作时间全职再岗

★上表仅供参考,供应商所报人数不得低于上表的要求,如低于上表人数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办事处提供厨房场地,负责日常水、电、气等运营开支,供应商须负责厨房餐品加工、打餐及餐后清洗卫生保洁等服务。针对街道工作,供应早、中餐膳。

(二)餐饮标准

早餐:1、鸡蛋一只、豆浆一份、主食面点二个、小菜两种、稀饭一份;

鸡蛋一只、面条、面浇头一份

蛋炒饭、炒面一份,小菜二种、例汤一份。

午餐:大荤二个品种各半供选择,小荤、素材各一个品种。

(三)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对劳务人员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2、根据供应商提出的要求,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采购人自供应商人员入驻起将食堂及食堂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附)提供给供应商使用。

4、采购人餐饮小组成员或指定采购方管理人员有权不定时到食堂检查卫生、安全、原料及饭菜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等,供应商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和服从。

5、采购人对供应商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有权进行满意度调查考核。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撤换。

6、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供应商食品、餐具进行检测,不定期将上述食品、餐具送第三方权威机构送检。如经检测为不合格食品、餐具,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连续2次为不合格,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如上述不合格食品、餐具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及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7、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人员对供应商在食堂劳务人员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利,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市区食药监部门和主管部门的管理。

8、采购人有权随时检查中标供应商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明细。对于中标供应商实际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低于投标报价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差额部分。

9、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人员、餐饮标准、菜品安排、食品来源、加工及处理等内容,如考核不合格(如工作人员不符合招标要求、餐饮标准不达标等),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10、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采取每月考核,满意度低于80分采取书面警告,超过三次低于70分即可解除合作关系。如有一次满意度低于60分以下,当即可解除合作关系。考核表如下: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得分

1

供餐时间是否符合客户要求

2

菜品质量(色、香、味)是否满意

3

用餐区、生产区、供餐区卫生状况是否满意

4

食堂主管监督管理和协调能力是否满意

5

食堂员工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6

员工在工作期间有无串岗现象,上班期间有没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

员工是否规范服装,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8

员工是否出现违规私带现象

9

食堂员工对水、电、气、卫生是否存在浪费现象

10

各类食品及原材料保管存放是否符合规定

对中标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备注:总分100分,以上每项最高得分为10分,满意为10-9分,一般为8-7分,不满意为6-0分。

(四)供应商权利和义务

1、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约定期内按约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2、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采购方工作。

4、自行负责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5、供应商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对于违反各种食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劳动法的行为,工作中所产生的意外伤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服务期内食堂内的采购人固定资产由供应商负责管理使用和日常维护,食堂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因供应商人员人为原因(维保单位书面盖章确认)造成损坏,则由供应商人员负责赔偿。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上述采购人提供之固定资产的一切财产权益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收回。

7、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并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上述劳保用品和消耗品由供应商统一采购登记后分发使用,所需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8、供应商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9、供应商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炉灶、电器等的使用安全,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杜绝一切重大事故。

10、顺利通过区、市、省级的卫生、安全等各项检查验收,遵纪守法,杜绝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1、供应商每周要事先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成本控制标准确定下一周的食谱和原料品种数量清单,报采购人负责人审核后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原料,供应商组织生产。供应商必须在保证供餐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成本控制标准的实现。

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指定要求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采购方确定,如有变动采购方应尽早通知供应商。如采购人事先未履行通知义务,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反之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3、供应商负责教育员工在工作中按规定节约使用各种原材料,杜绝浪费,降低成本、提高供餐质量。对于各种人为损害双方经济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除责令赔偿造成的损失外还要处以两倍以上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4、供应商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必须符合采购人的用工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方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15、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用工手续。

16、供应商派驻采购方的主管负责协调采购人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因在采购人场地加工期间或上下班途中引发的一切劳动争议,由供应商负责处理。供应商负责自行处理相关的事宜。

1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如因供应商的员工在采购人场所内操作不当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包括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采购人不负责任,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追讨索偿。供应商须履行餐厅经营者的谨慎注意义务,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就餐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18、采购人负责将食堂及食堂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单另附)提供给供应商使用;会履行对劳务人员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采购方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2、如有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产生的加班费用,由采购方按采购方规定另行支付。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其它重大事件导致不良结果的,产生相关费用与责任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本章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标准及分值如下:

二、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指标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食谱设计方案

10分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食谱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食谱设计方案分列完整详细合理,规格档次定位合理,能完全贴合采购人需求得8-10分。

2.食谱设计方案分列完整,规格档次定位合理5-7分。

3.食谱设计方案分列不够完整详细合理,规格档次定位不够合理的得0-4分。

供餐服务与操作管理流程规范性

10分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供餐服务与操作管理流程规范性进行综合评审:

1.供餐服务与操作管理流程规范、完整、科学、可行、合理,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8-10分。

2.供餐服务与操作管理流程规范、完整、科学、可行、合理的得5-7分。

3.供餐服务与操作管理流程不规范、不合理,或无工作流程的描述或不完整、不科学、不可行的得0-4分。

应急预案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8-10分。上述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食品安全、人员储备、投诉处理。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不完备、不健全,或对本物业针对性不强的得5-7分。

3.没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或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0-4分。

人员配备

10分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餐饮服务经历,提供简历。

2.根据投入本项目的岗位配置是否齐全、科学,考核奖罚机制的合理性,是否能贴合本项目的需求进行评分,

岗位配置齐全科学,考核机制合理可行,项目负责人具有餐饮服务经历的得10-8分;

岗位配置符合需求,考核机制可行性较高,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餐饮服务经历的得7-4分;

岗位配置基本符合需求,考核机制可行性低,项目负责人不具有相关餐饮服务经历的得3-0分;

4

资质

10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5

保险

5分

供应商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及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的,得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6

荣誉

5分

供应商自2017年7月至今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单位得2分;获得过行业相关荣誉或业主优质服务证明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7

供应商业绩

20分

根据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食堂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4分,本项最多得2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本项不得重复计分,同一单位的多份业绩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6、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响 应 文 件

【正/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响应供应商单位名称:

授 权 代 表:

日 期: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响应文件目录

请响应供应商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一、磋商响应函

致: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食堂厨工承包服务项目(编号:KZ-ZFCG2020003)的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食堂厨工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KZ-ZFCG2020003

响应报价

    元整/年

人民币 (大写):   

服务期限

2020年4月*日至2021年4月*日

响应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响应总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服务期间的所有含税费用


三、报价明细表

序号

名目

总价

备注

1

人员费用

2

管理费

3

税费

4

其他

5

合计

响应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注: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各项目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所有成本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和本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还应考虑法律、法规的调整、物价波动政策性调整等风险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四、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原服务要求描述

服务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

1

2

3

响应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注:

①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②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③响应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服务内容及要求”中所有服务要求,并对具体服务响应出现正负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响应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投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原服务要求描述

服务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

1

2

3

响应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注:

①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②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③响应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商务要求”中所有服务要求,并对具体服务响应出现正负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响应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投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六、食谱设计方案

七、供餐服务与操作管理流程规范性

八、应急预案

人员配备方案

资质证明材料

保险证明材料

荣誉证明材料


十三、业绩

序号

成功案例

服务单位

1

2

3

..

响应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十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五、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序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承诺如中标后不分包、不转包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8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9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上述所列资格证明文件为必须提供内容,未提供或未提供有效材料的,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十六、相关附表格式

1.法人授权委托书

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附件(3)